中午,扬州期货生意业务所暂停营业,事情人员用餐、午休,加入期货生意业务的人们则脱离生意业务所,到外面找地方打发时间,不外那些在生意业务所有“包厢”的人,则可以在这名为大客户室的包厢内用餐、休息。
这里所称“大客户”,不是户籍中与主户相对应的“客户”,而是主顾的意思,从事期货生意业务的大主顾,被称为大客户,在生意业务所有“客籍”,如同上门做客的贵客,有优待。
他们可以在大客户室指挥生意业务员举行期货生意业务,也可以在设施配套齐全的大客户室休息,虽然吃的是生意业务所饭堂提供的“事情餐”,倒也清洁鲜味。
午休时间在大客户室内休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
某大客户室内,期货商马荃却没有休息,而是在看报纸,如现在廷修订律法,允许无上书言事权力的州学博士、助教,在报刊上揭晓意见,他和许多人一样,很体贴如今报纸上的评论文章。。
或者说,许多商贾,尚有谋划工商业的庶出子弟们,都很体贴律法的修订。
修订的律法,暂称《明德律》,其草案相比原本的《大周律》多了许多新内容,对于马荃来说,最让他体贴的,就是和户籍、工业、婚姻有关的一些条款。
首先是“别籍异财”,要求各户但凡男丁完婚,就要另立门户(包罗户籍),既然另立门户,那么就允许有自己的私财,而不会被家族以同居共财的名义将像样的工业纳入族产之中。
然后是婚姻只需双方期亲(祖怙恃、怙恃、叔伯等近亲)见证即可举行,纷歧定要当事双方怙恃同意。
而且若无期亲见证,男女双方亦能完婚,只是要受笞刑四十下,官府认可事实婚姻,即便怙恃阻挡,也不会强制两人仳离,也不会判二人为淫奔、奸非。
前提是事前在客户(客籍)所在地官府举行挂号,确定两人完婚切合律法相关要求,不行以是同姓,或者女方亡夫须守丧满三年等。
这其中,官府饰演着“媒妁”的角色。
这样的条款是从《流感人口治理条例》中引用,《明德律》草案想要将其酿成通用条款。
也就是说,即便不是客户,男女想要完婚,只需在官府挂号并经由审核,然后在期亲的见证下,就能正当完婚,不需要怙恃同意。
至于不告诉怙恃,在官府挂号了、完婚时却没有期亲做见证,这样的婚姻也正当,只是男女双方要遭受笞刑四十下,此为不告怙恃自己完婚的效果。
即便家族不认可这样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认可,之后涉及到种种户籍、工业纠纷,都市把两人当做正式匹俦看待。
虽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居心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处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脱离。
这是完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划定,确保一切行为正当。
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眷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仕宦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
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受,他是真心希望,包罗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建设,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
尊严是什么?
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
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乞求父亲、明日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
自己被父亲、明日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明日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正,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
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
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职位很低,父亲不怎么待见,明日母就别说了,家族尊长更不会把他当回事,至于明日兄弟们,只当他是仆。
他的生母,虽然得以升为妾,但职位很低,只比仆众好一点,母子二人在这各人族中苦苦挣扎,低声下气的在世。
礼,要求父慈子孝,要求兄友弟恭,要求尊长敬重卑幼,然而,当父亲随意打骂他、尊长随意呵叱他、明日兄弟随意侮辱他时,礼,不见了。
无论他怎么起劲讨好父亲、低声下气的伺候兄长,他受的苦,都是理所虽然的,但他应该享受到的亲情,除了生母能给,谁也没给。
同居共财,使得庶子们难堪享受族产的膏泽,婚姻大事须得怙恃做主,使得庶子们宛若猪圈里的猪,婚姻只能吃残羹剩饭。
各人族本该是温暖的,但就马荃和友人的履历,各人族对于旁支、庶出子弟是酷寒的(相对),许多人,包罗马荃都有个念头,那就是“我惹不起,躲,总能躲得起吧?”
与其在家族如同猪狗一般在世,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务工、做生意,换得一口饭吃,争取像样在世的尊严,总可以吧?
可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居另立门户(户籍),祖怙恃、怙恃在,不应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差池。
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工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
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援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
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厂里资助,你敢差异意?
不给、差异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
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身世、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以为后背发凉。
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听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居产时,诸子均分。
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明日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没分时,他们只能受着,也不敢违抗什么。
这种时候,不守礼的尊长和明日兄弟,不会受到什么处罚。
这倒也而已,就连自己出来拼搏,肩负庞大风险后,好不容易置下一点工业,所谓亲人们过来占自制,你还不能不给。
父亲对儿子再怎么欠好,总归是父亲,儿子就得孝顺,挨打也得受,父亲老了就要赡养,这一点,马荃不否认。
但他认为:没原理这个“礼”只要求我支付,当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礼”却不知道跑哪去了。
岂非就是因为我是庶出,是卑幼,所以一切遭遇都是活该?
虽然,许多各人族不至于视庶子为仇寇,庶子不如明日子从总体而言是存在的现象。
极端一点的例子,就像蒋义渠那样,被父亲“失手”打死,留下无助的妻儿,面临如狼似虎的所谓亲人,若不是外家人还算强硬,这孤儿寡母的怕不是已经被扫地出门了。
可怜蒋义渠,因为庶出子的身份,年幼时未得体会几多亲情,长大了自己出去闯荡,好不容易有了家,生命却戛然而止。
虽然官府找不到证据,证明蒋父居心杀子,但马荃见多识广,以为这事其中定然有蹊跷。
一想到好人没好报,马荃心中就急躁,把报纸扔到一边,摊在榻上发呆。
他靠本事混着名堂来,昔日不待见他的那些亲人,突然就热情起来,虽然马荃心中鄙夷,但面临父亲的要求,面临所谓的亲情,也只能虚与委蛇,能帮就帮。
还好,他赚钱靠炒期货,这种事全看小我私家悟性,所以,马荃成了家族不行取代的摇钱树,妻族有人丁兴旺,不会因此有如同蒋义渠那样出意外、家产被夺的风险。
《明德律》草案,他有幸看过部门,仔细琢磨了一番,又得州学博士指点,或许明确了:仅就他看到、相识到的部门,朝廷立新法,就是要给天下旁支、庶出子弟撑腰。
要求别籍异财,要求婚姻自主(相对),要求分居时诸子均分,主张掩护家族成员的私产,光是这一部门,其目的就是保证旁支、庶子们的基本权利,让他们有一个选择。
可以选择从各人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不求从族产里分一点利益,不求继续父亲的遗产,自己出来找吃的,自己赚的自己花,过自己的日子,该孝顺怙恃就孝顺怙恃,这点权利,总该有吧?
不能因为我是庶出,活该受罪吧?
不能因为我是庶出,所以父亲打死我就和打死一条狗没差异吧?
马荃和许多人一样,急切希望新律的条款都获得落实,他们不是想从中获得什么分族产的利益,就是想自己的权利获得保障。
甚至于期望新律的实施,能让父亲在动手教训自己时,好歹手下留情,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
现在,有许多所谓清流,在报纸上对于新律中的诸多条款举行抨击,特别是“别籍异财”、“公诉制度”等条款,就是抨击的重点。
对此,马荃有些担忧,却不太担忧,因为今时差异往日,赞同新律条款的气力,同样也是很强大的。
最主要的一点,陛下是站在他们这边的,否则草案也不会有这种条款出来。
想着想着,马荃的心情好了许多,然而想到了蒋义渠之后,依旧有些惆怅:就这么死了,没得个说法,这就是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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