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逆水行周

第六百三十二章 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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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宫城沐浴在晨曦之中,堂而皇之的宇文温在侧殿里坐着,准备“上班”(上朝),座钟指针走到六点三十分,距离早朝开始(七点)尚有三十分钟。

    如今的朝会制度分三种,第一种是元日、冬至日举行的大朝会,局势最隆重,王公贵族、在京九品以上文武官员、番邦使节加入;

    第二种是每逢月朔、十五的朔望朝参,在京九品以上文武官员加入;

    第三种就是日常的常朝(早朝),又称“常参”,现在是每隔三日举行一次,在京五品以上文武职官及勋官、监察御史、太常博士加入。

    今日是常朝(早朝),常朝开始时间是卯时七点,一般一连一到两个小时,长话短说、效率至上,利便各部官员及早回官厅处置惩罚公务。

    宇文温自即位以来,除去出巡等特殊情况,迄今保持着上朝的“全勤纪录”,从没迟到过,也没因为自己的原因罢过一次朝会。

    阉人为他送来今日的早报,因为时间丰裕,宇文温便看起报纸,这是他近年来养成的习惯,天天一早,都要看看有什么“大新闻”。

    天下太平,他不希望看到什么天灾**的“大新闻”,而这段时间以来,报纸上最热门的新闻,莫过于天下学者(州学博士、助教及以上)加入议论律法修订之事。

    学者不是官员,没有上书言事的权力,此次朝廷允许学者们通过在报刊上揭晓文章,允许各地学者举行礼、法的学术辩说,算是大开言路的“德政”。

    也是宇文温想要营造的气氛。

    依附电报而实现快速生长的报纸业,其报纸就应该成为思想、文化交锋的载体,让全天下体贴时事的黎民,都能够从大辩说中获得启发或者感悟。

    宇文温认为,活跃且良性的思想、文化、学术果真辩说,是社会康健生长的须要保障,而这项政策实行的效果,现在来看照旧不错的。

    对于念书人来说,学而优则仕,是无数人追求的目的,可是如何让自己的名字、才学“闻达于诸侯甚至君王”,是一件极难做到的事情。

    若按传统要领,念书人想要让自己的名字、才学“闻达于诸侯”,就得想措施到园怙恃官组织的种种运动,或者加入士人们的种种“朋侪圈”,游山玩水、舞文弄墨“刷名声”。

    靠着谋划人脉,让种种“朋侪圈”资助宣传自己,让自己的名字能够引“官”注目。

    然而这样的措施,对于财力和身世要求不低,大部门念书人都做不到。

    可是,现在有了更好的措施,那就是在报纸上揭晓文章。

    报纸的普及水平可谓日新月异,虽然只是在各多数会、商埠才有报纸刊行,可是仅凭这点就足以让作者的才学和看法最大化的展示给权贵、官员甚至天子。

    再不济,也能以文结交,在念书人的圈子里刷名声。

    这样的时机,收效极大可是成本极低,可谓前所未有,所以借着朝廷广开言路的时机,许多州学博士、助教起劲投稿,就律法的修订揭晓自己的学术看法。

    与此同时,批判意见相左者的看法,或者相互辩说。

    各家报社,还会把那些著名州学内关于礼、法的学术辩说内容刊载出来,让读者们看看,关于种种礼、法问题,正、反双方的意见、说法是怎样的。

    各家报社报纸刊载的文章,可以相互转载(要注明出处),种种看法在报纸上的交锋,引得读者们趋之若鹜,导致各地报纸刊行量暴涨。

    所以,一场规模浩荡、笼罩全国大部门规模的礼、法学术论战已经拉开序幕,作为始作俑者的宇文温,乐见其成。

    现在,他手上拿着的报纸,刊载了差异看法的文章,就“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段话,展开各自叙述(辩说)。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段话可谓耳熟能详,宇文温虽然对此再熟悉不外,现在他很好奇,想看看围绕这段话,能有什么差异论点。

    第一篇文章如是“说”:

    《孟子离娄(上)》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此事涉及典故,上古时,舜(还没有成为君王)因为怙恃对他欠好,所以亲事没有着落,当君主尧要把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他时,舜没有告诉怙恃就完婚了。

    舜的行为是不告而娶(不告诉怙恃擅自完婚),但没有错。

    后汉赵岐,对《孟子》做注,解释了这段话: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直白点说,不孝有三,其一是:发现双亲有错不劝,让双亲陷于不义之中,这是不孝;

    其二,家里穷,年迈的双亲吃不饱,做儿子的不去为官拿俸禄(不去干活想措施赚钱粮)赡养双亲,这是不孝;

    其三,儿子不娶妻生子,没有子女以延续祖先香火,这是不孝。

    这三种行为里,儿子不娶妻生子,没能生下子女(男丁)延续祖宗香火,是最大的不孝。

    所以舜不告而娶的行为,并不是不孝,相反,完婚生子延续祖先香火,这才是大孝。

    文章以此给出论点,那就是脱离家乡前往多数会、商埠务工的人们(男子),如果遇到合适的女性,不告而娶,这不是不孝,而是孝行之一。

    因为只有完婚生子,有了子女,才切合先贤所说的孝行,基于这个原理,人们完婚可以不先见告双亲、不需提前获得双亲同意。

    若一味要求人们完婚需要怙恃来部署,万一怙恃部署不妥,导致儿子结不了婚、无后,这是差池的。

    宇文温看到这里眉头一扬,以为文章论点很合他的心意,如今工商业大兴,大量流感人口聚集在各多数会、商埠,这些人的婚姻,确实不应拘泥于“怙恃之命、媒妁之言”。

    朝廷修订的律法,就是要让婚姻权一定水平上挣脱宗族、怙恃,让适婚男女们有自由恋爱的权利(相对而言)。

    无论是逃脱封建庄园的仆从,照旧脱离同居共财各人族的庶出子女,都有自己的基本权利,能在城里安家落户(别籍异财),立室(不告而娶)、生儿育女,过上新生活。

    可是,今日这份报纸上也有文章持差异看法,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意思被人曲解。

    该文章引经据典,以《孟子离娄(下)》内容作为论据: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掉臂怙恃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掉臂怙恃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掉臂怙恃之养,三不孝也;

    从线人之欲,以为怙恃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怙恃,五不孝也。

    这内里提到了五不孝:四肢懒惰,不赡养怙恃,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赡养怙恃,这是第二种;贪吝钱财,只顾妻子孩子,不管赡养怙恃,这是第三种;

    放纵**享乐,使怙恃感应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牵连怙恃,这是第五种。

    没有说“无子女是不孝”。

    其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的三,实际应该是虚数,不是指数字“三”,一如“文武百官”中的“百”,否则无法和同一卷书里所说“不孝者五”对应。

    所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真正意思,应该是“不孝的行为有许多,子弟没有尽到子弟应尽的义务,这是最严重的不孝行为。”

    文章作者认为,舜不告而娶的行为之所以不是不孝,是因为其丈人尧为帝王,是君父,而君父的职位要比双亲更高,所以实际上这场婚姻,是告于君父,并不是不告而娶。

    那么,如现在廷律法里,拟允许人们不告(双亲)而娶,只需完婚时有期亲做见证,甚至可以用受笞四十下来“免淫奔、奸非之罪”,相关律法条款于礼不合,有待商榷。

    宇文温看到这里禁不住一愣,喃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居然可以这么解释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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