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无爱同居:女人你真麻烦

无爱同居:女人你真麻烦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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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无爱同居:女人你真麻烦(全本)

    【作者】一线疯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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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更新】11-11-2317:07【总字数】209752

    【书籍简介】

    她和他相遇在一个夏天的尾巴上,如同火星撞地球般深深地坠入爱河。然而持续升温的爱情却莫名其妙地把她的他蒸发掉了。从此她跋山涉水,踏上了寻找他的旅程。直到有一天,她见他换了一身装扮,有模有样地握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上。台下的人欢呼雀跃,是在为他俩重逢而喝彩,还是为另一场戏剧揭幕而激动呢?

    楔子

    楔子

    佛说,一千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相遇。

    但,如果遇见两次,算是幸运,还是无奈?

    同一副面容,不同的遭遇。

    人心何以一分为二,去成全两个完美?

    如果没有告别,就不能算分离;如果没有开始,就无所谓放弃。

    冰冷的城市,有的是走失的灵魂,邂逅的声音,以及面红耳赤的爱情。

    在那里,每个人都是一个漂流瓶,装着自己的秘密漂浮在人群之中。直到有一天被某人拾起,于是便多了一个听故事的人。

    若秋说:遇见他是我这辈子所遇到的最美好的事。难道我不应该让它一直美好下去吗?

    于是她可以为了心中的真爱翻山越岭,不辞辛劳,奔走在各个城市之间,只为了找回在忽然间丢失的爱情。她是那种要么不爱,要么爱得彻底的女孩儿。除了对爱情那傻呼呼的执着外,她还画得一手好画,做得一手好菜,有个疼爱她的妈妈,以及一个活泼可爱的死党。

    亚培说:这个世界除了死亡不会变,还有什么是永恒的?

    于是他可以在很爱一个人的时候抽身而去,不作任何解释;可以对爱过的人不闻不问,像从人间蒸发一般;可以对一切漠不关心,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留恋,值得他放在心上,他就是一个感情的绝缘体。除此之外,他是个擅用文字的人,有一个大而有物的脑袋,有着浑身堕落气质,来路不明的男生。

    木可说:我可以接受一朵鲜花的凋零,却不能理解一份感情的变质。

    于是他用他那敏感而温柔的心去呵护一份珍视的感情,避免与父亲犯同样的错误,然而感情路岂是如此顺利及理想化的?尽管他一向要什么有什么,也从来没有人会拒绝他的要求,但老天偏偏给了他这个难题,他不得不在爱情与亲情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在此之前,他曾是快乐的小王子,另类的少爷,叛逆的公子,音乐天才的权贵。

    他们是同一个故事里的三个主角。

    他们会分别将自己眼中的那场爱情娓娓道来,因此也可以看成是三个内容相关的故事。

    在他们的故事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

    我们会问:谁在爱我,我又在爱着谁?

    爱情中,有些事你永远不会知道,也不必知道;有些事你应该知道却从来不去思考;还有一些事,你明明知道却装得一无所知;甚至有些事不曾发生,你却已经当成事实了。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对爱情总是这么多问号的原因。

    其实每一对恋人,看似参演了同一个故事,分饰男女主角,但没有导演与观众的他们,也只是活在自己眼中的故事里而已。世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也自然不会有相同的两个故事,哪怕是身为一对恋人的他们。所以情感专家们才会说,我们应该多多体谅和理解对方,试着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

    但无论如何,无论差别有多大,至少,我们是爱着的。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少爱,缺少的只是一个对的人出现在一次对的时间。

    所以,在命运尚未洗牌之前,请握紧ta的手。

    第一章最后的旅行

    [2006年11月19日。赤金市火车站。]

    已经不是第一次独自旅行。

    我从容地看着这里的一切。人们依旧忙碌地奔走,寻找那个属于他的候车厅,有的成群,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则形单影只,就像我,不同的是我已经找到了属于我的位置。

    记得我第一次站在这里,环视着被玻璃墙环绕的圆柱形候车大厅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站在了一台榨汁机的中央,只要某人按动开关,我会立刻被粉碎,只是我不知道这个悲剧究竟何时开始,所以我紧张、焦虑,脑子里轰轰作响,我的体内被放入了一只蒙上眼的猫,它的利爪每次划破我身体的时候,我全身的皮肤都绷紧了,脸色煞白,上齿几乎要陷入已经冷得发紫的下嘴唇里。当然,这种恐怖的感觉会在悲剧的发生的同时嘎然而止,然而始终没有人按动那个按钮。就像突然消失的亚培始终都没再出现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讲,榨汁机历险的狂想给我带来的冲击力同想象亚培再出现时对我的震撼效果是相同的。事实上,把我放进榨汁机内的那个人,就是亚培。只是,究竟是他忘了按动那个按钮,还是他不忍心,我不得而知。

    当一个人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是因为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有所预期。但如果预期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这种紧张状态也就自然消除,取而代之的是对自我的麻木,就像我现在这样。

    我坐在靠边的椅子上,任身上塞满物品的背包杵在我和椅背之间。比起舒适的坐姿,我对旅人的心情更感兴趣。我扮演一位观众,观察舞台上演员们神色各异的表情,通过他们的肢体语言猜想他们的心事。每当进行这种游戏时,我总会忘记自己将一个人上路的事实。这已成为我独自旅行时排遣寂寞的方式。

    我的行李看上去很简单:一个磨损得黑里泛灰的帆布背包,一个几乎拥有同样历史的咖啡色斜挎包,一个浅绿色的大号环保袋。但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背包里装着换洗衣物,护肤品,药品,相机,地图,速写本,笔袋,以及一个中型的防身喷雾;小斜挎包里装着钱,车票,证件,手机以及其他重要物品;环保袋里则全是吃的,包括两种口味的桶装方便面,两袋饼干,薯片、豆干各一袋,少许话梅,一瓶口香糖,一盒牛奶,两瓶矿泉水。我不喜欢吃火车饭。

    当雨婷看着我收拾这些东西的时候,不觉发笑:“你不是去找他的,而是真的去旅行吧,若秋?”我咬住下唇,左手托腮,故做思考状,然后笑眯眯的问她:“他是谁呀?”“欠揍!”雨婷说完,随手抓起椅子上的靠垫就冲上来打我的头。挨打之后,我乖乖地举手投降。

    “已经两年了,我也不知道旅行的意义何在,所以别问我这种深奥的问题了好吗?”

    “这是最后一次吗?”

    “恩,希望是。”

    “无论如何,完完整整的回来,回来之后给你个惊喜。”雨婷说完,还特地眨了眨她那被纤长睫毛包围的双眼。

    惊喜?已经麻木的神经还可以兴奋得起来吗?我对此深表怀疑,只是我不能辜负雨婷的心意,于是微笑地点点头,然后出了门。

    刺眼的光线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原来我的目光已经不自觉的移动到候车厅的吊顶上。把头放平,反手拉开背包最外层的拉链,掏出地图,摊开,上面有星星点点的用红线圈画的记号。

    每当我完成一次旅行,以找寻他为由的旅行,我都会用红笔在地图上圈掉那个城市的名字——他曾经去过的地方,他提到过的地方,他想去的地方。当这样的红圈越来越多的时候,我开始怀疑我上路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找到他,还是我已经迷上了对未知事物的疯狂探索。对未知事物的疯狂探索,一想到这句话,我就会对自己嗤之以鼻,这不过是逃离的另一种称谓。逃离什么呢?逃离这场没完没了的思念,这场莫名其妙的遗憾,这场草草收尾的戏。

    回过神,发现自己正用右手食指的指尖反复磨擦着地图上的某个地方,那是亚培家乡大概所在的位置。说大概,因为我只知道他在海边出生,海边长大。在我们相识的四个月里,他从不提起他家乡的事情,他的家人,他家乡的朋友,仿佛他就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从出生起就独自闯天下了。那次,当他听到我说这辈子还没看过海的时候,他不以为然地搂过我,用力地捏了捏我的鼻翼,“傻瓜,海没什么好看的。”“你怎么知道!”“我是在海边长大的。海咆哮时候的样子比八婆骂街还丑好几百倍。”“那平静的样子呢?”他移开了放在我肩上的手臂,望着前方,眼神瞬间凝固,吐出两个字:“很蓝。”

    在我以为亚培会带着我一起去看那片生气时丑陋无比但安静时美如明镜的海时,他突然消失了。他的离开,把一切都划上了一个破折号,只是没有下文。

    现在,在麻木中无法找到出口的我,决定把这次的旅行当成划破囚牢的工具。无论亚培在不在那里——我最后的希望,我最怕揭开的幕布,至少,那里的海潮捕获过他的气息,那里的沙滩埋藏过他的足迹,那里的天空曾记录下他的纯真,他的理想,他过去的一切。想到这些,我的心脏突然变换了节律,我感觉有大量滚烫的血液从胸口溢出,流向四肢,直冲脑门。我像一支被施了法术的箭,嗖的一下挺直了腰杆,只等主人一声令下,天涯海角,我都会不辞辛劳地飞驰而去。

    就在这时,大厅广播里响起了女播音员浑厚有力的声音:“旅客们请注意,旅客们请注意,由赤金开往青水的t180次列车现在开始在第九候车厅检票进站。”

    魔咒并没破除,我的主人还未下令,但我已经开始迈步了。

    第二章列车上的陌生人

    第14号车厢014号座位。

    1414。我刚拿到票的时候就马上皱起了眉头,这个不吉利的数字!我总是以这样的小烦恼来抑制内心最深的痛苦与不安,让自己觉得遇到的都是些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如果仍然担心,那完全就是杞人忧天。

    我找到座位后,发现是个靠窗的位置,不由得心里一乐,对1414的埋怨顿时烟消云散。把环保袋放到座位前的小台上,取下背包,放到高过头顶的行李架上——这对身高168的我来说是小菜一碟,再把屁股重重一放,陷入还算柔软的列车座位上,双手托腮,开始注视着窗外这个城市残留的景象。

    此时的天空,写满了昼夜交替的景象。一切都是模棱两可的,没有特征,似乎也没有共同点,只有一种可见的倾向性,是一种物质对另一种物质的侵蚀,控制,占有。唯有那一盏盏透着温暖与驱散恐惧的明灯星星点点地发着光。我知道,当列车开动时,这些分明的光点最终会化为一条条虚弱的光线,摇摇晃晃地退出我的视线。

    这也是坐火车旅行的乐事之一,你可以目睹一道风景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全过程。如果说窗外的景色犹如人生一样变幻无常,恰似时光般转瞬即逝,那么一次乘车下来,你已经是历尽沧桑的老人了。

    “我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内住着一个很老的灵魂。”亚培的话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说这句话的样子,真像是已经年过半百,阅历无数的过来人。眼神呆滞,因为喝了点酒,夹在左手食指与中指间的烟还在燃烧(此时我仿佛嗅到了他灵魂的味道)。当时我用双臂搂过他的脖子,让他回过神来注视着我的眼睛,压低了嗓子说道:“对我来说,你永远年轻。因为,我的身体里住着一个更老的老巫婆……”话还没说完,亚培已经忍不住开始挠我痒痒了。

    其实我一直讨厌抽烟的人,我甚至不愿走在他们身后。认识亚培之前如此,之后更甚。但亚培是个例外。因为我只觉得他抽的烟特别好闻。其实那也不过是和大多数男人手中一样的卷烟罢了,也许,是爱情让嗅觉起了变化。爱情是位高明的魔法师,可以变幻出任何你想要体验的感觉。但也只能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超出了这个范围,爱情已不是爱情,自然也就失去了法力。

    现在的我,就已经无能为力。

    下意识的往下拉了拉帽沿,因为我害怕有热泪流出。

    每次出门我都会戴这顶帽沿已被我刷得泛白的灰色鸭舌帽,除了可以遮阳挡风,更重要的是,它为我脆弱的泪腺免去了不少予人解释的麻烦。

    我喜欢在欣赏窗外飞逝的景色时想他——虽然这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以同样的速度揭开我的伤疤——把和他相识到相恋再到突然的分别这一切一滴不漏的汇集成一卷长长的录影带,随列车的前行一一放印。这时,车窗成了屏幕,而窗外景色退居成为半透明的背景,我们的故事,在这里有声有色的上演,只是,这一切只有我能看得见。看到动情之处难免热泪盈眶,引来旁人的迷惑不解,以及没有效用的关怀。

    后来我就干脆戴上了帽子,让眼泪默默地流淌,就像我对他的思念,无声无息。

    “你看上去有心事呢。”一个陌生但还算温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转过头,这才发现原来还空着的几个座位现在都已坐满。对面的双人座坐着一对年轻情侣,外套与里面的毛衣都是同款的情侣装,是热恋中的人吧?此时女孩正绘声绘色地在男孩耳边说着什么,两人面露喜色,完全沉浸在自己制造的世界里,没有他人的存在。不知怎么的,我就是嗅不到夹带甜蜜的味道。

    说话的是坐在我右手边的年轻人,身材过于削瘦,看上去有些营养不良,穿着一件黑底白边的v领针织衫内套一件白色衬衫,手上还抱着刚脱下的外套,戴一副透亮的无框眼镜,看上去是个斯文人。

    “不是的。”我找不到其他的话来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关注,只能直接否认。

    “可能是我太敏感了,不好意思!”他憨厚地笑了笑,却没打算关上话匣子。

    “你去青水做什么呢?”

    “玩。”

    “看你和我差不多大,以为你也是学生呢。”

    “你是学生?这个时候学生不是应该在学校上学的吗?”

    “我已经大四了,被学校到赤金大学读研,这次是过来面试的,还算顺利吧,明年我就可以到这边读书了。”

    看来他是个相当热情和健谈之人。我正好相反,大部分的时候,我含蓄,内向,注意力只指向自己,以及自己关心的人和事物。而且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喜欢和陌生人交谈,我只希望无人打扰,让我好好欣赏我和他的电影,陷入并非无边无际的回忆。于是,我一边点头,一边从挎包里掏出p4,礼貌地说:“不好意思,我想听会儿歌。”他大概也看出我想一个人静静,于是也摆弄他自己的行李去了。

    在我塞上耳塞,把p4音量调高到所能忍受的极限时,只觉得身体前后晃动了一下,列车启动了。窗外送行的人以不同的频率和力度挥动着手臂,有的脸上洋溢着祝福的笑容,有的眼里荡漾着晶莹的热泪,有的静静地站立着,目光随着车窗的移动缓缓前进,眼里写满了悲伤……呵,我竟然在这个时候从心里笑出声来,这些看得见的离别,与我经历的莫名地伤痛又算得了什么,至少,你们知道他们的去向,至少,你们知道他们离开的原因,至少,你们知道你们究竟怎么样了,又会变成什么样……上帝,请原谅我的自私,可是,你已经惩罚我了不是吗?

    第三章我们的相遇

    我们的故事开场很简单,简单得就像翻开一本书封页时的动作,轻轻一带,内容就出现了。

    那是在两年前,一个炎热夏天的尾巴上。

    那一天傍晚,正好下了一场雷阵雨,把太阳遗留的霸气冲淡了三分。雨匆匆行过之后,天色又复现生机,露出了灰亮的肚皮。

    我漫不经心走在湿露露的人行道上,享受着这场雨所带来的一丝丝凉意。要知道,这该死的闷热天气已经把我的创意烤得一点不剩,对于刚接的这份封面插画的活儿,我完全不知从何下手,既使把所有画笔插进我的脑袋,一样搅不出一点灵感。我祈祷这被冲刷得干干净净的街道能带给我一点不同寻常的。

    其实那时,我才刚到赤金市不久。大学一毕业,马上就响应好朋友雨婷的号招,到这边来寻求发展,要知道,这是座机会比大街上的桑塔那还要多的城市。这里有国内外的各类画展,这里有足够的金钱来消费艺术,这里有对精神世界最崇高的渴望,这里有一大批拥有梦想的青年。这座城市正如它的名字所概括的那样,由裸的名利与金钱堆积而成。

    我选择画插画作为我的兼职,而我的正职是……以蜗牛速度成长着的画家。我知道这条路异常的艰辛,但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在支持着我,她们是:我专横独断的妈妈以及我豪爽大方的朋友雨婷。我和雨婷合住在一个温暖的房子里,每天有汤喝,有肉吃,以这样的待遇生活在一个本不属于我的城市,我已经很幸福了。我以为这就是我未来生活的样子,和朋友一起在异乡打拼,最后实现彼此的梦。然而,在我打开了那扇门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我的心,我的生活,我的路,我的未来。

    不知不觉地走到那扇门前,那是一家经营音像制品的小店,静静地躺在我所住的小区附近的临街店铺的队列中。我躬着身子,细细地打量着里面货架上摆放整齐的cd,五花八门,或许里面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开门进去,我闻到一阵淡淡的茉莉花香——大概是老板喜欢的花吧,和着店内轻快的流行音乐,我的心情顿时无比畅快起来。任目光在cd上滑行,游戏……血腥,暴力,阳刚,无畏,英明神武,我需要这样的感觉,突然,一张封面为墨绿色幽灵的cd吸引了我的目光,那上面的脸孔都尽可能的拉伸扭曲,狰狞恐怖,背景是坟墓,十字架以及斑斑血迹,上面用歌特字体清楚地标示着这个组合的大名——deadlock。我正要伸手去拿它的时候,却碰到了另一只伸向它的手,小指上,一个竖纹的纯银尾戒含蓄地发着光。

    我收回手臂,目光转向那只手的主人(一只苍白,但手指修长的手)——一个与我差不多高的男孩,梳着鸡冠头,侧脸的线条简单明朗,长长的睫毛向上卷翘着,就像是漫画家的收尾之笔,轻轻一带,一条生动美丽的黑色弧线就成就了一张漂亮的侧脸。他的目光落在那张cd上,嘴里说道:“deadlock的经典专辑,你也喜欢听金属乐?”说完,便把头转向了我。我看见一张清爽的,轮廓清晰的脸,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比起刚才的恐怖幽灵——呵呵,这人穿的休闲衬衫正好也是墨绿色,他的脸是不是就是那幽灵的脸扭曲之前的模样?

    我正为自己的想象力有所恢复感到兴奋的时候,他凑近我的脸,继续发问了:“你笑什么?”墨色的瞳孔清楚地印刻下我不知所措的表情。我这才意识到,从刚才开始我就一直这样面带笑意的望着他,不由得红了脸,急忙解释道:“我不小心把你和上面的幽灵作了下对比。”“哈哈!”他的笑声很干脆,“没错,那是我晚上十二点之后的样子。开玩笑的,不过,你看起来怎么也不像喜欢金属乐的人呀。”我点点头,“我只是随便逛逛,看看有什么东西能帮我找到灵感。”

    之后的一两分钟时间,我向他略微说明了我需要做的事情与灵感之间的关系。他听完后,便取下下排正数第二张cd递给我,上面是深红色与黑色组成的炼狱,中间夸张扭曲的手写字体滴着鲜血——dracu。

    “你不是要画吸血鬼小说的插画吗?这是teral的新专辑,dracu,吸血鬼的名字。正好,封面的色调也挺配你的。”说完,他看了看我穿的红色t恤,微微一笑。

    当我谢过他,正要转身走向收银台的时候,他叫住我。

    “其实,你可以不用买的。我可以把我的借给你。”

    “真的,那太好了。”当我这样回答他的时候,我有些吃惊,自己竟然这么爽快就接受了一个陌生人的帮助,这种自然的感觉从何而来?

    “我就住在附近,刚搬来的,今天整理cd的时候发现deadlock的那张根本没法听了,估计是之前借给朋友后被弄坏的,唉,这群兔仔子!”说完他无奈地摇摇头,坚硬挺拔的头发里散发出阵阵发蜡的味道,苹果味的。

    “那你还借给我这个陌生人?”我十分好奇地问。

    “你应该很爱惜东西的,从你刚才接过cd的动作就可以看出来。并且,你也住附近吧,刚下了这么一场大雨,你就这样空着双手在街上走,没带伞衣服也没湿,呵呵,我随便猜猜,别见笑。”

    “你很聪明呀!那,我在哪儿等你拿cd给我?”

    “如果你不介意,去我家吧,不只刚才给你的这张,其他感兴趣的你都可以选。”

    我点点头。他先去付了他要买的那张cd的钱,然后同我一起离开。

    在两个有缘的人相遇的时候,上帝一定偷偷地给了他们暗示,好让他们不会错过彼此。而我得到的暗示,是亚培那双可以透视我心的眼睛,让我可以无所顾忌,坦然地与他相处。

    第四章爱上一个人竟如此简单

    我跟着这个让我倍感亲切的陌生人走了。不由自主地跟随,就像他的影子一般。

    路上,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盒香烟,抽了根点上,深深吸上一口之后,将问题和缭绕的烟雾一起吐了出来,“我叫安亚培,你呢?”

    让我意外的是,我并没有如往常一样,因为刺鼻的让人头晕的烟味而屏住呼吸。因为,他的烟味特别好闻。

    “你抽的什么烟?”我答非所问。

    “中南海,你要来一根吗?”他笑得有些阴险,大概是明知我不会抽烟的缘故吧。

    “你还是留着自己抽吧,我只是好奇这味道和其他人抽的味道不一样。”

    “呵呵,我抽点五的,味不重,抽烟嘛,只是为了寻找一些灵感,就像你听cd一样。”他一边说,一边继续吞云吐雾。从他拿出香烟点上再到抽烟的整个过程,完美得无可挑剔。

    “原来如此。”我开始回答他的第一个问题。“我叫唐若秋,只因为出生那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晚,爸爸就随便起了这个名字。”

    “大多数的家长都不会随便给孩子取名字的,再说我觉得很好听呢,呵呵!”

    那时候,世界突然变得很安静,仿佛所有的车辆与行人都已经被施了魔法,动弹不得,只有道路两旁的香樟树依然不停地溢出幽香。天空渐渐染上了墨色,月宫旁的月桂树清晰可见。我们俩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亚培家门前。

    还没开门我就从门缝外闻到了一阵鱼汤的鲜香,咽下口水的同时,我问亚培:“你女朋友已经做好晚饭了吧?”说完这句,一种失落感莫名的冒了出来。

    亚培哈哈大笑,“要是真的有个女朋友每天做好饭等我就好了哦!”

    我有些尴尬,但同时又有些欣喜。

    “这是我出门前煲的鱼汤,”亚培看了看手表,“大概还有半小时就好了。不介意的话待会儿留下来吃晚饭吧。你应该还没吃吧?”

    我居然有种喜出望外的感觉,立刻点了点头。亚培又再次露出他那温暖的笑容,掏出钥匙开了门。

    打开那扇铁门之后,亚培先是揭开了炖鱼的砂锅盖子,热腾腾的香气扑面而来,看了里面的情形后,他满意地盖上。“进屋吧。”他领着我离开了这间他与邻居共用的阳台兼厨房,经过了他的餐厅与浴室共存的小间,最后来到他的卧室。我一路感叹:“这是男生住的地方吗?!哦,是因为刚搬过来的缘故对吧?”

    “那倒不是,我平时闲下来也喜欢整理东西,没什么比住得舒服更让人愉快的了。这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让你见笑了。”亚培微笑着,走到窗边拉起了百叶窗,凉风从外面灌了进来。

    “这里就是我的所有家当了。”亚培指了指墙角组合柜上摆放整齐的cd与书籍。“你自己选吧,cd,书,都可以,只是,到时候一定要完完整整健健康康地交还给我。”说完他移动了自己的位置,示意换我进去那个床与柜子隔出的窄小空间。

    “不放心的话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可以不借,自己去买的。”我很认真地对他说。我一向如此,不想让任何人为难。

    亚培有点吃惊地看着我,然后摇了摇头,“唉,我只是开个玩笑,如果怕你弄坏,我何必带你回家呢。你呀,一点玩笑都开不起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挠了挠头,“我不想为难别人而已,对不起,辜负你的好意了。”

    他又摇了摇头,这次摇得更猛,但头发依然坚挺。“不要说对不起好吗,我们已经认识了,我知道你是大画家,你也知道我是个小文案,我们算是朋友了,朋友间不用这么客气。”

    这次换我吃惊了,没想到这么快我就成了他的朋友,心里暖暖的。但我仍然很认真地纠正他:“记住,我不是大画家,你也不是小文案,我们都是有理想,有奋斗精神的小青年,只要我们努力,成功只是时间的问题。”

    亚培望着我,笑得有些无奈,伸手摇了摇我的头,然后轻轻一推,“去选吧,我去把菜炒了,待会儿开饭。”说完,便起身出去,关上了卧室的门。

    他没发现,当他的手指触碰到我顺长的发丝的时候,我的汗毛全都立了起来,脸上的皮肤瞬间发烫,不知道红成什么样了。要知道,这辈子除了我爸和那些长辈,还没有哪位异性对我做出如此亲呢的动作。

    那天晚上,我们很开心地聊天吃饭,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彼此的喜恶,以巩固和加深我们初步建立的友谊。一向挑食的我竟然也吃了两大碗饭,并且连连赞叹亚培的厨艺。他说他随时欢迎我过来趁饭,我说我一定记得多买点菜来。

    我一直处于一种极度兴奋的状态,直到回家见到雨婷那张怒兽般的脸若隐若现于她那狂风大浪般的发型之下时才稍作停顿。

    “唐若秋,你知不知道你若再晚回来一分钟,我就要打110报警了。”雨婷的波浪卷发随着她的身子不停晃荡,真像是马上就要台风肆虐的感觉。

    我有点不知所措,脑子里快速回放了一下今天下午太阳落山之前的情形。雨婷打电话说公司有聚会,今天不用等她吃饭了……我因为画不出插画而急得焦头烂额,于是就出门去散散步,那时刚下完雨,我只带了些零钱,手机也没带……对了手机,我抓起电脑桌上的手机看了看,来自雨婷的十几个未接来电……

    我只能满脸堆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亲爱的,你自己说公司聚会的,我手机也忘带了,你哪次聚会不是十二点过才回来的呀,现在才十一点不到。”

    “哼!还不是因为怕你一个人在家无聊,打电话问候你,结果你这小妮子一直不接电话,害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就提前回了家。这个城市你就我一个朋友,你还能上哪去呢?况且什么都没带,我以为你出事了。说,你干嘛去了!”

    “呵呵,不好意思害你担心了!明天做好吃的给你吃吧。嗯?”

    听到“好吃的”这几个字后,雨婷的脸马上恢复了正常。这是一张白晰可爱的脸庞,透着健康的血色,这多亏了她那无所不能消化的胃以及无所不爱的喜好。“话说回来,你今天怎么出去了这么久,去哪儿了?”

    我露齿一笑,“嘻嘻,一个新朋友,改天介绍你们认识。”说完,把从亚培那里借来的东西递给雨婷看。

    雨婷一边看,一边撇着嘴,“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尽是些恐怖变态的东西,还有这本书,叫什么《绝望的歌》,若秋同学,你在想什么,那是什么人呀,你不会被骗了吧,你本来就头脑简单!”

    于是,我只好将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的解释了一遍。

    听完之后,雨婷睁圆了她本来就很大的双眼,然后长叹了一句:“唉,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随便去陌生人的家,还在那里吃饭……下次把他带来,我要亲自会会他,看他究竟是怎么个了不起的人物。”

    我点点头,“要不,就明天好了。明天你休息,他也要下周一才开始上班。”

    “你这么心急干什么,你是不是已经爱上他了?”说完,雨婷发出了一连串她所特有的,具有穿透力以及重量的笑声。这种笑声可以将快乐感染到任何一个听见它们的人。

    “爱你个头!不是你怕我上当受骗吗,我只是让你早点帮我观察分析而已!”我怨恨地将枕头砸向雨婷那红扑扑的脸蛋,以表示我的清白,心里却没办法完全否认这种可能性。

    那天,我一晚没睡,左右翻腾,脑子里不停地出现亚培的影子,从音像店到他的家,他的每句话,他的每个动作,心脏也不知疲惫地异常跳动了一整晚,终于在第二天太阳晒到屁股的时候得出了结论。是的,我已经爱上亚培了,在见到他的第一秒钟。

    第五章爱情的期限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不到一秒的时间,那忘记一个人呢?

    如果按照《我的名字叫金三顺》里俞熙真的话来讲,对于我来说,我对爱情感到厌烦的时刻已经到来。当让人产生好感以及渴望对方的多巴胺与只让人见到对方优点使其为之疯狂的血清胺分泌殆尽——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恋爱的两年之后,只有维持人性本能的催产素继续分泌的时候,是不是爱情也该转移了,转移到那个可以让你重新获得多巴胺及血清胺带来的美好体验的人身上?我已不确定,只知道自己依然存在某种幻想,对一种奇迹的幻想。

    但对于我妈妈来说,这样的观点是绝对站不住脚的。我的岁数,再加三年,这就是目前为止,我妈爱我爸的时间。

    我那可爱可亲的爸爸因为一种名为未分化胃癌的可怕疾病,在我九岁时就离开我们母女,去到了极乐世界。记得那天下了一场雪,那是暮北市十年难得一见的景象,也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细小的雪花飘落在自己的手掌心上。我用小手捧起地面与灌木丛上不多的积雪,捏出了一个小小的雪人,放进了冰箱里,企图将这难得的快乐留住,等爸爸出院的时候与他一同分享。谁知,就在我把雪人放进冰箱不久,妈妈打来电话,声音颤抖着,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从她脸上流下的泪水,这些泪水滚烫得足够将我的小雪人整个溶化。她让我快些去医院,爸爸要见我。

    我从冰箱里取出小雪人,也顾不上戴上手套,抱起它就往医院跑。医院离得不远,但当我跑到父亲病房里的时候,两只小手已经冻得通红。我把雪人放到爸爸的病床上,气喘吁吁地说:“爸……爸……这个……这是我做的,喜欢吗?”爸爸看了看我带给他的礼物,已经瘦成皮包骨的面孔上展露了最幸福的笑容,这些幸福顺着那一根根深邃的线条往外流淌,直到爸爸的眼睛完全合上。那个时候,他放在我小手上的手掌仍然温暖。

    我始终相信,那场雪是会带来幸福的,爸爸的灵魂会随着雪的融化,被纯洁的水蒸气拥入天堂。他最后的微笑,我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永远忘不掉的是什么呢?是什么让她坚持在爸爸走后,独自将我哺育成|人,直到现在,依然一个人生活。用她的话来说,爱情对于他们那一代的人来说,是一辈子的事情。

    年轻时,妈妈也算得上学校里清雅脱俗的美人,而爸爸自然也是相貌出众的才子,此才子擅长画画,却阴差阳错,当起了茶庄的老板。我的绘画天赋都源自我这位含蓄内敛的老爸,他就是我的启蒙老师。现在,我这个学生已经学有所成,选择了一条曲折的道路艰难行走,却看得见远方的点点曙光。而我的妈妈,已经变为了风韵犹存的妇人。

    妈妈继续经营爸爸生前留下的茶庄,她本来就挺能干,将茶庄打理得有生有色。其实前来品茶的客人中,不乏温文儒雅的贤士,可惜我妈妈坚定的信念将这些人的光芒通通抹去,即使有爱慕者,妈妈也会委婉的拒绝,保持应有的距离。

    从小到大,我对妈妈都是毕恭毕敬的,因为心里对她的敬仰。妈妈的爱情观自然也深深地影响着我。我用我生命中的二十二年来等待我的白马王子,并且又用了两年的时间来等待他的归来,现在我已经快满二十五岁了,亚培,再过二十五年,我俩会是满脸皱纹,儿孙满堂的老夫老妻吗?

    和亚培交往的事情,我没来得及告诉妈妈。每次回家,我都装作和从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