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董姊姊为什么要与楼大哥吵架?”野紫燕有点不解,“如果他真的喜欢董姊姊就不该惹她生气。”
游雁听了她的话什么也没有说,他只觉得她的话听似有理,而现实却不是那么简单。
——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是一回事,而他们能否和睦共处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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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风依旧在吹,客栈院子的树早已一叶不挂,只剩下光光的秃枝。
看来,天真的要转冷了。
游雁早就在客栈门外等着野紫燕,他虽然知道女孩子最喜欢磨磨蹭蹭,但也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野紫燕终于牵着马走出来了,看来她还不了解别人已经等得火冒三丈,几乎要发作。
“如果做每一件事都像这样慢吞吞的,一定会吃亏。”
“我的动作并不太慢。”她明显听出他话中那夹杂着的不太友好的语气,故也不多大理会。
“别忘了,我们要赶路,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因一些无谓的事情而浪费时间。”
“哼,在家里,我就是这样悠闲的。”
“可是眼下你并非在家里,既然不在家中,就要学会凡事赶时间,行动迅速,绝不拖拉。”
“不错,我不是在我家里,我已经没有家了。”说着不由得眼圈一红,忍不住要流泪,她嚷道,“可你也没资格来教训我。”
游雁一呆,他自觉讲错了话,便放柔声音道:“我不是教训你……”
“话是这样说,但你何时不是摆着一副与我哥哥结拜的兄长模样?!可你何时何地像我哥哥的结义兄弟呢?他要去开启盒子的时候,你不尽情义阻止他;他死了,你又不为他报仇。我听哥哥说过,当初他与你结拜时曾发过‘同生死、共患难’的重誓,但我看你根本就不配作我哥哥的兄弟。”
游雁听着她的话,先是目瞪口呆,继而陷入痛苦的思索中,最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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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一间小饭庄草草吃了一点炒面条,就牵着马漫无目的走在镇里的街上。
她还舍不得把马卖掉,没钱的时候,她就典当一些小饰物——刚才吃炒面的钱还是昨天当了耳坠才有的呢!
但不管如何,该去的地方还是要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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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又过了六七天,她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几乎典质干净了,将换来的银子也全都用完,只剩下七八张当票。
虽然她已经尽量节衣缩食,但熬了两天,仍熬不下去,终归还是挥金如土,难以吝啬起来。
人若有某个习惯,在短期内本来就很难改过来的,更何况,她花钱还有理由:
——给乞丐、穷人银子,是乐善好施。
——积多些阴德,必有好报。
——不能为难自己,更不能为难自己的肚子。
——假如人是铁,那么饭就是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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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
又是黄昏。
天气越来越坏了。
她骑着马来到了一个镇子。
镇内已经是万家灯火了,街上行人却很稀少。
她来到了一间饭庄门口,迟疑了一下,终于斗不过碌碌饥肠,把马绑在马桩上便走入饭庄,找了个靠近门口的座位,好看管门外的马匹,预防让人偷去。
坐下后,点了一个饭,三碟菜,便对伙计说:“小二哥,麻烦你给我物色一个要买马的人来这里。”
伙计犹豫了一下问:“姑娘莫非要卖马么?”
“是的。”她指一指自己的马,“就是门口那匹。若能找个好买主到这来将我的马买去,我赏你十两银子。”
伙计一听,登时眉开眼笑:“行行行,小的这就去找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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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完饭以后,伙计果然带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来了。
他一来就道:“听说姑娘要卖马,不知价钱怎样?”
野紫燕心想:“我买马的时候是二十七两一匹,而马鞍却要五十八两一副,用了虽然也有十来天,却依然马壮鞍明,我开价不能太低。”但她怕价高他不想买,便道:“我的马连鞍一共卖七十五两银子。”说毕看着他的反应。
大汉想了一下便道:“方才我已看过那匹马。马确实是匹好马,鞍也很名贵,可惜粗人用不着这么华美的马鞍,但既然已经配好,也不便松去。我本不想买鞍,此时也改变主意了,不过连马带鞍的价钱也不能太贵。”
她也懒得再讨价还价,随口问:“你开价多少?”
“五十两银子。”
她几乎要将吃下肚子的食物吐出来:“五十两?”
“对!”
“好吧,拿去!”她毫无生气道。
大汉也实在没想到她不会再提高价钱,意外之余连忙掏出五十两银子便牵马而去。
伙计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没见过有人这样谈生意,明明是自己吃亏也肯去做。不过吃亏又不是自己,也不便说什么,领了赏银便走开了。
野紫燕付了账便走出饭庄。
如今,她几乎两手空空了,除了口袋中还剩三十七两三钱银子之外,就是还有一个小包袱,里面有几件衣服和那幅画有仙女手中托有一只绿蟾蜍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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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已经很夜了,冷冷清清的街上弥漫着一层薄雾,街角那盏风灯也显得分外朦胧。
她忽然觉得很凄凉,有一种被人遣弃的失落,不由自主,想起了苏萌。
“他现在怎样了呢?是不是在家里与他母亲请安,然后休息呢?抑或还是与管家对弈到夜半还不忍推枰认输?”她不觉一笑,“他也真怪,下棋老是输,却偏偏喜欢叫棋力比他强的人和他下棋。真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
又忽然想起了游雁。
她脑里一片混沌,仿佛已经不记得有这个人,但印象中最深刻的似乎又是这个人。
她咬咬嘴唇,轻轻叫了一声:“游大哥……”
下意识的,不打算有谁会回答她的话,然而她却意外地听到一个人说:“你在叫谁?”
她吓了一跳,如梦方醒,循着声音看去,见一个小叫化踡在墙边,怀中抱着一张又破又脏的棉被,还散着难闻的霉臭味。
他又问:“姊姊,你在叫谁?”
“我……没叫谁。”
“已经很夜了,你作甚不回家?”
“我……没有家……”她的鼻子酸酸的。
“你会没家?”小叫化不信,“不像不像,真的不像,小叫化没家是事实,姊姊可不能说这样的话来逗我开心。”
她淡淡一笑,没与他分辩,却问:“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二狗儿。”
“哦。姓什么?”
二狗儿裂开嘴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没姓的。”
没有姓名的人居然能如此开朗,看来也只有像他这种人才能做得到。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多不幸的孩子,看来他连爸妈的姓名都不知道。”又问:“你干麻不找个好点的地方睡觉?”
“这已经是最好的了,”他笑着说,“天为罗帐地为床,又有瓦檐遮雨,高墙挡风,还可以闻着街上飘着的面汤香味儿。”
“是吗?”她也不禁笑了。她本来想赠些银子给他,虽然她剩下的银两也不多,但此时见他这般快乐,心想他也一定已经学会怎样生活下去了,多些银子与少些银子对他的生活也不会有决定性的改善,于是她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这个时候,他忽然道:“咦,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人在街上逗留?”
她一怔:“谁?”
“他就在你身后不远处站着,已经很久了。”
她转过身来,果然见一家屋角边站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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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黑衣的女人,黑纱蒙面,只露出两只眼睛,神采流动,风情万种。
看见野紫燕转身看着自己,这女人道:“姑娘是叫野紫燕吗?”声音婉转,看来年纪不会太大。
野紫燕有点意外,怔了一下说:“是的。”
“那好,你跟我来。”说毕,转身便走。
野紫燕迟疑了一下,终于跟着她走。
转过了一条街又转过另一条街,最后在一座小树林外停了下来。
野紫燕忽然发觉气氛有点不对:“你要干什么?”
黑衣女人不禁笑了:“莫要怕,小妹妹,姊姊我只不过想与你做单买卖而已。”
“什么买卖?”
“你手上不是有一幅画吗?”
“是又怎样?”
“我以二千两银子买下它,你愿不愿意?”
“二千两?”她怀疑自己听错了,“那幅画值二千两?”
“对,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一手交银一手交画。”
“可是我不卖。”野紫燕说,“这幅画对我来说很重要。”
“哦,怎样重要呢?”她对这件事似乎很有兴趣。
“这不关你的事。”讲完,野紫燕转身便走。
刚走了两步,蓦听见脑后风响。野紫燕早料到黑衣女人买画不成必会来抢,于是闪身避过,横推出一掌,正好打中对方右肩。
黑衣女人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野紫燕一掌得手,扎稳脚跟,以防黑衣女人再次出手,但等了许久,还不见她爬起还击,不禁很奇怪,于是走近去看个究竟。
等到她看清楚时不禁花容变色——黑衣女人竟然已经断了气!
“这,这是怎么回事?”她知道自己的功力绝不会高到击出一掌就能将一个人打死。
——但她的确把黑衣女人打死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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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好厉害的一招‘灵枢秘技’。”
不知在何处传来一个声音,把野紫燕吓了一跳,然而在她听到“灵枢秘技”几个字的瞬间,脑里忽然灵光一闪,她记起了野三多传功力给她时的情景。她登时明白自己为何会一掌打死一个人的原因了。
——因为她体内积存了野三多毕生的内功,加上她自己体内的功力,总的来说比野三多还要深厚得多!
明白了这件事,她不禁又喜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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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的是一个中年书生,面白有须,身穿一件灰色长衫,正对着野紫燕咪咪笑。
“你是什么人?”野紫燕问。
“在下王先。”
“王先?!”她知道他,“独来独往的大盗?”
“正是!”王先回答时丝毫不感羞耻,相反,还显出很荣耀的样子,看来他对“大盗”之名并无厌恶之意。
“看你的样子真不像大盗。”
“人不可貌相。做强盗的额头又没有写上字。何况,正因为我的样子不像强盗,所以做起买卖来才特别容易成功。”
“为什么?”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坏人长得一定像坏人,好人长得也一定像好人,殊不知有好少人是披着羊皮的狼呢!”
野紫燕轻轻咬了一下朱唇,似乎在回味他的话,过了一会,反问:“那么你是什么呢?”
王先道:“披着狼皮的羊。”顿一下又问道:“你懂吗?”
野紫燕道:“有一点懂。”
“哪一点不懂?”
“我不明白你到这里的目的。”
“我来劝你做一件事。”
她不禁一愕:“什么事?”
“我劝你还是把那幅画交给我保管为好。”
“为什么?”
“因为如果你身上还有那幅画,随时都可能有杀身之祸。”
“我不懂。”
“说明白点就是有许多人要来抢你的画。如果你反抗,他们就会杀了你。”
“是吗?”野紫燕冷笑,“那么你算不算是其中一个呢?”
“算!”
“那好,我倒要看看你怎样抢我的画。”
“我早就知道劝你把画给我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既然如此,在下就不客气了。”
灰影一闪,王先已欺身扑近,右手如钩,向野紫燕双目挖去。
野紫燕斜滑一步,双掌齐击。她这时在掌上运附了内家功力,双掌吐劲,气势可想而知!
王先见她来势凶猛,左手一圈,化去来势,右手疾挥,掌影飘忽,令野紫燕为之眼花。与此同时,右肩竟被对方搭住。她一惊,足一蹬地,身形向后疾跃。
“嘶——”一声裂帛之声,肩上衣服已被撕破一个小口。
她又惊又羞,恨恨道:“无耻!”双臂一振,一招“暗渡陈仓”打向王先。
王先一边拆招一边道:“动武争斗难免有非礼之处,你如果不想发生难堪的事情,放下画卷,我绝下与你为难。”
野紫燕不答话,心道:“我何须在这白费力气呢,打你不赢,我难道不会一走了之么?”
她这样想,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内力已非比寻常,此时若施展轻功,谅王先一时也难以追得上来。主意一定,狠功两招,趁王先闪避之际,转身便逃。
王先见她逃走,怔了一下。这个时候,野紫燕已经窜出十多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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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行云,如流水。
如天马行空,如惊鸟别枝。
——用这些话来形容野紫燕的轻功身法一点儿也不过分。
问题是——
她忽然感到丹田内流动的真气稍有阻滞,然而她并不在意。
又走出一里,那股真气竟然阻得更厉害!
她放缓了脚步,那股真气慢慢流动,最后化清,毫无阻滞之状。于是她又提气奔驰,虽然时近初冬,竟也跑得浑身暖烘烘的。
可是还没有跑出一里,那股真气又阻塞在丹田内,既不能运输入另外一条经脉,亦不能逆转入原来的那条经脉。
这一下,她不禁大惊。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透这究竟是何因所致。
令她感到纳罕的是,不提真气还不感到什么,而稍触动真气,丹田内那股要上上不来,要下下不去的真气即刻令她小腹绞痛如被刀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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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紫燕之所以产生这般不适,是因为她体内积蓄了野三多一生的真气。这股真气不是她自己练出来的,与她自身所练出来的真气发生了冲撞和排斥,故在运气时会感到有阻塞。
这种情况与人长肉瘤的现象有相似之处:一个人若从一出生便在颈脖间长有一个肉瘤,而且这个肉瘤随他长大而长大,那么他就不会感到有何不适;可是把一个肉瘤移植在一个人正常的颈脖之间,他就会大大的不适应了。
——而且,体内的真气与人长肉瘤又有差别:长肉瘤可以慢慢适应,但真气之间冲撞排斥的结果却危及生命。除非要有一个武功相当的人帮她疏导体内的真气,让她把别人的真气消化吸收为自己的真气方可保住性命。
野三多明白这个道理,理应不该把自己体内的真气输入野紫燕体内,但当时的情况容不得他三思而行,故在输送功力之后,说出一个补救的办法——叫她带着“仙女图”去华山找“蟾蜍圣母”,求她化解疏导野紫燕体内的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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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紫燕当然不明白其中的委原,她只道是自己娇生惯养,现在突然与别人动武,体力难支而已,心想:“提不起真气就罢了,我就这样走难道不成么?反正王先已被我远远甩在后头了。”于是她便按平时走路的速度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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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很深沉,夜好寒冷。
在无边的黑夜中,在宁静的山岭中走路是什么一种感觉?
她忽然感到天底下只有她一个人,一个无依无靠的人。
被王先追杀的那个时候,她只顾奔走,反而不觉得有什么,此时路途寂寂,她倍感孤单,而且,她还有一点恐惧,害怕有什么妖魔鬼怪突然从天而降或者从树林里窜出来。
她又想起了游雁。
想起了他如兄长般关心自己沿途起居饮食时的情景。
想起了这些,恐惧之感才稍为减轻。
她看着蜿蜓崎岖的山径,禁不住道:“何时才能走完这条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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