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子胥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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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札本来吩咐仆役拦着周围的人,但此时连仆役都冲过来了,虎视眈眈围了一圈。

    从木不敢乱动,看着那剑尖心惊肉跳:“少年郎,你行行好,放了季子吧!你要我的命行不行,我把我的命给你……”

    “闭嘴!”季札怒道:“都到一边去!”

    决斗是受人尊重的,平常决斗时,少有这样的场面。

    从木额上的青筋暴动,但不敢再说一句,仆人把他搀到一旁,眼巴巴相望。

    孟泽看着长剑,剑刃上映出季札苍老的脸,季札叹了口气,仰起头看着孟泽。

    孟泽沉默了一下,刚才季札刺偏,他有点感觉。

    这人害得他家破人亡,在生死决斗中却放了他一次。

    孟泽艰涩道:“你刚才……为什么放了我?”

    季札一愣,想了想:“你太小了。”

    孟泽怒道:“这是决斗!”

    季札笑了笑,闭上眼睛不再言语。

    这是决斗,我本该尊重你的。

    但我没能下得了手。

    我确实优柔寡断,但如今花甲之年,估计以后也改不掉了。

    孟泽的剑猛然向上抬至下巴,季札下巴受痛,顺着抬起来。

    孟泽的剑却还是没动作,季札慢慢地睁开眼,只看见那小孩死咬着嘴唇在哭。

    他脸上有许多擦伤,也有许多血和泥,嘴唇干裂,脸上一滴滴眼泪往下滴。

    那天刺杀时,他在哭;今天见他,还是哭。

    季札心里一叹,这孩子怎能如此心软?若不是碰到了他,他要怎么才能报了这个仇?

    但这是个好孩子,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实在也有他的责任。

    季札叹口气:“对不住。”

    孟泽抬眼看着季札。

    季札道:“我对不住你父母,也对不住你。”

    如果重来一次,他一定会慎重一点,再慎重一点。

    “晚了!”孟泽气道。

    孟泽咬咬牙,闭眼把剑挥下。

    鲜血四溅。

    孟泽睁开眼,狠狠道:“恩怨两清!”

    季札的肩上多了一道伤,从木扑过来围住了季札,喜极而泣。

    几个医工忙上来给季札治伤。

    孟泽转身,这几天,无数人来跟他说,季札为人多么高尚,这些年在延陵做出了多少政绩,你父母的事情,实在是怪不得别人。

    那么他一家落到这个境地,就是罪有应得?

    他流浪三年,想自己的阿爸,想自己的阿妈,想曾经的快活日子,他想,倘若季札不曾禁酒,会不会当时情况就不同了?

    倘若季札不曾贴出告示,会不会就不同了?

    这种想法像是火星,在他苦难的生活里亮起来,让他有了一个奔头。

    他实在是很想手刃仇人。

    最终在他要刺下去的时候,却闭上了眼睛。

    让上天来决定吧,这一剑下去,如果刺中了,是天要他死,如果他侥幸没死,那是他命大,从此也恩怨两清。

    最终,刺偏了。

    那……就恩怨两清罢。

    孟泽低头,转身走了。

    众人给他让开一条路,他一顿一顿的趔趄着行走,身影单薄而瘦弱。

    他放过了季札。

    第13章 归程(修)

    太阳升了又落,流云聚了又散,从红日破晓到星光细微,月上柳梢时,孙长卿躺在伍子胥的房顶上,乘凉。

    虫声鸣鸣,夜风拂面。孙长卿两手垫在后脑勺后,翘着二郎腿,发出一声喟叹:“还是你这里凉快,西院也不知是哪个混账建地,连个风都刮不进去。”

    伍子胥躺在旁边,语气凉凉:“你一个小小的武士,还想住多好的屋子。”

    这混帐人模狗样,嘴里就没什么好话。孙长卿翻了个白眼,声音倒是一本正经:“也不用太好,白玉床,貂皮毯,屋里再有个女人,我也就不想什么了。”

    伍子胥很认同地点点头:“要求太低了,这女人若是个绝色美人,我看还差不多。”

    “那也不用。”孙长裙笑起来,翘起的脚慢慢画了一个圈:“美不美也无所谓,只要看着顺眼,又知冷知热会疼人的,我真地就知足了。毕竟——”

    孙长卿悠悠:“做人不可太贪心啊。”

    “你倒是知足常乐。”

    伍子胥翘起嘴角,眯眼看着东方的荧惑星,那星星此时合了它的名字,发出一点微弱的光芒,仿若萤火。

    孙长卿坐起来,取下腰上的那个酒葫芦,这一葫芦酒是他刚来延陵时和别人打赌赢来的,味道与以前喝地都不同,别有风味,所以不舍得喝,现在还剩一些。

    孙长卿尝了一口,咂砸舌头,递了过去:“老伍,尝尝。”

    伍子胥伸手接过,晃了晃,故意嫌弃道:“这么少?”

    孙长卿呲他:“有的喝就不错了,瞎讲究!”

    若在平常,多少酒都无所谓,眼下在延陵,酒就尤其难得了。伍子胥笑意一闪:“罢了,今天给你个面子。”仰头咕咚咕咚喝了,神色十分餍足:“好酒!”

    孙长卿瞪他一眼,期待道:“怎么个好法?”

    伍子胥:“余香绵长,味正而清,是酒中佳品。”

    “果然识货!”

    孙长卿心中大喜,接过葫芦时听见水晃声,没想到里边还剩了一点,顺口喝完了:“这酒真不错,虽然是荷花酿的,却是一点涩味都没有,也不晓得怎么酿的。”

    伍子胥笑吟吟道:“这酒在延陵难得,却也不是特别好,我自己酿的梨花白,比这还要再好上三分。”

    孙长卿心中微微一动:“老伍,你什么时候走?”

    伍子胥道:“明天晚上,我向季子请辞,准备后天一早走。”

    伍子胥正儿八经地担着行人一职,而这个官位的闲忙与时令息息相关,很简单,适合各位使者赶路的时令,忙;不适合的,闲。

    各国使者都没有受虐的嗜好,因而三伏天和三九天最闲。

    眼下夏日未尽,使者也少,但他手上还有推行铁具、修筑新城的许多事情,能在延陵待半月已是足够长了。

    孙长卿诧异:“怎么这么快?”

    伍子胥:“还有其他事情要忙。”

    孙长卿点点头,伍子胥做事情,向来负责严谨,讲究有备无患,这半个月相处下来,他也有所了解。

    只是,他和伍子胥虽然认识时日不多,却是一见如故,看法、见识和脾气都十分相投,遇到这人之前,孙长卿哪怕是做梦,都想不到能有人与自己这般挈合。

    一时听到他居然后天就要走了,便有些怅然若失.

    伍子胥笑道:"长卿,我还欠你一顿酒,不如跟我一块来梅里,尝尝我自己酿的酒?”

    孙长卿闻言有些意动,他是真舍不得伍子胥,相处时间太短,此次一别,也不知以后何日才能再相见。

    伍子胥又道:“你要是不来,就算了。只是——”

    伍子胥叹气:“那酿酒的水都是我自己一点点采的花露,一直埋在梨花树下,当初两坛,现在也就只剩一坛了,我就是觉得,美酒须得赠知己,这最后一坛酒,若是能给你喝,那才算是值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