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骗艳记

骗艳记第1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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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上没有不适的感觉,反而是非常舒服,令人神清气爽,这才是修真者喜欢的环境。要知道,胖子的修炼法门对灵气要求不高,但是清新的环境却能让人感觉舒服。

    所以他故意避开喧嚣的都市,专挑人烟稀少的荒野,几天下来异兽没有找到,嘴倒是馋了。入夜,空气中突然传来菜肴的香气,夹杂在植物的芬芳里格外诱人。

    “好香!什么味道?”寻找异兽除了用眼睛外,敏锐的嗅觉也至关重要,不过胖子的发现显然和异兽没什么关系。

    虽然王浩平时并不挑嘴,但是自身烹饪手法一流,加上尝试过太多的珍馐,让他夸出个香字来也不简单。

    循着诱人的香气一路探寻,终于在远处发现一点炊火,有人在野外烧烤并不希奇,原本就是种情趣,但是架了口大锅就希奇了,谁肯带着一口大锅外出旅行?

    何况厨师还是个独身的女人,白衣赛雪,秀发在晚风中轻轻舞动,带出一阵难以言喻的风情,那是种恰到好处的美丽,和雅安秀雅的景致浑然一体。即便仅仅是个背影也能勾起旁人的无限遐想,但是除非拥有不俗的实力,否则不够资格欣赏这份美。可以想象,正常人在夜晚的荒野见到白衣长发的女子,一定不会是想入非非,肯定是毛骨悚然吧,胆子小点的说不定当场就落荒而逃。

    此女绝非善类!胖子很快得出结论,判断的依据非常简单,好女孩才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荒野,还自得其乐的煮东西吃,说不定是异类也未可知,胖子虽然对异兽非常熟悉,但是对精怪的知识却一知半解,所谓学有专精,降妖除魔毕竟不是他的本行。

    “不介意一起享用吗?”胖子轻轻一跃落到女孩旁边,准确的说是炊火的旁边,说话的时候眼神也是望向锅里,难怪香气浓郁却不腻人,而是释放出少有的鲜甜。原来锅子里边煮了各种各样的菌类,粗略的看了一眼,至少有十种以上,而且都不是菜市场或者超市里能找到的品种。

    女人抬起头来,丝绸般润泽的秀发后面,掩藏着一双晨星般的眼睛,那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黑色的部分是深邃,黑得叫人动心,陷入其中便无法自拔,白的部分无比清澈,让人无法逼视。

    相比之下,周围的一切到黯淡无光,包括女人的容貌,乌黑润泽的秀发,柔美曼妙的身姿,甚至是雅安的蒙蒙细雨,都埋没在无尽的深邃之中。

    “我们以前见过吗?”几乎是下意识的脱口而出。王浩始终觉得那双眼睛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可是一时间就是想不起来,不过这种话无论怎么听都像是拙劣的搭讪方式。

    女人什么也没说,点头示意他可以加入,然后继续观察着炊火,煮汤的时候对火候特别讲究,所以有经验的人都是看火势,而不是看锅子里的食物煮烂了没有。

    见她不肯说话,胖子有些无聊,仔细打量起锅子里的菌类,细看下不由冒出了一头虚汗。西南省市本来就有吃菌子的习惯,而且出于猎奇的心理,人们喜欢尝试没见过的品种,导致每年中毒躺进医院的人数众多。

    不过民间有不少的土方法试毒,比如说传统的银针,或者是折断菌子,看汁液的颜色。当然,最直观的做法是观察菌类的色泽,通常来说颜色平和,暗淡的无毒。反之,大红大紫,色泽鲜艳的最好是不要尝试。人们常说毒花最美就是这个道理,虽然有例外的时候,总的来说灵验的时候多。

    烹饪过程逐渐接近尾声,香味也变得越来越浓郁,远处不时传来野兽低吼,难道连他们也有兴趣?

    女人手法娴熟的盛了两碗菌汤,然后目光灼人的望向胖子,毕竟此刻只有他们两个人,起初她还要观察火势,如今却只能看人了,很明显,她非常有情趣看胖子喝下去。

    王浩瞧了眼碗里五颜六色的蘑菇,那叫一个鲜艳,如果是不懂行的人肯定没有勇气尝试。可是王浩却丝毫也不害怕,这就叫技高人胆大。

    放在嘴边小心吹凉,实实惠惠吞了一口,末了还笑着发出由衷的赞叹。“的确是好汤,人间极品呀!”里面不曾加入咸盐、味精之类的调味料,天然的香料也极少,因而没有掩盖住蘑菇的鲜味。整锅汤里没有稀奇的原料,都是些山野间的野蘑菇,珍贵之处在于一个鲜字,所以在野外现采现烹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女人也随即笑了,表示对胖子赞赏,要知道,锅里的菌类十之有毒,这一点连傻子也看得出来,寻常人决不敢喝下这碗汤。不过,汤里的毒素早就祛除掉了,这个就极少有人能够辨别,敢喝下这碗汤说明胖子至少拥有见识和勇气。

    “可惜没有酒。”胖子三两下将整碗汤喝完,用衣袖擦了擦嘴角,意犹未尽的惋惜道。陈玄倒是提议帮他讨个酒具,那个粗线条完全指望不上,说不得只好自己炼制一个。好歹也是练神期的高手,炼个酒壶还不成问题,何况他的要求不高,造型优美,能够装下很多酒便可以了。

    敢喝下蘑菇汤并非见识过人,已知菌类品种就数不胜数,每年还有新的品种出现,要说全部能分辨是否有毒那纯粹是扯淡!至于勇气胖子倒是不缺少,却也不至于用到吃蘑菇上,敢于尝鲜是因为有解毒丹,小小一粒丹却能解百毒,实在是居家旅行,猎奇尝鲜的佳品。

    第六十三章

    女人似乎早有准备,提过酒坛递给胖子,可惜只有一坛,她没有考虑过出现客人。

    王浩接过酒坛咕噜咕噜一气狂灌,赞叹道:“好酒,应该说是好烈的酒,谢谢。”考虑到只有一坛酒,不敢将坛口贴上嘴唇,而是直接倒进嘴里,却是平添出几分豪气。

    女子也不说话,用力将头扬起,举高酒坛就倒,烈酒哗啦啦的灌进小口,顷刻间打湿了雪白衣襟,同样的动作由女子做出来居然是别有风情,那份异样的美丽注定刻在胖子脑海里,挥之不去。

    胖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女人如此喝酒,坛子里装的可是烈酒,这种喝法自己都吃不消。说实话,女人的容貌也绝对是一流,无奈那双眼睛实在太美,犹如顶级的宝石,无论镶嵌在什么首饰上,人们也不会在关注到首饰,而只能注意到宝石的光芒。

    巾帼不让须眉,那份不羁深深吸引着王浩,无论如何,结识这样的女人都是一件乐事,不过女人似乎不喜欢说话,难道是个哑巴?胖子自己倒是有办法治疗,不过,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问了会不会有些唐突呢?王浩正在犹豫不决,酒坛已经再次扔了回来,荡出的液体溅了一身,也让他清醒了不少。

    事实上完全没必要多想,会不会说话能有什么关系?只要生活得快乐就足够了。比如说现在,胖子不知道女人是什么身份,来自什么地方,只是知道她能烧出一手好汤,而且酒量相当不俗。

    女人也不会打听王浩的来历,只知道他是喜欢喝汤的胖子,这样不是很好?人与人之间原本就没必要了解得太多。

    王浩也抬起酒坛,仰头就灌,喉咙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一向崇拜酒剑仙的胖子,说什么也不能在喝酒上输给女人。

    没过多久,胖子的脑袋就昏沉沉的,喝了太多的烈酒难免会醉,不甘心的是终究输给了女人,他计算得非常仔细,女人比自己喝得要多,多出的不是一点半点。不过他就是漏掉了一点,什么酒能让修真者一醉不醒?

    雅安周边的天气异常潮湿,绵绵细雨打湿了一切,连初升的太阳也湿漉漉的。雨丝和露水一起侵湿了衣服,贴在皮肤上凉丝丝的,却让胖子清醒了不少。

    醒来时,神秘的女人早就消失,炊火整夜都没有熄灭,锅里的汤还冒着热气。说明昨天晚上的经历并非梦境。王浩走到锅前再次弄了一碗,味道比起昨天夜里差了好多,也许是过了一晚火候太老了,也许是少了那双眼睛,连汤也失去了灵魂。

    假如自己酒量稍微好一点,就不会和佳人失之交臂了,要知道胖子虽然最初爱慕拓拔舞,后来转而喜欢上苏雪,骨子里仍然渴望红粉知己。不需要如何的美丽动人,只需要有相同的嗜好,能够志同道合就好。

    胖子喜欢平淡惬意的生活,喜欢品尝美味的东西,而且一定要有酒,尽管他的酒量不怎么样,在进入练神期后还经常喝醉。女孩恰好喜欢烹饪,而且也喝酒,这两点就基本上符合了,另外,女孩好像不怎么说话,这并未影响两人交流,胖子反而觉得那种气氛非常好。不需要思考太多的事,有美酒,有佳肴,何必还要说什么话呢?交流有时候是用心的,心里有防线,说再多废话也没用。

    中午的时候,王浩悄然进入雅安的市区,不为别的,就要品尝闻名遐尔的雅鱼。雅鱼,雅雨,雅女,堪称雅安最迷人的三个亮点,胖子是纯粹的享乐主义者,沐浴过雅安的细雨,当然该尝试雅鱼了。为了能顺道领略雅女的风情,他还找了家颇具规模的饭店,这年头只有傻瓜才到大街上找美女看,进服务行业就能见到了,当然,一定要到够档次的地方,据说,服务员的档次和素质,和饭店规模成正比的。

    果然,不多久身边就出现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饱受雅雨滋润的肌肤白嫩得难以想象,小脸如同精心描绘的水彩画,淡雅,却半点不失四川女孩的灵性。初春的气候还透着寒冷,女孩穿了件鲜艳的小棉袄,就象一只红彤彤的小辣椒,看见她就算是领略过雅女的风情了。

    “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女孩不失专业的问道,手里拿着本精致的菜谱。

    “特色菜全部都要,再来一瓶剑南春,谢谢。”胖子说完话立即收回目光。

    这种点菜的方法一听就是外地人,女孩笑了笑,随即介绍道:“您一定是外地来的,到雅安是必定要吃鱼的,不如来个砂锅雅鱼。雅鱼产自青衣江,周公河,鱼形似鲤而鳞细如鳟,体形肥大,肉质细嫩,在别处绝对吃不到,沙锅雅鱼是我们雅安的名菜。相传,清代时上贡给慈禧享用,太后赞美其为龙凤之肉。另外,再来个蔡鸭子,产自仙茶的故乡——名山县蒙山脚下,以香、酥、脆、美的特点而闻名。蔡鸭子是精选本地在无污染环境中生长,以水、草、虾等为主食的土麻鸭为原料,辅以三十多种香料,继承和拓展传统工艺,经十六道工序精制而成。您是一个人来的,点这些就足够了,茶水就要峨嵋毛峰好吗?”

    小姑娘人品还不赖,懂得为顾客腰包考虑,王浩就是冲这两样菜来的,能不知道吗?眯缝着眼睛笑道:“好!那个,如今是春笋出土的季节,再给我加个笋子好不好?”

    “好的!”女孩疾步离去。

    胖子实际上是闻到了邻桌飘来的香味,当初在山上的时候每逢春天就像过节,吃不完的竹笋和菌子,那才叫真正的山珍,贵在一个鲜字上,相比之下许多大名鼎鼎的菜肴名过其实了。

    无聊中胖子左右张望,脸上的笑容突然凝固,昨天在野外遇见的女子,此刻正惬意的坐在窗口,慵懒的神态望向窗外。即使在人声鼎沸的饭店,她也能保持住那份悠闲,丝毫没有受到周遭环境的影响。

    给人的感觉就像在沙漠中看见一抹清新的绿色,说不出的舒服和另类,她叫的菜也没有上来,桌子上仅仅放了杯清茶,不时升起袅袅热气,基本上已经温凉了,不过看她的神情似乎不着急吃东西,仿佛是坐在那里享受。能够在任何环境里随遇而安,除非有超然的境界,寻常人很难做得到。

    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呢?毕竟曾经吃过人家一顿,请客回来也是再正常不过,但是在站起来的瞬间,王浩突然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发现两人如今的距离刚合适,就好像月亮最好的地方就应该在天上,只有笨蛋才会想要捧在手心里。女人也是相同的道理,远远的看着就是一种享受,非要走过去搭讪,连胖子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他说出什么来,女人肯定是什么都不说。

    本周还是没有强推,不过大家都反映更新慢,还是恢复到每天两章好了,今天晚上冲榜,十二点先再传一章。希望大家帮忙支持

    第六十四章

    砂锅雅鱼,蔡鸭子,或许稍微油腻了点,春笋白嫩香脆,鲜美无比。配以清香扑鼻的峨嵋毛峰,刚好相得益彰,几道小菜让胖子吃得津津有味,向旁边的雅安女孩赞不绝口,川菜固然是色香味俱佳,可是让王浩食指大动的却是那双眼睛,人家是赏月的时候吃月饼,胖子是借着秀色吃鱼,不香也难。

    和胖子的狼吞虎咽不同,女人对每道菜仅是浅尝,对于喜好美食的人来说,食物的作用绝非充饥而已,胖子狂吃是喜欢那种饱餐后的充实感。

    “我们还会再见的。”王浩望着女人的背影喃喃自语,然后呼唤身边的雅安女孩买单。

    “雅安附近有一个野生动物园,游客可以坐车进入园内,和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其中包括老虎、狮子等大型食肉动物。”女孩收钱的时候热情的做着介绍。

    换成喜欢猎奇的普通游客肯定会勾起兴趣,可是在胖子眼里那种所谓冒险实在幼稚,无论再怎么改变,人和危险之间总是要隔离一层东西的,野生动物园无非掉换了双方的位置,将人关在笼子里观看外面的动物。

    胖子的计划是沿着川藏线进西藏,人工旅游景区没有兴趣,所以,对女孩的推荐一笑置之。因为修真者的体质无需休息,吃过午饭就连夜赶路。顺着公路行走,沿途上能看见不少旅行社包车,里面的游客们兴致勃勃,听着导游小姐绘声绘色的描述,尽管那些景致仅仅是在车窗前一闪而过,相对于有限的假期来说,行程实在是太紧凑了点。

    傍晚时分,胖子出现在海螺沟的门外,摩西镇。进入冰川最好是在早上,在此以前胖子准备碰碰运气,漫步在小镇的街道上,两旁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手工艺品,不过也有当地的土特产。

    前者多半是出自某些专业生产旅游工艺品的厂家,后者却是货真价实,樱桃、香桃、核桃、虫草、贝母、雪莲花,另外还有麝香和鹿茸。

    这些还提不起胖子的兴趣,但是内心的期待却更强了。海螺沟属于现代冰川,产生于一千六百年前,也是国内海拔最低的冰川,沟内有一条宽一千多米的冰瀑,直落一千零八十米,冰舌和山下的原始森林混杂在一起,另外还有几十处温泉,怪异的气候极可能吸引异兽。

    所以,这里出现什么都不奇怪,不过,聪明的人不会自己去找,就好比喜欢古董的人都明白宝贝大多来自墓|岤,但是没有几个人肯跑去盗墓的,做那种事情是要断子绝孙的。何况花费不多的钞票就可以达到目的,从不懂行的盗墓贼手里获得需要的东西,就好像从小孩子手中骗走糖果一样简单。

    王浩心不在焉的和小贩闲聊,试图探寻到有用的讯息,谁知道小贩只是反复地兜售存货,叫人郁闷不已。胖子无意间将眼神在人群中游移,似乎在盼望白衣女子出现,虽然两人并没有相约再见,王浩却认为她会出现。

    几番搜索下来没有见到白衣女子,却看见了以前的老熟人。

    “你好。”李芦对胖子始终保持着尊重。

    “李先生身兼要职,应该是很忙才对,怎么有空跑来海螺沟游玩?”胖子故意挖苦人家。

    “我哪有福气来游玩啊?这次是来采购药品的,拓拔家要采购大量药材,为了保证药材的品质,我决定到西藏走一趟,目前还缺少虫草、雪莲花,还有藏红花。另外,我还准备碰碰运气,雪域高原说不定就能碰上稀奇的东西。”提起稀奇的东西,李芦露出痴迷的神情,随即又补充道:“对了,大小姐也来了海螺沟,你们之间好像有点误会,不如趁机会解释清楚,我可以帮你约她出来。”

    既然放弃了又何必多此一举,王浩摇头。“我和拓拔舞之间没有误会,有些事情时间久了便会淡忘,你千万别多事。”

    两人之间明明止步于误会,偏偏都不肯提起往事,作为最清楚王浩能力的人,李芦认为不拉拢胖子实在可惜,同时也为自己惋惜,毕竟失去了向王浩讨教的机会。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即使王浩和拓拔舞澄清了误会,也绝不肯屈身于拓拔家族,虽然并不知道王浩的真实身份,不过那份傲气还是能感觉出来。

    明知不可为,李芦还是做最后的努力。“王先生也是要进西藏吧?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如何?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我的确要进西藏,但是不愿意结伴,我喜欢一个人玩,自由自在多好。”王浩再次拒绝,语气出现不悦。并非胖子不近人情,而是待在一起难免尴尬,还不如分开前行的好。

    “你们能不能听我说两句?你要的东西我这里都有,不如就在我这里购买吧。”眼见来了大主顾,小贩立即两眼放光。

    李芦用目光扫了一眼,含笑道:“你这种路边货也拿得出手呀?”

    小贩连忙摇头,紧张道:“这些东西是卖给游客的,他们买回去就是炖个鸭汤,人工的和天然的有什么区别?如果你要的数量多,我可以重新调货给你。”

    李芦故意做出怀疑的表情。“哦,人家本来就有上等货色,我们何必要舍近求远呢?”

    “这里的东西全都是卖给游客的,当然并不是假货,而是人工培植的。好货色要格桑大叔家里才有,不过那老头子脾气怪得很,不准我们卖次货给游客。镇上放的全是培植出来的虫草,都是我们一起从外地批进来的,除非有识货的买家才去找他,你们和我来自然就能知道。”

    早知如此刚才何必浪费口舌,两人相视一笑,李芦有些为难,小声说道:“采购的事必须要叫上小姐一起,现在拓拔家在修真界的事务交给小姐打理,其中自然也包括炼丹,我就是挑选货物的苦力罢了,掏钱还是要她点头才行。”

    王浩取笑道:“你就别再谦虚了,凡是你挑选好的,她也只能点头。”拓拔舞虽然修真到了练神期的修为,不过炼丹却是个门外汉,还不是对李芦言听计从?再说丹本来就是用钱堆出来的,拓拔舞跟来的目的绝不是为了管钱,而是表示对炼丹重视,另外也方便保护李芦,寻找一名炼丹师不易,让人挖墙角就不值了。

    王浩说归说,却没有阻挠他通知拓拔舞,再得势也毕竟是宾主关系,做人还是收敛一点的好,李芦虽然倍受拓拔家礼遇,为人处世却是中规中矩的,让拓拔舞同行就是他的提议。到如今不单全权负责炼丹的事务,俨然成为了拓拔野的智囊。

    拓拔舞出现的时候明显愣住片刻,谁能想到在康巴藏区不期而遇呢?但是转瞬间就恢复到了平常。冲着李芦点了点头,示意一切由他做主。

    格桑大叔在藏区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出售的货物全部都是货真价实,价格自然也就非常的昂贵,无论在何处好东西也不便宜。可以想象,那种东西对不识货的游客缺少吸引力,成交量也不足以支撑摩西小镇的经济,所以商贩们宁可卖人工培植的假货。但是双方的利益并不矛盾,游客和真正的买主要的不是同一种东西,海螺沟特产也不足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第六十五章

    格桑大叔是一名典型的藏族同胞,到目前仍然保持游牧民族的习俗,住在帐房里。房顶挂满长长短短的五色幡,据说是可以祛吉保平安的。藏民性格的直率、热情、好客,在他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好像并非是在谈生意,而是来他的家里做客。

    敬酒是少不了的,好在王浩还懂得规矩,先是啜了一口,等他添满了再啜一口,直到第三次才将整碗酒一饮而尽。这叫做入乡随俗,不仅是尊重别人,自己也快乐点。

    见王浩如此懂得礼貌,格桑大叔绽放出豪迈的笑容,脸上的高原红也变得醒目几分,硬拉着王胖子的手拽进屋子里。

    倒是另外两人在他的热情面前有些无所适从,拓拔舞依然保持住一贯的冷漠,一言不发的跟随在三人的后面。

    进入房间,各种药材的气息更加浓郁,尤其是麝香的味道。王浩假装什么也没发现,一路任由他拉扯着走进房间。帐篷到处涂满明黄和朱红颜色,但是看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土气,反而让人体验到一种独特的氛围,仿佛这样的环境里本该如此。不同的文化都有不同的特色,不同的表现形式,当你摒弃成见的时候,就能发现其中的迷人之处。

    在让人眼花缭乱的鲜艳中间,愕然出现一抹醒目的白色,不禁让胖子连呼吸也停顿了片刻。是她!两次见面却无缘相识的女人,果然,在藏族同胞的家里再次相遇了,此刻女人拿着酒杯,饶有兴致的望住胖子。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缘分,第二次相遇则叫做巧合了,那么第三次呢?两人竟然是出奇的默契,除了报以意味深长的笑容,王浩什么也没有做。

    “让我来为你们介绍,这位是我特地请来的名医,请她来是为了救我的儿子。”格桑大叔隆重的介绍白衣女子,而女子则是自顾喝酒,对他的介绍仿佛没有听见。

    名医!王浩不由眼前一亮,难怪敢随便吃蘑菇,原来还是个名医来的,随即产生报复的念头。

    格桑大叔不管周围的客人,继续说道:“不瞒各位,我的儿子三年前上山采药,一去不回,后来村民在神山上发现了他,当时他全身都冻僵了,至今仍然是昏迷不醒。都怪我平时对他管教不严,他才敢私自跑去神山采药。三年来我想尽办法也救不醒儿子,所以干脆做起贩卖药材的买卖来,希望能有幸遇见名医,挽救我不争气的儿子。”

    神山指的是贡嘎山,任何敢于攀登,哪怕是靠近的行为,也是对神灵的亵渎,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何况是去山上采药。

    格桑大叔认为这是神对儿子的惩罚,但是他依然不甘心儿子永远沉睡,所以才想到这个办法,因为他人品好,手中的药材品质也高,很快就占领了藏药的高端市场,加上有商贩们帮忙牵线搭桥,凡是来西藏采购药材的人,基本上都不会错过。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有上门采购的主顾,格桑大叔都当作贵客款待,几年来儿子的病情没有进展,奇人异士倒是结识了不少,格桑大叔的名气也更大了。

    单是看白衣女子的神情也是胸有成竹,女人用碗喝酒才别有韵味,李芦加盟拓拔家以前就是名医,王浩至少是个半吊子医生,唯一不懂行的人是拓拔舞。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只有两个字,尴尬,不过良好的素养让她永远不会失态。

    炼丹和医术毕竟是有分别的,王浩深晓其中的差别,所以始终缄口不言,这种情形不如瞧瞧白衣女子的表现。

    “在下和朋友对医术也略通一些皮毛,不如让我们也看看,也许能帮得上忙呢。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学医的人见到疑难病症自然喜欢一探究竟。”李芦谦虚的提出请求,昏迷的种类千奇百怪,相比之下,治疗方法就简单的多,往往一种办法就能解决上百种原因导致的昏迷,用不着非对症下葯,这就是李芦信心的来源,好歹他以前也是个名医,医术方面不缺少自信,不爽的是将胖子也拉了进来。

    入座后,王浩就坐在了席位的左边,一碗接一碗的喝着青稞酒,西藏人的习惯,男左女右,不准随便混坐,拓拔舞此时和白衣女子坐在一处,别看女子乍看下并不如何出众,如今与拓拔舞坐在一起仍然不曾失色。

    胖子听见李芦的话,当场呛得喷出酒来,然后是不住的咳嗽,胖子喜欢低调做人,即使能做到也不会卖弄,何况连病人都没看过,哪有什么把握可言?

    “他才是名医,我什么也不是。”解释言简意赅,而且完全属实,王浩确实并非医生,更谈不上什么名医,烧丹是烧丹,行医归行医,不可混为一谈。

    格桑大叔对胖子的态度非但不责怪,倒是有几分欣赏,行医之道最忌不懂装懂,稍有不慎那就是误人性命了。虽然嘴上不提,但是看神色也能猜到,老头挂念儿子的病情,哪里有心情喝酒?即使有也是喝的闷酒。

    与其这么喝酒,还不如先看病,女人放下酒碗,示意先帮格桑大叔治疗儿子。

    胖子不得不佩服女人的智慧,仅仅一个眼神就能让你知道她要做什么,让人丝毫察觉不出不便。所以胖子依然无法确定她是哑巴,或者是磕巴,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到她需要使用语言的地步。

    格桑大叔心领神会,自然是求之不得,连忙带着众人进入内室。房间里弥漫着各种药材的浓郁气味,老人为了让儿子早日醒来,使用了所有提神醒脑的药物,以至空气中的气味让人感觉呼吸不畅。

    “空气不新鲜对健康有害,尤其是昏迷不醒的病人。”得到格桑大叔的同意,王浩才拉开了窗户。房间里能听见微重的喘息,原来刚进来的时候,几个人都是闭住呼吸,这也难怪,提神醒脑的药物气味都比较刺激、辛辣。

    王浩悄悄瞄了病人一眼,那是个英俊的藏族青年,长期昏迷没有导致虚弱,相反,青年就像强壮的草原狮子,一定迷倒了不少藏族姑娘。

    但是皮肤颜色不够健康,呈现纸片一样的惨白色,粗略的看了一眼,也能知道体温低于常人。这种状况并非是生了病,倒像是中毒的症状,而且并非寻常五毒,而是寒毒。王浩可是利用万载冰魄筑基,对寒毒属性再清楚不过,能让人中上寒毒的异兽不少,其中最大名鼎鼎的应该属冰蚕了。《拾遗记》有载,东海峤山有冰蚕长七寸,黑色,有角,有鳞。

    如果那的确是一只冰蚕,倒是非常适合胖子使用。

    第六十六章

    贡嘎山,冰蚕,王浩心中暗喜,表面上却一点也没流露出来,人家儿子可是命悬一线呢,这个时候若是笑出来非被打出去不可。假如青年中的是冰蚕的寒毒,那么寻常的医生的确无法可解,即便找到神医也没有办法。

    理论上寒毒是无法可解,不过天地万物相生相克,如果王浩此刻有赤焰丹,还可以勉强试试,成功机会也很渺茫。回梦丹的功效或许能令青年立刻醒转,但是那意味着他要承受无尽的痛苦,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失去知觉呢。

    女人也是大致看了一眼,拿过纸片写下两个字,火鸦。笔迹不像女子的娟秀,却带着一股纵逸不羁的洒脱,字如其人,她的诊断和胖子不谋而合,可是没有任何人知道。

    换成是修真者也许还能想想办法,毕竟修真者的身体足够强悍,而且神通广大,也许真能捕捉到火鸦也未可知,可是发生在格桑老爹的头上,那就和死结没多少分别了,能做的只有惋惜。

    拓拔舞突然见到火鸦两字心头一震,只有她知道火鸦就在王浩手里,但是她不知道王浩早就和火修散人交换了晶石,如今连晶石都彻底炼化了,要不然哪来的练神期修为呀。

    一双美目在胖子身上质疑,心底里,拓拔舞希望他能拿出火鸦救人,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却是救治了别人的命呵。可是胖子见到纸片上的字连眼睛都没眨,一副老人家,请你节哀顺变的神情。

    “火鸦到底是什么?有了他就能救醒我的儿子吗?在哪里可以找到?”格桑老汉一口气问出一大堆问题,可惜女孩不会说话,王浩也不想解释,拓拔舞则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回答的人只有李芦。“老人家,火鸦是传说中的上古异兽之一,擅长御火,所到之处连一草一木也留不下,传说后羿射下的九个太阳就是火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找到的东西,即使找到了也没有办法收取。”

    格桑大叔做梦也想不到,要救儿子居然扯到上古异兽,这样的事实知道了又有何用?怪只能怪他的儿子不该踏上神山,传闻中,神山就不是凡人可以涉足的地方,即使靠近也不行,寻常人只能远远的瞻仰,顶礼膜拜。

    当晚格桑老爹喝了很多的酒,胖子看到他眼中闪动的泪光,那是父爱,除非是为了心爱的儿子,还有什么能让铁打的汉子流泪?

    当初自己离家出走的时候,父亲何尝不是与他一样?可怜天下父母心。或者在合适的时候可以帮帮他,说实话,胖子倒是不介意助人为乐,不过前提是无需付出代价,至少在目前的风头上,他绝不肯和火修扯上关系。

    夜里,胖子拎了壶酒独自来到野外,冰川吹来的冷风拂过身体,犹如少女冰凉的小手。这样喝酒比待在房间里舒服多了,不过好景不常,小小酒壶转眼间就见了底,继续留在野外只能是喝风,要是有个像样的酒具该多好?

    胖子赌气将酒壶扔向远处,酒这东西要么就不喝,要喝就要喝个痛快,最讨厌的就是刚喝到一半却发现酒壶空了,这样的垃圾留下就是虐待自己。

    突然,身后传来一缕醉人芬芳,那是女人身上的味道,还是个带着酒的女人。胖子立即联想到神秘的白衣女子,转过头果然看见那熟悉的白色,身姿修长却看不出柔弱和妩媚,倒是像一根翠竹般柔中带劲,一如既往的提着个精致的酒坛,她的脸上挂着迷人的浅笑,看似没有为格桑大叔的儿子伤感,假如看见无法救治的病人便不开心,那么很多医生可能一辈子失去笑的机会。

    不过那种笑却并非做作,或者仅仅是出于礼貌,那是一种超脱凡尘的笑容。仙子绝不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心,或者是不开心。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在修真者眼中和睡觉差不多,有什么好在意的?

    “为什么每次见到你,我都是非常的狼狈?”明知道她不会回答,胖子仍然是自言自语,习惯了以后就会发现,她的沉默在多数时候让人舒服。依据常识,这种女人如果某天说出话来,肯定是要有人不舒服了。

    女人果然什么都没说,啪的一声拍开泥封,将酒坛高高的拎起来倾倒,同时扬起素面,任由烈酒浇落口中,液体顺着天鹅般的颈子流淌,打湿了雪白衣襟,可是她浑然不觉。

    普通的女人要么青涩,要么矫揉造作,她却展现出与众不同的魅力,魅力的释放来自于个人内涵,做不出假来。仿佛这个世界原本与她无关,她不影响或者改变身边的一切,同时也不接受环境对自己的影响,超然世外。说得通俗一点,她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可是心却脱离了这个世界,跳出三界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的肉身是无法出三界的,心却可以。

    虽然仅仅是一种心理上的境界,却只有顶级高手才能触及,范围不仅仅限于修真者,强大的妖、鬼、仙,甚至是魔都能够达到。拥有这种境界的人都是在俯视苍生,比如说陈玄、问剑,芸芸众生在他们眼中和蝼蚁差不多。

    胖子拿定主意不问女人身份,可是骨子里仍然甩不掉好奇,一时间犹豫不决,居然就这么呆住了,恍惚间女人将酒递到他得手上。

    王浩先是灌下了两口,挠着后脑勺笑道:“到现在还不知你叫什么呢,但是没有关系,反正我说话你能够听得懂就行。你说,我每次落魄时都能遇见你,是我倒霉的时候你就出现,还是你出现了才让我倒霉的?”

    这话听起来分明就有调戏成分,妩媚的笑容里浮现出一丝嗔怒,女人飘然离去,不过看她的表情倒不是生气,而是不大喜欢这种调调。

    郁闷的是她连酒也拿走了,王浩拍拍屁股走向小镇,时间尚早,说不定还可以找到喝酒的去处。夜晚的小镇别有风情,俨然比白天还要热闹,街道上人群摩肩接踵,如今各大旅游景区已经不准写老子到此一游的经典名句,好不容易来一趟海螺沟,纪念品可不能少呀。

    最抢眼的莫过于各式各样的银器了,在店铺灯光的照射下比铂金的还亮。摩西镇的银器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藏银,一种是纯银。

    藏银表面有些灰暗,上面黑黑的东西是草灰,不过却彰显出藏族饰品简洁、粗犷的风格。以前的藏银一般是含银量百分之九十二点五的银合金,可是现在基本上被商家用白铜取代了,只有傻瓜才会花钱购买。

    不过纯银的制品也不少,而且花样繁多,除了各色法器外,还有小刀、茶具、酒具,各种精美的首饰自然是少不了的。

    心有所想,王浩被一款精美的酒具吸引了进去,和别的酒具一套七八件的不同,胖子看中的只有一件,形状像个粗胖的坛子,边缘上镶嵌了一个提手,此外还有少许的花纹装饰,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造型,圆圆胖胖的却能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