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跳舞。 桃红一直不知道这种跳舞和她母亲在舞台上跳的那种舞有什么区别,她的母亲化着浓艳的妆却是正气凛然地跟从着以集体和革命为命名的节奏起舞。 张浅跳的是艳舞。只有艳,没有舞。 后来桃红偶尔去那家夜总会,看见张浅穿着黑色的三点式,外面披着薄纱,头发扎成一根朝天辫,在激烈的摇滚乐里跳着,观众们只看她裸露的大腿和胸。 张浅学的是民族舞,四肢柔韧并不适合这样激烈的节奏。而且她的舞伴把她在拖来托去,使得这种舞蹈本身就很滑稽,有点象催|情的蛊。 张浅后来喜欢了一个男孩,桃红见过他们在街上走,是一个英俊而沉郁的男孩,有自恋的倾向,身上洒着古龙水,象雨后的草地的味道。 张浅介绍他时用力地往他身上靠,象在寻找一种所谓的支持与依靠,但是男孩竭力躲开。 桃红想,张浅的结局会幸福么? 后来证明张浅的感觉出了一些问题,男孩后来娶了一个长的非常一般的女孩,家里有一些钱有地位。爱情往往是虚弱的,敌不过现实的生存法则。 张浅后来和一个台湾人交往,说是他的女朋友。这个年龄段的男人很少不结婚的,假如不结婚,就会有自恋、或者同性恋的倾向,总之注意力一定偏谬了。张浅后来被这个人的太太毁容,漂亮的脸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从眼角拉到嘴角,很可怖的伤害。 张浅只好去磨皮,再后来听说张浅作了妓女。  
桑青和桃红(7)
桃红后来在街上看见张浅,她很愉快的样子,拉着她去喝茶。 桃红问她过得怎么样?这样问固然唐突,但是还是问了。 张浅抽了一支烟,笑意很淡。 被伤了脸之后她倒是上去那个台湾人的家。 他坐在沙发里,力不从心地衰老的脸,微微凸起的小腹,坐在那里听音乐--音箱里放着卡拉斯唱的茶花女选段,气若游丝的23岁欢场女子的繁华与寂寥,令人泪下的声音。 张浅说,你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屈辱。 他非常疲倦地说,请你离开我。 为什么? 我得了病,是绝症,癌。你看我这样的憔悴、衰老,你放过我吧。 张浅自他的家里出来,看着天空,觉得非常虚空,令人目眩的虚空。她想起歌剧《茶花女》原来的采用的意大利名为《放荡堕落有待救赎的人》,觉得反讽之至也可笑之至。 那是在说我呐。她笑。 所以所谓的救赎,是没有的。自己救自己罢了。 张浅的表情那样波澜不惊,是哀莫过于心死。 张浅现在作什么,桃红没有问她,张浅有一张轻俏窄小的脸,据说很多跳舞的女孩都有这样一张模式化的脸,上起妆来容易。张浅的脸上布满阴霾,在暗哑的灯光下显得杀机四伏。 桃红买单的时候,没有看张浅的脸,那是一张曾经十分妩媚的脸。现在,桃红不敢看。 桃红回到家里,看见章万川坐在屋子里。他没有告诉她要来。他正坐在屋子的一角喝酒,脸色阴沉。 他一直沉着脸不说话。 桃红觉得疲倦,所以她也不说话。 他们一直不说话,因此这种沉寂显得可怕,好像是一种寂寞的对峙。桃红想到了张浅,还有她肃杀的脸,有过疤痕,即使是磨去了,心里也还是留有那深深的阴影。这张脸一直藏在她内心的深处再也没有淡出过。 (七) 桑青不知道桃红最后去了什么地方。 她觉得她应该还在这个城市。 桃红留给她一笔钱。桑青不知道她有这么多的钱。 桑青坐在偌大的客厅里,收拾她的东西。她发现桃红喜欢那些小而无用的东西。包括她那些华而不实的餐具:开着糜烂的花朵的盘子,绘着硕大果实的汤碗,还有粉红色的咖啡杯。 桃红买的十块桌布,是那种细细密密的麻纱。上面的花象是憔悴了,不舒展。 她把它们放在一口大箱子里,从来没有动过。 桑青觉得她一定是疯了。 她们之间从来不是亲密的。有时就如陌生人。 桑青对着桃红卧室里的大镜子揣想,她看见自己的脸在镜子里一点点地淡下去,好像很多年前在桃红眼睛里的自己。 她想自己再也见不到桃红了。应该是这样吧。 想到这样,她哭了,眼泪热热地覆盖下来,天色那时变成灰蓝。  
四喜(1)
四喜在乡下的时候,已经念到高中。四喜并不念书的料子,但是四喜写的一手好看的钢笔字,因为喜欢上语文课的于老师所以尽了心练一手好字,那是个皮肤白皙眼睛细长近乎病态的男子,说话文绉绉,有很多忸怩的小趣味。因为在师专毕了业究竟是留不下来,分到地方上教书,所以总是怀才不遇的样子。 四喜不懂,错会了那是忧郁的意思,和感情牵上了干系。 于老师一般人是看不上的,大约是四喜长的并不难看,所以上课时常常叫了她起来念书,四喜的口音不重,念起来颇有些戏剧的味道,这样的语言修为完全是于老师的教诲。 四喜她爸的意思是,女子原本是不需要念那么多书的,地方上念书念的最多的是李一牙的小女儿,人家已经去了美国,读到博士,书念的那么好,自然是有过人的地方。 四喜的爸说,没有用的,李一牙的姑娘都长的丑,最丑是这个老幺,个子都不过1·54,瘦,还略驼背,近视。四喜没有去过美国,知道是有钱人聚居的地方,那比城里又不知强去多少,他们村上的许潇潇是到了北京回来时据说是阔了,长的美了很多不说,带了的东西也是成箱成萝。 四喜她爸很久都闷闷不乐,说是许潇潇不外是在那里被个台湾人包,充其量是个二奶,立不上名目的姘头,可你看她当然是自己把自己正经当人了,那两个马蚤眼睛现在都是立起来的看人。 四喜她爸看了四喜一眼,说,将来的前途你是要自己奔。 四喜在家也是有些娇养的,暑假便上城里去投奔她哥。经年不见,哥哥三多显的黑瘦而老,倒是她嫂子越加白嫩,两人在城里租了小门面开个火锅店。 哥哥见了四喜,先叫嫂子弄些吃的,四喜因为饿,多吃了一碗,洗碗的时候,听见嫂子低声嘀咕:“我们家哪里禁得住这样吃,你那妹子细皮白肉是个娇养惯的,倒说说能作啥?”四喜原不过是来看看,听得这样说,心里就难过起来。 她哥哥是个镇不住老婆的人,虽然是发了脾气,赖不过老婆三下五说的,也是没有办法。四喜帮着在小店里洗菜、传菜,倒是伶俐,偏生她嫂子冷眼瞅不惯,隔三岔五说些风凉话抢白她。 终有一天,哥哥问四喜,愿不愿出去做事,四喜听出弦外之音,便问上哪里,三多说你嫂子给你在个发廊找了个洗头的差事,也是托了人的,你要去了便好好作,不要挑三拣四怕苦了,出来便是这样子都是要吃苦受累的,若是捱得下来又是不一样。 四喜听了爽快答应了,吃饭的时候用一双眼睛瞪牢了她嫂子,她嫂子看的不自然,问:“你看个什么。” 三多方知道妹妹是个倔强硬性的人,那样的眼神任谁也受不住。 四喜去的发廊叫“娜娜”,听起来倒象是法国妓女的名字,透着轻佻、不正经。老板于娜娜说是正经上广州学了美容美发的,还有毕业证书,以及和一个二毛子的老师的合影,于娜娜说是法国人。虽说法国是胜产华服、香水以及美女的圣地,但是那个导师实在是没有气质,倒象是前来淘金的俄罗斯人,以前流亡中国的落魄白俄就是那种怏怏不乐的眼色。 不过有一次于娜娜把个客人的脸作到过敏,几乎毁容,她也就不再吹,但是好歹里头的小姑娘个个有红似白颜色鲜艳,来洗头、作脸的女人看着也指望自己人老珠黄却可以这般起死回生。其实完全是个年龄的问题,于娜娜招的洗头小妹没有一个超过20的,另外作脸的几个年纪略长又另有一番风情。 每天给客人按摩头手肩膀外加脖子,四喜直觉得自己力大无比,碰上客人不老实用言语撩拨的“妹妹,这里,哎哟,哎摇。”叫的滛荡的很,四喜只当听不见,若是着了恼,自管在他肩膀上狠狠摁两下,搓揉的骨头“咯咯”脆响,耍个伶俐的眼风,那个喜欢白日宣滛的爷就自然收声不叫了。 于娜娜有一次仔细看了四喜说,四喜倒是有点象我,泼辣的很,看这些人还喜欢她的泼耍劲。 四喜仰了脸看老板娘,听说于娜娜以前是锦绣歌舞厅的领班,红也红过的,因为不忍心钱白白流了去,所以不限什么客人都是接的,日以继夜不辞劳苦,必要的检查、治疗都不作,落下一身的病,迅速的衰老、没落。 四喜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倒是口角春风杏脸桃腮,鲜艳的很,对于娜娜的比拟很不以为然,心下说,你怎么跟我比。你看起来简直就象我妈。 其实于娜娜只比四喜大10岁,就算想,也是有心无力的。 四喜日日摩挲人头无数,洗了又揉,想着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就这样过去了,心里觉得焦躁。 直至一日,四喜在街上碰见李媚色。 李媚色原是也在“娜娜”里头作的,不过来得时间长一些,已经开始替客人洗脸,是个体贴小心的女子,所以回头客不少。于娜娜的美容原是男女不拘的,不过后来和她要好的一个男的喜欢让李媚色洗脸,渐渐有些上瘾了,每天直接下班便过来,他又言语风趣善于讨好,媚色多少是喜欢他了,直教于娜娜看不过眼,马上扫地出门。 李媚色看见四喜,便问她近况,还请她吃饭,以前四喜对人都是不错的,尤其是媚色,更是小心奉承,大家之间有惺惺相惜的味道。  
四喜(2)
四喜便将自己的情况说了,问媚姐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可以关照自己去作,自己是不怕吃苦的。 李媚色看着四喜笑,你这张嘴真是讨人喜欢的,伸过手来摸摸她的脸说年轻就是本钱之类的话。 四喜眼见李媚色的行头都是时新流行的,就知道她另有门路,不过李媚色那喑哑的口红到底不配她的皮肤,全部亚洲人都不配的暗紫色,在脸上显得肃杀诡异,象是聊斋里的狐魅。 李媚色工作的地方叫“金云阁”,听起来象个庙,其实是间金碧辉煌的歌舞厅,小姐们美若天仙,四喜引进去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讪笑,领班的吴雁行说:“改个名吧,叫斯琦怎么样,会写吗?” 看了四喜的字,她说,“字不错,跟人一样秀气。”周围的小姐抱牢了手,个个递眼风偷笑,不怀好意得紧。 四喜突然想起了于老师苍白的脸和他郁郁不得志的表情,觉得作什么都要作到出类拔萃才行,满管是什么行业。 到了现在四喜也明白自己作的什么,不管拘不拘,都是要做事挣钱,不过人的行为也不是全部可以告人的,就跟政府决策是一回事。要想将欲望变成现实,就得交换、妥协、退让、屈服。人生是不是令人震惊、令人失望的,这并不重要,就算反感,还是要接受。 四喜下定决心再也不要回于娜娜那里洗头,一想到另外兑了的洗发水的味道,她就想吐,还有那些交唤的声音以及那些几乎让她错手扭折的脖子。 四喜想,做什么都是一样的,但是四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第一次,四喜和一个老男人做,那个老男人大概是吃了药,一个晚上办了三次,四喜疼的第二天走不了路。听口音,是个北京人,只有北京人是这样专横的说话的,权利给予他放纵的机会,尽管他是老了,某些机能需要药物来助长催发,但是他的胆色绝对是在无数的斗争中很好地培养起来的。 不过四喜数钱的时候就知道,这样的折辱比起于娜娜的剥削,原是算不了什么的,她一个晚上的劳动抵得上一个月的劳动。 四喜有点麻痹的时候多半是躺在床上的时候,她开始数钱,她是个明白人。数钱的时候她的心很冷很安静,她知道这些钱全部是自己的,她有安置它们的地方。 她抚摸着,脸上有了安心的表情。 屋子里有一种迅速腐朽的味道,四喜不知道是房子烂了还是房子里别的什么东西烂了的味道,烂醉如酒的味沁人心脾。 作到后来,四喜转去桑拿,一天接过15个客,最多的时候接了20个,到了后来四个月,四喜就已经陪吃饭了,在这样的行业里,意味着档次上升。况且有文化多少是好一点,除了会看眼色,太没有文化显得没有趣味和愚蠢,虽然是se情业,但是对于一般的嫖客来说,他们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和交流互动的。四喜学会了“上位”这个词,聪明的人上位快,晓得占领制高点。 四喜碰上余卫城的时候,还不到22岁,还漂亮的,显得清纯秀气,当然也会打扮了,抹着本色口红,细溜的身材穿着旗袍,袅袅婷婷地走过来,坐在余卫城的身边,余卫城就想起大学里一个一直死追,到底鹿死他手的女同学。余卫城一向认为好的女人更重要的是态,懂得迎合应对,而不仅仅是脸。 他们一干人正在谈最近放的《人间四月天》,然后问,林徽音该嫁梁思成还是徐志摩? 其中一个小姐说,我喜欢徐志摩,黄磊演的多好,自己老婆都肯离掉去追,最后想见一面还飞机失事死了。 余卫城就转过脸问她。 四喜对于这几个人关系是弄不太清的,只不过看这片子讲的是恋爱,就追下去。 她说,徐志摩是个诗人,文学什么的都算不上正经专业,诗人更是都是靠不住的,心眼花,爱情又多,自己二婚不说,他后来还不是追有了老公的陆小曼,他不爱女人,女人也是追着他爱的,和他,苦恼比快乐多;梁思成有专业,学建筑的,有专业就是有饭吃,还留了洋,有前途,而且世家出身,对女人专一。当然是嫁梁思成。 其实四喜的审美观还是倾向于黄磊这一类的,但是她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话有点粗,但是尽在道理。关键是余卫城的大学女友是被中文系的伪文学青年追去的,他心里一直对这样的男人是相当瞧不上的,就觉得不少女人容易犯傻不懂得去芜存菁认真识别。 最后余卫城的朋友看了旁边一个长的象周迅的女孩朗朗说:“就她,她长的好。”朗朗只有初中文化,却白白有一张酷似新月女神的脸和符合比例的身材。 余卫城却觉得四喜更对胃口。他知道她是有心计的,但是喜欢她的机巧应变。 余卫城对于女人就象换汽车,不过四喜却是铁了心要跟他,在余卫城身上看到自己的理想和未来。她欠的,就是机会。 余卫城本来是打算处个月就丢开手不理,不过后来生意上的纠葛,被人打到重伤住院,对方是生意上的竞争伙伴,不满他的作风,所以吩咐打手“打的几个月起不来就行,不要打死。”对方当然是冲关键部位下手。 余卫城以为自己就要残了,其他地方残了也就罢了,不过打到显要的位置,以前那些亲亲密密的都不见了,他躺在医院里头,看着窗外的天觉得灰黯以极。  
四喜(3)
没想到四喜就摸进来,拿些汤汤水水给他喝。 余卫城问:“你不忙?” 小姐不忙是不应该的。 四喜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其他的没什么忙。” 余卫城说:“我要是残了怎么办?” 四喜说:“我背你。” 说到这里,四喜的眼睛红了,比起其他男人,余卫城好多了,就算是下半身没功能了,也还是比他们好。 余卫城记起以前带她去珠宝店,问她喜欢什么。 四喜看着都喜欢,戴得太大怕余卫城笑她俗,就拣了个小的白金戒指套在手上,幽幽地说:“刻个字吧。” “刻什么?” “天长地久。”四喜说了,觉得有点突兀脸红了一下,没见过这样的关系说“天长地久”的,不过那是四喜真真想的。 余卫城看看四喜清俊的小脸,笑笑,“你要天长地久就天长地久。” 搂着她,四喜觉的有依靠,觉得借来的暖也是暖。四喜的心里很高兴,那一会,是真的高兴,余卫城从来没有打过她。 四喜记得以前陪吃饭的的时候,有一个大老板变态,叫她们十几个进去脱了衣服,用烟头烫,用脚踹,还用皮带抽,她只能护着紧要的部分在地上尖叫打滚。 四喜想,就算余卫城残了,也没有关系。只要他还想要她。他比她大15岁,可是一脸的匪气、霸气显得人更苍老,象她的爹。 四喜已经过了按照情欲来择偶的心理年龄,她觉得自己快要迅速地苍老。许是这样,对于余卫城更多了情意。 余卫城看见她一直戴着那枚小戒指,小小的白金戒指环在她细长的手指上,有时她坐在他跟前笑着摩挲欢喜的样子,让他至少觉的她是爱他的,不管是哪一个层次上的爱。 他有三个月起不了身,四喜就端茶倒水,帮他擦身子。四喜越来越象他的妻,身子显得凝重,没有以前的轻俏。 余卫城觉得该说些什么:“我结过两次婚,一般的女人可能受不了我的个性……” 他是来搪塞、推托和拒绝的,那个下午,四喜定定地站在他的床头的时候,他就觉得触目心惊。 四喜削了一个苹果给他,“你说过了,我们见面第一次你就说过,你喜欢我,是不是……我全记得。” 余卫城觉得她的记忆力过分的好,或者是自己值得对方这么记得。 “我要嫁给你,但是,恐怕你嫌我。”四喜说的平淡:“你是知道我喜欢你的,我要跟着你,你多半是说不的。但是还是一句话,喜欢和其他的什么不相干,就算以后各走各的路,我还是喜欢。” 四喜的语气决绝,脸上清晰地流下两行眼泪,她觉得无奈和软弱的时候是不会流眼泪的,因为眼泪也无补于事。但是不知为什么,还是扑簌簌掉了泪。 余卫城好了的时候,就跟四喜结婚了。四喜终究是得了天长地久。 余卫城没有残废,按照以前的口风,夜御十女的牛皮还是吹着。四喜当了他的太太,至少自己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美容院,余卫城说,这是给你打发时间的,玩玩就好,不要当真。 四喜嗔道,我从来不是玩的,我这个人,顶真。 有一天他睡了,四喜拿出结婚证来看,看了好象不相信细细摩挲着,余卫城的睡态象是宿醉,烂醉如泥。 四喜看着自己的一切,淡淡地笑了。 四喜时年24,脸上有着淡淡的光泽和浅笑,人显得后生,就象刚出校门的女学生。  
花忆前身(1)
大三的时候我在北京,租了农民房子住,房子的窗外开满月季,那是一种粉红硕大的花,和玫瑰比它的生命力很强,每天只要我打开窗,就可以看见它们。 我的床上放着大江建三郎的书,虽然相比之下川端康成更唯美古典,但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需要他了,并且他有一点点畸形,这使他的文章常透露一种绝望的味道,而我仅仅是个要求正常合理生活的人。大江建三郎是个骨子里很顽强的人,在放纵的透彻中现出温和。 下雨之前我的小小的cd机会放五轮真弓的歌,和90年代的日本女孩比,她的声音未免有些成熟性感,只有70年代放得下那么多沉郁的思念和爱情,她有一张说不上漂亮的脸,有人情味的眼睛,厚厚的唇,总是有过度的忧郁要抒发。 我最喜欢和我的同学隋力微去看电影,看《吸血僵尸惊情四百年》,看人和鬼打架又是一晚。力微在和念计算机系的李夏恋爱,是的,李夏的务实、理性可以弥补力微的任性、感性,他们爱去b大附近的“雕刻时光”喝点小酒,那里墙的四周都是书,你可以随意抽一本来看,在微黄的灯光下,酒气书香的微醺中,所谓爱情大概就是一种错觉。力微喜欢下雪的时候在雪地上奔跑,李夏给她拍了许多照片,22岁的力微是美好的,尽管力微算不上很漂亮。在照片上看,冬天的北京苍凉古老,衬出青春的好处,所谓青春是绝对没有过往的花样年华。 他们常说起永远,永远有多远,大概是一辈子的事吧,不过我常想,这种承诺不符合科学性。没有人知道未来,这是符合科学性的说法。 不过后来,李夏去了美国,力微对于这件事是乐观的,在她印象中美国是不错的,我们都爱看王家卫的片子,里头的王菲是卖hotdog的女孩,梦游的慵懒的表情,整日里充满幻想无所事事,她工作的快餐店整天放一首叫“加州梦想”的歌,后来王菲如愿以偿去了阳光灿烂的加州,并且当上了空中小姐,还得到了暗恋对象梁朝伟的爱情。按照歌里的陈述,美国是个充满梦想的地方(以加州为代表)各种鲜艳刺激的色彩在那里静静的厮杀,呈现出一种强大的张力;并且有许多的黄油面包,有待勤劳的人们去开掘。当然,那里一定不缺乏爱情,一种热情洋溢的摇摇晃晃的爱情。 力微说,我会等你的。李夏想来是很感动,我相信每一个男生听了这样的表白都会很感动。不过这种感动没有多久。李夏的同学给力微发了e-il,这个男孩是一直暗恋力微的,即使和李夏一起考到美国去之前都念念不忘力微。他告诉她李夏已经在那里结婚了。 结婚对象是一个美国女人,37岁,对美国人而言,李夏的含蓄、内敛、真实都很迷人,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有待开发,他们很快就结婚了。结婚就是结婚,不象恋爱,还是精神的,虚拟的;婚姻代表一种现实的物质的状态。李夏的幸福观得到了兑现,也许这就是加里福尼亚的阳光普照的好处吧。 李夏结婚大概意味着他和力微的关系就此告一段落。力微很平静,她不会象同龄的女孩那么多愁善感,不过肯定有些消沉,常喝酒,但不会哭,喝酒之后就会睡觉,睡上一整天,不省人事。 每当我看见她喝酒时的状态,我就想,若果你要谈恋爱,就不要太认真,因为认真过度,就会变成一种伤害,当然我是个悲观主义者,乐观主义者不会这么想,他们会和新的对象恋爱。一年以后,力微也结婚了,她嫁了一个不错的人,学历高并且收入丰厚。 我去她的新家,房子很大很空,有古墓的清凉,在阳台上可以看见海。这是潮湿的天气。 我坐在松软的沙发上,问她:“你还记得李夏么?”她笑笑,说他已经离婚了,来信说想和她继续保持联系。 “但是,”力微说:“我还有什么可留恋的,过去了就过去了?”语气有点刻意的冷淡,但分明是恨的,如果不爱了就会恨了。 力微是恨的,恨是执着的,证明她忘的不够彻底。我想人本身就是不彻底的,在现实的威压下,总有小小的屈服和无奈。 也只有女人才会用这种思维方式看待爱情,所以在中国的古典主义作品中他们只有两种结局:含恨殉情,报仇雪恨。总归都是恨。但力微不是霍小玉,想想唐代的女性真悲惨,被男性抛弃了,只好化为厉鬼索命,索命之余,眉宇间隐藏了哀伤怨怼,这类故事的结局总归阴森而凄艳;活在现代的力微顶多喝喝啤酒睡上几天,后继续生活重新做人,尽管生活获得更大的自由,不过她还是有自己的遗憾和悲伤。 说完话的力微又开始喝酒,不过现在的她喝的是红酒,比较优雅,总归嫁了人,讲究了,知道女人喝酒要有仪态,而啤酒的档次比较低,一个漂亮女人拿一大杯啤酒喝的醉醺醺总不太象话。 她要我也喝,我便喝了。她把背景音乐调成慢慢的《加州阳光》,用小提琴奏出来,本来轻快爽利的节奏刻意放慢了,带出的竟是悲哀和迟钝的感觉,犹如我们的心境。 或者,那花样的年华,在急管繁弦的催促中已经回不来了。 比如爱情,也不会回来。 它是一个过去时。既然是过去时,那种影像,就如1997年的照片。 现实中的一切,就是如此。后来我一个人在家里喝酒时,是不敢放那种喜气洋洋的音乐,在那喜悦的背后潜伏了太多的悲哀,随时漫溢出来,侵入骨髓。  
花忆前身(2)
但,书是要看的,我不再看大江建三郎,他太聪明太洞悉世情,使我觉的人生无处可逃,在他的笔触下,阴暗的生活总以从容不迫的温和来表述,但再温和也是阴暗、不愉快的。我换了屠格涅夫的《春潮》,尽管叙述的方式如此古老,但在干净细致的语言背后,是可以寻见我们22岁的纯真友善。因为,缅怀总归是好事,至少提醒自己有过记忆,有过那花样的年华。 我每天推开窗,总会看见粉红色的月季花。 大概,只有它们不会老。  
平行游戏(1)
王二: 我住在中山路11号的破楼里。 中山路以前叫红卫路,是个很革命的名字,经历了一场场洗礼之后,他的名字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红卫兵小将以此变为据点,非常骁勇地开打,各自死伤不计其数,双方均是为了“捍卫伟大的毛泽东思想”而战,因此底气十足。有人拿枪对空中扫射干次,还有人开上坦克轧在路面上,此时有很煽情的歌曲大串唱: 我们走在大路上 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毛主席领导革命的队伍 披荆斩棘奔向前方 拿起笔来作刀枪集中火力打黑帮 革命师生齐造反 文化革命当闯将 滚滚滚、滚他妈的蛋!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不是做文章 不是描画绣花 不能那样雅致 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 革命是暴动 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 暴烈的行动 不过所有的革命都是殊途同归,没有本质区别,国父取代红卫兵,他们都是令人尊敬的先驱,抢着舍身取义抢着牺牲。 我倒是认为这些歌词流传至今有点意思,如果用上摇滚重新编曲,再叫几个妖型异状的歌手上去嚎啕一番,一定可以风靡,这种暴烈、野蛮的东西充分迎合了蠢蠢欲动的群众心理。 结果这样的说法遭到我父亲的反对,认为我简直是罔顾历史,是一个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的坏分子。 我只好对他说,历史通常是为了人的健忘产生的。他身子本来不太好,一急之下高血压发作,将我赶出来,使我蜗居于中山路11号的破楼。 我,王二,是一个对现在时生活极端不满又必须持续不满生存的人,由于这样对生活非常的倦怠,晚上闲来无事,上上网。 虽说本地红灯区密集,且有流莺四下乱蹿,但是因为害怕得病,终于不敢。因为流莺们传染艾滋病的机会高得惊人,以其每天工作对象10-20人来算,你春风一度之后铁定在劫难逃。看来爱滋是惩罚人放纵滛欲之最有效手段,至于按照法律来管办,对于不少人来说完全起不了作用。 上网看文章,是不能够当真的,如果你企图按照他们自己描述的样子对号入坐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种文章描述状态下的女人通常都不肯睡觉,需要吃镇定剂、夜凉如水也不肯好好歇着,非要穿黑蕾丝内衣在屋子里跑,眼睛上例必抹着冰蓝的眼影犹如鬼魅吓人。 一个妹妹写道“那是黑夜里的颜色,晶莹,刺目”。 我审美水平有限,看了不懂。 加上她们硬是要喝卡帕奇诺和贵的吓死人的哈根答斯,并且有足够的时间不是讨论人民有没有饭吃、叔叔阿姨们有没有下岗之类生死攸关的大事,而是跟你说“鸦片”这种使人感到象中了爱情的毒的味道,“午夜飞行”之香熏如同迷|药中人欲醉的鬼话,你必须见好就收不要跟着受蛊惑。 然后必然是会浮现“寂寞”、“孤独”之类的词出现的频率很高,然后接着还会标榜性取向不一般,这时候你就觉得有跃跃欲试的不良念头产生。 后来按照机率算算,个中的恐龙会比较多,于是我说,放弃吧。我小学时长的美若天仙的同学戈小丽已经作了一位成功人士的第三任太太,如果有那样符合黄金分割比例的脸和身材,就不用考虑“寂寞”“孤独”之类的虚范的问题。 不过我一般看了没感觉,说句实话,上网的这些,已经被一小撮人控制话语权,换言之就是他们爱说什么你只有听但是没有发言和质疑的机会。他们硬要认为自己不务正业是种新新人类作风,硬要游手好闲追求爱情不肯稼穑作个诚实的劳动者,把精神鬼混当成华丽的自蔚,你也没办法。因为你愣是分不出那些东西是不是真的就象写的那么美。 又比如混杂在网中的30-45之间的有家中年男士,没有包留二奶、三房的硬件即多多的票子和大大的房子,他怎么实现意滛之满足? 方法很简单,就是尽量地渲染自己是一个苦闷的、得不到理解的成熟男子,如果获取较多的支持率,就是再狠摔几把文化词眼,令得涉世不深的小女孩忍不住抱着治病救人的博爱精神关怀一下他。其实他们一般来说属于到了中年危机年龄,吃的腰圆膀阔满面红光,性生活也如鱼得水,不过妻子的脸开始胖,腰开始横向发展,于是觉得应该和陌生人在寂寞中开始一段新恋情。 怎么开始并不重要,只要有合适的契机,就可以开始。 我和乔伊就是这样认识。庸俗的开始是,我在网上看见她的文章很幽默风趣,我以为是个男人写的,通常我认为女人的幽默识别度很差,于是我给“他”发了一封信,表示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出来喝一杯,并且说“乔伊同志于我,恰似西门吹雪如陆小凤,知己知己。” 说了一些钦佩的话,我觉得非常高兴,王二我是一个单纯的年轻人,喜欢四海之内皆兄弟。 第二天我就收到一封信,这个叫“乔伊”的同志,正是同一个城市,他的语气矜持文雅,表达感谢致词异常流畅。 我便用同志般的友情邀请他在“老通城”小酒馆一聚。 他立马回信说喝水就行。  
平行游戏(2)
很苛刻。 喝水,尤其是喝一杯阿尔卑斯山上的矿泉水比喝一般的酒贵多了,按杯算,奢侈。 乔伊 怎样开始的并不重要,只要有合适的契机,就可以开始。 对于王二,我有的不过是一种直觉。直觉使得我回他的信,接受邀约。 我们都是寂寞的,对着镜子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口红颜色触目,是随一本杂志附送的,小小的一管。因为没钱去买更贵的只有用它。它躺在我抽屉最里面。 在赴约前,我对着镜子仔细地搽上。我不喜欢那样褪败的颜色在我近乎病态的白的脸上,象一朵开始腐败的花。 我甚至预想不出王二的模样,他有一个古怪的名字。 他使我想起一本书里的男人,也叫王二。 爱上他的女孩形容那种爱恋带着一种冰凉的恐怖,“就象在一大片密布得无法流动的绿色里凸现的雪白的骸骨端坐在深草之中,爱从恐怖中生化出来”。 因为这样的故事以及这种奇异的叙述方式,我记得王二,和所有悲伤的故事一样,王二是一个故事的解说者和参与者。 王二说邀请我喝酒,但是我的体质对于酒精过敏,有一次喝完全身发红,是一种粉红色。所以以后只能喝水。 我对着镜子,你可以看见的是冷淡的表情,沉静如水。我缓慢地梳理头发,使它们平复下来,然后编成一股硕大的辫子垂在胸前。我喜欢这样有条不紊的过程,细致、有序,充满乐趣。 我将见到王二,在此之前,我将他们序列编号,见面,是一种有趣的游戏。 我们喜欢这个寂寞的游戏。在文字筑起的空城里,我们都是一束影子,我们期待实体的碰触,虽然有的更多的不过是失落。但是对于游戏本身,我充满了活跃的期待。 游戏,我在镜子上写下这样的字样;所有的游戏,使我愉悦。这也包括那些哭泣、悲伤、深含沮丧的游戏。在游戏里,我们有自己的规定,违反者将出局。 我所见到的王二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比我想象中高大,带着笑容在更广的范围搜索的时候,我就走过去。 他看见我说:“天哪,你是……” 我微笑,微笑使我看起来如沐春风,通体阳光灿烂。 王二 我支楞着硕大的肩膀在门口傻看,当我看到一个人冲我走来。 我理所当然地叫了:“天哪,……” 第一,我身上只有600块钱。 第二,我没有想到是个女的。 必须说明一下当时的状况,这个乔伊,比我预想的要出色。在此之前我也约见一位女性出来,虽然她的信写的神醉魂销使我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谁知一见面,就知道她当属恐龙之列,在与她接下来的3小时里我如坐针毡痛苦莫名,回家后还因此感冒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