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向宋清月。
半空中,高高举起的手臂被冯洪健抓住,他脸色阴沉地挡在清月身前,认真地说:「晟姨,请不要碰我的女人。」
他的女人?等等?自己什麽时候又成了他的女人?清月在他身後瞪大眼睛。
林海:为什麽又加个「又」呢?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啊!
旁白:你这样虐女主,不知会不会心中有愧啊?
林海:没有一番寒彻骨,哪有梅花扑鼻香!
丶第二十五章 不伦之恋?!
郦晟吃惊地张大嘴巴,继而尖叫起来:「冯洪健!你这个负心汉!」一边娇哭,一边双手握拳在他胸膛捶打起来。
!这个烂泥塘!宋清月,你此时不走,还想陷得多深?站在原地等没顶之灾吗?清月打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冯洪健跟在清月後面也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不想刚迈开脚步,却被郦晟一把拖住,哭闹着用身体黏住他,无奈中,他转身解决这个麻烦。
刚出办公室,在一旁等待的三四个经理围住清月,纷纷道:「宋总,你说怎麽办?我们跟着你走。」
真奇怪,当年自己坐上副总这个位置,这些人不服气,议论她和单身美貌的总经理是蕾丝边,现在这种情况,他们反而要跟着她走。她眯起眼睛笑起来。
销售经理是个直爽的汉子,大手一挥道:「跟着这种骚包女人後面有个什麽出路,蒋总又不知被打压到哪里去了,公司这样迟早要完蛋。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子都指望着我。宋总,你到哪里,我跟着!」
他这样喊着,又有五六个员工走过来,围住清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这样怕是不好!
「爱家」不过是个一百八十多人的小公司,「人和」一向是公司在江南地区站稳脚跟的法宝。
清月清清喉咙,众人安静下来,她温和有力地说:「大家不要急,蒋总一定会回来的。」
「你有把握?」人事经理问。
「没有,但是潘育龄走的时候,非常从容。还有,你们各自的位置没有动。」她冷静地分析:「遭到打击的,不就是我和育龄吗?因为我们得罪过她。是,她是心胸狭窄,但她也需营利,也要向董事负责。所以需要人为她工作,那就是你们。」
她环视一下安静下来的同事,继续说:「『爱家』品牌奋斗了近十年才做出了成绩,这两年又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在江南一带大放光彩。她就像是我们的孩子,我们不能放弃她!」说到这,她的鼻尖发酸,她向大家鞠躬:「我代蒋总向大家道谢了。」
提到蒋玉屏,同事们沉默了。
每一个「爱家」的员工,都受过蒋玉屏女士的恩惠:或是物质上的,或者是精神上的。
娇小俏丽的蒋玉屏,像是慈祥慷慨的圣诞老人:帮助这个贫困的大学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给那个失意的人工作机会展露才华;还温柔慈爱地劝慰每个失恋的小女生:「不要伤心,是他没有福气。」
大家都眼睛都有点湿润,看着宋清月——她也是好上司啊,有功劳从不一人抢,总是拉上同僚,带上下属;有苦有难有重活也不往後躲,身先士卒;出了纰漏从不退缩,总是勇於承担。
看见一群人围住清月,郦晟眉毛倒竖从办公室内冲出来,气势汹汹道:「宋清月,你还站在这里干什麽?快给我滚去文昌县!我请你来吃闲饭,聊天的吗?」
真是,脸上泪水还没有干,唱罢青衣唱刀马旦,郦晟真正好功夫。清月都懒得看她,只是沉默。
销售经理大怒,卷起衣袖刚要出言反驳,清月伸手按住他,不卑不亢地对郦晟说:「我立刻去。」说着,转身走向大门。
冯洪健匆匆跟在她身後:「我和你一起去。」
「冯——洪——健!」郦晟在身後顿足大叫,歇斯底里。
冯洪健头也不回,紧紧地跟在清月身後。
清月一直走进电梯,才正眼看他一眼——这一眼,让她差点叫出声来。
冯公子英俊的脸上被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殷红的鲜血,沿着他的右颊滴在白衬衫上。
这郦晟小姐是野猫吗?为什麽这样喜欢用爪子伤人?不知怎的,一点细细的疼痛涌上清月的心头,她皱眉:如果蒋玉屏看见,不知多麽心疼弟弟。
冯洪健用手背擦擦血迹,满不在乎地说:「习惯了,每次遇她,都会吵架,然後都会被她抓伤。」说着,咧嘴一笑,像是安慰清月。
清月看着他那个幼稚的举动,心里微微抽动。
二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时,是不是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母亲和姐姐?
她想起上次蒋玉屏说过:他的母亲早就离开人世,这可怜的孩子!
她的心软糯起来,从手袋里取出一张湿纸巾为他擦净伤口。还好伤口不算深,她细心地一连用三张云南白药创口贴,才勉强遮住抓痕。
动作连贯而轻柔,他看着她端庄温柔的面容,眼睛湿润起来:「清月,真想叫你一声妈妈。」
宋清月吓一跳:好不好的,自己多了个二十六岁的儿子。停停停,宋清月,你日行一善,帮人包扎伤口,不代表要给这样一个人高马大的超龄儿童做母亲,献爱心,更何况是一个花花公子!她觉悟地向後退缩一步。
他却向前一步,桃花眼水波一片,白皙的面容上浮起一层粉色的红晕,低头无限深情地看着她:就是她了,这样温柔的动作与表情,就像当年——他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
触电一般,清月赶忙甩开那只手,他那一脸春情荡漾的表情看得她内心毛骨悚然,不禁惊呼:怎麽又陷进这个泥潭中了?人间最理不清便是三角关系,而且第三方,还是那样一个彪悍的女人——
「叮」电梯停在一楼,她赶紧跨出电梯门,想了想还是回头说:「去找郦晟吧,谈恋爱就好好谈,不要讽刺人家比你大,几岁而已,有必要叫她阿姨吗?女人都忌讳这点。」
说完这话,她佩服起自己的胸襟来:宋清月,你还为那等悍妇辩白解释?一定是想摆脱面前的花花公子,挣脱这个烂泥潭!
冯洪健眼内的艳丽水光一下消失乾乾净净,脸上的红晕却逐渐加深,他深沉地看一眼清月,哀怨道:「你真的以为我和她是情侣关系?论亲属关系,我真真切切要叫她一声阿姨!」
轮到清月惊讶了!这一对人,瞧她爱他这麽深,缠他这样紧,怎麽看也不是阿姨和侄子的关系!她就这样吃惊地夹在电梯口,任由电梯门开起,合上——如此三次,她才领悟过来:
难道是不伦之恋?!
冷飕飕的,她打了个巨大的寒颤。
丶第二十六章 御姐的命门
冯洪健伸出手将她拉回电梯,关切地问:「怎麽了?可是被电梯夹痛了哪里?」一边说着,一边搜索她手臂上的伤痕,只见雪白柔嫩一片,连个毛孔都没有。
不自觉的,手上的动作转为抚摸,他眯着眼睛陶醉地笑起来,不怪乎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写「温泉水滑洗凝脂」,美人光滑柔腻的肌肤,可不就是凝脂吗?
被轻薄了好一会,宋清月才反应过来自己被人吃了豆腐,她立刻像拍打蚊子一下,打落那一双狼手:这个男人,真是狼中之狼,同事不放过,连阿姨也不放过!
她抖了抖,表情由惊讶转为恶心再转为恐怖,拎着公文包挡在胸前,一步步向後退去,眼看就要退出电梯,一直微笑看她丰富表情的冯洪健长手一伸,又将她捞了回来,接着又合上电梯门。
她怒起来,声音却有点抖:「喂!上班时间,大庭广众之下!」
切!有什麽要紧,他不是一次在上班时间以及大庭广众之下对她进行骚扰了。等等?骚扰?他为什麽也跟从用这个词?
再看看怀中女人,她紧紧将公文包挡在胸前,眉峰聚起,长长的睫毛抖啊抖地出卖了她的内心,他好笑地抚平眉间那纠结的「川」字,不想却换来她鹅蛋脸吓得雪白一片:「不要用你的脏手碰我——」
此刻,在她心中,帅气的冯洪健与头上长角的禽兽的区别是:前者是两脚直立行走动物,後者是四脚走路的动物。
花花公子,她可以理解,因为有些男人天生就是精虫上脑,见到稍有姿色的女人便五官抽筋,内心发骚,好好的男人不做,偏偏以做种马为荣。
可是,和自己的阿姨在一起!她咽了咽口水:而且,刚刚,刚刚他还想喊她妈妈!
她抬眼看见他一脸忧伤地看着自己,忽然了悟:是不是因为年幼失母,所以对年长女性产生莫名的好感,於是在放纵的道路上一再沦陷?
——她眨一眨眼睛,不禁担心起来:她的宝贝女儿,会不会因为童年失父,缺乏父爱,然後在成长的过程中,对成熟男子产生倾慕之情进而成为「恋父癖」患者呢?
一想到少女英英有可能会被四十岁左右丶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所欺骗,她美丽的脸由雪白一片又转为浓云密布。
冯洪健玩味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短短几分钟,她脸上的表情变化了十几种,他真想打开她那颗五彩缤纷的水晶心,一探究竟。
可是——她对他百般设防。
他叹一口气:他真怀疑,那一日三十八度高温的下午,被他搂在怀中吻得迷糊嫣红的女人,是不是宋清月?
他只想认认真真地谈一次恋爱,和这个独特又矛盾的女人!
可她那防备的身体语言,还有那一脸「不要靠近我」的厌恶又恐怖的表情,令二十六年来从未被女人拒绝过的他,内心轰然倒塌了。等等!恐怖!她为什麽要恐怖?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去关心在乎一个女人!而她,将这片片真心视为恐怖!
他皱起眉头,伸出手要拉下她挡在胸前的公文包,却引来她的尖叫与抗议:「别碰我!你这变态!」
变态?等等,他怎麽变态了?他吃惊地瞪大桃花眼,无辜地指着自己:「你是在叫我?」
「和自己的阿姨在一起……」想想就觉得恶心,清月忍住不断上涌的胃酸,一字一顿地说:「你休想同我有什麽瓜葛!叫我妈妈!你不觉得那是对你亡母最大侮辱!她若在天有灵……」
他的脸霎时变得冷若冰霜,眼内水光凝结成冰光一片,他伸出两只胳膊,将她抵在电梯角落,低下头,语气非常恶劣却认真地说:「女人,请你不要含血喷人!」
第一次听他用这样的语气对自己说话!她沉默,抬头仰角呈四十五度,看着这个英俊又霸气的男人:太帅气了,简直不像是反面人物。
她无法将花花公子丶变态狂丶或者暴力男同这样一个英俊的男人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即使面前的帅哥是个光头,右脸上又贴着三张创可贴。
看着他的脸越贴越近,灼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脸上,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波涛暗涌,她的脑子渐渐昏涨起来。
她承认:一定是太久没有和异性亲密接触了,她是不是该尝试一下红云提倡的异性疗法,来提升一下自己对异性的抵抗力?
她的背脊紧贴着电梯的金属壁板,冰凉的触感令她无法冷静下来,她只觉得脸颊发热,双膝有点发软:自己怎麽了?她标志性的冷静理智呢?
「叮」一声,电梯门被打开,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娇小女孩准备进来,一抬眼:一个光头帅哥正将一个满脸红晕的美人搂在怀中,意欲不轨,他的唇已经碰上她的鼻尖。
一阵清新空气被释放进狭小的电梯空间,脑袋昏沉的清月回过神来:「小黄!」像是见到救兵——她的助理,虽然她不再是副总,但小黄看在这几年她礼贤下士的情分上,喊几个同事来解救她於水深火热之中,总是可以的。
小黄刚想出声,抬头看见冯经理冷若冰霜的眼神,她打了个寒战,悄悄退出电梯。
宋清月哀怨地看着小黄如同老鼠见猫一般逃出电梯:什麽助理!人走茶凉!
冯洪健也意识到电梯不是谈情说爱的场合:这次进来的是助理黄,下次是魔女郦晟呢?
他放下胳膊,牵起清月:话说,这个冰女郎现在在他面前是越来越容易展现小女人的娇态了:脸红,瑟缩——等等,他有希望了?
他喜滋滋地看着清月,笑容牵动了伤口也浑然不觉。
拉出清月,在一楼大厅快步走起来。
清月跟在身後,不住地反抗:「松开我,你这变态!」
「你再反抗一下,我要麽扛起你,要麽当众吻你。」冯洪健回头威胁,她立刻噤若寒蝉,他眼睛里含着笑意:他终於握住这个女人的命门了:
即——大女人的尊严。
丶第二十七章 恋爱噩耗
明明内心深处是个脆弱的小女人,渴望被爱渴望到要死,偏偏又装出无欲无求的金刚的模样。
她知不不知道,她有时不经意的低头,那低垂的脖子像是风中摇曳的无依垂柳?她知不不知道,她偶尔的凝神不语,眼睛里盛满了深深的寂寞孤独?她知不不知道,她声声的幽幽长叹,早已将他的心叹得绵软?
一个勇敢坚强的女人偶尔流露出的脆弱无依,是那样的牵动人心。
冯洪健回头爱怜地看着她:像,静默不语的神态,美丽的大眼睛。
可是又不像,她紧闭的骄傲的嘴唇,还有她眼底的那份执着与坚定。
他的目光闪烁,整张脸柔和又温情。
他这样的表情,在清月眼中,看上去恰似「发情」:如果机场那一幕在公司楼下重现,她宋清月可以直接去龙华墓园直接搭个地铺,长伴外婆,青灯墓碑,永不回归公司。
她最大的忌讳之一,同事恋爱:办公室恋情造成种种不必要的麻烦。成功,不分白天黑夜都要见那张脸,多乏味;失败,恭喜你,那张脸你更不愿意看。
之二,和比自己年幼的男人恋爱:她身为单亲妈妈,没有闲暇再去照顾嗷嗷待哺的成年男人。
之三,搭上花花公子:女人遇此一次,要麽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要麽,重整旧山河,看破红尘,找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共度馀生。
之四,碰上变态:但是——你听过有谁爱上变态?
她一面胡思乱想,一面任由着冯洪健将自己拉进他的跑车,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好奇目光:怎麽,那冷若冰霜的美人——终於有人敢以身试冰吗?
直到跑车开出地下停车场,她那暂时混沌的大脑才再度恢复工作:她怎麽想到恋爱条例!
恋爱!?
她恋爱了吗?!
不,这不是真的!她看着驾驶座内无良帅哥,内心轰鸣。
快要下雨了,天空阴沉,气压低得厉害。清月挣扎着要下车:「快下雨了,我要回家。」
山雨欲来风满楼,她的叫声被狂风吹得七零八落,长发被风吹得拍打在脸上,有一点点疼。
冯洪健偏过脸看张皇失措的她,眼睛笑成一条缝:「我这就送你回家,忘记了要去文昌县报道?我陪你回家收拾东西。」
「你不要上班的吗?天天黏着我干什麽?」她又惊又怕地指控。
「为员工服务是每个高层的工作宗旨。」他笑嘻嘻回道,笑得眉眼弯弯。
去他的!曾同为高层的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宗旨。她呆了一呆转而怀柔:「洪健,你不和你的郦晟『阿姨』谈恋爱吗?你就这样抛下她,她多可怜啊,那样一个美娇娘——」不知怎的,这娇嗔的话语说得她自己皮肤都发麻,想到曾和这个恋母的变态有过身体接触,她想去汤山温泉泡个三天三夜,以洗涮堕落的躯体。
「她,谁敢碰她?」冯洪健专注开着车,皱眉道:「一早就和你说过,这种女人我们惹不起。她和她的姐姐都是老头子那边的人。」
老头子!宋清月的眼睛瞪得老大,吸了一口冷气!
想不到他的口味这麽重!居然和唐高宗李冶一样,他竟然也和父亲的女人郦媚娘有染!
原来,他不仅仅是变态!
听见那声长达一分钟的吸气,冯洪健将车停下,正对着尊汉白玉雕刻的天使喷泉,一见清月惊恐惶惑的表情,他立刻低声吼起来:「女人!你乱想什麽!?」(是啊,还是在纯洁的天使面前 )
清月手忙脚乱地解开安全带,一面语无伦次地道歉:「冯先生,实在对不起,我……我实在无意冒犯。」
冯洪健咬牙,一把将她按在座位上,为她绑好安全带,引擎咆哮着,车子像箭一样冲出去。
清月一个不稳,又倒向他肩头,这一次盛怒中的他没有体贴地扶住她,她的额头碰到仪表盘上,真痛!
她揉着撞痛的额头,生起气来:这样的蛮不讲理,和强盗有什麽区别?是你挟持我的好不好?凭什麽还要做出一副被侮辱的样子?弄得和被人栽赃的柳下惠一样!
冯洪健的脸色比天空还要阴暗,大雨前的风肆虐而张扬,将他的白衬衫吹鼓起来,像一只白帆。
他转脸看清月,浓眉紧紧打结,双眼幽深如深潭:「女人,这些话我只说一遍。你给我听清楚。这是我的逆鳞,不可触碰。」那英俊的脸上呈现前所未有的严肃与郑重,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她的心轻轻抽动起来。
「像是受到命运诅咒,我母亲和姐姐的婚姻都充满不幸,我母亲这一生结过两次婚,当年,她面对别人的闲言碎语,心碎痛楚,惶惶不可终日。」他咬牙,白皙的脸孔上青筋抽动。
不知怎的,清月想伸手抚平,可理智让她握紧双拳,只静静地坐着听他倾诉心事,可是无法抑制的,她的面孔一片柔和,眼中闪出月光一般的清辉。
沉浸在回忆中的冯洪健没有注意到她的变化,停顿一会,艰涩地开口:「我口中的老头子,就是姐姐的生父,我母亲的前夫,我同他没有半点血缘关系!那个老头子,我是充满了怨恨!因为他,我十岁就失去了母亲!但是,为了姐姐,我只有百般忍耐——他掌握着姐姐的经济命脉!」他猛地用手击打方向盘,汽车鸣笛尖锐。
他整个人烦躁不安,车子在滨江大道上疾驰,灰沉沉的天空像是一块饱含墨汁巨大的幕布,随时都会倾落在他们身上。
清月有点害怕又有点心疼,用手抚着他的胳膊,轻声安抚道:「洪健,都过去了,你已经长大,请你安静一下,安静一下。」
那声音温柔而低沉,被风吹得零零落落,但冯洪健渐渐松开油门,跑车失去动力,慢慢地停在路边,他用手扶住额头,沉默不语。
豆大的雨滴砸在清月脸上,很快,密密的雨滴从天空坠下,她的白色西服很快被雨打湿,紧紧地贴在身上,勾勒出她丰腴的身材。
她担心他脸上伤口感染,伸出手摀住他的右脸颊,他却伸出手捧住她的脸。
丶第二十八章 狂热在雨中
冯洪健凝视着清月的清丽容颜,那美丽的大眼睛里雾气一片:整天装成熟的大女人,却有一股怎麽也去不了的天真无邪的气质。
他回想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一套暗紫色的衣裙,那忧郁的颜色衬得她肌肤如玉一般凝白,虽有着端庄秀丽的面容,可是年轻的她,眉宇间隐隐约约透露着说不出的哀伤。
「不,我永远不要你忧伤。我要你快乐,要你永远同忧伤告别。」他将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住她,在她耳边喃喃自语
风雨之中,她听不清他的话语,只感觉自己一半身体在滚烫的怀抱中,一半身体在肆虐的凄风冷雨中。
她无法呼吸,可那一双火热有力的手,仍将她越搂越紧,滚热的唇舌在她的发鬓脸颊上急切的搜索,她挣扎着说不,但那微弱的拒绝声很快便淹没在绵密滚烫的热吻中。
迷茫之中,她向那个火热的怀抱钻进去,想借此抵挡外界的风雨,理智大堤已经决堤,她心中呢喃:抱紧我,再抱紧我,吻我更多,更多。
明明是正午,天空却漆黑似墨。风在车外,肆意地席卷大地。
暴雨之中,两个人在车厢中热吻,冯洪健拉上了软车顶,黑暗中,她只感觉一双火热的大手与热切的嘴唇,在她冰冷的身体上摸索,所到之处,她的皮肤像是点了火,无力思考更多,只是渴求热吻更多更多。
她西服的纽扣已经被解开,他火热的唇舌已经印在她的胸前,她瘫软在他怀中,无力去推开他,只能低低呻吟:「不要——」
「啦啦啦——」冯洪健的手机在此时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忽然,那点火之人戛然而止,一把将她抱紧,一遍又一遍亲吻她的额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冒犯了你。」
清月回过神来,从倒车镜中看见自己:头发散乱,脸颊酡红,眼睛之中全是情欲未息的波澜,胸前还印着他的吻痕。
她就这样让他轻薄了去,而且十分的享受?
而且最後悬崖勒马,克制住自己的,不是端庄理智的她,竟是那狼性浪行的花花公子?羞耻感突然复苏,铺天盖地地向她袭来。
哦,原来,原来她也不是个冰清玉洁的好女子,内心纷乱一片,转眼看他,他正低头地看手机短信,白玉般脸上红晕全部退去,只剩下一丝丝清冷。
果真是情场高手,前一秒热情如火,下一秒便能沉静如水。她忽然嘲笑起自己来:宋清月,你以为你是谁?他真心爱的女人吗?你不过是他一场赶往一场的空档,本以为内心平静如古井水,不再起波澜,想不到今天被他几句话,一个拥抱,一个热吻便晕头转向——她整理好散乱的衣服,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她听见自己用异常镇静的声音说:「没关系,请送我回家。」
黑暗的暴雨之中,汽车在静静地滑行,他瞄一眼自己的手机,脸色阴沉,一言不发,眼圈通红,眼角像是噙着眼泪。
咦!你一个大男人,哭什麽?该哭的是她宋清月才是!
她的眉再次纠结起来:怒火+挫败感+耻辱感齐齐涌上心头,再次将她大女人的尊严砸得粉碎,她转过脸去看模糊成一片的雨景。
下车後她一路狂奔,直到楼梯才站定,转过看见冯洪健的银色跑车,像是融入了铺天盖地银色雨帘中一般,清月矗立在廊下,双目红红地看着他。
他坐在驾驶室中,瞄一眼被设置成静音却不断闪亮的手机屏,郦晟的召唤咒在一遍又一遍地敲打着他的心。
刚刚撕裂他心的短信,只有一个名字:蒋玉屏。他太明白姐姐的处境:生或者死,只凭郦晟姐妹一句话。
他自倒车镜中望着那雪白的身影,浓眉深深打结:冯洪健,你准备好,准备好给这样一个脆弱女子幸福吗?
窗外雨瓢泼一片,他内心却烈火熊熊,终於按捺不住,打开车门,却发现那原本矗立的人儿不见影踪,湿淋淋的他颓然叹气,发动跑车,消失在茫茫雨幕之中。
清月这才从阴影中走出来,抬头望天,满天都是手指粗的雨条,电光霍霍,暴雨中,树木在狂风中翻滚着,树叶在电光中闪烁着眼泪,每一片树叶都似在嘲笑她:宋清月,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你这个失败的女人。
抬起脸迎接那冰冷的雨水,期望这一天一地的暴雨可以熄灭她内心莫名的火焰。
半夜里,宋清月在一片焚身火热与焦渴中醒来,看见妈妈正坐在床头,为她敷着冰袋,一双美目红肿地看着自己,而爸爸坐在一侧藤椅上,脸色阴沉如黑夜,原本豪气的眉目间溢着说不出的焦虑。
真是不孝,多大的人了,还累及父母,一如当年离婚——前情往事一下涌上心头,她紧紧枕着妈妈的大腿,嚎啕大哭起来,坚强的大坝一朝决堤,这积蓄了许多年的眼泪破堤而出,这一哭哭得气息微弱,一根根乌发都黏在汗湿的身上。
宋太太不禁心如刀割,泪如雨下:「月儿,有什麽心事,说出来给妈妈听,不要这样撕心裂肺的哭,哭得妈妈心都碎了。」
闻言,清月慢慢止住哭泣,一下下地低声抽噎起来。
宋太太心痛地理顺女儿的长发,用热毛巾为她擦一把眼泪与汗水,慈爱地说:「我知道,王文渊是个好孩子,对你和英英都是一片真心。你不同他来往,不要说你,连我和爸爸都觉得可惜。」
一直沉默的宋先生开口了:「这样吧,我和你妈妈商量过了,我们家就多出点嫁妆,妥协一下吧。」说罢,长长叹一口气。
王文渊?嫁妆?妥协?清月一时哽咽住,竟不知如何开口,不,爸爸妈妈,不是这样,而是,而是——她理不清自己的思绪,愣愣地看着落地窗,夜风正掀起白纱窗帘,飘进一丝丝清冷雨意。
宋先生走上前,关上窗,沉声道:「那就这样了。霞儿,你明天去找王太太,你们女人家好沟通,如果谈得差不多,就让我和老王先生碰面吧。」
清月拉住妈妈的手,嘶哑着嗓子说:「妈妈,别去!别去自取其辱!」情急之中,眼泪又流了出来。
宋太太赶紧抱住她,安慰道:「好,月儿乖,我们不去,不去!来,吃了退烧药,好睡觉——」
她低头吃药,很快,痛哭之後的乏力感加上药效,沉沉睡意向她袭来,她叮嘱妈妈一句:「别去——」然後,便陷入黑甜梦乡。
第一部分完 未完待续
丶第二十九章 骄阳下的思念
文昌县城。小而秀丽的县城,其规划格局模仿江城,已有**成相似。
宋清月开车将整个县城城中心绕了一圈,用了八分钟的时间。又绕两圈,她还是没有找到「爱家」的销售点。
无奈之中,她只好拨通潘育龄的电话:「育龄,文昌的『爱家』销售点在哪里?」
「在火港镇,距离县城有二十公里,一小时路程。你开gps导航吧,不过你要戴好口罩。」小潘那边噪声震天,匆匆说了两句,她便挂上了电话。
二十公里,要开一个小时?清月疑惑,照着gps导航的指示,发动车辆。
!她终於知道为什麽要开一个小时了!
这段路程简直可以用千疮百孔来形容!
坑坑洼洼的路面,一个又一个的水坑,路面连着水面,水坑当中还有无数大小不等的石块。
为了躲避一辆超载的大货车,她的小polo被逼进了水坑之中,车光荣触礁,撞上一块大石头,搁浅在水泊之中。无论她怎麽发动,发动机只是发出一阵阵呜咽。
她焦躁地打开车门,车外是三十七度的高温,一阵热浪扑面而来,病後的她立刻感到一阵头昏眼花,一个不稳,便踏进了泥水坑。
完了,她的白色凉鞋!她从黄泥中拔出脏兮兮的凉鞋,恶心地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距离那天大雨已经两天了,暴晒都没有晒乾这一个个深深浅浅的水坑,真不知道市政公司干什麽去了!
她顶着骄阳,徒劳地想打开引擎盖,却不得其法,再看一眼这辆陪伴自己快七年的老车,它见证了自己的恋爱、结婚丶离婚,宝蓝的车漆已经黯淡无光。
她轻轻抚摸一下老化的车面,感叹一声:「你也该寿终正寝了。」
一辆朱砂红的十六轮货车轰隆隆地开过来,路面都震动起来,尘土飞扬,那卡车上载满石子,车轮都被压得塌陷,小石子还不断地从车身上掉落。
她眯着眼睛愤怒地看向它:就是这些无良老板,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一辆载重七吨的货车,可以拉上一百吨货物,超载破坏路面,还造成无数安全隐患!
货车开过她身边,溅起泥水,她尖叫着躲过,可是白色西裤上已经泥迹斑斑。完了,她的西裤,可以媲美斑点狗。
她怒火中烧,高声指责:「拜托!有点素质,好不好!」
卡车停下,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走下车,蓝色牛仔裤,白色背心下棕色肌肉饱满,她立刻想到《欲望号街车》上的马龙?白兰度。
她见他笔直而沉默地向自己走来,沉默而英武。她素闻文昌县民风彪悍——怎麽?他要打她?她吓得向後退一步,不料又退进了刚刚的那个水坑里。
她看着那大汉背光向她走来,棕色的脸膛似乎有点眼熟。
大汉在她面前站定,她这才回忆起来,脱口而出:「郭允权!」
隔壁阳台的魅惑男子!
郭允权吃惊地抓抓後脑勺:「小姐,你认识我?」
呃,这回换清月无语了,弄得她像是找帅哥搭讪的女色狼一样。总不好这样自我介绍:我是宋清月,我曾在数个暧昧的月夜,差一点被你魅惑。
咦,不知道怎麽,郭小生在白天看上去十分的俊朗阳光,一面孔的单纯无害。
有种人就是有两面性的,比如她宋清月,冷起来是座冰山,一冻三千里;热起来是座火山,火山岩浆喷得满天满地,一燃三千里。
还有冯洪健。
那家伙,有时候是恶魔,有时候,又像个未长大的孩子,温柔的牵动人心——怎麽,又想起那个混蛋了?
自那一日热吻之後,他已经两天没有音讯,怎麽,当她是什麽?想到这里,她不禁咬牙切齿起来。
郭允权伸出黑黝黝的大手一把便将清月从水坑中拉出,接着检查汽车引擎,只看了几分钟便摇头无奈道:「小姐,发动机过热,我修不了。这样吧,我给你拖到镇上的汽车修理厂去,老板跟我比较熟,我车都在他那里修。」说着,去车上取拖车工具。
他身材健硕,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只要身体轻微用力,胳膊与胸膛便隆起一块块肌肉——雄性的力量。
她忽然想:冯洪健是否也是这样呢?他的胸膛温暖而有力,又厚实又绵软。
等等!自己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他都已经将自己抛诸忘川了!拜托,有点骨气,好不好?
三十七度的骄阳下,她哀叹起来:一定是被酷暑引发出莫名的情绪!
不怪师太用那支尖锐的笔写道: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是个**!
她脸颊涨红,愁眉苦脸,眼内却是愤怒而狂热。
郭允权吓一跳:「小姐,车送去修车厂很快就能好,放心,老板同我是朋友,会算给你便宜的。」
装吧,你就装吧!宋清月白他一眼,钻进了自己的车,跟在大卡车後面。
男人都是这样:有求於你的时候,百般手段,都使出来,就怕不能将你哄得舒服贴心。对你不再有兴趣之时,对不起,小姐,你是哪一位?
并不是啊,也有女人和自己的男人,甜甜蜜蜜如胶似漆——就像自己父母,恩爱一辈子还不够,大有缘定三生的趋势。
那一定是她自己的问题了,宋清月,有哪个男人能一直守候在你身边的?从初恋男友,到前夫,再到老王,再到冯洪健:从书呆子,到滑头仔,再到老实人,再到花花公子,她宋清月,始终没有能力留住半个。
她将头伏在方向盘上,一定是太热了,她已经热得神经错乱了,才会整天的「男人」,「男人」。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内分泌,搞不好是因为更年期提前报到,所以才会整日胡思乱想。
阳光无情地在头顶射出万道金光,窗外灰尘四起,看不见路,凭借有节奏的震动感,她感觉到路面由残破的水泥道变由成了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路旁没有半点绿色植物——足以解释,火港为何灰尘满天,初来乍到,会以为来到了沙漠。
车内残存的冷气消耗完毕,整个车像个巨大的蒸笼,她热得头发都黏在脖子上。那个人的影子,却在她心头越来越清晰,自己,这是怎麽了?
丶第三十章 冰女的关心
难道自己出师未捷先热死,岂不是让那个女魔郦晟笑得泪满襟?
唉,上个月坐冯公子的跑车,太阳比这还烈,也不见她热成这样。
唉,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了?
唉,路竟然这样漫长。
郭允权踩住刹车,货车慢慢地停下来。
灰尘四散乾净,清月才看清火港镇: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灰色别墅,灰色的墙面,灰色的玻璃,灰色屋顶,不是优雅的矿石灰,而是那种发白的灰,给人脏兮兮的沉重感。
好奇怪的口味,和「爱家」那间重口味的会议室有得一拼,她再一看路边无精打采的道旁树,立刻明白了:
道旁树也是灰蒙蒙的,挂着几片沾满灰树叶,耷拉着脑袋。
这不是火港,是灰港!
她呻吟一声,怎麽了,脑袋昏沉,整个人感觉燃烧着,眼睛也渐渐视物不清了。
门被打开,一张熟悉的脸孔出现在面前:是冯洪健!
他一脸担心焦虑地将她抱下车,口中不住地念叨着。
真烦,让人家再睡一会。
是的,他的怀抱又温暖又厚实——她抚摸他宽厚的胸膛,鼻子酸酸地想:明天去医院,检查完内分泌後,再检查一下眼睛,不,检查大脑,好端端的,为什麽产生幻觉——
她皱着眉毛,嘴角却挂着笑,靠向他怀内,沉沉地睡去。
不知睡了多久,她才昏昏沉沉地醒来,一抬胳膊,唔,右手刺痛。她定睛一看:原来自己在打吊针。
她环视四周,一片雪白,是卫生所吗?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身白衣的高大医生走进来:天啊,这个医生怎麽这麽像冯洪健?
不行了,她一定是发烧把脑壳烧坏了,所以才会见到男人都像冯洪健,她困惑地揉揉眼睛。
「冯洪健」站在病床前,一脸怒容:「宋清月,你在发高烧,不去医院,跑到文昌来做什麽?工作对你而言,就那麽重要吗?」
那个语气,那个神态,还有那张贴着创可贴的脸!
真的是冯洪健!
关於那天暴雨中的记忆,如同海啸一般向她汹涌而来,她脸颊涨红,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
地洞是没有,所以她很果断地拉起薄被将脸蒙上,心中懊恼不已:都已经躲到这个地方了,怎麽还躲不掉这个瘟神?
冯洪健拉下她的遮羞被,好气又好笑地问:「为什麽要躲我?」
她将脸埋进枕头:「你管我!」好不好的,那天你强吻了我,你还哭!难道是我玷污了你的清白?切!你这花花公子有何清白可言?
她恨得牙齿痒痒,好吧,不止是恨,还有害羞。
冯公子坏笑起来:「你抬起头来——不抬是不是?好吧,老实告诉你,卫生所的床单和枕头有一整年没有换过。」
「!」宋清月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弹起身来。
「哈哈哈!」冯公子大笑起来:又找到她一个命门。即:洁癖。
清月瞪他一眼:我是病人啊!你有没有公德心?她掀起被子,准备下床穿鞋。
!混蛋!谁脱了她的西裤!她的两条雪白的长腿,晶莹发亮地呈现在她面前,她立刻捂上薄被:管它几年未换,贞洁要紧!
冯公子见面前这个小女人,用薄被将自己裹得像粽子一样,满脸通红,眼中充满怒火地盯着自己——太喜欢这个样子的宋清月了:生动而美貌,含蓄的性格将她钳制,不能破口大骂,可是那眼睛中的精魂明明流露的是:狂揍他一顿。
他决定捉弄一下她:「刚刚给你脱西裤的时候,我已经见过那旖旎风光了。」说着,眼睛盯着那薄被之下,用手抚摸一下下巴,奸笑起来。
「你这个男流氓!」清月的脸颊都要沁出血来。
「是呀,流氓还有女的呀!对了,忘记告诉你,你昏倒之前,一双不安分的手在我胸膛上摸来摸去,你忘记了吗?」他促狭地看着她,还眨一眨眼睛。
「……!」快给她一个地洞吧,她要钻进去,永远不要再出来。
冯公子却坐到床沿,一张俊脸靠近她,低声地说:「女人,你想逃到哪里去?爱神的金箭已经射中你我,你刚刚在昏迷之中叫的是我的名字。」
恶心!她最讨厌听的便是这样的情话:什麽,我爱你爱到骨髓你!呸,那麽急着献出你的骨髓干吗,你的骨髓吃了可以补钙吗?
还有,爱你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喂,你能活多久,想永垂不朽,与日月争辉吗?
爱别人就算了,爱这个花花公子?她老寿星找砒霜吃。
她愤愤抬起头,想辩白一番,可是目光触及他的脸颊,立刻疑惑起来:「冯洪健,不对啊,你的抓痕应该只在右脸颊啊,怎麽创可贴又贴在左脸颊啊?」
还有,大夏天穿着长袖衬衫,不热吗?她眼尖地看见他右手手腕处有紫药水的痕迹。
冯洪健的目光黯淡一下,立刻嘻嘻笑着说:「没事,不小心碰到而已。」
捉住他躲避的眼光,清月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谎言和愤怒,她猛地伸出手,捉住他的胳膊。
他惊道:「清月!」
「是郦晟对不对?」她的脸瞬间凝结成了冰块,又恢复了冰女郎的本色,可是眼神里充满的痛惜之情。
他点点头,心头温暖——很久,很久,他都没有过这样被异性关心的感觉了,除了母亲和姐姐,就是清月了。冰女郎的关心更加的炽热难得,他笑了起来。
清月解开他衣袖的纽扣,轻轻卷起袖子,吸了一口冷气:深深浅浅的抓痕,像是被野兽用利爪撕裂,一排排牙齿印,印在饱满的肌肉上,整只小臂都涂满了紫药水,十分可怖——那郦晟小姐难道是美国大山猫转世,念念不忘前世口爪并用的技能?欺负人家没有妈妈的孩子,没有姐姐的弟弟!
清月放下冯公子的胳膊,青着脸,冷冷吐出一句话:「打狗还要看主人面!这个女魔头!」
冯公子醉心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等等!他没有听错吧?她叫他为「狗」?
丶第三十一章 都是肉身惹的祸
冯洪健沉下脸:「喂,宋清月,你怎麽说话的?」
呃,怎麽一时气愤没有藏住内心的话?她看见他愤怒的表情,一时意识到自己的失口,立刻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转过身子,宽厚的肩膀轻轻抖动。
!不会吧!这样一句话,竟然触伤了他那颗脆弱又无耻的黑心?好吧,她承认,缺少母爱的孩子是比较容易受伤。
於是她轻轻地拍他的肩膀,温柔地说:「洪健,对不起,我说错话了,触及了你的尊严。好吧,你说怎麽样做,你才可以原谅我?」
冯洪健转回头,俊朗的脸上全是坏笑,眼睛里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你说的,补偿我!」
她愣住:这个混蛋,欺骗她那颗善良单纯的老心!
她刚想收起脸上温柔的表情,他的脸已经靠近——毫无准备的,在病床上,宋清月,又被她最讨厌的花花公子掠夺去一个吻。
嗯——这一次,他的吻温柔而细密,他轻轻地吮吸她的唇,舌尖在她的唇上一遍遍的画圈。
好痒,好热,好闷,她的身体缩在他的怀里,鼻前的空气被他抢夺一空,无意识的,她微微张开嘴巴。
「唔。」冯洪健笑了起来:现在学乖了。他撬开她紧闭的贝齿,纠缠她的舌。
感觉到怀中的身体越来越绵软,自己的身体也渐渐发热发烫,他生生地将自己的唇舌离开她的,头抵住她的肩膀。
半晌,他才哑着喉咙说:「女人,你真是点火高手!」
她已经化作一池春水,躺在他怀里,眼中朦胧一片,长长的睫毛不停地抖动着,在羞得粉红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
他感觉一片灼热从下腹升起,还是在这样一个敏感暧昧的地方——床上!
在没有犯错之前,他毅然放开她,向门外走去。
可是那位被吻得神志不清的病佳人控诉了:「冯洪健,你又弃我而去了!难道我玷污了你的清白了吗?」
这个不知死活的纵火高手!他慢慢地转身,眼睛射出危险的火光。
宋清月见到那双**高涨的眼睛,才知道自己刚刚是多麽的胆大愚蠢,她咬住自己的舌头,往薄被中缩了又缩,只可惜自己快一米七的身材太不娇小,无处可缩。生平第一次,她恨起自己的身材来。
冯洪健走到床前,伏下身体,危险地看着她:她衣衫不整的,脸颊醉红,双眸如星,嘴唇红润微肿,难得一见的小女人的娇羞模样。
冯洪健,你已经找到你的女郎,何必急於一时,要将你们宝贵的第一次,浪费在这间简陋的卫生所里吗?他深深吸气,按捺住自己心底的欲望,沙哑着喉咙说:「今天先放过你。」
放过我?难道我是你的猎物?清月张开嘴巴,想质问他,但又害怕引狼上病床,生生地将问句吞进肚里。
冯洪健进来,将一件白色衣裙交给她:「快穿上,你原来的衣服已经全是泥浆,等会我们要去销售点。」说罢,他再度出门,留一个封闭的空间给清月。
日久见人心,她了解冯洪健多少?这又是个神出鬼没不按理出牌的男人。清月一边想,一边展开那件白色的衣裙。
这是件做工考究的丝绸旗袍:料子丝滑柔软,月白的底色上绣着一枝清荷,菡萏粉红,莲叶碧绿,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说不出的风韵雅致,清月几乎立刻爱上这件旗袍。
裙身略微宽大,但虚虚实实之间更加能体现女性的曲线美,她扣好精致的盘扣,内心纳闷起来:这个冯洪健怎麽有这样浓重古意?
她起身下地,却找不到自己的鞋子,这才出声:「我的鞋子呢?」
「在这里。」冯洪健应声,从外面进来,惊喜地看着她:太像了,那雪白的鹅蛋脸,那晶莹的大眼睛,那端庄的神态。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神复杂。
她脸颊微红咳嗽一声:不知道这个花痴又要发什麽神经。
冯洪健回过神来,用一把珍珠发钗将清月一头黑亮的卷发盘起,接着又蹲下身来,将她的脚踏在自己膝上,小心翼翼地为她穿上清洗乾净的白色凉鞋。
清月双手贴在胸口,吃惊微微张开嘴巴:除父亲之外,她从来没有男人这样呵护过,她的前夫,那个混蛋……而今天——
她内心震撼,嘴唇微微颤抖。
他表情从容,眼神清澈,像是在做一件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难道花花公子都是这个模样?曲意逢迎,甚至不惜伏地伺候?
直到他站起身来,她仍是这样的表情,冯洪健坏坏一笑:「你那微张的红唇是在诱惑我的热吻吗?」
清月慌忙闭上嘴唇,她瞪他一眼,突然说:「同我在一起,不要油嘴滑舌。」
同她在一起,是怎麽在一起?是答应他的追求了吗?冯洪健心头雀跃,刚想张口发问,清月却自己拔掉吊针头,径直走出门外。
不涉及感情,她仍是个冷静理智的女子,冯洪健惊呼:「你的点滴?」
清月回头,指一指空空如也的瓶子:「你想我因吊空气针而死吗?快去销售点吧,已经快到中午了,工作要紧。」
他走到她身边,抓起她手:「不要紧吧,你的手上还有血点。」说着,竟然要伸过头用嘴巴为她吸去。
光天化日之下,门外还站着几个看热闹的村民,清月吸一口气猛地抽出手:「别动不动就像发情的种马一样?」她不愿意时时处处都上演爱情戏码,上午已经过半,此刻的她只想快快投入工作中去。
「!」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女子:怎麽这样快就转了性?不可以再同她嬉皮笑脸了,而刚刚在卫生所内那个脸红娇弱的女子,可真的是宋清月?
他紧紧跟在清月身後,没有注意到她如释重负的表情:总算做回了理智冷静的自己。难道真的要因为花花公子的几个勾人的吻,就丢兵弃甲,一败涂地?
她深深地自省:肉身,都是肉身惹的祸,一定要用自己顽强的意志,牢牢地控制住自己的肉身。
丶第三十二章 冠军的真相
走出门,发现冯洪健换了一辆普通的越野车,黑色朴实,清月点头道:「你总算是返璞归真了。」
冯洪健装作愁眉不展的样子:「没办法,姐姐吃苦,我只好跟着一起受罪,总不能我还是『五花马,千金裘』——」他故意拖长尾音。
清月内心有点惊喜:这个假洋鬼子什麽时候学会了诗词?
像是知道她心思,冯洪健叹息:「唉!交了个文学士女朋友,只好每日捧着古诗词读读读,都能快上京参加殿试了。」
「是呀,顺便再拐一个公主回家,过一过你的驸马瘾。」她翻他一记白眼。
「不要,我这一生只要宋清月替我煮饭洗衣,共度贫贱。」他嘻嘻笑,开玩笑的语气,黑玉一样的眼眸却一动不动地看着宋清月。
被这样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凝视着,清月的心有一点点悸动。平凡的夫妻生活,最让她向往的幸福之一: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在春天周日的午後,阳光蒸得花香一片,她牵着女儿,斜倚在丈夫宽厚温暖的怀抱里,吟诵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
可是,这样温馨而美好的片刻温馨,她在第一次婚姻中不曾享受过,她还敢奢望第二次婚姻吗?
她抬起头看一眼天空中白亮的骄阳,叹一口气:做什麽白日梦,宋清月,你已经不是十八岁少女了,而且面前这位公子也不是那可以共度平凡一生的人。
冯洪健听见那低沉幽怨的叹息,一颗心轻轻皱起,一手握住方向盘,一手握住她的手,轻轻地说:「女人,以後你每叹息一次,我就吻你一次,一定要你改掉这个爱长吁短叹的毛病。」
清月闻言,立刻将嘴巴摀住,大眼睛含羞带怒地翻向他。
「哈哈哈。」冯洪健大笑起来。
正说笑之间,「爱家」文昌县销售点到了。两人在一片尘埃散漫中下车,宋清月咳嗽起来,她有点慢性支气管炎,最闻不得灰尘和烟味,这女魔头不知是不是有意使坏,将她发落到这里来受折磨。
冯洪健有点担忧地看着女伴,还未容他发问,清月已经快步走进了销售点。
他看了那其貌不扬的三间平房,惊呆了!
这就是四座县城中销量第一的销售点!灰突突的墙面没有丝毫装饰,连「爱家」这个名号也是刷在在一块木板上,歪歪斜斜地挂在墙面上。
宋清月并不震惊,因为她一向不以外表来判断人或物,可是当她踏入大门时,她也惊呆了:整间屋子展示的家俱寥若晨星,一夥人光着上身,围着一张红木桌子,红着眼睛大声地吆喝着,身边一堆堆的红色人民币随意地摊放着。
宋清月被那一屋子混浊的空气和烟味呛得连连咳嗽,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们在聚赌!光天化日之下!
「大大大!妈的,怎麽就不开大!他妈的,老子今天手气真霉!呸呸!」一个满脸横肉光头男往手心里吐了两口吐沫,眼露凶光:「老子叫你再输!」
这胖大汉伸出肉腾腾的手抓住骰子,正要往盅里放,旁边一个精瘦的山羊胡子拦住他:「石子大王,你今天带的钱已经输光了,哪有本钱啊?」
被唤作「石子大王」的胖大汉粗鲁地一转头:「老巴子,借我点钱翻本!」说着,从侧畔的钱堆里抓一把钞票,胡乱地用手整理一下,塞给一个穿白衬衫戴黑框眼镜的年轻男人。
宋清月一见那年轻男人,气不打一出来:这不是「爱家」的业务员吗?他倒是好大出息,在赌场做起了宝官!她忍无可忍:「戴明!你在干什麽?」
戴明看一眼宋清月,嘴巴里胡乱应一声,但是手上工作不停,他用一把尺将两摞钱量一下,笑嘻嘻地对那班赌徒说:「老板,差不多厚,亏不了多少,都是崭新的票子!」
钱数都不数!宋清月震惊了!
那个「石子大王」看见清月,立刻笑得双眼眯成一线:「哟,好漂亮的小姑娘,来来,坐老子的边上,给老子招点财运!」
宋清月气得眼角发红,冯洪健冷冷开口了:「你嘴巴放乾净点!」
「山羊胡子」笑了:「这麽漂亮的姑娘当然是火柴盒子的火柴——有头了!『石子大王』,你今天钱输多了,眼睛也输掉了吗?」
那「石子大王」满不在乎地「哼」一声:「怕什麽!」
那脸上有道伤疤的黑大汉瓮声瓮气地说:「抓老子一把钱,什麽时候还?」
「石子大王」点一根烟:「明天到老子矿上拉一车货,便宜你这黑巴子!」
宋清月听不下这粗鲁的话了,一屋子的男人的目光带着几分淫邪将她上下打量着,冯洪健走上前,将她保护在身後,挡住那些邪恶的目光。
戴明一见冯洪健,立刻点头哈腰地走过来:「冯总您好,什麽风把您给吹来啦?快请坐,快请坐!」说着端过来一张红木太师椅,小心翼翼地用手擦乾净。
宋清月心下一片澄清:这戴明是出了名的见风使舵,自己降职才不过数日,他便这麽人走茶凉。人情冷暖!
冯洪健牵过清月的手,冷冷地说:「清月陪我一起来巡查。」
只这一句,将戴明脸上的笑容僵化住了,他那绿豆小眼睛随着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宋清月这个冰女人什麽时候搭上冯总了,看来咸鱼翻身指日可待啊,唉唉,自己怎麽棋错一招?
思及此,戴小人急忙又端过另一张太师椅:「宋?????宋总,快快请坐,你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计小人过啊。」说着,自己伸手轻轻在自己脸上打了一下:「瞧我,有眼不识泰山,该打,该打!」
宋清月白他一眼:这死男人穿越去清宫做太监简直是暴殄天物,演技这般炉火纯青,真可以去角逐金马奖。
「石子大王」见戴明在这里做奴才状,赌桌上没有人伺候,立刻横眉一竖,伸出一只黑糁糁的胖手在桌上猛地一拍:「小戴子,不过来给老子们摇骰子吗?老子们又没少给你打赏钱!」
小戴子!果真是御膳房的无品小太监!清月的脸上露出了鄙夷之色,同时也深深疑惑着:怎麽了,这个销售点已经沦为赌场,怎麽还年年荣登四县销售冠军?
丶第三十三章 挣钱才是王道?
清月正在皱眉沉思之时,小戴子已点头哈腰地走过去伺候那黑胖大汉:「老板!您瞧!咱们公司老板来了,咱不能不招呼,是不是?咱还靠着那份工作才能给各位大爷继续服务呢!」说着,勾着腰上前给那「石子大王」点上雪茄烟。
「石子大王」「唔」一声,美美地吸一口,再喷出浓浓的烟雾,那副暴发户的表情让清月别过头去,他却浑然不觉:「好,你去吧,叫阿花来给老子服务!」
「哎哎!阿花!阿花!」小戴子听得圣旨,立刻扬声叫道。
「鬼叫什麽!」一个嗲声嗲气的声音响起,只见里屋门一开,一个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扭着腰肢走过来。
「花!来!坐老子大腿上,给老子招点财运!老子赢钱了给你买漂亮衣裳!」那「石子大王」一脸淫邪的笑,眼睛全都陷入了肥油油的肉中。
!清月震惊了:只见那名女子,娇笑着坐进那胖大汉的怀中,还勾着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耳朵便是一阵撒娇。
不仅仅是赌场!清月愤怒了,她再也看不下去了!一转身,走出了小平房,砰地一声关上大门,那轰然一声宣泄出她高涨的怒火!
冯洪健见女友状态不对,知道这一场景犯了她的大忌,立刻也跟着她出了门。
小戴子大惊,他看一眼阿花,想叫她下来又怕得罪「石子大王」,於是一跺脚,还是跟在副总後面小跑出去:「冯总!冯总!宋总!宋总!听我解释!」
宋清月霍地回头:「听你解释什麽?解释你怎麽样把好好的销售点变成赌场和淫窟吗?难怪我说这房屋简陋成这样,家俱少成这样,你都没有心思打理,原来天天一门心思在弄这些东西!」说罢,她也自责,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文昌销售点一直以销售额遥遥领先,原来她做副总之时,也从来没有想过认真来检查考核。
小戴子急得满头是汗:阎王好见,小鬼难挡。现在在他面前的秀丽女子就是那</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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