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当我们吻上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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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5章 诀别曲2

    这一次,平静的语气却像是拥有无穷力量一样,能把人的五脏六腑都搅起来。许绍庭,你这一次真是给我出了一个难题。

    他自动忽略掉我刚刚的问话,很自然地打理着一切,他白天实在没有多少时间,我现在都不敢上网。

    然后,我听到了奇奇怪怪的吵闹声,许绍庭和我同时意识到了不对。

    网上铺天盖地都是有关他的消息,和天业的合作是一件大事,同时和苏婷结婚也是一件大事,两件大事同一时间全部泡汤,情况之惨烈堪比分尸现场,媒体想睁只眼闭只眼都难。

    但是,今天,似乎比以往更棘手。

    陈管家上楼时,我已经在阳台上望见了一大群记者,他们终于吃了熊心豹子胆,把主意打到了许绍庭的金絮。我匆匆暼了一眼,那闪光灯就迅速闪了一下,妈的太快了,我转身回房。

    走道里,陈管家一脸歉意地解释着:“先生,他们一大早就守在这里了,我实在是赶不走他们。”

    许绍庭一口气把水喝完,挥手让陈管家下去:“没事,你去忙吧。”转过来,估计已经猜到了什么,对我说,“你刚刚出去的时候有没有被拍到?”

    我只能苦笑:“他们动作太快了。”

    他也就笑笑了,走过来迅速在我发顶上一摸,居然还有心情调侃:“希望他们把你拍得帅一点……”

    我被他逗乐了,凉凉一笑:“都快成曝光的死咸鱼了,还在意什么形象。待会儿你就去公司吧,我就在这里哪也不去,谅他们也不会在这里扎根,总能找机会出去的。”

    他难得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很头疼,我给他带上袖扣,又说:“安心去吧你,说不定我今天心情好,还能给你下个厨。”

    送走了许绍庭,我越发觉得可笑,媒体还这么关心我,等到我挂了,他们会不会给绍庭写个大标题,什么天意弄人,情路坎坷的,想想就牙酸。

    我找到笔纸,还是准备给绍庭留一封信。有些时候,写字还真能让人平静,脑海里所想的东西,嘴上说不出来的东西,笔就有抒发的魔力。

    我至今还在纠结,到底要不要绍庭知道洛华的事情,我是真的希望拿到维纳斯之吻,而洛华是铁了心要我留在他身边。

    我不知道,我这种想法是不是出于自卑,虽然在他人看来,我这个人冷漠得厉害,还有些自我主义。我始终有一个信念,如果我继续要站在绍庭身边,那我一定要和他是同一高度的,所以,必须冒险。

    那是性格使然,绍庭也没有办法改变我,他热衷于磨平我的棱角,而我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后,发现,除非再生,绝无可能。

    我在信里很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这封信内容不多,千字而已,却写了一上午,很多沉重和煽情的话我都省略了,或许看起来有些干瘪,但又不是做文章何必矫揉造作,他懂了就好。

    写完,我上了三楼,准备把信和之前绍庭和埃迪那些写满了文字的照片放在一起,就算我遭遇不测,他比不会立刻回忆起别人,至少也该替我伤怀一段时间,那也就不会立刻发现这封信。

    鉴于他管家的忠诚度实在难以挑战,我就不用不自量力让他保管这封信了。

    想来着实可笑,我们没有什么照片,连合照都没有过。所以,我准备今晚给他来一张偷拍……

    然后洗出来带走。

    我摸摸鼻子,宋凯,你完了,真没出息。

    下午时分,我见到了许久不见的安翁。

    他应该是听说了绍庭擅自取消婚姻的消息而来,但是作为一个长辈,他的反应很不乐观。安翁就像是早有预料,他简单地和陈管家谈了几句,就上楼来,然后很不幸遇到了正在跑步机上麻痹自己的我。

    他这一次穿着还算正常,但是一见面――

    “哎呀,凯凯――!!你怎么在这里?难道你和绍庭一起住在这里,你们同居了?我的天呐报纸上写得都是真的吗?!”

    我不止一次怀疑,许绍庭是不是真的是眼前这个古怪男人的孩子。安翁往旁边的皮沙发上一座,拿了一个梨吃起来,咀嚼的声音特别大,一边吃还一边奚落许绍庭。

    “没良心的小兔崽子,这么大的事情你说完就完!这么厉害怎么不去当恐怖分子呢?恐怖分子都没你恐怖,人家至少知道隐藏,你倒好,什么都敢做,做了都敢承认!”说到最后,他狠狠一拍大腿,拿着梨问我,“凯凯,你说是不是?!”

    我听着,这缺点怎么和优点一样呢。

    “安翁,你这一次过来也是为了维纳斯之吻?”我故作轻松道,“你急什么,不久之后就会知道了下落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不完全是,”他站起来,突然大笑三声才说,“维纳斯之吻就是你小子想进我许家大门的门槛,跨的过去,我祝福你们,跨不过去你就趁早收拾收拾卷铺盖走人吧,凯凯,这是看在绍庭的面子上给你最大的宽恕。”

    我忽略他的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直接问:“取消这场婚礼真的有那么简单吗?”

    他轻哼,显得很老道:“是不简单,但是他在遇到你之前就有这个打算了,没有永恒的合作,只有永恒的利益,苏家这一点先出了轨,以为许氏一无所知,大家都在找机会把滥婚这罪名扣到对方头上,很不幸的是,宋凯你是直接把这罪名送到了绍庭手上。不过,名誉这东西他自有办法找回来,我一点也不担心,所以,”他很认真地看着我,“我希望你配得上他。”

    “维纳斯之吻在哪里都会被研究被利用,我最担心的是落到卡兰人手里,整个帝都都会被毁掉,战争对于常人而言已经足够不幸,对于拥有大量资本的上层社会而言更加残酷,原有的一切秩序都将改写。我宁愿这个东西在我手里消失。”

    “这一个任务,若你能完成,我觉得你完全配得上他,别怪我无情。”

    第66章 启程1

    安翁坐了一会儿便走了,下面那些记者还妄想采访他,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畅通无阻,还把那些记者都说走了。手段这东西在姓许的人身上体现的分外淋漓尽致。

    其实在这一点上,他们父子是一脉相承的。

    我不想过多的和许绍庭以外的任何人打交道,但是安翁是他的父亲,我接受了少庭就等于接受了他父亲。

    许绍庭回来的时候,整个人容光焕发,神采飞扬,那气势,只要给他一个话筒就能上台主持开国大典一样。我放下手中的菜刀,擦了擦手,快步走过去,往他额头上一敲:“怎么这么高兴,吃到长生不老药了?”

    他把公文包一放,抓住我的手,眼睛里精光一闪,说:“吃到分你一半。”

    “到底是怎样的?”我立刻问。

    能让这个老狐狸精喜出望外的,一定是什么大事,必须要是天大的好消息,我很好奇。他不再卖关子了,从包里掏出一个黑丝绒的小盒子,我心跳突然有些加快,这东西怎么看着那么像……

    他打开盒子,我屏住呼吸,没有猜错,里面果然是戒指,一对极其简约的指环,一点花里胡哨的噱头都不见,却真的十分漂亮。他的眼睛里已经掩饰不住愉悦的笑意了,整个人像被圣母的光环笼罩过一样,拿过我的手,笑吟吟道:“恭喜你已经顺利通过审核了。”

    我胡乱猜测:“帝国允许同性婚姻了?”

    他摇摇手指,直说了:“安翁今天突然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他突然改变注意了,你很符合他心目中的形象,所以……虽然我也觉得这有点突然,但是他一向说一不二,宋凯你那么严肃干嘛,这难道不是喜事?”

    我冷笑,果然一出好的激将法,一点资源都不浪费,连自己儿子也利用起来。

    我拿起戒指,口气一改:“所以你就买了这个?干嘛,要我向你求婚吗?”

    他轻哼,把戒指拿出来:“对象反了。”

    我就知道求婚这个环节不能要,因为根本不知道谁是求婚者谁是被求婚者,我觉得我一下子接受不了被求婚,反一反还差不多……

    “戒指是我买的,所以你只要接受就好。”

    “退回去,我去买。”

    “你敢?”

    “以为我不敢?”

    “连上我也不敢,这个你就算了……”

    “……”

    血一样的教训,如果体位反不回去,他这家伙一直拿这个津津乐道,并且以为我真的不敢上他……我拿出戒指,戴上他的无名指,笑道:“不用求了,直接戴吧。我觉得结婚什么的都是形式,真要在一起,不用结婚也行,当然想给对方一个承诺,也不错。”

    他看着我,半晌,问:“你需要这个承诺吗?”

    我抬起眼,伸手覆住他的眼睛,终于说出口:“给我一段时间,我去完成最后一次任务,如果我回来,你不说我都会逼着你说,如果回不来,也不要随便忘记我,至少我一直爱你到最后一秒。”

    “这期间,你不要联系我,我不想为你分心。”

    “还有,不要怀疑我的能力,要对我有信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爬也会爬回你身边。”

    上帝七日创造世界,我的世界已经创造出完整轮廓,如何唤醒它的精魂,丰满它的血肉,就掌控在我的一念之间。

    手指上的戒指一直在提醒我,许绍庭和我,都承受不了哪怕一点的失败。

    第67章 启程2

    离开金絮的那天早上,我和绍庭都很平静,平静地在清晨醒来,夏季的天亮得特别早,他出发去公司,我出发去“一粒沙”咖啡馆,他走之前就只是抱了我一下,然后把头埋进我的颈窝,相当真诚地命令我:“好手好脚地回来,听到没有?”

    没办法再拖延了,山长水阔,就此一别吧。

    半路遇见光彩照人的云巧,她就在我面前下的车,一身黑色,黑体恤黑短裙,还有黑短裙下面的黑丝袜,以及黑色高跟鞋,并且还撑了一把黑色遮阳伞。

    要不是我认得她的脸,我要以为她去送葬。

    她把遮阳伞抬起些,露出一张白白的脸,眼睛一眯,转了转伞柄,感慨:“这样都能遇到你宋凯,实在是有缘啊。”

    我只好笑着点点头:“的确有缘。”

    那天我被洛华撵出总统府的时候,她也在场,亲眼目睹了全过程,然后顺利地把这个假消息透露给了洛利。从云巧的反应来看,洛华的演技堪称一流。

    她笑了笑,颇有故人相见的意味,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路边人来人往,太阳开始毒辣,我眼睛往旁边一瞟,若无其事:“你又来干什么?”

    她潇洒地一撩头发:“喝咖啡,一粒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