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不忘初心
(31+)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来自……
来自窗外,还能来自哪里。
沈默爬起了身,眯着眼看着窗外的阳光,只感觉浑身酸痛,腰痛,肩膀痛,背上痛,哪儿都痛。
但他还是急忙冲进洗漱间,洗了个澡,将身上的污迹和血迹给洗去,换了身干爽的衣服,转头出门。
院子里停着两辆车,一辆是破漆得快生锈的二手qq,另外一辆,更是凄惨,车头破碎,上面满是爪痕和撞击的凹曲面,车顶一道巨大的裂缝仿佛是一个开了一半的糖水罐头,还有车上的划痕和血迹。
简直就是个废弃车辆停车场的既视感。
suv车里有大黄牙的包裹,还有红毛兽的尸体,不过沈默没有动它,现在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他走上qq车,启动。
压着城市限速最高的时速,一路风驰电掣的来到百达广场。
沈默有些焦虑的等着电梯,有些焦虑的走出电梯,直到,来到了一家生意看起来不是很好的服装店。
一个面容端庄的女店员微笑的迎接了上来,“先生您好,请问您要买什么,最近我们部分衣服有在做促销活动,很划算呢,需要我帮您推荐下吗?”
沈默定定的看着对方,微微一笑,眼神里有说不出的思绪,“看到你没事,真好。”
“嗯?”女店员微微一愣,莫名其妙的看着沈默,突然羞红了脸。
沈默摆了摆手,“走了。”
说着,头也不回的离去,脸上,挂着释怀的笑容。
看到她没死,真好。
走出服装店,沈默感觉一身轻松了起来,负罪感悄然而去。他心情愉悦的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拨打公司主管的电话。
南宫墨染,那个身材棒极,165身高的妹子,比沈默早半年来这家公司,以一名程序员的身份。可以想象,一个模特身材的妹子,进入一个全是闷骚雄性程序猿的办公室,会得到什么样的呵护对待。而面对升职时,又会收到什么样的歧视和怪异眼神。
但南宫墨染硬生生的闯出了一条路,技术不比大部分同事差,项目完成比别人快,工作效率高,为人热情,敢打敢拼,仅仅用了半年,登上了主管的宝座。
光明正大的一脚站上去的。
剪了短发,扔掉大框眼睛,穿着中性风的衣服,南宫墨染只用了半年,就让大家不在叫女神了,而是,染哥。
沈默进入公司的时候,染哥刚登主管的宝座,作为最弱而且是新来的,成为染哥杀鸡敬猴里的鸡。三不五时就拉出来屠一次,所以办公室有传言,染哥就是染哥,看上个男人,玩的就是不一样。
他们当然体会不到沈默的心情了。
他们看到的是女神变成女王,别有一番刺激。沈默刚进入公司,看到的就是一个中性风差点认不出男女的冷面女主管,一整天挑刺,烦得受不了。
所以,沈默实在对这个染哥升不起半点尊重,所以语气带着敷衍,“染哥,我今天感冒,人晕晕的好难受,找你请一天的假。”
开玩笑,家里还有一只怪兽等着去处理,上班个毛线。
如果不看人,染哥的声音还是挺清脆的,“是吗?”
染哥咯咯一笑,“可我怎么看到你大清早的跑到商场撩人家女店员呢?”
额,转头一看,对面一家早餐店里,几个同事正对着他挥手。
“你认错人了。”说完,沈默挂了电话,埋头就跑。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认错人了,还是电话里讲的。”早点店里几个同事笑得不行。只见染哥踩着高跟鞋啪嗒啪嗒的追了上来。
大长腿速度就是快,一把扯住沈默的衣袖。“听着,沈默,昨天你见到的那个陈总,很难搞定,谈了一半没下文了。”
沈默翻了翻白眼,“管我屁事,我只是个软件开发程序员,偶尔兼职美工。谈项目是你们的事。”
“她手里的项目对我们真的很重要,不仅对公司重要,对经理重要,对我也很重要。”染哥的眼色很委屈,急促的说着。
“然后呢?”
南宫墨染差点被噎死,“我知道你跟陈总上过床,关系很好。我保证,只要你促成这单,我们升你做主管,工资翻上几倍……”
“我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开玩笑,一个大黄牙就让自己麻烦透顶了,参合近紫睛仙子的事里去,再加上组织间的斗争,还要不要过日子了。
福祸无门,惟人自召。沈默不想趟上这股浑水,给钱都不要。遇上这么大黄牙这么一个疯子,会连累家人和自己的生命的,还好他没有让大黄牙看到他的脸。
参和到紫睛仙子里去,不知道有多少大黄牙这样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比大黄牙更狠的人。
再经历多少惊险刺激的事,他也还只是个社会底层挣扎度日的打工族,一个被迫经常熬夜加班到2,3点的程序猿。他想要赚足够的钱,让父母过上好日子,还想买一套带着花园的别墅,还想四处去旅游,去品味各种美食。
悠哉的享受生活,这才是他的梦想,也是他坚持在这个没有亲人朋友的城市里日复一日打工的动力。
不是江湖仇杀,不是快意恩仇。
而且,上过床是什么鬼,这神经病主管是哪里得出来的结论?
“我很缺钱,所以我去做了一个晚上的鸭子,虽然过程很不愉快,但我得到了一笔足够付首付的钱。”沈默面色诡异的看着南宫墨染,“你肯定不会想知道具体过程的,对方看着我就像看着一条狗一样。”
染哥犹如触电般的缩回了手,就好像摸到狗屎一样的偷偷伸手到背后蹭了蹭。
“你,你,你怎么可以。”染哥的脸都红了,像个苹果,眼神里满是厌恶。
沈默恶作剧般的拍了拍墨染的肩膀,看着对方像被狗咬一样缩了缩身体,哈哈一笑。
“这有什么,我辛苦一个晚上,赚的比天天加班到虚脱的工作两年还多。”沈默凑近墨染的耳朵边,“你说,人生有几个两年。”
呀!
墨染惊叫了一声跳了开来。
江湖就是这么神奇,沈默只是接触到边缘,只是经历了2天,不由自主的释放了内心一个名为“快意”的情绪。
一个平时看到混混都会害怕惹麻烦的挫男,突然敢满嘴胡话的忽悠着一个看起来就很凶残的大黄牙。一个问路都要纠结一番的人,敢扛着刀叼着烟,指挥着不认识的路人。
我自仰头大笑,哪管别人如何看待。这就是快意。
这就是自我的初级表现。
沈默,生活开始变得有了颜色。
换作之前,他会想足各种理由来推卸,是讲不出这样的胡话来给主管听的。
“昨天我电话联系陈总打算进行回头客服务,可惜她好像有些厌烦我,随随便便就挂了我电话。你要找我帮忙,肯定是没办法。”沈默满脸笑意的伸出手指比划了个八。“不过如果你想光顾我的兼职业务,我给你熟人价,打八折。”
“变态!”南宫墨染骂了一声,转头就跑。
所以,这个麻烦事就到此为止了?
哈哈,真是机智。沈默乐呵呵的给自己点了个赞。再怎么事业女强人,这样的事情南宫这种人是不会说出去的,更何况陈总还是重点要攻破的项目对象,说出去干嘛,给项目制造障碍吗?
没有所谓形象的影响,唯一影响的只是染哥对自己的印象。虽然南宫算是个90分美女,但这样的性格,再漂亮沈默也不想要。
无欲则刚,遇事硬刚过去,怼了就对了。
编辑了个短信过去。
我感冒很严重,很不舒服,申请休假一天。望主管批准。
良久,才收到回复,【好】。沈默撇了撇嘴,连个标点符号都舍不得给,真小气。
没有了急事,没有了上班的急迫,沈默慢悠悠的开着破qq回了家。
白天的村子依然算得上安静,村子里的人大多出去外地闯荡,很多人直接把一家老小都接了出去。村子里比较多的,是一些老人和留守儿童,而留下来的青壮年,要么务农,要么经营果树,平日里没事,村里人打打麻将,磕磕家常,一天也就过去了。
村里的人没有城市里的冷漠,但对于沈默这个平日里见不着人的外乡人,也没有多少热情。
给随意种的葱蒜都浇了水,沈默先行将大黄牙车里的包裹提了出来。
有一种淘宝的感觉,很刺激,很期待。
包裹是一块布扎起来的,看花色有点像是大黄牙摆摊铺在地上的垫子。
那么,沈默解开系带,果然,里面是一些书籍。
大约十来本的数量。
没有钱,没有其他物件,所以这并非大黄牙的家产,这只是他出来经营摊点的货品罢了。
书籍,是沈默最好奇的东西,特别是那本画满阵法的图册,见识过大黄牙的牛逼,奇异的红毛怪物,让沈默很自然的相信,这些阵法,都是真实的。
不过,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
车上的红毛怪兽,任其这样放置,不仅会腐烂,而且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那么,要怎么处理这头巨大的野兽呢,成了摆在沈默面前的难题。
打开车门,整个后座都被红毛怪塞得满满的,考虑到红毛怪的体重,又是一件棘手的事情。
搬都搬不下来啊。
沈默伸手抚摸了下红毛怪的皮毛,整个人都在颤抖。
这么久了,应该不会装死才对。
而且这可是一具尸体,看着就渗人。然而这么一只非现实生物就这样出现在眼前,又有别样的刺激。
活了这么多年,沈默这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的阴暗处,有着这样一个秘密。
入手的感觉……
嗯,怎么形容呢。
不算柔软,也不会僵硬。
毛线啊,沈默怪叫了一声,手在红毛怪的身体里晃了晃。竟然是空的!
整个红毛怪仿佛是一道3d立体的影子,虚浮在空气中,而随着沈默的手一阵乱动,红毛怪的影像晃了晃,犹如一个泡泡般。
啵的一声,沈默内心给红毛怪做了配音。
红毛怪消失了,没有尸体,没有血液,没有声音。
没有一点点防备,没有一丝顾虑,就这样消失了。
几颗晶莹剔透的红色晶石从红毛怪头部的位置出现,映衬着太阳光的光泽,向地面滑落。
沈默伸手一抄,握在手心里。
跟握着一个玻璃球一样,没有什么感觉。
失望吗,有点,更多的是庆幸。至少省得麻烦了,只要把这辆车也给弄掉,生活泛起的波澜,就会重归平静。
人们都说不忘初心,却都常常忘记。然而沈默没有忘记,他虽然向往刺激,但更渴望安定。
武界的旅程尽管精彩而刺激,但总归旅程结束是要回家的。他希望能平定下来,好好的打拼,让自己的生活步入正轨,再来考虑其他。
开启武界,将大黄牙的小车开到荒郊野外遗弃,又找来一个箱子,将金属圆球收起,埋入院子有些荒废的菜田里。
忙完之后,也才正午时分,随意的煮了份泡面,沈默呆坐在院子的石墩上,感觉有些失落落。
也许,可以偶尔进去一趟,当做休闲度假?
不行,这只是个游戏,虽然这个游戏看起来很真实,但不能玩物丧志,而自己还要努力改变生活。
玩游戏能让父母不再日夜操劳吗?
玩游戏能让自己买上别墅吗?能买卡宴吗?
能实现财务自由吗?能实现时间自由吗?
脑海里的思绪翻滚着,最后沈默拍了拍头,至少,等自己不用天天苦逼的加班再说吧。
进入武界,已经开始影响到自己的生活了,比如,今天就没有上班,好不容易坚持下来的全勤奖600元算是没了。
戒了戒了,就当做一个离奇的梦吧。
恩,就这样决定了。吃饭去。
随即,他拍了拍衣服,爬起身来,一转头。
握草,怎么把这个忘了。
大黄牙的包裹依然还在院子的角落放着。还有红晶石,靠。
怎么办,重新挖起来再埋回去好累的,而且原来的箱子肯定装不了,还要再去找一个更大的。也就是说还要挖一个更大的坑,花费更多的力气和时间。
沈默拧起包裹,走进房门。
要不,打开看看。
于是,他就忘记了午饭,忘记饥饿。
包裹里一共有16本书籍,厚的薄的都有。
画有阵法的书籍,翻了翻,一共有2本。另外有4本是讲述修炼法门的,6本是讲述拳法刀法之类的。还有4本比较奇葩,竟然有一本讲述如何高效学习英语的,一本教人煮饭的,竟然有2本是沈默的老本行,编程代码的。
一下子逼格就low了啊,沈默翻了翻白眼。
修炼法门很吸引人,似乎每个人都有一个仙侠梦,御剑飞仙,纵横四海,仰天长啸,何等自在。
恩,应该没有这么牛逼,看看大黄牙就知道了。
第一本名叫《一米阳光》,很文艺的名字,讲述的是烟雨江南中,一个文艺女子偶遇落魄男摄影师的故事,呸呸,走神了。
实在是这个秘籍的名字太奇葩了。
这是一本讲述食气的法门,每天太阳升起的第一缕光芒,带有不可思议的能量,源自古老的传承,而后由武界的一名高手收集归纳改编而成。现实世界一次太阳升起,武界一次,两次食气,日复一日的坚持。
一看就是很苦逼的修炼过程啊。
第二本名叫《搬运》,这本就比较复杂,也是最厚的。
里面前半部分讲述了人体的各个穴位的名称作用,各个脉络的运转机制,不同的穴位受到刺激对于各个脉络的影响。看得沈默一脸茫然。
后半部分,是运用现代核磁疗法刺激不同穴位,各种不同的节奏,将产生不同的能量。
恩,这本应该叫做电击疗法,中医理论加上高科技,很牛逼很牛逼。
第三本是《骇然经》,名字很牛逼,功法很low逼。这是一本炼体法门,密密麻麻各种作用的药剂,有的要涂抹,有的要食用,有的是用来泡的,有的是化作雾气吸入鼻腔的,有的是当做蒸汽做桑拿的。然后,就是使用药剂后炼体来促进药剂吸收而变得牛逼。
具体怎么操作呢,俯卧撑,引体向上,跑步机,仰卧起坐……
是的,这就是一本中药药剂和健身的大全。秘籍可以改名为嗑药和健身使我牛逼。
最后一本就只有4页,叫《飞仙》,3副图,一篇文章。修炼法门很简单,使用意念想象在自己脑海里有这么一副画,越清晰越好,只要持之以恒的想,就会生成一种名为张荃宇之力。
零成本,门槛低,不需花费特定时间,很好,就这个。
沈默拿起手机将3副画拍摄下来,打算什么时候好好练看看。
6本武功秘籍被沈默扔一边,不是刀法就是拳法,看不懂啊看不懂。好吧,其实是懒得练。
反正武界里又不会真的死,现实世界花费时间练习这个用来干嘛?
将书本都重新扎起来扔到床底下,留下一本文字比较多的《阵法之妙,从入门到精通》,沈默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依照作者的言论,阵法是一种被武界主流思想抛弃的方式,其实阵法神妙异常。
只要收集足够的晶石,理论上可以布出一个瞬间让自己变成绝世高手的终极聚灵阵。而常规的操作,阵法可以用来制作陷阱,用来辅助城市防御,用来改变修炼环境等等。
恩,按照游戏里面的说法,这是一个辅助职业,用的不好就是个弱鸡,用得好有奇效。
然后前期肯定是个弱鸡,中期也不咋滴,大后期就是没有人可以比阵法更牛逼了。理论上来说是这样,因为武界的高手里,从来就没有一个是用阵法的,二流高手都没有。
作者只能牵强附会的用现实的人作为例子,编了一些诸葛孔明和刘伯温等军师的阵法使用事迹作为佐证。
千度里一查,全是古代的传说志怪里摘录的。
所以说,阵法其实就是个辣鸡。呵呵,但沈默依然还是对阵法充满兴趣。
时间流逝得飞快,当沈默有些难以辨识书中阵法图案时,才发现,太阳已经落山了。中午煮的泡面已经在锅里烂成了糊。
如果是大学的自己,如果是刚出社会上班的自己,沈默得到这么一个可以登录武界的金属球,他肯定会迫不及待的天天进入。
然而现在不一样了。
他的工作日渐上手,一个月一万多,加上不时的奖金,年终奖,一年分14个月的工资,有时候业绩好,会分到15个月工资。作为一个宅男,他一年可以存下10万现金。如果在申城,工作上三年,就可以买一个小户型的厕所了。
一年10万工资看起来多,如果要在申城买一套一百来平方的套房,需要他工作56年。
恩,但是30万可以在老家建一栋3层半的小洋楼了。
他的父母承包了一个水库搞养殖,看起来规模挺大,其实一年到头也赚不到多少钱。现在他们年龄日渐大了,他希望能在县城给父母买套房子,买个店面,让他们过上轻松点的生活。
他还在努力的提升自己的技术,要知道,光是沈默那个办公室,里面就有2个三级技术员工,他们的工资,据说一年达到了百万的级别。他也可以的,只是时间问题,他有这个自信。
人生正在走向成功,好不容易从金字塔的底端爬上来了。为什么还要放弃自己好不容易努力来的局面,作为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人,去武界过那种随时都有可能面临杀戮的日子呢。
更何况,这是真的危险,想到如果不小心那么一下,也许武界的人就会跑到现实生活中去威胁自己的生命,自己父母的生命,他怎么能接受。
他还清楚记得,石桥夜市上,那个红色晶石的价位,大约是1万元,如果找摊子置换为软妹币,扣去手续费,只剩8千5。
以大黄牙的牛逼,都要拿命去换来这么几颗红晶石,更何况是自己。
有这功夫,还不如去接单外快,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敲敲代码,最多加加班,就都有了。
还有那个女店员,不仅让他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还感受到了杀人时的恐惧。
如果自己变成大黄牙那样的老江湖,也许不会再恐惧了吧,也许经历多了,就会麻木了吧。可自己为什么要对生命麻木呢,好好活在和平年代其实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沈默将《阵法之妙,从入门到精通》的书籍放在床头柜上,卷起被子,舒服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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