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张爱玲全集作品

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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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典散文

    “卷首玉照”及其他

    印书而在里面放一张照片,我未尝不知道是不大上品,除非作者是托尔斯泰那样的留着大自胡须。但是我的小说集里有照片,散文集里也还是要有照片,理由是可想而知的。纸面上和我很熟悉的一些读者大约愿意看看我是什么样子,即使单行本里的文章都在杂志里谈到了,也许还是要买一本回去,那么我的书可以多销两本。我嫌一点钱,可以彻底地休息几个月,写得少一点,好一点;这样当心我自己,我想是对的。

    但是我发现印照片并不那么简单。第一次打了样子给我看,我很不容易措辞,想了好一会,才说:“朱先生,普通印照片,只有比本来的糊涂,不会比本来的清楚,是不是?如果比本来的清楚,那一定是描过了。我关照过的,不要描,为什么要描呢?要描我为什么不要照相馆里描,却等工人来描?”朱先生说:“几时描过的?”我把照片和样张仔细比给他看,于是他说:“描是总要描一点的——向来这样,不然简直一塌糊涂。”我说:“与其这样,我情愿它糊涂的。”他说:“那是他们误会了你的意思了,总以为你是要它清楚的。你喜欢糊涂,那容易!”

    “还有,朱先生,”我赔笑,装出说笑话的口吻,“这脸上光塌塌地像橱窗里的木头人,影子我想总要一点的。脸要黑一点,眉毛眼睛要谈许多,你看我的眉毛很淡很谈,哪里有这样黑白分明?”他说:“不是的——布纹的照片顶讨厌,有的影子就印不出来。”

    第二次他送样子来,看了很失望,说:“这样像个假人似的,给人非常恶劣的印象,还是不要的好。”可是制版费是预先付的,我总想再试一次。我说:

    “比上趟好多了,一比就知道。好多了……不过就是两边脸深谈不均,还有,未先生,这边的下嘴唇不知为什么缺掉一块?”朱先生细看清样,用食指摩了一摩,道:“不是的——这里溅了点迹子,他们拿白粉一擦,擦得没有了。”“那么,眉毛眼睛上也叫他们擦点白粉吧,可以模糊一点,因为……还是太浓呀!”他笑了起来:“不行的,白粉是一吹就吹掉了的。”我说:“那么,就再印一次吧。未先生真对不起,大约你从来投遇见过像我这样疙瘩的主顾。上固有一次我的照片也印得很坏,这次本来想绝对不要了,因为听说你们比别人特别地好呀——不然我也不印了!”朱先生攒眉道:“本来我们是极顶真的,现在没有法子,各色材料都缺货,光靠人工是不行的。”我说:“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我相信你们决不会印不好的,只要朱先生多同他们嘀咕两句。”未先生踌躇道:“要是从前,多做两个模板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一两块钱的事,现在的损失就大了,不过……我们总要想法子使你满意。”我说:“真对不起。”只好拉个下趟的交情吧,将来我也许还要印书呢。可是无论如何不印照片了。

    朱先生走了之后我忽然觉得有诉苦的需要,就想着要写这么一篇,可是今天我到印刷所去,看见散乱的蓝色照片一张张晾在木架上,虽然又有新的不对的地方,到底好些了,多了点人气;再看一架架的机器上卷着的大幅的纸,印着我的文章,成块,不由得觉得温暖亲热,仿佛这里可以住家似的,想起在香港之战里,没有被褥,晚上盖着报纸,垫着大本的画报的情形;但是美国的《生活》杂志,摸上去又冷又滑,总像是人家的书。

    今天在印刷所那灰色的大房间里,立在凸凹不平搭着小木桥的水泥地上,听见印刷工人说:“哪!都在印着你的书,替你赶着呢。”我笑起来了,说:“是的吗?真开心!”突然觉得他们都是自家人,我赁空给他们添出许多麻烦来,也是该当的事。电没有了,要用脚踏,一个职员说:“印这样一张图你知道要踏多少踏?”我说:“多少?”他说:“十二次。”其实就是几百次我也不以为奇,但还是说:“真的?”叹院了一番。

    《流盲》里那张大一点的照片,是今年夏天拍的。黛在极热的一个下午骑脚踏车到很远的照相馆里拿了放大的照片送到我家来,说:“吻我,快!还不谢谢我!

    ……哪,现在你可以整天整夜吻着你自己了。——没看见过爱玲这样自私的人!“

    那天晚上防空,我站在阳台上,听见呛呛呛打锣,远远的一路敲过来,又敲到远处去了。屋顶的露台上,防空人员向七屋楼下街上的同事大声叫喊,底下也往下传话,我认得那是附近一家小型百货公司的学徒的喉咙,都是半大的孩子,碰到这种时候总是非常高兴,有机会发号施令,公事公办。脸上有一种惨淡动人的恳挚,很像官——现代的官。防空在这一点上无论如何是可爱的,给了学徒他们名正言顺的课外活动。我想到中古时代的欧洲人,常常一窝蜂捕捉女巫,把形迹可疑的老妇人抓到了,在她骑扫帚上天之前把她架起来火烧死。后来不大相信这些事了,也还喜欢捉,因为这是民间唯一的冬季运动,一村庄的人举着火把,雪地里,闹闹嚷嚷,非常快活。……楼顶上年青的防空员长呼传话之后,又听见他们吐痰说笑,登高乘凉,渐渐没有声音,想必是走了。四下里低低的大城市黑沉沉地像古战场的埋伏。我立在阳台上,在黯蓝的月光里看那张照片,照片里的笑,似乎有藐视的意昧——因为太感到兴趣的缘故,仿佛只有兴趣没有感情了,然而那注视里还是有对这世界的难言的恋慕。

    有个摄影家给我拍了好几张照,内中有一张他最满意,因为光线柔和,朦胧的面目,沉重的丝绒衣褶,有古典画像的感觉。我自己倒是更为喜欢其余的几张。黛也认为不行,撤去黄绸子,另外找出我那把一煽就掉毛的象牙骨折扇,湖色的羽毛上现出两小鼓粉红的花,不多的几片绿叶。古代的早晨我觉得就是这样的,红杏枝头笼晓月,湖绿的天,淡白的大半个月亮,姚红的花,小圆瓣个个分明。把扇子倒挂在照片上端,温柔的湖色翅膀,古东方的早晨的荫翼。现在是很安好了。

    我在一个卖糖果发夹的小摊子上买了两串亮蓝珠子,不过是极脆极薄的玻璃壳,粗得很,两头有大洞。两串绞在一起,葡萄似的,放在一张垂着眼睛思想着的照片的前面,反映到玻璃框子里,一球蓝珠子在头发里隐隐放光。有这样美丽的思想就好了。常常脑子里空无所有,就这样祈禳着。

    ——

    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

    必也正名乎

    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是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乡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爷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1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宇来代表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怨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字。譬如说“柴风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说,柴风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用柴风英作主角。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化的未来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每一个数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陈。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2的《秦淮世家》里,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油的妹妹。《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谨愿的田二姑娘——

    1王支五,曾为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主编《万有文库》。他首创四角号码检字法,用于汉语字典。

    2张恨水,现代作家。其作品多为章回体言情小说,如《春明外史》、《金粉世家》、《啼笑因缘》等,均流传甚广。

    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过于复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围困”宝宝“来搪塞。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都带点秘密性质,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彦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出妻的小名,是被认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他另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至于别号,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1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屋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个园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制,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1,章回小说,清人文康著。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的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妨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索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个文人?

    一个人,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得到他分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宇;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伟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的。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着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人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填什么名字好。我的小名叫两个宇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罢。”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

    表姨细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衰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

    爱好由来落笔难,

    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并女,

    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遣兴》

    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姐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姐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荀太大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姐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大年轻。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姐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但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姐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姐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姨”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始妨是堂表姐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投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的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妻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姐妹仍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姐姐“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姐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宇,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妻,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0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苟绍甫——

    1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

    2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

    2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

    4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

    ——是爱他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大有两点矛盾:

    1痛心她挚爱的表姐彩风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通见的人,较罗曼蒂克;

    2因为她比荀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停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萄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四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宇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

    ……是在探讨人心中“价值感”的问题。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贾姜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兔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至于显得突死了。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

    存稿

    我写文章很慢而吃力,所以有时候编辑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来,他就说:“你有存稿,拿一篇出来好了。”久而久之,我自己也疑心我的确有许多存稿囤在那里,始于下决心去搜罗一下。果然,有是有的。我现在每篇摘录一些,另作简短的介绍。有谁愿意刊载的话,尽可以指名索取——就恐怕是请教乏人。

    年代最久远的一篇名唤《理想中的理想村》,大约是十二三岁时写的。以前还有,可惜散失了。我还记得最初的一篇小说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关于一个小康之家,姓云,娶了个媳妇名叫月娥,小姑叫风娥。哥哥出门经商去了,于是风娥便乘机定下计策来谋害嫂嫂。写到这里便搁下了,没有续下去,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是:“话说隋末唐初的时候。”我喜欢那时候,那仿佛是一个兴兴轰轰橙红色的时代。我记得这一篇是在一个旧帐簿的空页上起的稿,簿于宽而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用墨笔写满了一张,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我那时候是七岁吧,却有许多二十来岁的堂房侄子——他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我觉得非常得意,可是始终只写了这么一张,没有这魄力硬挺下去。

    再歇了几年,在小学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写成一篇有收梢的小说。女主角素贞,和她的情人游公园,忽然有一只玉手在她肩头拍了一下。原来是她的表姐劳嫁。她把男朋友介绍给劳婶,便酿成了三角恋爱的悲剧。素贞愤而投水自杀。小说用铅笔写在一本笔记簿上,同学们睡在蚊帐里翻阅,摩来摩去,字迹都擦糊涂了。书中负心的男子名叫殷梅生,一个姓殷的同学便道:“他怎么也姓殷?”提起笔来就改成了王梅生。我又给改回来。几次三番改来改去,纸也擦穿了。

    这是私下里做的。在学校里作文,另有一种新的台阁体1,我还记得一行警句:“那醉人的春风,把我化成了石像在你的门前。”《理想中的理想村》便是属于这时期的。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我写的,这里有我最不能忍耐的新文艺滥调:“在小山的预上有一所精致的跳舞厅。晚饭后,乳白色的谈烟渐渐地褪了,露出明朗的南国的蓝天。你可以听见悠扬的音乐,像一幅挑色的网,从山顶上撤下来,笼罩着全山……。这里有的是活跃的青春,有的是热的火红的心,没有颓废的小老人,只有健壮的老少年。银白的月蹯蹯地在空空洞洞的天上徘徊,她仿佛在垂泪,她恨自己的孤独。……还有那个游泳池,永远像一个慈善的老婆婆,满脸皱纹地笑着,当她看见许多活泼的孩子像小美人鱼似的扑通扑通跳下水去的时候,她快乐得爆出极大的银色水花。她发出洪亮的笑声。她虽然是老了,她的心是永远年轻的。孩子们爱她,他们希望他们不辜负她的期望。他们努力地要成为一个游泳健将。……沿路上都是蓬勃的,微笑着的野蔷薇,风来了,它们扭一扭腰,送一个明媚的眼波,仿佛是在时装展览会里表演时装似的。清泉潺潺地从石缝里流,流,流,一直流到山下,聚成一片蓝光滟潋的池塘。在熏风吹醉了人间的时候,你可以待在小船上,不用划,让它轻轻地,仿佛是怕惊醒了酣睡的池波,飘着飘着,在浓绿的垂柳下飘着。……这是多么富于诗意的情景哟!”

    1

    台阁体,明代永乐、成化年间流行于上层官僚文人中的一种文风,一味汪重造句的典雅工丽,多失却文章气韵。

    虽然我不喜欢张资平1,风气所趋,也不免用了两个情感洋溢的“哟”字。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她姓张,我也姓张;她喜欢张资平,我喜欢张恨水2,两个时常争辩着。

    后来我就写了个长篇的纯粹鸳蝴派的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回目是我父亲代拟的,颇为像样,共计五回:“沧桑变幻宝篇琢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开端写宝玉收到傅秋芳寄来的一张照片:“宝玉笑道:”袭人你倒放出眼光来批评一下子,是她漂亮呢还是——还是林妹妹漂亮?‘袭人向他重重地瞅了一下道:“哼!我去告诉林姑娘去!拿她同外头不相干的人打比喻……别忘记了,昨天太太嘱咐过,今儿晚上老爷乘专车从南京回上海,叫你去应一应卯儿呢,可千万别忘记了,又惹老爷生气。’”

    1张资平,现代作家,擅写三角恋爱小说。早年参加“五四”新文学运动,是创造社发起人之一。抗战时期曾依附日寇,后以汉奸罪入狱。

    2张恨水,现代作家。其作品多为章回体言情小说,如《春明外史》、《金粉世家》、《啼笑因缘》等,均流传甚广。

    写贾琏得官:“黑压压上上下下挤满了一屋于人,连赵姨娘周姨娘也从小公馆里赶了来了,赵姨娘还拉着袖子和风姐儿笑着嚷:”二奶奶大喜呀!‘……凤姐儿满脸是笑,一把拉着宝玉道:“宝兄弟,去向你琏二哥道个喜吧!者爷栽培他,给了他一个铁道局局长干了!’宝玉……挤了进去,又见贾母歪在杨贵妃榻上,鸳鸯蹲在小凳上就着烟灯烧鸦片,琥珀斜欠倚在榻上给贾母捶腿……贾琏这时候真是心花一朵朵都开足了,这一乐直乐得把平时的洋气派洋礼节都忘得干干净净,退后一步,垂下手来,恭恭敬敬给贾政请了个安,大声道:”谢谢二叔的栽培。‘“

    凤姐儿在房中置酒相庆,“自己坐了主席,又望着平儿笑道:”你今天也来快活快活,别拘礼了,坐到一块儿来乐一乐吧!‘……三人传杯递盏……贾琏道:“这两年不知闹了多少饥荒,如今可好了……’凤姐瞅了他一眼道:”钱留在手里要咬手的,快去多讨两个小老婆吧!‘贾琏哈哈大笑道:“奶奶放心,有了你和平儿这两个美人胎子,我还讨什么小老婆呢?’风姐冷笑道:”二爷过奖了!你自有你的心心念念睡里梦里都不忘记的心上人放在沁园村小公馆里,还装什么假惺惺呢?大家心里都是透亮的了!‘贾琏忙道:“尤家的自从你去闹了一场之后,我听了你的劝告,一趟也没有去过,这是平儿可以作证人的。’凤姐道:”除了她,你外面还不知养着几个堂子里的呢!我明儿打听明白了来和你仔仔细细算一笔总帐!‘平儿见他俩话又岔到斜里去了,连忙打了个岔混了过去。“

    贾珍带信来说尤二姐请下律师要控告贾琏诱奸遗弃,因为他“新得了个前程,官声要紧”,打算大大诈他一笔款子。贾琏无法筹款,“想来想去唯有向贾珍那里去通融通融,横竖这事起先是他也有一份儿在内的,谅他不至坚拒。”贾珍挪了尤氏的私房钱给他,怕他赖债,托词是向朋友处转借来的。

    底下接写主席夫人贾元春主持的新生活时装表演,秦钟智能的私奔,贾府里打发出去的芳官藕官加入歌舞团,复写贾珍父子及宝玉所追求;巧姐儿被绑;宝玉闹着要和黛玉一同出洋,家庭里通不过,便负气出走,贾母王夫人终于屈服。“袭人叫宝玉到宝钗处辞行,宝玉推说:”姨妈近来老不给人好脸子看,‘后来他自己心里也觉不过意,问袭人道:“宝姐姐有什么怪我的话吗?’袭人道:”我怎么知道你们的事呢?‘宝玉……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临行的时候,宝黛又拌了嘴,闹决裂了,一时不及挽回,宝玉只得单身出国去了。

    这是通俗小说,一方面我也写着较雅驯的东西。中学快毕业的时候,在校刊上发表了两篇新文艺腔很重的小说,《牛》与《霸王别姬》。《牛》可以代表一般“爱好文艺”的都市青年描写农村的作品,也许是其志可嘉,但是我看了总觉不耐烦:

    “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疏疏几根狗尾草,随着水涡,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育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沾湿的翅膀,走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满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莱。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馒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

    禄兴卖掉了牛,春来没有牛耕田,打算送两只鸡给邻舍,租借一只牛。禄兴娘子起初是反对的:“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算计我的东西……”

    牛到底借来了,但是那条中脾气不好,不伏他管束。禄兴略加鞭策,牛向他冲过来,牛角刺入他的胸膛,他就这样的送了命。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指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充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说:”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让人抬定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涵的晚风中淅淅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接在烟囱曰,被软烟熏得迷迷蒙蒙,牵中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犬尾草簌簌地播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去年看了李世芳1的《霸王别姬》,百感丛生,想把它写成一篇小说,可是因为从前已经写过一篇,当时认为动人的句子现在只觉得肉麻与憎恶;因为摆脱不开那点回忆,到底没有写成。那篇《霸王别姬》很少中国气味,近于现在流行的古装话剧。项羽是“江东叛军领袖”。虞姬是霸王身背后的一个苍白的忠心的女人。霸王果然一统天下,她即使做了贵纪,前途也未可乐观。现在,他是她的太阳,她是月亮,反射他的光。他若有了三宫六院,便有无数的流星飞人他们的天宇。因此她私下里是盼望这战一直打下去的。困在核下的一天晚上,于巡营的时候,她听到敌方远远传来“哭长城”的楚国小调。她匆匆回到营帐里去报告霸王,但又不忍心唤醒他。“他是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根灰白色,并且阳光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熟睡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

    1李世芳。京剧演员,“四小名旦”之一。他是梅兰劳的弟子。

    霸王听见了四面楚歌,知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的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煽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心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

    “‘给我点酒。’他始起眼来说。”

    “当他捏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看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

    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在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貉一般。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虞姬不肯跟他去,怕分了他的心。他说:“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捆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我比较欢喜这样的收梢。‘“

    “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嘎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军曹,军曹,吹起画角来!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莱坞电影的作风了。

    后来我到香港去读书,歇了三年光景没有用中文写东西。为了练习英文,连信也用英文写。我想这是很有益的约束。现在我又写了,无限制地写着。实在是应当停一停了,停个三年五载,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也许得有寸进,也未可知。

    ——

    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

    “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晴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煌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是为仔我要登坑老?”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1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1李涵秋,近代小说家、鸳鸯蝴蝶派代表人物之一。著有章回小说三十余种,代表作《广陵湖》曾风靡一时。

    ——

    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胎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嗯,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熏风’的‘熏’。”《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开骄散并行的阳湖派1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1阳溯源,清代散文流派。乾隆、嘉庆间,挥敬、张惠言等人开创。挥敬为江苏阳湖人,响应者亦多为该县人氏,故名。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己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罢!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罢!——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比道:“回到童话里去!”在《自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

    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荣莉香片》、《心经》、《玻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

    道路以目

    有个外国姑娘,到中国来了两年,故宫、长城、东方蒙特卡罗、东方威尼斯,都没瞻仰过,对于中国新文艺新电影似乎也缺乏兴趣,然而她特别赏识中国小孩,说:“真美呀,尤其是在冬天,棉袄、棉裤、棉袍、罩袍,一个个穿得矮而肥,蹒跚地走来走去。东方人的眼睛本就生得好,孩子的小黄脸上尤其显出那一双神奇的吊梢眼的神奇。真想带一个回欧洲去!”

    思想严肃的同胞们觉得她将我国未来的主人翁当作玩具看待,言语中显然有辱华性质,很有向大使馆提出抗议的必要。爱说俏皮话的,又可以打个哈哈,说她如果要带个有中国血的小孩回去,却也不难。

    我们听了她这话,虽有不同的反应,总不免回过头来向中国孩子看这么一眼——从来也没有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得之处!家里人讨人嫌,自己看惯了不觉得;家里人可爱,可器重,往往也要等外人告诉我们,方才知道。诚然,一味的恭维是要不得的,我们急待弥补的缺点太多了,很该专心一致吸收逆耳的忠言,借以自警,可是——成天汗流狭背惶愧地骂自己“该死”的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拣那可喜之处来看看也好。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从家里上办公室,上学校,上小菜场,每天走上一里路,走个一二十年,也有几千里地;若是每一趟走过那条街,都仿佛是第一次认路似的,看着什么都觉得新鲜希罕,就不至于“视而不见”了,那也就跟“行万里路”差不多,何必一定要飘洋过海呢?

    街上值得一看的正多着。黄昏的时候,路旁歇着人力车,一个女人斜欠坐在车上,手里换着网袋,袋里有柿子。车夫蹲在地下,点那盏油灯。天黑了,女人脚旁的灯渐渐亮了起来。

    烘山芋的炉子的式样与那黯淡的土红色极像烘山芋。

    小饭铺常常在门口煮南瓜,味道虽不见得好,那热腾腾的瓜气与“照眼明”的红色却予人一种“暖老温贫”的感觉。

    寒天清早,人行道上常有人蹲着生小火炉,煽出滚滚的白烟。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煤炭汽车行门前也有同样的香而暖的呛人的烟雾。多数人不喜欢燃烧的气味——烧焦的炭与火柴、牛奶、布质——但是直截地称它为“煤臭”、“布毛臭”,总未免武断一点。

    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十有八九是风姿楚楚的年轻女人,再不然就是儿童,可是前天我看见一个绿衣的邮差骑着车,载着一个小老太太,多半是他的母亲吧?此情此景,感人至深。然而李逵驮着老母上路的时代毕竟是过去了。做母亲的不惯受抬举,多少有点窘。她两脚悬空,兢兢业业坐着,满脸的心虚,像红木高椅坐着的告帮穷亲戚,迎着风,张嘴微笑,笑得舌头也发了凉。

    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红灯,骑行时但见红圈滚动,流丽之极。

    深夜的橱窗上,铁栅栏技校交影,底下又现出防空的纸条,黄白、白的、透明的,在玻璃上糊成方格子、斜格子,重重叠叠,幽深如古代的窗槅与帘拢。

    店铺久已关了门,熄了灯,木制模特儿身上的皮大衣给剥去了,她光着脊梁,旋身朝里,其实大可以不必如此守礼谨严,因为即使面朝外也不至于勾起夜行人的绩思。制造得实在是因陋就简,连皮大衣外面露出的脸与手脚都一无是处。在香港一家小西装店里看见过劳莱哈台的泥塑半身像,非但不像,而且恶俗不堪,尤其是那青白色的肥脸。上海西装店的模特儿也不见佳,贵重的呢帽下永远是那笑嘻嘻的似人非人的脸。那是对于人类的一种侮辱,比“沐猴而冠”更为严重的嘲讽。如果我会雕塑,我很愿意向这一方面发展。橱窗布置是极有兴趣的工作,因为这里有静止的戏剧。(欧洲中古时代,每逢佳节,必由教会发起演戏敬神。最初的宗教性的戏剧甚为简单,没有对白,扮着《圣经》中人物的演员,穿上金彩辉煌的袍褂,摆出优美的姿势来,一动也不动地站着。每隔几分钟换一个姿势,组成另一种舞台图案,名为tableau1——

    1中国迎神赛会,台阁上扮戏的,想必是有唱做的罢?然而纯粹为tableau性质的或许也有。)

    橱窗的作用不外是刺激人们的购买欲。现代都市居民的通病据说是购买欲的过度膨胀。想买各种不必要的东西,便想非份的钱,不借为非作歹。然则橱窗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不合理的附属品了。可是撇开一切理论不讲,这一类的街头艺术,再贵族化些,到底参观者用不着花钱。不花钱而得赏心悦目,无论如何是一件德政。

    四五年前在隆冬的晚上和表婶看霞飞路上的橱窗,霓虹灯下,木美人的倾斜的脸,倾斜的帽子,帽子上斜吊着的羽毛。既不穿洋装,就不会买帽子,也不想买,然而还是用欣羡的眼光看着,缩着脖子,两手插在袋里,用鼻尖与下颇指指点点,暖1的呼吸在冷玻璃上喷出谈白的花。近来大约是市面萧条了些,霞飞路的店面似乎大为减色。即使有往日的风光,也不见得有那种兴致罢?——

    1tableau,活人画。

    倒是喜欢一家理发店的橱窗里,张着绿布帷幕,帷脚下永远有一只小狸花猫走动着,倒头大睡的时候也有。

    隔壁的西洋茶食店每晚机器轧轧,灯火辉煌,制造糕饼糖果。鸡蛋与香草精的气昧,氤氲至天明不散。在这“闭门家里坐,帐单天上来”的大都市里,乎白地让我们享受了这馨香而不来收帐,似乎有些不近情理。我们的劳邻的蛋糕,香胜于味,吃过便知。天下事大抵如此——做成的蛋糕远不及制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华全在烘熔时期的焦香。喜欢被教训的人,又可以在这里找到教训。

    上街买菜,恰巧遇着封锁,被羁在离家几丈远的地方,腿尺天涯,可望而不可即。太阳地里,一个女佣企图冲过防线,一面挣扎着,一面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众人全都哈哈笑了。坐在街沿上的贩米的广东妇人向她的儿子说道:“看医生是可以的;烧饭是不可以的。”她的声音平板而郑重,似乎对于一切都甚满意,是初极外国语教科书的口吻,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听在耳朵里使人不安,仿佛话中有话。其实并没有。

    站在麻绳跟前,竹篱笆底下,距我一丈远近,有个穿黑的男子,戴顶黑呢帽,矮矮个子,使我想起《歇浦潮》1小说插图中的包打听。麻绳那边来了三个穿短打的人,挺着胸,皮鞋啪啪响——封锁中能够自由通过的人,谁都不好意思不挺着胸,走得啪啪响——两个已经越过线去了,剩下的一个忽然走近前来,挽住黑衣人的胳膊,熟狎而自然,把他搀到那边去了,一句话也没有。三人中的另外两个也凑了上来,兜住黑衣人的另一只胳膊,撒开大步,一霎时便走得无影无踪。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提强盗。捕房方面也觉得这一幕太欠紧张,为了要绷绷场面,事后特地派了十几名武装警察到场弹压,老远地就拔出了手枪,目光四射,准备肃清余党。我也准备着枪声一起便向前扑翻,俯伏在地,免中流弹。然而他们只远远望了一望,望不见妖氛黑气,用山东话表示失望之后,便去了——

    1著。

    空气松弛下来,大家议论纷纷。送货的人扶着脚踏车,掉过头来向贩米的妇人笑道:“哪儿跑得掉!一出了事,便画影图形四处捉拿,哪儿跑得掉!”又向包车夫笑道:“只差一点点——两个已经走过去了,这一个偏偏看见了他!”又道:“在这里立了半天了——谁也没留心到他!”

    包车夫坐在踏板上,笑嘻嘻抱着胳膊道:“这么许多人在这里,怎么谁也不捉,单单捉他一个!”

    幸灾乐祸的,无聊的路边的人——可怜,也可爱。

    路上的女人的绒线杉,因为两手长日放在袋里,往下坠着的缘故,前襟拉长了,后面却缩了上去,背影甚不雅观。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路人”这名词在美国是专门代表“一般人”的口头掸。新闻记者鼓吹什么,攻击什么的时候,动辄指出“路人”来:“连路人也知道……”“路人所知道的”往往是路人做梦也没想到的。

    在路上看人,人不免要回看,便不能从容地观察他们。要使他们服服贴贴被看而不敢回看一眼,却也容易。世上很少“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的人物。普通人都有这点自知之明,因此经不起你几次三番迅疾地从头至脚一打量,他们或她们便浑身不得劲,垂下眼去。还有一个办法。只消凝视他们的脚,就足以使他们惊惶失措。他们的袜子穿反了么?鞋子是否看得出来是假皮所制?脚有点外八字?里八字?小时候听合肥老妈子叙述乡下打狼的经验,说狼这东西是“铜头铁背麻秸腿”,因此头部与背脊全部富于抵抗力,唯有四条腿不中用。人类的心理上的弱点似乎也集中在下肢上。

    附近有个军营,朝朝暮暮努力地学吹喇叭,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伟大的音乐是遗世独立的,一切完美的事物皆属于超人的境界,惟有在完美的技艺里,那终日纷呶的,疲乏的“人的成分”能够获得片刻的休息。在不纯熟的手艺里,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分”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

    初学拉胡琴的音调,也是如此。听好手拉胡琴,我也喜欢听他调弦子的时候,试探的,断续的咿哑。初学拉凡哑林1,却是例外。那尖利的,锯齿形的声浪,实在太像杀鸡了——

    1凡哑林,小提琴。英语violin一词的音译。

    有一天晚上在落荒的马路上走,听见炒白果的歌:“香又香来糯又糯!”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唱来还有点生疏,未能朗朗上口。我忘不了那条黑沉沉的长街,那孩子守着锅,蹲踞在地上,满怀的火光。

    ——

    更衣记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续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富室里发掘出来的甭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绘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帐悯,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宁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亥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著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杉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挣锋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更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大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细榴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栅栅,百稻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0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自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妨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癫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据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晶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初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胶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杉上的点缀晶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吧,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晚“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楼出福寿籽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推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果边”,又称“线香滚”。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笋处非得开缝不可。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汀无告的感觉。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男子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的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年轻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曾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腰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拔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分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舶来晶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抄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候,也同样地千变万化。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人衣服的区域里去。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人关之后一直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抚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沼,严厉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0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熏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很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0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颇,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怒。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的肉身。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入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格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

    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兔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攒钮。总之,这笔帐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意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人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一双袖于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人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借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但是预言家威尔斯1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1威尔斯,英国作家,著有《时间机器》、《隐身人》等科学幻想和社会预言小说。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顾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1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情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1芦粟,上海话称一种甜玉米秸秆,可像甘蔗那样咬吮。

    ——

    公寓生活记趣

    读到“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两句词,公寓房子上层的居民多半要感到毛骨惊然。屋子越高越冷。

    自从煤贵了之后,热水汀早成了纯粹的装饰品。构成浴室的图案美,热水龙头上的h字样自然是不可少的一部分;实际上呢,如果你放冷水而开错了热水龙头,立刻便有一种空洞而凄抢的轰隆轰隆之声从九泉之下发出来,那是公寓里特别复杂,特别多心的热水管系统在那里发脾气了。即使你不去太岁头上动土,那雷神也随时地要显灵。无缘无故,只听见不怀好意的“嗡……”拉长了半晌之后接着“訇訇”两声,活像飞机在顶上盘旋了一会,掷了两枚炸弹。在战时香港吓细了胆子的我,初回上海的时候,每每为之魂飞魄散。若是当初它认真工作的时候,艰辛地将热水运到六层楼上来,便是咕噜两声,也还情有可原。现在可是雷声大,雨点小,难得滴下两滴生锈的黄浆……然而也说不得了,失业的人向来是肝火旺的。

    梅雨时节,高房子因为压力过重,地基陷落的原故,门前积水最深。街道上完全干了,我们还得花钱雇黄包车渡过那白茫茫的护城河。雨下得太大的时候,屋子里便闹了水灾。我们轮流抢救,把旧毛巾、麻袋、褥单堵住了窗户缝;障碍物湿濡了,绞干,换上,污水折在脸盆里,脸盆里的水倒在抽水马桶里。忙了两昼夜,手心磨去了一层皮,墙根还是汪着水,糊墙的花纸还是染了斑斑点点的水痕与霉迹子。风如果不朝这边吹的话,高楼上的雨倒是可爱的。有一天,下了一黄昏的雨,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回来一开门,一房的风声雨味,放眼望出去,是碧蓝的潇潇的夜,远处略有淡灯摇曳,多数的人家还没点灯。

    常常觉得不可解,街道上的喧声,六楼上听得分外清楚,仿佛就在耳根底下,正如一个人年纪越高,距离童年渐渐远了,小时的琐屑的回忆反而渐濒亲切明晰起来。

    我喜欢听市声。比我较有待意的人在枕上听松涛,听海啸,我是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的。在香港山上,只有冬季里,北风彻夜吹着常青树,还有一点电车的韵昧。长年住在闹市里的人大约非得出了城之后才知道他离不了一些什么。城里人的思想,背景是条纹布的幔子,淡淡的白条子便是行驰着的电车——平行的,勾净的,声响的河流,汩汩流入下意识里去。

    我们的公寓近电车厂邻,可是我始终没弄清楚电车是几点钟回家。“电车回家”这句子仿佛不很合适——大家公认电车为没有灵魂的机械,而“回家”两个宇有着无数的情感洋溢的联系。但是你没看见过电车进厂的特殊情形吧?一辆衔接一辆,像排了队的小孩,嘈杂,叫嚣,愉快地打着哑嗓子的铃:“克林,克赖,克赖,克赖!”吵闹之中又带着一点由疲乏面生的驯服,是快上床的孩子,等着母亲来刷洗他们。车里的灯点得雪亮。专做下班的售票员的生意的小贩们曼声兜售着面包。有时候,电车全进了厂了,单剩下一辆,神秘地,像被遗弃了似的,停在街心。从上面望下去,只见它在半夜的月光中袒露着白肚皮。

    这里的小贩所卖的吃食没有多少典雅的名色。我们也从来没有缒下篮子去买过东西,也许我们也该试着吊下篮子去。无论如何,听见门口卖臭豆腐干的过来了,便抓起一只碗来,噔噔奔下六层楼梯,跟踪前往。在远远的一条街上访到了臭豆腐干担子的下落,买到了之后,再乘电梯上来,似乎总有点可笑。

    我们的开电梯的是个人物,知书达理,有涵养,对于公寓里每一家的起居他都是一本清帐。他不赞成他儿子去做电车售票员——嫌那职业不很上等。再热的天,任凭人家将铃撤得震天响,他也得在汗衫背心上加上一件熨得榴平的纺绸小褂,方肯出现。他拒绝替不修边幅的客人开电梯。他的思想也许缙绅气太重,然而他究竟是个有思想的人。可是他离了自己那间小屋,就踏进了电梯的小屋——只怕这一辈子是跑不出这两间小屋了。电梯上升,人字图案的铜栅栏外面,一重重的黑暗往下移,棕色的黑暗,红棕色的黑暗,黑色的黑暗……衬着交替的黑暗,你看见司机人的花白的头。

    没事的时候他在后天井烧个小风炉炒菜烙饼吃。他教我们怎样煮红米饭;烧开了,熄了火,停个十分钟再煮,又松,又透,又不塌皮烂骨,没有筋道。

    托他买豆腐浆,交给他一只旧的牛奶瓶,陆续买了两个礼拜,他很简单地报告道:“瓶没有了。”是砸了还是失窃了,也不得而知。再隔了些时,他拿了一只小一号的牛奶瓶装了豆腐浆来。我们问道:“咦?瓶又有了?”他答道:“有了。”新的瓶是赔给我们的呢还是借给我们的,也不得而知。这一类的举动是颇有点社会主义风的。

    我们的《新闻报》每天早上他要循例过目一下方才给我们送来。小报他读得更为仔细些,因此要到十一二点钟才轮得到我们看。英文、日文、德文、俄文的报他是不看的,因此大清早便卷成一卷插在人家弯曲的门钮里。

    报纸没有人偷,电铃上的铜板却被撬去了。看门的巡警倒有两个,虽不是双生子,一样都是翻领里面竖起了木渣渣的黄脸,短裤与长统袜之间露出木渣渣的黄膝盖;上班的时候,一般都是横在一张藤椅上睡觉,挡住了信箱。每次你去看看信箱的时候总得殷勤地凑到他面颊前面,仿佛要询问:“酒刺好了些罢?”

    恐怕只有女人能够充分了解公寓生活的特殊优点:佣人问题不那么严重。生活程度这么高,即使雇得起人,也得准备着受气。在公寓里“居家过日子”是比较简单的事。找个清洁公司每隔两星期来大扫除一下。也就用不着打杂的了。没有佣人,也是人生一快。抛开一切平等的原则不讲,吃饭的时候如果有个还没吃过饭的人立在一边眼睁睁望着,等着为你添饭,虽不至于使人食不下咽,多少有些讨厌。许多身边杂事自有它们的愉快性质。看不到田园里的茄子,到菜场上去看看也好——那么复杂的,油涸的紫色;新绿的豌豆,熟艳的辣椒,金黄的面筋,像太阳里的肥皂泡。把菠菜洗过了,倒在油锅里,每每有一两片碎叶子粘在蔑篓底上,抖也抖不下来;迎着亮,翠生生的枝叶在竹片编成的方格子上招展着,使人联想到篱上的扁豆花。其实又何必“联想”呢?篾篓子的本身的美不就够了么?我这并不是效忠于国社党1,劝诱女人回到厨房里去。不劝便罢,若是劝,一样的得劝男人到厨房里去走一遭。当然,家里有厨子而主人不时的下厨房,是会引起厨子最强烈的反感的。这些地方我们得寸步留心,不能太不识眉眼高低——

    1国社党,即国家社会党,三十年代韧秘密成立的右翼政党,1937年以后公开活动。

    有时候也感到没有佣人的苦处。米缸里出虫,所以掺了些胡椒在米里——据说米虫不大喜欢那刺激性的气味,淘米之前先得把胡椒拣出来。我捏了一只肥白的肉虫的头当做胡椒,发现了这错误之后,不禁大叫起来,丢下饭锅便走。在香港遇见了蛇,也不过如此罢了。那条蛇我只见到它的上半截,它钻出洞来矗立着,约有二尺来长。我抱了一叠书匆匆忙忙下山来。正和它打了个照面。它静静地望着我,我也静静地望着它,望了半响,方才哇呀呀叫出声来,翻身便跑。

    提起虫豸之类,六楼上苍蝇几乎绝迹,蚊子少许有两个。如果它们富于想象力的话,飞到窗口往下一看,便会晕倒了罢?不幸它们是像英国人一般地淡漠与自足——英国人佐在非洲的森林里也照常穿上了燕尾服进晚餐。

    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厌倦了大都会的人们往往记挂着和平幽静的乡村,心心念念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告老归田,养蜂种菜,享点清福。殊不知在乡下多买半斤腊肉便要引起许多闲言闲语,而在公寓房子的最上层你就是站在窗前换衣服也不妨事!

    然而一年一度,日常生活的秘密总得公布一下。夏天家家户户都大敞着门,搬一把藤椅坐在风口里。这边的人在打电话,对过一家的仆欧一面熨衣裳,一面便将电话上的对白译成了德文说给他的小主人听。楼底下有个俄国人在那里响亮地教日文。二楼的那位女太太和贝多芬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一捶十八敲,咬牙切齿打了他一上午;钢琴上倚着一辆脚踏车。不知道哪一家在煨牛肉汤,又有哪一家泡了焦三仙。

    人类天生的是爱管闲事。为什么我们不向彼此的私生活里偷偷的看一眼呢?既然被看者没有多大损失而看的人显然得到了片刻的愉悦?凡事牵涉到快乐的授受上,就犯不着斤斤计较了。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兴致高的时候,从早到晚在我们头上咕滋咕滋挫过来又挫过去,像瓷器的摩擦,又像睡熟的人在那里磨牙,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龈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下来。隔壁一个异国绅士声势汹汹上楼去干涉。他的太太提醒他道,“人家不懂你的话,去也是自去。”他植拳擅袖道:“不要紧,我会使他们懂得的!”隔了几分钟他偃旗息鼓嗒然下来了。上面的孩子年纪都不小了,而且是女性,而且是美丽的。

    谈到公德心,我们也不见得比人强。阳台上的灰尘我们直截了当地扫到楼下的阳台上去。“啊,人家栏杆上晾着地毯呢——怪不过意的,等他们把地毯收了进去再扫罢!”一念之慈,顶上生出了灿烂圆光。这就是我们的不甚彻底的道德观念。

    ——

    姑姑语录

    我姑姑说话有一种清平的机智见识,我告诉她有点像周作人他们的。她照例说她不懂得这些,也不感到兴趣——因为她不喜欢文人,所以处处需要撇清。可是有一次她也这样说了:“我简直一天到晚的发出冲淡之气来!”

    有一天夜里非常的寒冷。急急地要往床里钻的时候,她说:“视睡如归。”写下来可以成为一首小诗:“冬之夜,视睡如归。”

    洗头发,那一次不知怎么的头发狠脏很脏了,水墨黑。她说:“好像头发掉色似的。”

    她有过一个年老唠叨的朋友,现在不大来往了。她说:“生命太短了,费那么些时间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是太可惜——可能,和她在一起,又使人觉得生命太长了。”

    起初我当做她是说:因为厌烦的缘故,仿佛时间过得奇慢。后来发现她是另外一个意思:一个人老了,可以变得那么的龙钟糊涂,看了那样子,不由得觉得生命太长了。

    她读了苏青和我对谈的记录,

    关于职业妇女,她也有许多意见。她觉得一般人都把职业妇女分开作为一种特别的类型,其实不必。职业上的成败,全看一个人的为人态度,与家庭生活里没有什么不同。普通的妇女职业,都不是什么专门技术的性质,不过是在写字间里做人罢了。在家里有本领的,如同王熙风,出来了一定是个了不起的经理人才。将来她也许要写本书关于女人就职的秘诀,譬如说开始的时候应当怎样地“有冲头”,对于自己怎样地“隐恶扬善”……然而后来她又说:“不用劝我写了,我做文人是不行的。在公事房里专管打电报,养成了一种电报作风,只会一昧的省宇,拿起稿费来太不上算了!”

    她找起事来,挑剔得非常厉害,因为:“如果是个男人,必须养家活口的,有时候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怎么苦也得干,说起来是他的责任,还有个名目。像我这样没有家累的,做着个不称心的事,愁眉苦脸赚了钱来,愁眉苦脸活下去,却是为什么呢?”

    从前有一个时期她在无线电台上报告新闻,诵读社论,每天工作半小时。她感慨地说:“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好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着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

    她批评一个胆小的人吃吃艾艾的演说:“人家唾珠咳玉,他是珠玉卡住了喉咙了。”

    “爱德华七世路”我弄错了当做是“爱德华八世路”,她说:“爱德华八世还没来得及成马路呢。”

    她对于我们张家的人没有多少好感——对我比较好些,但也是因为我自动地粘附上来,拿我无可奈何的缘故。就这样她也常常抱怨:“和你佐在一起,使人变得非常唠叨。”

    有一次她说到我弟弟很可怜地站在她眼前:“一双大眼睛吧达吧达望着我。”“吧达吧达”四个字用得真是好,表现一个无告的男孩子沉重而潮湿地着眼。

    她说她自己:“我是文武双全,文能够写信,武能够纳鞋底。”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顶喜欢收到她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细细写在极薄的粉红拷贝纸上,信里有一种无聊的情趣,总像是春夏的晴天。语气很平淡,可是用上许多惊叹号,几乎全用惊叹号来做标点,十年前是有那么一派的时髦文章的吧?还有,她老是写着“狠好”,“狠高兴”,我同她辩驳过,她不承认她这里应当用“很”字。后来我问她:“那么,‘凶狠’的‘狠’字,姑姑怎么写呢?”她也写作“狠”。我说:“那么那一个‘很’字要它做什么呢?姑姑不能否认,是有这么一个字的。”她想想,也有理。我又说:“现在没有人写‘狠好’了。一这样写,马上把自己归入了周瘦鹃他们那一代。”她果然从此改了。

    她今年过了年之后,运气一直不怎么好。越是诸事不顺心,反倒胖了起来。她写信给一个朋友说:“近来就是闷吃闷睡闷长。……好容易决定做条裤子,前天裁了一只腿,昨天又裁了一只腿,今天早上缝了一条缝,现在想去缝第二条缝。这条裤子总有成功的一日吧?”

    去年她生过病,病后久久没有复元。她带一点嘲笑,说道:“又是这样的恹恹的天气,又这样的虚弱,一个人整个地像一首词了!”

    她手里卖掉过许多珠宝,只有一块淡红的披露,还留到现在,因为欠好的缘故。战前拿去估价,店里出她十块钱,她没有卖。每隔些时,她总把它拿出来看看,这里比比,那里比比,总想把它派点用场,结果又还是收了起来。青绿丝线穿着的一块宝石,冻疮肿到一个程度就有那样的谈紫红的半透明。襟上桂着做个装饰品吧,衬着什么底子都不好看。放在同样的颜色上,倒是不错,可是看不见,等于没有了。放在白的上,那比较出色了,可是白的也显得脏相了。还是放在黑缎子上面顶相宜——可是为那黑色衣服的本身着想,不放,又还要更好些。

    除非把它悬空窝着,做个扇坠什么的。然而它只有一面是光滑的,反面就不中看;上头的一个洞,位置又不对,在宝石的正中。

    姑姑叹了口气,说:“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

    关于《笑声泪痕》

    久已听见说香港有个冒我的名写的小说《笑声泪痕》,也从来没想到找来看。前些时终于收到友人寄来一本,甚至于也还是搁在那里两个月都懒得看。骂我的书特意寄赠一册,也只略翻了翻,就堆在一叠旧杂志上,等以后搬家的时候一并清除。倒不是怕看,是真的不感兴趣。并不是我忽然“小我大我”起来,对于讲我的话都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提起我也不一定与我有关。除了缠夹歪曲之外,往往反映作者自身的嘴脸与目的多于我。至于读者的观感,我对于无能为力的事不大关心,只有自己势力圈内,例如上次寄出《三详红楼梦》后又通篇改写,但是已经驷马难追,那才急得团团转。不过这本《笑声泪痕》需要写篇短文声明不是我写的,只好到底还是看了。

    有人冒名出书,仿佛值得自矜,总是你的名字有号召力。想必找了枪手,模仿得有几分像,才充得过去。被剥削了还这样自慰,近于阿q心理。而且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书末附有一篇类似跋的文字,标题《关于<恋之悲歌>》,下面署名制版,钢笔签名“陈影”。开首如下:

    《恋之悲歌》,正如它的书名那样,从头至尾是一个悲剧。

    作为悲剧的主角——章云裳,是值得我们同情的。她虽然因生活而被

    迫走入欢场,她虽然饱经沧桑,饱受苦难……

    可知此书原名《恋之悲歌》,陈影著——除非是用另一个名字。这篇跋冒充附录的书评,自吹自捧一番。小说糟到坊间不会有人出的地步,可能是自费出版的。印刷所手中有纸版,乐得盗印,只换了个封面,书名改了,作者名字换了个比较眼熟的,人又在远方,不会有麻烦。这样看来,原作者也是受害人了。

    此人大概是真姓陈,不是笔名,因为书中叙述者名叫陈丹,写跋的又是陈影。照他的作风做法,绝舍不得隐姓埋名。他是广东人,屡次称“喜欢”为“中意”:“这是我最中意听她唱的两支歌”——“容”是别字,不是排宇错误。——国语吴语虽然也有“中意”,用法不同些。——书中男主角的故乡也是广东一个小镇。

    此人大概年纪不轻了。书中信件具名都是“王彼德鞠躬”,“陈丹鞠躬”,这款式近年来只有喜帖上难得有时候还有。

    书中叙述者与男主人翁都是私家侦探,不过男主角已经在美改行经商。除了看电视影集,向往私家侦探生涯,他还有个理由要男主角也是侦探:得与女主角邂逅相遇。她在咖啡馆看见报上暗杀案标题与死者的照片,误以为是她离了婚的丈夫被杀,惊呼“桑坚国!”名探王彼得立即趋前问她是否认识桑坚国,因此交谈,得知她的身世。原来两个桑坚国面貌也相同——贾宝玉、甄宝五至少不同姓。

    王彼得到舞厅去“拜访”她,发生情愫,但是没有与她结合,因为中学时代有个女同学单恋他,在一个大雷雨的晚上借口伯鬼,投怀送抱,失身于他。他离开了上海,到抗战后方去。辗转效美,失去联络。多年后,听说他那亥同学已经削发为尼,而又疯癫投井自杀了,他这才自由了,委托香港一个私家侦探打听那舞女的下落。侦探陈丹看她的照片面熟,想起半个月前救护一个车祸中的少女,长得一摸一样,当时没见到她母亲,再去找她,果然她母亲酷肖照片中的章云裳。自称王太大章依恋,伴舞瞒着女儿,只告诉她,父亲在美国经商,按月寄家用来。

    陈丹因为主顾谆嘱切勿向章云裳提起他,好让她惊奇一下,因此不便说穿,在舞厅点唱王彼得从前最爱听她唱的两支歌,试探她的反应,证实章依恋是否就是章云裳。不料她歌唱时悲痛过度,当场晕倒,送人医院。王彼得自美来港,医院访问时间已过,次日再去,已经死了,缘悭一面,万念俱灰,告诉陈丹他预备终身不娶,把她前夫的女儿带回美国,视为己女。雨中机场道别。两位大侦探紧紧握着手,说不出话来。王彼得“脸上混凝着雨水和泪水”。终于进出一句“再——见,陈——先——生!……”

    我看了不禁想道:“活该!谁叫你眼高手低,至于写不出东西来,让人家写出这样的东西算你的,也就有人相信,香港报上还登过书评。”

    可千万不要给引起好奇心来,去买本来看看。薄薄一本,每章前后空白特多。奇文共欣赏,都已奉告,别无细节。

    ——

    借银灯

    有一出绍兴戏名叫《借银灯》。因为听不懂唱词,内容我始终没弄清楚,可是我酷爱这风韵天然的题目,这里就擅自引用了一下。《借银灯》,无非是借了水银灯来照一照我们四周的风俗人情罢了。水银灯底下的事,固然也有许多不近人情的,发人深省的也未尝没有。

    我将要谈到的两张影片,《桃李争春》与《梅娘曲》,许是过了时了,第三轮的戏院也已放映过,然而内地和本埠的游艺场还是演了又演,即使去看的是我们不甚熟悉的一批观众,他们所欣赏的影片也有讨论的价值。

    我这篇文章并不能算影评,因为我看的不是电影里的中国人。

    这两张影片同样地涉及妇德的问题。妇德的范围很广,但是普通人说起为妻之道,着眼处往往只在下列的一点:怎样在一个多妻主义的丈夫之前,愉快地遵行一夫一妻主义。《梅娘曲》里的丈夫寻花问柳,上“台基”去玩弄“人家人”。“台基”的一般的嫖客似乎都爱做某一种噩梦,梦见他们自己的妻子或女儿在那里出现,姗姗地应召而至,和他们迎头撞上了。这石破天惊的会晤当然是充满了戏剧性。我们的小说家抓到了这点戏剧性,因此近三十年的社会小说中常常可以发现这一类的局面,可是在银幕上还是第一次看到。梅娘被引诱到台基上,碰巧遇见了丈夫。他打了她一个嘴巴。她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的余地,就被“休”掉了。

    丈夫在外面有越轨的行动,他的妻是否有权利学他的榜样?

    摩登女子固然公开反对片面的贞操,即是旧式的中国太太们对于这问题也不是完全陌生。为了点小事吃了醋,她们就恐吓丈夫说要采取这种报复手段。可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总是拿它当笑话看待。

    男子们说笑话的时候也许会承认,太太群的建议中未尝没有一种原始性的公平。很难使中国人板着脸作此项讨论,因为他们认为世上没有比奸淫更为滑稽可笑的事。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强迫他们采取较严肃的评盼态度的话,他们一定是不赞成的。从纯粹逻辑化的伦理学观点看来,两个黑的并在一起并不是等于一个白的,二恶相加不能成为一善。中国人用不着逻辑的帮助也得到同样的结论。他们觉得这办法在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女太大若是认真那么做去,她自己太不上算。在理论上或许有这权利,可是有些权利还是备而不用的好。

    虽如此说,这一类的问题是茶余酒后男宾女宾舌战最佳的资料。在《梅娘曲》中,艳窟里的一个“人家人”便侃侃地用晚餐席上演说的作风为自己辩护着。然而我们的天真的女主角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权利不权利的话。一个坏蛋把她骗到那不名誉的所在去,她以为他要创办一个慈善性质的小学,请她任校长之职,而丈夫紧跟着就上场,发生了那致命的误会。她根本没有机会考虑她是否有犯罪的权利——还没走近问题的深渊就滑倒了,爬不起来。

    《桃李争春》里的丈夫被灌得酩酊大醉,方才屈服在诱惑之下,似乎情有可原。但是这特殊情形只有观众肚里明白。他太太始终不知道,也不想打听——仿佛一点好奇心也没有。她只要他——落到她分内的任何一部分的他。除此之外她完全不感兴趣。若是他不幸死了,她要他留下的一点骨血,即使那孩子是旁的女人为他生的。

    《桃李争春》是根据美国片《情谎记》改编的,可是它的题材却贴恋着中国人的心。这里的贤妻含辛茹苦照顾丈夫的情人肚里的孩子,经过若干困难,阻止那怀孕的女人打胎。——这样的女人在基本原则上具有东方精神,因为我们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以宗祠为重。

    在今日的中国,新旧思想交流,西方个人主义的影响颇占优势,所以在现代社会中,这样的妇女典型,如果存在的话,很需要一点解释。即在礼教森严的古代,这一类的牺牲一己的行为,里面的错综心理也有可研究之处。《桃李争春》可借浅薄了些,全然忽略了妻子与情妇的内心过程,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导演李萍情的作风永远是那么明媚可喜。尤其使男性观众感到满意的是妻子与外妇亲狎地、和平地、互相拥抱着入睡的那一幕。

    有这么一个动听的故事,《桃李争春》不难旁敲侧击地分析人生许多重大的问题,可是它把这机会轻轻放过了。《梅娘曲》也是一样,很有向上的希望而浑然不觉,只顾驾轻车,就熟路,驶入我们百看不厌的被遗弃的女人的悲剧。梅娘匆匆忙忙,像名人赴宴一般,各处到了一到——她在大雨中颠颁,隔着玻璃窗吻她的孩子,在茅庐中奄奄一息,终于死在仟悔了的丈夫的坏中,在男人的回忆里唱起了湖上的情歌。合法的传奇剧中一切百试百验的催泪剂全在这里了,只是受了灯光的影响,演出上很受损失。

    多半是因为这奇惨的灯光,剧中所表现的“欢场”的空气是异常阴森严冷。马骥饰台基的女主人,那一声刻板的短短的假笑,似嫌单调。严俊演反角,熟极而流。王熙春未能完全摆脱京戏的拘束,仓隐秋演势利的小学校长,讽刺人骨,偷了许多的场面去——看得见的部分几乎全被她垄断了。

    陈云裳在《桃李争春》里演那英勇的妻,太孩子气了些。白光为对白所限,似乎是一个稀有的朴油的荡妇,只会执着酒杯:“你喝呀!你喝呀!”没有第二句话,单靠一双美丽的眼睛来弥补这缺憾,就连这位“眼科专家”也有点吃力的样子。

    ——

    烬余录

    我与香港之间已经隔了相当的距离了——几千里路,两年,新的事,新的人。战时香港所见所闻,唯其因为它对于我有切身的、剧烈的影响,当时我是无从说起的。现在呢,定下心来了,至少提到的时候不至于语无伦次。然而香港之战予我的印象几乎完全限于一些不相干的事。

    我没有写历史的志愿,也没有资格评论史家应持何种态度,可是私下里总希望他们多说点不相干的话。现实这样东西是没有系统的,像七八个话匣子同时开唱,各唱各的,打成一片混沌。在那不可解的喧嚣中偶然也有清澄的,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刹那,听得出音乐的调子,但立刻又被重重黑暗拥上来,淹没了那点了解。画家。文人。作曲家将零星的。凑巧发现的和谐联系起来,造成艺术上的完整性。历史如果过于注重艺术上的完整性,便成为小说了。像威尔斯1的《历史大纲》,所以不能路于正史之列,便是因为它太合理化了一点,自始至终记述的是小我与大我的斗争——

    1威尔斯,英国作家。除小说创作外,他也从事社会历史研究。

    清坚决绝的宇宙观,不论是政治上的还是哲学上的,总未免使人嫌烦。人生的所谓“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

    在香港,我们韧得到开战的消息的时候,宿舍里的一个女同学发起急来,道:“怎么办呢?没有适当的衣服穿!”她是有钱的华侨,对于社交上的不同的场合需要不同的行头,从水上跳舞会到隆重的晚餐,都有充分的准备,但是她没想到打仗。后来她借到了一件宽大的黑色棉袍,对于头上营营飞绕的空军大约是没有多少吸引力的。逃难的时候,宿舍的学生“各自奔前程”。战后再度相会她已经剪短了头发,梳了男式的菲律宾头,那在香港是风行一时的,为了可以冒充男性。

    战争期中各人不同的心理反应,确与衣服有关。譬如说,苏雷珈、苏雷珈是马来半岛一个偏僻小镇的西施,瘦小,棕黑皮肤,睡沉沉的眼睛与微微外露的白牙。像一般的受过修道院教育的女孩子,她是天真得可耻。她选了医科,医科要解剖人体,被解剖的尸体穿衣服不穿?苏雷珈曾经顾虑到这一层,向人打听过。这笑话在学校里早出了名。

    一个炸弹掉在我们宿舍的隔壁,舍监不得不督促大家避下山去。在急难中苏雷珈并没忘记把她最显焕的衣服整理起来,虽经许多有见识的人苦口婆心地劝阻,她还是在炮火下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设法搬运下山。苏雷砌加人防御工作,在红十字会分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地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虽觉可惜,也还是值得的,那一身伶俐的装束给了她空前的自信心,不然,她不会同那些男护士混得那么好。同他们一起吃苦,担风险,开玩笑,她渐渐惯了,话也多了,人也干练了。战争对于她是很难得的教育。

    至于我们大多数的学生,我们对于战争所抱的态度,可以打个譬喻,是像一个人坐在硬板凳上打瞌盹,虽然不舒服,而且没结没完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

    能够不理会的,我们一概不理会。出生人死,沉浮于最富色彩的经验中,我们还是我们,一尘不染,维持着索日的生活典型。有时候仿佛有点反常,然而仔细分析起来,还是一贯作风。像艾芜林,她是从中国内地来的,身经百战,据她自己说是吃苦耐劳,担惊受怕惯了的。可是轰炸我们邻近的军事要塞的时候,艾英林第一个受不住,歇斯底里起来,大哭大闹,说了许多可怖的战争的故事,把旁边的女学生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

    艾英林的悲观主义是一种健康的悲观。宿舍里的存粮看看要完了,但是艾英林比平时吃得特别多,而且劝我们大家努力地吃,因为不久便没的吃了。我们未尝不想极力搏节,试行配绘制度,但是她百般阻挠,她整天吃饱了就坐在一边啜泣,因而得了便秘症。

    我们聚集在宿舍的最下层,黑漆漆的箱子间里,只听见机关枪“忒啦啦啪啪”像荷时上的雨。因为怕流弹,大小姐不敢走到窗户跟前迎着亮洗莱,所以我们的菜汤里满是蠕蠕的虫。

    同学里只有炎樱胆大,冒死上城去看电影——看的是五彩卡通——回宿舍后又独自在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舍监听见歌声,大大地发怒了。她的不在乎仿佛是对众人的恐怖的一种讽嘲。

    港大停止办公了,异乡的学生被迫离开宿舍,无家可归,不参加守城工作,就无法解决膳宿问题。我跟着一大批同学到防空总部去报名,报了名领了证章出来就遇着空袭。我们从电车上跳下来向人行道奔去,缩在门洞子里,心里也略有点怀疑我们是否尽了防空团员的责任。——究竟防空员的责任是什么,我还没来得及弄明白,仗已经打完了。——门洞子里挤满了人,有脑油气味的,棉墩墩的冬天的人。从人头上看出去,是明净的浅蓝的天。一辆空电车停在街心,电车外面,淡淡的太阳,电车里面,也是太阳——单只这电车便有一种原始的荒凉。

    我觉得非常难受——竟会死在一群陌生人之间么?可是,与自己家里人死在一起,一家骨肉被炸得稀烂,又有什么好处呢?有人大声发出命令:“摸地!摸地!”哪儿有空隙让人蹲下地来呢?但是我们一个磕在一个的背上,到底是蹲下来了。飞机往下扑,砰的一声,就在头上。我把防空员的铁帽子罩住了脸,黑了好一会,才知道我们并没有死,炸弹落在对街。一个大腿上受了伤的青年店伙被拾进来了,裤子卷上去,稍微流了点血。他很愉快,因为他是群众的注意集中点。门洞子外的人起先捶门捶不开,现在更理直气壮了,七嘴八舌嚷:“开门呀,有人受了伤在这里!

    开门!开门!“不怪里面不敢开,因为我们人太杂了,什么事都做得出。外面气得直骂”没人心“,到底里面开了门,大家一哄而人,几个女太太和女佣木着脸不敢做声,穿堂里的箱笼,过后是否短了几只,不得而知。飞机继续掷弹,可是渐渐远了。警报解除之后。大家又不顾命地轧上电车,唯恐赶不上,牺牲了一张电车票。

    我们得到了历史教授佛朗士被枪杀的消息——是他们自己人打死的。像其他的英国人一般,他被征人伍。那天他在黄昏后回到军营里去,大约是在思索着一些什么,没听见哨兵的咆喝,哨兵就放了枪。

    佛朗士是一个豁达的人,彻底地中国化,中国字写得不错,爱喝酒,曾经和中国教授们一同游广州,到一个名声不大好的尼愿里去看小尼姑。他在人烟稀少处造有三幢房屋,一幢专门养猪。家里不装电灯自来水,因为不赞成物质文明。汽车倒有一辆,破旧不堪,是给仆欧买菜赶集用的。

    他有孩子似的肉红脸,瓷蓝眼睛,伸出来的圆下巴,头发已经稀了,颈上系一块黯败的蓝字宁绸作为领带。上课的时候他抽烟抽得像烟囱。尽管说话,嘴唇上永远险伶伶地吊着一支香烟,跷板似的一上一下,可是再也不会落下来。烟蒂子他顺手向窗外一甩,从女学生蓬松的鬈发上飞过,很有着火的危险。

    他研究历史很有独到的见地。官样文字被他耍着花腔一念,便显得十分滑稽,我们从他那里得到一点历史的亲切感和扼要的世界观,可以从他那里学到的还有很多很多,可是他死了——最无名目的死。第一,算不了为国捐躯。即使是“光荣殉国”,又怎样?他对于英国的殖民地政策没有多大同情,但也看得很随便,也许因为世界上的傻事不止那一件。每逢志愿兵操演,他总是拖长了声音通知我们:“下礼拜一不能同你们见面了,孩子们,我要去练武功。”想不到“练武功”竞送了他的命——一个好先生,一个好人。人类的浪费……

    围城中种种设施之糟与乱,已经有好些人说在我头里了。政府的冷藏室里,冷气管失修,堆积如山的牛肉,宁可眼看着它腐烂,不肯拿出来。做防御工作的人只分到米与黄豆,没有油,没有燃料。各处的防空机关只忙着争柴争米,设法喂养手下的人员,哪儿有闲工夫去照料炸弹?接连两天我什么都没吃,飘飘然去上工。当然,像我这样不尽职的人,受点委屈也是该当的。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场现形记》。小时候看过而没能领略它的好处,一直想再看一遍。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宇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围城的十八天里,谁都有那种清晨四点钟的难挨的感觉——寒噤的黎明,什么都是模糊,瑟缩,靠不住。回不了家,等回去了,也许家已经不存在了。房子可以毁掉,钱转眼可以成废纸,人可以死,自己更是朝不保暮。像唐诗上的“凄凄去亲爱,泛泛人烟雾”,可是那到底不像这里的无牵无桂的虚空与绝望。人们受不了这个,急于攀住一点踏实的东西,因而结婚了。有一对男女到我们办公室里来向防空处长借汽车去领结婚证书。男的是医生,在乎日也许并不是一个“善眉善眼”的人,但是他不时的望着他的新娘子,眼里只有近于悲哀的恋恋的神情。新娘是看护,矮小美丽,红颧骨,喜气洋洋,弄不到结婚礼服,只穿着一件谈绿绸夹袍,镶着墨绿花边。他们来了几次,一等等上几个钟头,默默对坐,对看,熬不住满脸的微笑,招得我们全笑了。实在应当谢谢他们给带来无端的快乐。

    到底仗打完了。乍一停,很有一点弄不惯,和平反面使人心乱,像喝醉酒似的。看见青天上的飞机,知道我们尽管仰着脸欣赏它而不至于有炸弹落在头上,单为这一点便觉得它很可爱。冬天的树,凄迷稀薄像淡黄的云;自来水管子里流出来的清水,电灯光,街头的热闹,这些又是我们的了。第一,时间又是我们的了——白天,黑夜,一年四季——我们暂时可以活下去了,怎不叫人欢喜得发疯呢?就是因为这种特殊的战后精神状态。一九二0年在欧洲号称“发烧的一九二0年”。

    我记得香港陷落后我们怎样满街的找寻冰淇淋和嘴唇膏。我们撞进每一家吃食店去问可有冰摸琳。只有一家答应说明天下午或许有,于是我们第二天步行十来里路去践约,吃到一盘昂贵的冰淇琳,里面吱格吱格全是冰屑子。街上摆满了摊子,卖胭脂、西药、罐头牛羊肉,抢来的西装、绒线衫,累丝窗帘,雕花玻璃器皿,整匹的呢绒。我们天天上城买东西,名为买,其实不过是看看而已。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怎样以买东西当作一件消遣。——无怪大多数的女人乐此不疲。

    香港重新发现了“吃”的喜悦。真奇怪,一件最自然,最基本的功能,突然得到过分的注意,在情感的光强烈的照射下,竞变成下流的,反常的。在战后的香港,街上每隔五步十步便蹲着个衣冠济楚的洋行职员模样的人,在小风炉上炸一种铁硬的小黄饼。香港城不比上海有作为,新的投机事业发展得极慢。许久许久,街上的吃食仍旧为小黄饼所垄断。渐渐有试验性质的甜面包、三角饼,形迹可疑的椰子蛋糕。所有的学校教员、店伙、律师帮办,全都改行做了饼师。

    我们立在摊头上吃滚油煎的萝卜饼,尺来远脚底下就躺着穷人的青紫的尸首。上海的冬天也是那样的吧?可是至少不是那么尖锐肯定。香港没有上海有涵养。

    因为没有汽油,汽车行全改了吃食店,没有一家绸缎铺或药房不兼卖糕饼。香港从来没有这样馋嘴过。宿舍里的男女学生整天谈讲的无非是吃。

    在这狂欢的气氛里,唯有乔纳生孤单单站着,充满了鄙夷和愤恨。乔纳生也是个华侨学生,曾经加入志愿军上阵打过仗。他大衣里只穿着一件翻领衬衫,脸色苍白,一绺头发垂在眉间,有三分像诗人拜伦,就可惜是重伤风。乔纳生知道九龙作战的情形。他最气的便是他们派两个大学生出壕沟去把一个英国兵抬进来——“我们两条命不抵他们一条。招兵的时候他们答应特别优待,让我们归我们自己的教授管辖,答应了全不算话!”他投笔从戎之际大约以为战争是基督教青年会所组织的九龙远足旅行。

    休战后我们在“大学堂临时医院”做看护。除了由各大医院搬来的几个普通病人,其余大都是中流弹的苦力与被捕时受伤的趁火打劫者。有一个肺病患者比较有点钱,雇了另一个病人服侍他,派那人出去采办东西,穿着宽袍大袖的病院制服满街跑,院长认为太不成体统了,大发脾气,把二人都撵了出去。另有个病人将一卷绷带,几把手术刀叉,三条病院制服的裤子藏在褥单底下,被发觉了。

    难得有那么戏剧化的一刹那。病人的日子是悠长得不耐烦的。上头派下来叫他们拣米,除去里面的沙石与稗子,因为实在没事做,他们似乎很喜欢这单调的工作。时间一长,跟自己的伤口也发生了感情。在医院里,各个不同的创伤就代表了他们整个的个性。每天敷药换棉花的时候,我看见他们用温柔的眼光注视新生的鲜肉,对之仿佛有一种创造性的爱。

    他们住在男生宿舍的餐室里。从前那间房里充满了喧哗——留声机上唱着卡门。麦兰达的巴西情歌,学生们动不动就摔碗骂厨子。现在这里躺着三十几个沉默、烦躁、有臭气的人,动不了腿,也动不了脑筋,因为没有思想的习惯。枕头不够用,将他们的床推到技子跟前,他们头抵在柱子上,颈项与身体成九十度角。就这样眼睁睁躺着,每天两顿红米饭,一顿干,一顿稀。太阳照亮了玻璃门,玻璃上糊的防空纸条经过风吹雨打,已经撕去了一大半了,斑驳的白迹子像巫魔的小纸人,尤其在晚上,深蓝的玻璃上现出奇形怪状的小白魍魉的剪影。

    我们倒也不怕上夜班、虽然时间特别长,有十小时。夜里没有什么事做。病人大小便,我们只消走出去叫一声打杂的:“二十三号要屎乓。”或是“三十号要溺壶。”我们坐在屏风背后看书,还有宵夜吃,是特地给送来的牛奶面包。唯一的遗憾便是:病人的死亡,十有八九是在深夜。

    有一个人,尻骨生了奇臭的蚀烂症。痛苦到了极点,面部表情反倒近于狂喜……眼睛半睁半闭,嘴拉开了仿佛痒丝丝抓捞不着地微笑着。整夜地叫唤:“姑娘啊!姑娘啊!”悠长地,颤抖地,有腔有调。我不理。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良心的看护。我恨这个人,因为他在那里受磨难,终于一房间的病人都醒过来了。他们看不过去,齐声大叫:“姑娘。”我不得不走出来,阴沉地站在他床前,问道:“要什么?”他想了一想,呻吟道:“要水。”他只要人家绘他点东西,不拘什么都行。我告诉他厨房里没有开水,又走开了。他叹口气,静了一会,又叫起来,叫不动了,还哼哼:“姑娘啊……姑娘啊……哎,姑娘啊……”

    三点钟,我的同伴正在打瞌盹,我去烧牛奶,老着脸抱着肥白的牛奶瓶穿过病房往厨下去。多数的病人全都醒了,眼睁睁望着牛奶瓶,那在他们眼中是比卷心百合花更为美丽的。

    香港从来未曾有过这样寒冷的冬天。我用肥皂去洗那没盖子的黄铜锅,手疼得像刀割。锅上腻着油垢,工役们用它殿汤,病人用它洗脸。我把牛奶倒进去,铜锅坐在蓝色的煤气火焰中,像一尊铜佛坐在青莲花上,澄静,光丽。但是那拖长腔的“姑娘啊!姑娘啊!”追踪到厨房里来了。小小的厨房只点一支自蜡烛,我看守着将沸的牛奶,心里发慌,发怒,像被猎的兽。

    这人死的那天我们大家都欢欣鼓舞。是天快亮的时候,我们将他的后事交给有经验的职业看护,自己缩到厨房里去。我的同伴用椰子油烘了一炉小面包,味道颇像中国酒酿饼。鸡在叫,又是一个冻白的早晨。我们这些自私的人若无其事地活下去了。

    除了工作之外我们还念日文。派来的教师是一个年轻的俄国人,黄头发剃得光光的。上课的时候他每每用日语问女学生的年纪。她一时答不上来,他便猜:“十八岁?十九岁?不会超过甘岁吧?你住在几楼?待会儿我可以来拜访么?”她正在盘算着如何托辞拒绝,他便笑了起来道:“不许说英文。你只会用日文说:”请进来。请坐。请用点心。‘你不会说’滚出去!“说完了笑话,他自己先把脸涨得通红。起初学生黑压压挤满一课堂,渐渐减少了。少得不成样,他终于赌气不来了,另换了先生。

    这俄国先生看见我画的图,独独赏识其中的一张,是炎樱单穿着一件衬裙的肖像。他愿意出港币五元购买,看见我们面有难色,连忙解释:“五元,不连画框。”

    由于战争期间特殊空气的感应,我画了许多图,由炎樱着色。自己看了自己的作品欢喜赞叹,似乎太不像话,但是我确实知道那些画是好的,完全不像我画的,以后我再也休想画出那样的图来。就可惜看了略略使人发糊涂。即使以一生的精力为那些杂乱重叠的人头写注解式的传记,也是值得的。譬如说,那暴躁的二房东太太,斗鸡眼突出像两只自来水龙头;那少奶奶,整个的头与颈便是理发店的电气吹风管;像狮子又像狗的,蹲踞着的有传染病的妓女,衣裳底下露出红丝袜的尽头与吊袜带。

    有一幅,我特别喜欢炎樱用的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使人联想到“沧海月明珠有泪,蓝团日暖玉生烟”那两句诗。一面在画,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会失去那点能力。从那里我得到了教训——老教训: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有个安南1青年,在同学群中是个有点小小名气的画家。他抱怨说战后他笔下的线条不那么有力了,因为自己动手做菜,累坏了臂膀。因之我们每天看见他炸茄子,总觉得凄惨万分——

    1安南,越南的旧称。

    战争开始的时候,港大的学生大都乐得欢蹦乱跳,因为十二月八日正是大考的第一天,平白地免考是千载难逢的盛事。那一冬天,我们总算吃够了苦,比较知道轻重了。可是“轻重”这两个宇,也难讲……去掉了一切的浮文,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人类的文明努力要想跳出单纯的兽性生活的圈子,几千年来的努力竟是妊费精神么?事实是如此。香港的外埠学生困在那里没事做,成天就只买菜,烧菜,调情——不是普通的学生式的调情,温和而带一点感伤气息的。在战后的宿舍里,男学生躺在女朋友的床上玩纸牌一直到夜深。第二天一早,她还没起床,他又来了,坐在床沿上。隔壁便听见她娇滴滴叫喊:“不行!不吗!不,我不!”一直到她穿衣下床为止。这一类的现象给人不同的反应作用——会使人惊然回到孔子跟前去,也说不定。到底相当的束缚是少不得的。原始人天真虽天真,究竟不是一个充分的“人”。

    医院院长想到“战争小孩”的可能性,极其担忧。有一天,他瞥见一个女学生偷偷摸摸抱着一个长形的包裹溜出宿舍,他以为他的噩梦终于实现了。后来才知道她将做工得到的米运出去变钱,因为路上流氓多,恐怕中途被劫,所以将一袋米改扮了婴儿。

    论理,这儿聚集了八十多个死里逃生的年轻人,因为死里逃生,更是充满了生气:有的吃,有的住,没有外界的娱乐使他们分心;没有教授,可是有许多书,诸子百家,《诗经》、《圣经》,莎土比亚——正是大学教育的最理想的环境。然而我们的同学只拿它当做一个沉闷的过渡时期——过去是战争的苦恼,未来是坐在母亲膝上哭诉战争的苦恼,把憋了许久的眼泪出清一下。眼前呢,只能够无聊地在污秽的玻璃窗上徐满了“家,甜蜜的家”的字样。为了无聊而结婚,虽然无聊,比这种态度还要积极一点。

    缺乏工作与消遣的人们不得不提早结婚,但看香港报上挨挨挤按的结婚广告便知道了。学生中结婚的人也有。一般的学生对于人们的真性情素鲜有认识,一旦有机会刮去一点浮皮,看见底下的畏缩,怕痒,可怜又可笑的男人或女人,多半就会爱上他们最初的发现。当然,恋爱与结婚是于他们有益无损,可是自动地限制自己的活动范围,到底是青年的悲剧。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道,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

    ——

    论写作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昧。”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巳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是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没没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浑,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大,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外国老太大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因为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

    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捡垃圾一般的捡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至于无病呻吟,普遍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谎。年纪轻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有相当分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学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玲,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人情人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

    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阿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屈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

    《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白折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选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得这种福了。

    李签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人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送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妻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的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

    要迎合读书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的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吧。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吧。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

    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人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伯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

    “那不过是推诱。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吧。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场,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

    1《诗经》中有两首题名都叫《柏舟》的诗,这里引用的是《国风。邶风》中的那首。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dehouse1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人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为题材。像《浮生六记》2,“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3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轻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面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吧?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的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只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宇,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

    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开张自造家用皮箱农包帽盒发客贵客光顾馈认招牌为记主固不误光绪十五年——

    1p.g.wodehouse,通译沃德豪斯这一形象而闻名。1955年入美国籍。

    2,笔记小说,清人沈复著。下文提到的“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该书的前两个部分。

    3沈三白,即沈复,字三白。清乾隆、嘉庆时人,能文善画,有才名。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中曲里的几句套语:

    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上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

    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宫执笔安天下,武装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

    气短情长及其他

    一气短情长

    朋友的母亲闲下来的时候常常戴上了眼镜,立在窗前看街。英文《大美晚报》从前有一栏叫做“生命的橱窗”,零零碎碎的见闻,很有趣,很能代表都市的空气的,像这位老太太就可以每天写上一段。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男人,也还穿得相当整齐,无论如何是长衫阶级,在那儿打一个女人,一路扭打着过来。许多旁观者看得不平起来,向那女人叫道:“送他到巡捕房里去!”女人哭道:“我不要他到巡捕房去,我要他回家去呀!”又向男人哀求道:“回去吧——回去打我吧!”这样的事,听了真叫人生气,又拿它没奈何。

    二小女人

    我们门口,路中心有一块高出来的“岛屿”,水门汀上铺上泥,种了两排长青树。时常有些野孩子在那儿玩,在小棵的绿树底下拉了屎。有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微黄的长长的脸,淡眉毛,窄瘦的紫袄蓝裤,低着头坐在阶沿,油垢的头发一绺绺披到脸上来,和一个朋友研究织绒线的道理。我觉得她有些地方很像我,走过的时候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她非常高兴的样子,抽掉了两根针,把她织好的一截粉蓝绒线的小袖口套在她朋友腕上试样子。她朋友伸出一只手,左右端详,也是喜孜孜的。

    她的绒线一定只够做这么一截子小袖口,我知道。因为她很像我的缘故,我虽然一路走过去,头也没回,心里却稍稍有点悲哀。

    三家主1

    有一次我把一只鞋盒子施出来,丢在房间的中央,久久没有去收它。阿妈2和她的干妹妹,来帮忙的,两人捧了湿衣服到阳台上去晒,穿梭来往,走过那鞋盒,总是很当心地从旁边绕过,从来没踢到它,也没把它拿走,仿佛它天生应当在那里的,我坐在书桌前面,回过头来看到这情形,就想着:这大约就是身为一家之主的感觉吧?可是我在家里向来是服低做小惯了的,那样的权威倒也不羡慕。佣人、手艺人,他们所做的事我不在行的,所以我在他们之前特别地听话。常常阿妈临走的时候关照我:“爱玲小姐,电炉上还有一壶水,开了要灌到热水瓶里,冰箱上的扑落3你把它插上。”我的一声“噢!”答应得非常响亮。对裁缝也是这样,只要他扁着嘴酸酸地一笑,我马上觉得我的衣料少买了一尺。有些太太们,虽然也吝刻,逢到给小帐的时候却是很高兴的,这使他们觉得她们到处是主人。我在必需给的场合自然也给,而且一点也不敢少,可是心里总是不大情愿,没有丝毫快感。上次为了印书,叫了部卡车把纸运了来。姑姑问我:“钱预备好了没有?”

    我把一叠钞票向她手里一塞,说:“姑姑给他们,好么?”

    “为什么?”

    “我害怕。”

    她瞠目望着我,说:“你这个人!”然而我已经一溜烟躲开了。

    后来她告诉我:“你损失很大呢,没看见刚才那一幕。那些人眉开眼笑谢了又谢。”但我也不懊悔。

    1本篇最初在《天地》杂志刊出时,这一节的后半部分与第五节“孔子”的后半部分互有错接,系排版之误。现据文意割正。

    2阿妈,指女佣。

    3扑落,电器插头,英语plug的译音,旧时上海颇浒此类外来语。

    四狗

    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袄。晚上坐在火盆边,那火,也只是灰掩着的一点红;实在冷,玲得瘪瘪缩缩,万念俱息。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

    五孔子

    孔子诞辰那天,阿妈的儿子学校里放一天假。阿妈在厨房里弯着腰扫地,同我姑姑道:“总是说孔夫子,到底这孔夫子是个什么人?”姑姑想了一想,答道:“孔夫子是个写书的——”我在旁边立刻联想到苏青与我之类的人,觉得很不妥当,姑姑又接下去说:“写了《论语》、《孟子》1,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书。”

    1不是孔子的著作,一般认为是孟子及其弟子或再传弟子记述。

    我们的饭桌正对着阳台,阳台上撑着个破竹帘子,早巳破得不可收拾,夏天也挡不住西晒,冬天也不必拆除了。每天红通通的太阳落山,或是下雨,高楼外的天色一片雪白,破竹子斜着飘着,很有芦苇的感觉。有一向,芦苇上拴了块污旧的布条子,从玻璃窗里望出去,正像一个小人的测影,宽袍大袖,冠带齐整,是个儒者,尤其像孟子,我总觉得孟子是比较矮小的。一连下了两三个礼拜的雨,那小人在风雨中连连作揖点头,虽然是个书生,一样也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辩论的起点他非常地肯迁就,从霸道谈到王道,从女人谈到王道,左右逢源,娓娓动人,然而他的道理还是行不通……怎么样也行不通。看了他使我很难过。每天吃饭的时候面对着窗外,不由得要注意到他,面色灰败,风尘仆仆的左一个揖右一个揖。我屡次说:“这布条子要把它解下来了,简直像个巫魔!”然而吃了饭起身,马上就忘了。还是后来天晴了,阿妈晾衣裳,才拿了下来,从此没看见了。

    六不肖

    梦有个同学姓赵。她问我:“赵……怎么写的?”

    我说:“一个‘走’字,你知道的;那边一个‘肖’字。”

    “哪个‘肖’宇?”

    “‘肖’是‘相像’的意思。是文言,你不懂的。”

    “‘相像’么?怎么用法呢?”

    “譬如说一个儿子不好,就说他‘不肖’——不像他父亲。古时候人很专制,儿子不像父亲,就武断地说他不好,其实,真不见得,父亲要是个坏人呢?”

    “啊!你想可会,说这儿子不像父亲,就等于骂他是私生子,暗示他不是他父亲养的?”

    “唉,你真是!中文还不会,已经要用中文来弄花巧了!如果是的,怎么这些年来都没有人想到这一层呢?”

    然而她还是笑着,追问:“可是你想,原来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的么?古时候的人也一样地坏呀!”

    七孤独

    有一位小姐说:“我是这样的脾气。我喜欢孤独的。”

    梦低声加了一句:“孤独地同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大声笑了出来。幸而都是玩笑惯了的,她也笑了。

    八少说两句罢

    梦说:“许多女人用方格子绒毯改制大衣,毯子质地厚重,又做得宽大,方肩膀,直线条,整个地就像一张床——简直是请人躺在上面!”

    ——

    诗与胡说

    夏天的日子一连串烧下去,雪亮,绝细的一根线,烧得要断了,又给细细的蝉声连了起来,“吱呀,吱呀,吱……”

    这一个月,因为生病,省掉了许多饭莱、车钱,因此突然觉得富裕起来。虽然生的是毫无风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席子上滚来滚去,但在夏天,闲在家里,万事不能做,单只写篇文章关于ne1的画,关于看过的书,关于中国人的宗教,到底是风雅的。我决定这是我的“风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谈起诗来了。

    周作人翻译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智识分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恩,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吧?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2。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说,不过太做作了一点。

    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3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得想起《明月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莱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婶,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月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

    1ne,通译塞尚,法国画家,后期印象派代表人物之一。

    2路易士,原名路逾,笔名又作纪弦,现代诗人。一九四八年去台湾,创办《现代诗》杂志,为台湾现代诗派开创者,后移居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