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跋及其它
[附]苏青张爱玲对谈记
——关于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
主办者:记者
对谈者:苏青张爱玲
时间:三十四年二月甘七日下午
地点:张爱玲女士寓
前言:当前上海文坛上最负盛誉的女作家,无疑地是张爱玲和苏青。她们都以自己周围的题材从事写作,也就是说,她们所写的都是她们自己的事。由女人来写女人,自然最适当,尤其可贵的,似乎在她们两位的文章里,都代表当前中国知识妇女的一种看法,一种人生观,就是在她们个人的谈话中,记者也常可以听到她们关于妇女问题的许多的独特的见解,因此记者特约苏张两女士举行对谈,以当前中国的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为对谈题材。对谈的结果非常好,更难得的是她们两位对于记者所问的,都提供了坦白的答案。记者愿意在这里向读者们郑重介绍以下的对谈记录,井向参加对谈的苏张两君表示谢意。
记者
今天预定对谈的是妇女、家庭、婚姻请问题,承蒙你们两位准时出席,非常感谢。今天对谈的题目范围甚广,我想先从妇女职业问题谈起吧!苏青女士已从家庭妇女变成了职业妇女,同时在苏女士的文章里似乎时常说职业妇女处处吃亏,这样说来,苏女士是不是主张妇女应该回到闺房里去的?
苏青
妇女应不应该就职或是回到家庭去,我不敢作一定论。不过照现在的情形看,职业妇女实在太苦了,万不及家庭妇女那么舒服。在我未出嫁前,做少女的时候,总以为职业妇女是神圣的,待在家庭里是难为情的,便是结婚以后,还以为留在家里是受委屈,家庭的工作并不是向上性的,现在做职业生活比家庭生活更苦,而且现在大多数的职业妇女也并不能完全养活自己,更不用说全家了,仅是贴补家用或个人零用而已,而外界风气也有转变,对之并不感到如何神圣而予以尊视,故自下我们只听到职业妇女嫁人而没有听到嫁了人的妇女定愿无故放弃家庭去就职的。这实在是职业妇女最大的悲哀。
记者
所谓职业妇女的痛苦是不是指工作的辛苦?
职业妇女的苦闷
苏青
是呀,工作辛苦是一端,精神上也很痛苦。职业妇女,除了天天出去办公外,还是兼做抱小孩洗尿巾生煤球炉子等家庭工作,不像男人般出去工作了,家里事务都可以交给妻子,因此职业妇女太辛苦了,再者,社会人士对于职业妇女又决不会因为她是女人而加以原谅的,譬如女人去经商,男人们还是要千方百计赚她的钱,抢她的帽子,想来的确很苦痛。还要顾到家庭,确很辛苦。
张爱玲
不过我觉得,社会上人心险恶,那本来是这样的,那是真实。如果因为家庭里的空气甜甜蜜蜜,是一个比较舒适的小天地,所以说家里比社会上好,那不是有点像逃避现实么?
苏青
从感情上讲,在家里受了气,似乎无关紧要,一会儿就恢复了,但在社会上受了气,心里便觉得非常难过,决不会容易忘怀的。
张爱玲
嗳,真的!
有一次我看见个阿妈打她小孩,小孩大哭,阿妈说:“不许哭!”他抽抽噎噎,渐渐静下来了。母子之间,僵了一会,他慢慢地又忘了刚才那一幕,“姆妈”这样,“姆妈”那样,问长问短起来,闹过一场,感情像经过水洗的一样。骨肉至亲到底是两样的。
苏青
不知怎样,在家里即使吃了亏,似乎可以宽怨,在社会上吃了亏,就记得很牢。
张爱玲
我并不是根据这一点就主张女子应当到社会上去,不应当留在家庭里。我不过是说:如果因为社会上人心坏而不出去做事,似乎是不能接受现实。
记者
你们所谓“人心险恶”,恐怕不过是女性方面的看法。以男性来说,他们是必须要到社会上去的,因为要生活。而女性则不然,因为她们还有一个家庭可以作通逃额,像男人就无法逃回家庭去,女人因为还有家庭可回,所以觉得人心太险恶了。其实社会人心的险恶,向来如此,男性是一向遭遇惯了的。职业妇女的吃亏恐怕还是由于社会轻视女性的见地,但是女性也有占便宜处,像跑单帮女人就处处占便宜。我想请问一句,就是妇女应不应该就职?
苏青
我讲,虽不定是“应该”,但已确定是“需要”的。不过问题是职业妇女除做事外还得兼顾家务,不像男职员的工作那未单纯。家务工作尤其浪费时间,我觉得烧三个人吃的菜比烧一个人的菜,工作并不加重多少,但每一家都各自烧菜,许多妇女的时间精神都浪费在这上面,所以我主张职业妇女的家庭工作应该设法减少,譬如解决管理孩子问题可以组织里弄托儿所,关于洗衣,如有价廉而工作好的洗衣店,那洗衣又何必自己动手呢?同样的,烧饭也不必一定要亲自动手,要吃饭,上公共食堂不就得了?当然,偶然高兴,自己烧一次菜,也不会觉得讨厌。我总觉得家庭里不必浪费而浪费的时间太多了,像上小菜场的讨价还价,以及轧电车等等。假使商店都是划一价钢的,女人就不必跑来跑去去拣,或是到处讨价还价了,岂不爽快。
张爱玲
我觉得现在,妇女职业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了。生活程度涨得这样高,多数的男人都不能够赚到足够的钱养家,妇女要完全回到厨房里去,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多少就需要一点副业,贴补家用。
苏青
我所谓职业妇女太苦,综括起来说:第一是必需兼理家庭工作,第二是小孩没有好好的托儿所可托。第三是男人总不大喜欢职业妇女,而偏喜欢会打扮的女人,职业妇女终日辛辛苦苦,结果倒往往把丈夫给专门在打扮上用工夫的女人夺去。这岂不冤哉枉也!
张爱玲
可是你也同我说起过的,常常看到有一种太大,没有脑筋,也没有吸引力,又不讲究打扮。因为自己觉得地位很牢靠,用不着费神去抓住她的丈夫。和这样的女人比起来,还是在外面跑跑的职业女性要可爱一点,和社会上接触得多了,时时刻刻警醒着,对于服饰和待人接物的方法,自然要注意些。不说别的,单是谈话资料也要多些,有兴趣些。
记者
职业妇女也可以考究打扮的呀?
张爱玲
就是太吃力了,又要管家,又要做事,又要打扮。职业妇女同时还要持家,所以,如果她只能做比较轻的工作,赚的钱比男人少,也不能看不起她,说男女没有同等能力,男女平等无望那样的话。比较轻的工作,我的意思是时间比较短的,并非不费力。有些职业,很不吃力,可是必须一天到晚守在那里,那还是妨碍了家庭工作。
苏青
的确,像女佣人的工作时间就是不合理的,像我家的女佣便三年不曾回家过,夫妇之道固然没有,就是她私生活也是没有的。
记者
张小姐家女佣人怎样?
张爱玲
我们的阿妈早上来,下午回去,我们不管她的膳宿,不过她可以买了东西拿到这里来烧。我不很喜欢佣人一天到晚在眼前,吃饭的时候还立在旁边代人盛饭。
苏青
有次我到朋友家里去吃饭,添饭的佣人还是一个小孩,他只对我直视,我真难过极了。
张爱玲
尤其是剩下的菜,如果是绘佣人吃的,要时刻注意,多留下一点,吃得很不舒服。
苏青
我听见过一个笑话:有一次一个人吃鱼,一面吃完了,再翻过一面来,立在旁边的仆人眼见鱼不剩了,气急起来,把笔在嘴唇上袜了两撇胡子,主人问他干嘛?他说:“你顾自己的嘴巴,不用管别人的嘴了。”
用丈夫的钱是一种快乐
记者
现在一个职业妇女所赚的钱,恐怕只够买些零星东西,或是贴补家用吧?
张爱玲
是的,在现在的情形下,恐怕只能做到这样。
记者
从一个女性来看,还是用自己赚来的钱快活呢,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苏青
那我要说: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记者
为什么呢?
苏青
用母亲或是儿子辛苦赚来的钱固然不见得快活,但用丈夫的钱,便似乎觉得是应该的。因为我们多担任着一种叫做生育的工作。故觉得女子就职业倒决不是因为不该用丈夫的钱,而是丈夫的钱或不够或不肯给她花了,她须另想办法,或向国家要求保护。
张爱玲
用别的人钱,即使是父母的遗产,也不如用自己赚来的钱来得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可是用丈夫的钱,如果爱他的话,那却是一种快乐,愿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饭,穿他的衣服。那是亥人的传统的权利,即使女人现在有了职业,还是舍不得放弃的。
苏青
女人有了职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离婚时或是寡居时,小孩可以有保障,譬如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母亲又没有职业,所以生活不大好,假使母亲当时是职业女性也许就生活得更好。
记者
男子和女子的工作效能有没有差别?
张爱玲
当然,一般女人的程度是比较差的……
苏青
做戏女人可没有差吧!
张爱玲
就连做戏,女人如果生得美,仿佛就使演技差一点,也可以被宽容的吧?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在银幕上。
苏青
我总不很相信,从前有一位文友对我说,“你们女人总不会拉黄包车呀”,我就回答道:“我是不能够,但是你就能够吗?”
职业女性的威胁——丈夫被别人夺去
记者
我看你们总以为专会打扮的女人是职业妇女的威胁,其实将来风气也许会变,一般人都会重视职业妇女,而专会打扮的女人也许反而不时髦了。
张爱玲
可是男人的天性总不见得变得这样快。
苏青
我看到某刊物上有这样的记载,说莫斯科有一次会议里讨论到妇女的打扮问题,结果女的方面不主张打扮,男的方面都举手欢迎打扮。还有一次听到商店里有化妆品出售,虽然理论家大声疾呼,叫女人们千万别轻自堕落,但女工们还是拥挤着去争买,后来闹到红军出来维持秩序才休。
张爱玲
有些女人本来是以爱为职业的。
苏青
她们是专家。普通的职业妇女恐怕竞争不过她们。
记者
专门以“爱”为职业的女子恐怕只是少数人吧?
张爱玲
并不少。
苏青
正当的妇女很辛苦的工作,以爱为职业的女人很容易把她们的丈夫抢了去,这对于兼做社会工作的女人真是太吃亏了。还有卖淫的制度不取消,男人尽可独身而解决性生活,结果会影响到女性方面的结婚问题。
张爱玲
家庭妇女有些只知道打扮的,跟妓女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
苏青
做妓女真是最取巧的职业。犹如以武力来抢取别人用劳力获得的财富。
记者
如何可以消灭这制度呢?
苏青
这是很困难的。
科学育儿法
记者
苏青女士在某一篇文章里曾说过科学育儿法,究竟什么是科学育儿法呢?
苏青
我以为母亲管小孩并不是完全没有害处,倘若小孩生胃肠病,吵着哭,做母亲的,总心软,喂给他吃,可是倘若交给别人,就可以实行科学管理,不给他吃。一般的母亲没有常识,就说我,从小她们就常给我吃豆酥糖,所以现在牙齿弄得很坏,假使能采用科学管理,就不会这样。
母亲的感情
记者
女人常说:男人都不可靠,你们以为怎样?
苏青
我并不存在什么偏见,只不过在一切都不可靠的现社会里,还是金钱和孩子着实一些。
记者
这样说,养孩子是女人比较好的投资了?
苏青
我并不觉得顶好,不过我们宁愿让感情给孩子骗去,而不愿意受别的不相干的人的骗。
被屈抑的快活
记者
苏女士是不是觉得男女一切方面都该完全平等?
苏青
假使女人在职业及经济上与男人太平等了,我恐怕她们将失去被屈抑的快乐,这是有失阴阳互济之道的,譬如说以性心理为例吧,男的勇敢,女的软弱,似乎更可以快活一些,倘若男女一样的勇敢,就兴趣全失的了。我有这样感觉,倘若同男的一块出去,费用叫我会钞,我就觉得很骄傲,可是同时也稍微有些悲哀,因为已经失去被保护的权利了。这并不是女人自己不争气,而是因为男女有天然不平等,应该以人为的制度让她占便宜来补足,叫我请客,便有不当我是女人的悲哀。假如我有,则我倒是很希望自己的丈夫常请人家客的。
张爱玲
一般人总是怕把女人的程度提高,一提高了,女人就会看不起男人。其实用不着担忧到这一点。如果男女的知识程度一样高,女人在男人之前还是会有谦虚,因为那是女性的本质,因为女人要崇拜才快乐,男人要被崇拜才快乐。
苏青
假如女人的程度太提高了,男的却低,女人还是悲哀的,我就独怕做了女皇,做了女皇谁又配做我的配偶呢?
张爱玲
前两天在报上看到关于菲律宾的一个岛上,女权很高,因为一切事情都由女人来做,男人完全被养活,懒得很,只知道斗鸡赌博。那样的女权我一点也不羡慕。
苏青
我说只要男女同样做事就该同样被尊重,固不必定要争执所做事情的轻重,男人会当海军会造兵舰并不比女打字员高贵,就是管小孩处理家务的女人,也同样的出着劳力。不过这也得有保障才行,法律该有明文规定:男亥的职业虽然不同,但是职业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有人说:“管家就是职业”,可是普通职业可以解职,而女人这职业是终身的,倘若丈夫中途变心时,又该怎么办呢?
女人最怕“失嫁”
记者
现在再谈婚姻问题吧。目前上海女人的结婚方式是怎样的?
苏青
目前结婚的方式还是不一律,有的新式,有的旧式,有的半新半旧。大多数是先经介绍,后交朋友然后再订婚。
记者
本期《杂志》里有篇文章,叫《女大不嫁》,说到现在女性择配困难,以前总是中学女生想嫁大学生,大学生想嫁留学生,现在战事发生,没有了留学生的来源,于是大学女生就难有对象,譬如一家做生意人家,要娶个大学毕业的女生做媳妇,总觉得不妥。
苏青
在十年前,革命空气浓厚,大家心理上总以为娶新式老婆好,现在是停滞退潮时候,以为娶个旧式老婆反而实惠,新式女子只能找个把来做做情人,所以知识女子更吃亏了。
记者
假使你有个妹妹,要你替她择配,你会提出什么条件呢?
苏青
女人以“失嫁”为最可怕。过时不嫁有起生理变态的危机。不过知识浅的还容易嫁人,知识高的一时找不到正式配偶,无可奈何的补救方法,说出来恐怕要挨骂,我以为还是找个把情人来补救吧,总较做人家的正式的姨太太好。丈夫是宁缺勿滥,得到无价值的一个。而知识妇女自有其生活能力,不妨仅侵占别人感情而不剥夺别人之生活权利。
自然能够绝对不侵占更好,不过现代男人多数早婚,而职业妇女常常迟嫁。这是过渡时代的无可奈何的办法。原是不足为训的,而且每人的结婚倘仅限一次实在太危险,因为年青人观察力差,而年老了又要色衰。我的主张是尽自己能力观察,观察停当就结婚,虽然总想天长地久,不过就不久长也罢,多嫁几次只不过是自己的不幸,既非危害民国的事,亦无什么风化可伤也。
记者
现在的婚姻制度恐怕不能说合理吧?离婚在事实上又很困难……
苏青
离婚不成问题,至于小孩,依我说最好由父亲出钱,归母亲抚养。假如男的不出钱,不妨就带他们去做“拖油瓶”,据说范文正公便是做拖油瓶出身,他的继父姓朱,似乎后世也并不因此就看轻他。做继父的与孩子接触不多,实在没有讨厌他们的理由……
张爱玲
一半,男人也是为了面子关系。
苏青
但是慢慢儿就会好的。我总觉得孩子与女人关系来得密切,并未碍着男人什么事。而后母管养前妻子女便不行,因为他们是时时接触的,容易发生冲突。
张爱玲
离婚后的小孩也并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痛苦。
记者
一夫一妻制到底是否合理?
苏青
比较合理,但不能严格执行,其间应该有伸缩余地。譬如说,这次战后我恐怕又要盛行多妻了。原因倒不一定是战死的人太多,而是有许多男人活着也讨不起老婆。将来无生活能力的女人必定求着去当人家姨太太,有生活力的女人只好非正式的向别人分润些爱情。这话又该给人家骂为无志气,但希望有志气的女人们速速自去继绝生殖机能吧。
记者
在现社会,早婚还是相当流行的……
张爱玲
早婚我不一定反对,要看情形的。有些女人,没有什么长处,年纪再大些也不会增加她的才能见识的,而且也并不美,不过年青的时候也有她的一种新鲜可爱,那样的女人还是赶早嫁了的好。因为年青,她有较多的机会适应环境,跟着她丈夫的生活情形而发展。至于男人,可是不宜于早婚,没有例外。一来年青人容易感情冲动,没有选择的眼光,即使当时两个人是非常相配的,男的以后继续发展,女的却停滞了,渐渐就有距离隔膜。而且年青人很少能够经济独立,早婚,妻子一定是由父母赡养,养成依赖的心理,于将来的前途有碍。
大家庭与小家庭
记者
关于家庭制度,两位看,还是所谓小家庭制度好呢,还是旧式的大家庭好?
苏青
小家庭也苦,孤零零的,依我说顶好是跟岳父母同居,岳母与女婿,一定相处得很好,而婆婆和媳妇因为婆婆感到做母亲的太凄凉,所以会嫉妒媳妇的。
张爱玲
这方法真好。我从没有想到,可是听了实在感到好。
记者
倘使老夫妇只养几个男孩子不是太寂寞了么?
苏青
这当然也要看情况来决定。
同居问题
苏青
还有,夫妻有同居的义务一条,我认为不妨自由些,想起这样长时期的同居生活,实在也是很可怕的。或同居或不同居,一方感到需要时只可向对方提出要求,倒不必因法律规定是义务而要求强制执行也。像外国人般分床分寝室还比较好一些。但最好还是像朋友一样,大家往返,不至于每个人在婚便没有一刻的私生活可过。我说女人再嫁比初嫁难,就是因为一回想到从前任在笼里的生活也就有些怕起来了。再有社会的舆论不要对男女问题太感兴趣,夫妻是否日日同居或夜夜同床尽可由他们自己去决定,分居并不碍着众人什么事,同居亦不见得肯分惠什么绘众人也。
记者
男女结了婚的人省,还是未结婚的省呢?
张爱玲
从前英文有句话说“twoliveascheaplyasone”1从前是结婚比较省钱,现在似乎情形两样了。独身的人生活简单,大家都这样想,所以不留人吃饭也投人见怪,结了婚的人,就有许多不能够避免的应酬。1这句英文意思是,两个人过日子不比独身费钱。
谁是标准丈夫
记者
依照女人的见解,标准丈夫的条件怎样?
苏青
第一,本性忠厚,第二,学识财产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等更好。第三,体格强壮,有男性的气魄,面目不要可憎,也不要像小旦。第四,有生活情趣,不要言语无味。第五,年龄应比女方大五岁至十岁。
张爱玲
常常听见人家说要嫁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后来嫁到的,从来没有一个是像她的理想,或是与理想相近的。看她们有些也很满意似的。所以我决定不要有许多理论。像苏青提出的条件,当然全是在情理之中,任何女人都听得进去的。不过我一直想着,男子的年龄应当大十步或是十岁以上,我总觉得女人应当天真一点,男人应当有经验一点。
记者
今天真是“畅聆高论”了,这次对谈就到这里结束吧,真是谢谢你们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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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马扫校
《传奇》再版的话
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在上海已经过了时的蹦蹦戏,我一直想去看一次,只是找不到适当的人一同去;对这种破烂,低级趣味的东西如此感到兴趣,都不好意思向人开口。直到最近才发现一位太太,她家里谁都不肯冒暑陪她去看未宝霞,于是我们一块儿去了。拉胡琴的一开始调弦子,听着就有一种奇异的惨伤,风急天高的调子,夹着嘶嘶的嘎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塞上的风,尖叫着为空虚所追赶,无处可停留。一个穿蓝布大褂的人敲着竹简打拍子,辣手地:“侉!侉!侉!”索性站到台前,离观众近一点,故意压倒了歌者:“侉!克哇!克哇!”一下一下不容情地砸下来,我坐在第二排,震得头昏眼花,脑子里许多东西渐渐地都给砸了出来,剩下的只有最原始的。在西北的寒窑里,人只能活得很简单,而这已经不容易了。剧中人声嘶力蝎与胡琴的酸风与梆子的铁拍相斗。扮作李三娘的一个北方少女,黄着脸,不搽一点姻脂粉,单描了墨黑的两道长眉,挑着担子汲水去,半路怨苦起来:“虽然不比王三姐……”两眼定定地望着地,一句一句认真地大声喊出。正在井台上取水,“在马上忽闪出了一小将英豪”,是她的儿子,母子凑巧相会,彼此并不认识。后来小将军开始怀疑这“贫娘”就是他的母亲,因而查问她的家世,“你父姓甚名谁?你母何人?你兄何人?”她一一回答,她把“我”读作“哇”,连嫂子的来历也交代清楚,“哇嫂张氏……”黄土窟里住着,外面永远是飞抄走石的黄昏,寒缩的生存也只限于这一点;父亲是什么人,母亲是什么人,哥哥,嫂嫂……可记的很少,所以记得牢牢的。
正戏之前还有一出谋杀亲夫的玩笑戏,荡妇阔大的脸上塌着极大的两片姻脂,连鼻翅都搽红了,只留下极窄的一条粉白的鼻子,这样装出来的希腊风的高而细的鼻梁与她宽阔的脸很不相称,水汪汪的眼睛仿佛生在脸的两边,近耳朵,像一头兽。她嘴里有金牙齿,脑后油腻的两绍青丝一直垂到腿弯,纪红衫袖里露出一截子黄黑,滚圆的肥手臂。她丈夫的冤魂去告状,轿子里的官员得到报告说:“有旋风拦道。”官问:“是男旋女旋?”掳快仔细观察一下,答是“男旋”。官便吩咐他去“追赶旋风,不得有误”。追到一座新坟上,上坟的小寡妇便被拘捕。她跪着解释她丈夫有一天晚上怎样得病死的,百般譬喻,官仍旧不明白。她唱道:“大人哪!谁家的灶门里不生火?哪一个烟囱里不冒烟?”观众喝彩了。
蛮荒世界里得势的女人,其实并不是一般人幻想中的野玫瑰,燥烈的大黑眼睛,比男人还刚强,手里一根马鞭子,动不动抽人一下,那不过是城里人需要新刺激,编造出来的。将来的荒原下,断瓦颓垣里,只有蹦蹦戏花旦这样的女人,她能够夷然地活下去,去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里,到处是她的家。
所以我觉得非常伤心了。常常想到这些,也许是因为威尔斯1的许多预言。从前以为都还远着呢,现在似乎并不很远了。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书再版的时候换了炎樱画的封面,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谈谈地挨着一点,却已经事过境迁——用宋代表书中人相互间的关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吧——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狠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凉的。
1威尔斯,英国作家。著有《时间机器》、《隐身人》等科学幻想和社会预言小说。
作者三十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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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马扫校
《多少恨》前言
一九四七年我初次编电影剧本,片名《不了情》,当时最红的男星刘琼与东山再起的陈燕燕主演。陈燕燕退隐多年,面貌仍旧美丽年青,加上她特有的一种甜昧,不过胖了,片中只好尽可能的老穿着一件宽博的黑大衣。许多戏都在她那间陋室里,天冷没火炉,在家里也穿着大衣,也理由充足。此外话剧舞台上也有点名的泼且路珊演姚妈,还有个老牌反派演提鸟笼玩鼻烟壶的女父——似是某一种典型的旗人——都是硬里子。不过亥主角不能脱大衣是个致命伤。——也许因为拍片辛劳,她在她下一部片子里就已经苗条了,气死人!——寥寥几年后,这张片子倒已经湮没了,我觉得可惜,所以根据这剧本写了篇小说《多少根》。
在美国,根据名片写的小说归入“非书”之列——状似书而实非——也是有点道理。我这篇更是仿佛不充分理解这两种形式的不同处。例如小女孩向父亲晓晚不休说新老师好,父亲不耐烦;电影观众从画面上看到他就是起先与女老师邂逅,彼此都印象很深,而无从结识的男子;小说读者并不知道,不构成“戏剧性的反讽”——即观众暗笑,而剧中人懵然——效果全失。
我当时没看出来,但是也觉得写得差。离开大陆的时候,文字不便带出来,都是一点一滴的普通信件的长度邮寄出来的,有些就涮下来了。
前两年在报上看到有人袭用《不了情》片名,大概别人也都不知道已经有过这么张片子,不禁抚然。想不到最近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影印了图书馆里我这篇旧作小说,寄了来。影片本身早巳消失得无影无踪,根据它的“非书”倒还顽健,不远千里找上门来,使人又笑又叹。
——卅年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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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马扫校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
——英译本序
《海上花》第一回开始,有一段自序,下接楔子。这“回内序”描写此书揭发商埠上海的妓女的狡诈,而毫不秽亵。在楔子中,作者花也怜侬梦见自己在海上行走,海面上铺满了花朵——很简单的譬喻,海上是“上海”二字颠倒,花是通用的妓女的代名词。在他的梦里,耐寒的梅花,傲霜的菊花,耐寂寞的空谷兰,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反倒不如较低贱的品种随波逐流,禁不起风浪颠簸,害虫咬啮,不久就沉沦淹没了,使他伤感得自己也失足落水,而是从高处跌下来,跌到上海租界华界交界的陆家石桥上。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桥上——而不是睡在床上,可见他还在做梦——下桥撞倒一个急急忙忙冲上来的青年,转入正文。
楔子分明是同情有些妓女,与自序的黑幕小说观点显然有出入。那一段前言当是传统中国小说例有的劝善惩淫的声明,如果题材涉及情欲。这开场白的体裁亦步亦趋仿效《红楼梦》的自序加楔子,而没有它的韵致与新意。《海上花》这一节与其他部分风格迥异,会使外国读者感到厌烦,还没开始就看不下去了;唯一的功用是引导汉学研究者误入歧途,去寻找暗含的神话或哲学。这部不大有人知道的杰作一八九四年出版一九二○年中叶又被胡适与其他的五四运动健将发掘出来,而又第二次绝版。我不免关心它在海外是否受欢迎,终于斗胆删去开首几页。
跋也为了同样的原因略去了。作者最不擅长描写风景。写景总是沿用套语,而在此处长篇累牍形容登山乐趣,不必攀登巅顶,一览无余,藉以解释为什么他许多次要的情节都没有结局,虽然不难推断。
跋内算是有个访客询问沈小红黄翠凤的下场。他说她们的故事已经完了。
之始终不离不合,以至吴雪香之招夫教子,蒋月琴之创业成家,诸金花之淫贱下流,文君玉之寒酸苦命,小赞小青之挟赀远遁,潘三匡二之衣锦荣归;黄金凤之孀居,不若黄珠凤俨然命妇;周双玉之贵媵,不若周双宝儿女成行;金巧珍背夫卷逃,而金爱珍则恋恋不去;陆秀宝夫死改嫁,而陆秀林则从一而终:屈指悉数,不胜其劳。
请俟初绩告成,发印呈教。
许下另作一部续书,所透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能帮助我们了解此书之处。第四十七回庆祝吴雪香有孕,葛仲英显然承认她怀着他的孩子。但结果她在续书中另嫁别人,想必是社会地位较低的贫困的男子,否则不会入赘。但即使葛仲英厌倦了她,以他的富贵,也绝不肯让自己的子女流落在外。若是替孩子安排另一个正当的家庭,而仍旧由生母抚养,遣嫁失宠的情妇是西方的习俗,中国没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红楼梦魇》自序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cc”,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onwater,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
《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
“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
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
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
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太太万岁》题记
《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
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
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
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gassner批评“our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时对于这些只能止于向往。例如《太太万岁》就必须弄上许多情节,把几个演员忙得团团转。严格地说来,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
然而,正因为如此,我倒觉得它更是中国的。我喜欢它像我喜欢街头卖的鞋样,白纸剪出的镂空花样,托在玫瑰红的纸上,那些浅显的图案。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我这样想着,仿佛忽然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似的,于高兴之外又有种凄然的感觉,当时也就知道,一离开那黄昏的阳台我就再也说不明白的。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的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地掉头发,一阵阵掉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一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
《惘然记》序
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僮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地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导向原宥,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小说集里《五四遗事》这篇是用英文写的,一九五六年发表,中译文次年刊出。其实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年间写的,不过此后屡经彻底改写,《相见欢》与《色。戒》发表后又还添改多处。《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个实验。
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
此外还有两篇一九四○年间的旧作。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图书馆里旧杂志上看到,影印了两篇,寄来问我是否可以再刊载。一篇散文《华丽缘》我倒是一直留着稿子在手边,因为部分写入《秧歌》,迄未发表。另一篇小说《多少恨》,是以前从大陆出来的时候不便携带文字,有些就没带出来。但是这些年来,这几篇东西的存在并不是没人知道,如美国学者耿德华就早已在图书馆里看见,影印了送给别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样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
,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原剧本没有了,附录另一只电影剧本《情场如戏场》,根据美国麦克斯。舒尔曼》改骗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摄制,林黛陈厚张扬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对白太软弱,我改写了两段,另一篇旧作《殷玉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改都无从改起。想不收入小说集,但是这篇也被盗印,不收也禁绝不了,只好添写了个尾声。不得不噜嗦点交代清楚,不然读者看到双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我在盗印自己的作品。
《续集》自序
书名《续集》,是继续写下去的意思。虽然也并没有停止过,近年来写得少,列出后常有人没看见,以为我搁笔了。
前些日子有人将埋藏多年的旧作《小艾》发掘出来,分别在台港两地刊载,事先连我本人都不知情。这逆转了英文俗语的说法:“押着马儿去河边,还要撤着它喝水。”水的冷暖只有马儿自知。听说《小艾》在香港公开以单行本出版,用的不是原来笔名梁京,却理直气壮地擅用我的本名,其大胆当然比不上以我名字出版《笑声泪痕》的那位“张爱玲”。我一度就读于香港大学,后来因珍珠港事变没有完成学业;一九五二年重临香港,住了三年,都有记录可查。我实在不愿为了“正名”而大动于戈。出版社认为对《小艾》心怀匣测者颇不乏人,劝我不要再蹉陀下去,免得重蹈覆辙。事实上,我的确收到几位出版商寄来的预支版税和合约,只好原壁奉还,一则非常不喜欢这篇小说,更不喜欢以《小艾》名字单独出现,二则我的书一向归皇冠出版,多年来想必大家都知道。只怪我这一阵心不在“马”,好久没有在绿茵场上出现,以致别人认为有机可乘,其实仍是无稽之谈而已。
这使我想到,本人还在好好地过日子,只是写得较少,却先后有人将我的作品视为公产,随意发表出书,居然悼棒责备我不应发表自己的旧作,反而侵犯了他的权利。我无从想象富有幽默感如萧伯纳,大男子主义如海明威,怎么样应付这种堂而皇之的海盗行为。他们在英美荣庸诺贝尔文学奖,生前死后获得应有的版权保障。萧伯纳的《卖花女》在舞台上后,改编成黑自电影,又改编成轻音乐剧《窈窕淑女》,再改编成七彩宽银幕电影,都得到版权费。海明威未完成的遗作经人整理后出版,他的继承人依旧享受可观的版税。如果他们遇到我这种情况,相信萧伯纳绝不会那么长寿,海明威的猎枪也会提前走火。
我想既然将旧作出版,索性把从前遗留在上海的作品选出一本文集,名之为《余韵》。另外自一九五二年离开上海后在海外各地发表而未收入书中的文章编成一集,名之为《续集》,免得将来再闹《红楼梦》中瞒赃的窃盗官司。
《谈吃与画饼充饥》写得比较细详,引起不少议论。多数人印象中以为我吃得又少又随便,几乎不食人间烟火,读后大为惊讶,甚至认为我“另有一功”。衣食住行我一向比较注重衣和食,然而现在连这一点偏嗜都成为奢侈了。至少这篇文章可以满足一部分访问者和在显徽镜下“看张”者的好奇心。这种自白式的文章只是掠鸿一瞥,虽然是颇长的一瞥。我是名演员嘉宝的信徒,几十年来她利用化妆和演技在纽约隐居,很少为人识破,因为一生信奉“我要单独生活”的原则。记得一幅漫画以青草地来譬喻嘉宝,上面写明“私家重地,请勿践踏”。作者借用书刊和读者间接沟通,演员却非直接面对观众不可,为什么作家同样享受不到隐私权?
《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被逼写出来的。不少读者硬是分不清作者和他作品中人物的关系,往往混为一谈。曹雪芹的《红楼梦》如果不是自传,就是他传,或是台传,偏偏没有人拿它当小说读。最近又有人说,《色。戒》的女主角确有其人,证明我必有所据,而他说的这篇报道是近年才以回忆录形式出现的。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哪里轮得到我们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细?记得王尔德说过,“艺术并不模仿人生,只有人生模仿艺术。”我很高兴我在一九五三年开始构思的短篇小说终于在人生上有了着落。
《魂归离恨天》曾在美国《记者》双周刊上刊出,劝得宋淇找出来把它和我用中文重写的《五四遗事》并列在一起,自己看来居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故事是同一个,表现的手法略有出入,因为要迁就读者的口味,绝不能说是翻译。
最近看到不少关于我的话,不尽不实的地方自己不愿动笔澄清,本想请宋煤代写一篇更正的文章。后来想想作家是天生给人误解的,解释也没完没了,何况宋棋和文美自有他们操心的事。我一直牵挂他们的健康,每次写信都说“想必好了”,根本没有体察到过去一年他们正在昏暗的隧道中摸索,现在他们已走到尽头,看见了天光,正是《续集》面世的时候。我觉得时机再好也没有。尤其高兴的是能借这个机会告诉读者:我仍旧继续写作。
——
疯马扫校
《张爱玲小说集》自序
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一九四七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傀,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看来,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情,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一九五四年七月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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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马扫校
《张看》自序
珍珠港事变两年前,我同炎樱刚进港大,有一天她说她父亲有个老朋友请她看电影,叫我一块去。我先说不去,她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的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来说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单独请看电影,似乎无论中外都觉得不合适。也许旧式印度人根本不和女性来往,所以没有这些讲究。也许还把她当小孩看待。是否因此要我陪着去,我也没问。
是中环一家电影院,香港这一个类型的古旧建筑物有点像影片中的早期澳洲式,有一种阴暗污秽大而无当的感觉,相形之下街道相当狭窄拥挤。大广告牌上画的仿佛是流血的大场面,乌七八糟,反正不是想看的片子,也目不暇给。门口已经有人迎了上来,高大的五十多岁的人,但是瘦得只剩下个框子。穿着一套泛黄的白西装,一二十年前流行,那时候已经绝迹了的。整个像毛姆小说里流落远东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肤色与白头发全都是泛黄的脏白色,只有一双缠满了血丝的麻黄大眼睛像印度人。
炎樱替我介绍,说:“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不料他忽然露出非常窘的神气,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戏票向她手里一塞,只咕哝了一声“你们进去”,匆匆地就往外走。
“不不,我们去补张票,你不要走,”炎樱连忙说。“潘那矶先生!不要走!”
我还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只摆了摆手,临走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一只纸包又往她手里一塞。
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微笑低声解释:“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打开纸包,见是两块浸透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花花绿绿半透明的面包包装纸包着,外面的黄纸袋还沁出油渍来。
我们只好进去。是楼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几排。老式电影院,楼上既大又坡斜得厉害,真还没看见过这样险陡的角度。在昏黄的灯光中,跟着领票员爬山越岭上去,狭窄的梯级走道,钉着麻袋式棕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楼座扇形展开,“地陷东南”似的倾塌下去。下缘一线栏杆拦住,悬空吊在更低的远景上,使人头晕。坐了下来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开映后,银幕奇小,看不清楚,听都听不大见。在黑暗中她递了块煎面包给我,拿在手里怕衣裳上沾上油,就吃起来,味道不错,但是吃着很不是味。吃完了,又忍耐着看了会电影,都说:“走吧,不看了。”
她告诉我那是个帕西人——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从前生意做
得很大。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麦唐纳太太,本来是广东人家养女,先跟了个印度人,第三次与人同居是个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有许多孩子。跟这帕西人也认识,常跟他闹着要给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儿嫁给他。他也是喜欢宓妮,那时候宓妮十五岁,在学校读书,不肯答应。她母亲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二十二岁就离婚,有一个儿子,不给他,也不让见面。他就喜欢这儿子,从此做生意倒霉,越来越蚀本。宓妮在洋行做事,儿子有十九岁了,跟她像姊妹兄弟一样。
有一天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又叫我一块去。在一个广东茶楼午餐,第一次吃到菊花茶,搁糖。宓妮看上去二三十岁,穿着洋服,中等身材,体态轻盈,有点深目高鼻,薄嘴唇,非常像我母亲。一顿饭吃完了,还是觉得像。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我母亲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了可能就离了婚。我从小一直听见人说她像外国人,头发也不大黑,肤色不白,像拉丁民族。她们家是明朝从广东搬到湖南的,但是一直守旧,看来连娶妾也不会娶混血儿。我弟弟像她,除了白。中国人那样的也有,似乎华南之外还有华东沿海一直北上,还有西北西南。这本集子里《谈看书》,大谈人种学,尤其是史前白种人在远东的踪迹,也就是纳罕多年的结果。
港战后我同炎樱都回到上海,在她家里见到麦唐纳太太,也早已搬到上海来了,仿佛听说囤货做点生意。她生得高头大马,长方脸薄施脂粉,穿着件小花布连衫裙,腰身粗了也仍旧坚实,倒像有一种爽利的英国女人,唯一的东方风味是漆黑的头发光溜溜梳个小扁髻,真看不出是六十多岁的人。有时候有点什么事托炎樱的父亲,嗓音微哑,有说有笑的,眼睛一眯,还带点调情的意味。
炎樱说宓妮再婚,嫁了她儿子的一个朋友汤尼,年纪比她小,三个人在一起非常快乐。
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在一个公众游泳池的小照片,两个青年都比较像中国人。我没问,但是汤尼总也是他们这第三世界的人——在中国的欧美人与中国人之外的一切杂七咕咚的人,白俄又在外。
麦唐纳太太母女与那帕西人的故事在我脑子里也潜伏浸润了好几年,怎么写得那么糟,写了半天还没写到最初给我印象很深的电影院的一小场戏,已经写不下去,只好自动腰斩。
同一时期又有一篇《创世纪》写我的祖姨母,只记得比《连环套》更坏。她的孙女与耀救恋爱,大概没有发展下去,预备怎样,当时都还不知道,一点影子都没有,在我这专门爱写详细大纲的人,也是破天荒。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斩了。战后出《传奇增订本》,没收这两篇。从大陆出来,也没带出来,再也没想到三十年后阴魂不散,会又使我不得不在这里作交代。
去年唐文标教授在加州一个大学图书馆里发现四十年间上海的一些旧杂志,上面刊有我这两篇未完的小说与一篇短文,影印了下来,来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发表。内中那篇短文《姑姑语录》是我忘了收入散文集《流言》。那两篇小说三十年不见,也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坏。非常头痛,踌躇了几星期后,与唐教授通了几次信,听口气绝对不可能先寄这些影印的材料给我过目一下。明知这等于古墓里掘出的东西,一经出土,迟早会面世,我最关心的是那两个半截小说被当作完整的近著发表,不如表示同意,还可以有机会解释一下。因此我同意唐教授将这些材料寄出去,刊物由他决定。一方面我写了一段简短的前言,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的原因,《幼狮文艺》登在《连环套》前面。《文季》刊出《创世纪》后也没有寄一本给我,最近才看到,前面也有删节了的这篇前言。
《幼狮文艺》寄《连环套》清样来让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见,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龇牙咧嘴做鬼脸,皱着眉咬着牙笑,从齿缝里迸出一声拖长的“eeeeee!”(用“噫”会被误认为叹息,“咦”
又像惊讶,都不对)连牙齿都寒飕飕起来,这才尝到“齿冷”的滋味。看到霓喜去支店探望店伙情人一节,以为行文至此,总有个什么目的,看完了诧异地对自己说:“就这样算了?”要想探测写这一段的时候的脑筋竟格格不入进不去,一片空白,感到一丝恐怖。当时也是因为编辑拉稿,前一个时期又多产。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说是多产的教训,不过对于我是个教训。这些年来没写出更多的《连环套》,始终自视为消极的成绩。
这两篇东西重新出现后,本来绝对不想收入集子,听见说盗印在即,不得已还是自己出书,至少可以写篇序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是怎么回事。抢救下两件破烂,也实在啼笑皆非。
读书报告四则
《若馨》评
这是一个具有轻倩美丽的风格的爱情故事,也许,一般在小说中追求兴奋和刺激的读者们要感到失望,因为这里并没有离奇曲折,可歌可泣的英雄美人,也没有时髦的“以阶级斗争为经,儿女之情为纬”的惊人叙述,这里只是一个平凡的少女怎样得到,又怎样结束了她的初恋的故事。然而,惟其平淡,才能够自然。本书之真挚动人,当然大半是因为题材是作者真实生活中的经验的缘故。本书的女主角若馨写得可爱极了,谁能不为那“微微向上的眉毛”,与“一球球的卷发”倾倒呢?那迷人的青年——华蓝,他的个性似乎略嫌写得晦暗一些。如果作者肯多费一些篇幅来描写他的心理,一定能够把他的个性发挥得较坚强。这故事的开始是在迟缓的调子中进行着的,到了中部,调子突转明快。几个精彩的场面,如若馨练习自行车的一段,其技巧之成熟,笔触之轻灵,实可佩服。像若馨与华蓝骑车一场,与若馨和敏强骑车一场,笔墨一样细腻轻快,而又各各不相犯,其设想之精微可见。当然缺点也不是没有的:几个高潮,如若馨之拒婚,若馨之哄华蓝,都略嫌不够一点。假使再多费些气力去烘托暗示,一定能更深深地打入读者的心。
读书报告《烟水愁城录》
这是一个探险的故事,叙述三个勇敢的英国人到未开发的非洲去,历尽奇险,寻到一个白种人足迹未到过的王国,和女王发生恋爱,引起国中绝大的战争和屠杀,结果三人中之一和女王终谐眷属,其余二人幸能重回文明的世界。这一类的故事,虽乏文学上的价值,却是很好的娱乐品。译笔华丽精炼,自是林译的特色。前半部充满阴惨恐怖的空气,引人入胜;后半部奇幻美丽,很能启发读者的幻想力。
书评《无轨列车》
是一部不甚连续的漫画式的小说。杂写青年李琳、钟大鹏、丽珠等的情史,中间插入二十余段与故事没有密切关系的都市风景描写,体裁很特别。全书的开端以厦门鼓浪屿为背景,也许这地方为作者所熟悉的吧,描写颇为真切流利,然而不久便不幸地陷入时下都市文学的滥调里去。写上海,写名媛,写有闲阶级的享乐,永远依照固定的方式,显然不是由细密的观察得来的。结尾写一·二八之战,更见生硬。结构不谨严,自然也是致命伤。描写也嫌不够深入。作者笔风模仿穆时英,多矫揉造作之处。
书籍介绍《在黑暗中》
丁玲是最惹人爱好的女作家。她所作的《母亲》和《丁玲自选集》都能给人顶深的印象,这一本《在黑暗中》是她早期作品中的代表作,包括四个短篇,第一篇《梦珂》是自传式的平铺直叙的小说,文笔散漫枯涩,中心思想很模糊,是没有成熟的作品。《莎菲的日记》就进步多了棗细腻的心理描写,强烈的个性,颓废美丽的生活,都写得极好。女主角莎菲那矛盾的浪漫的个性,可以代表五四运动时代一般感到新旧思想冲突的苦闷的女性们。作者的特殊的简练有力的风格,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出它的养成。
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
陈世骧教授有一次对我说:“中国文学的好处在诗,不在小说。”有人认为陈先生不够重视现代中国文学。其实我们的过去这样悠长杰出,大可不必为了最近几十年来的这点成就斤斤较量。反正他是指传统的诗与小说,大概没有疑义。
当然他是对的。就连我这最不多愁善感的人,也常在旧诗里看到一两句切合自己的际遇心情,不过是些世俗的悲欢得失,诗上竟会有,简直就像是为我写的,或是我自己写的——不过写不出——使人千载之下感激震动,就像流行歌偶有个喜欢的调子,老在头上心上萦回不已。旧诗的深广可想而知。词的世界就仿佛较小,较窒息。
旧小说好的不多,就是几个长篇小说。
《水浒传》源自民间传说编成的话本,有它特殊的历史背景,近年来才经学者研究出来,是用梁山泊影射南宋抗金的游击队。当时在异族的统治下,说唱者与听众之间有一种默契,现代读者没有的。在现在看来,纯粹作为小说,那还是金圣叹删剩的七十一回本有真实感。因为中国从前没有“不要君主”的观念,反叛也往往号称勤王,清君侧。所以梁山泊也只反抗贪官污吏,虽然打家劫舍,甚至于攻城略地,也还是“忠心报答赵官家”毛病。
《金瓶梅》的采用《水浒传》的武松杀嫂故事,而延迟报复,把奸夫淫妇移植到一个多妻的家庭里,让他们多活了几年。这本来是个巧招,否则原有的六妻故事照当时的标准不成为故事。不幸作者一旦离开了他最熟悉的材料,再回到《水浒》的架构内,就机械化起来。
事实是西门庆一死就差多了,春梅孟玉楼,就连潘金莲的个性都是与他相互激发行动才有戏剧有生命。所以不少人说过后部远不如前。
大陆的《文汇》杂志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号有一篇署名夏闳的《杂谈金瓶梅词话》,把重心放在当时的官商勾结上。那是典型的共产主义的观点,就像苏俄赞美狄更斯暴露英国产业革命时代的惨酷。其实尽有比狄更斯写得更惨的,狄更斯的好处不在揭发当时社会的黑暗面。但是夏文分析应伯爵生子一节很有独到处。西门庆刚死了儿子,应伯爵倒为了生儿子的花费来借钱,正触着痛疮,只好极力形容丑化小户人家添丁的苦处,才不犯忌。我看过那么些遍都没有看出这一层,也可见这部书精采场面之多与含蓄。书中色情文字并不是不必要,不过不是少了它就站不住。
《水浒传》被腰斩,《金瓶梅》是禁书,《红楼梦》没写完,《海上花》没人知道。此外就只有《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是完整普及的。三本书倒有两本是历史神话传说,缺少格雷亨。葛林所谓“通常的人生的回声”。似乎实在太贫乏了点。
《海上花》写这么一批人,上至官吏,下至店伙西崽,虽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都可能同桌吃花酒。社交在他们生活里的比重很大。就连陶玉甫李漱芳这一对情侣,自有他们自己的内心生活,玉甫还是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应酬。李漱芳这位东方茶花女,他要她搬出去养病,“大拂其意”,她宁可在妓院“住院”,忍受嘈音。大概因为一搬出去另租房子,就成了他的外室,越是他家人不让他娶她为妻,她偏不嫁他作妾;而且退藏于密,就不能再共游宴,不然即使在病中,也还可以让跟局的娘姨大姐钉着他,寸步不离。一旦内外隔绝,再信任他也还是放心不下。
陶玉甫李漱芳那样强烈的感情,一般人是没有的。书中的普通人大概可以用商人陈小云作代表——同是商人,洪善卿另有外快可赚,就不够典型化。第二十五回洪善卿见了陈小云,问起庄荔甫请客有没有他,以及庄荔甫做掮客掮的古玩有没有销掉点。“须臾词穷意竭,相对无聊。”在全国最繁华的大都市里,这两个交游广阔的生意人,生活竟这样空虚枯燥,令人愕然惨然,原来一百年前与现代是不同。他们连麻将都不打,洪善卿是不会,陈小云是不赌。唯一的娱乐是嫖,而都是四五年了的老交情,从来不想换新鲜。这天因为闷得慌,同去应邀吃花酒之前先到小云的相好金巧珍处打茶围。小云故意激恼巧珍,随又说明是为了解闷。——这显然是他们俩维持热度的一种调情方式。后文巧珍也有一次故起波澜,拒绝替他代酒,怪她姊姊金爱珍不解风情,打圆场自告奋勇要替他喝这杯酒。——巧珍因而翻旧帐,提起初交时他的一句怄人的话。没有感情她绝不会一句玩话几年后还记得,所以这一回回目说她“翻前事抢白更多情”。
两人性格相信,都圆融练达。小云结交上了齐大人,向她夸耀,当晚过了特别欢洽的一夜。丈夫遇见得意的事回家来也是这样。这也就是爱情了。
“婊子无情”这句老话当然有道理,虚情假意是她们的职业的一部分。不过就《海上花》看来,当时至少在上等妓院——包括次等的幺二——破身不太早,接客也不太多,如周双珠几乎闲适得近于空闺独守——当然她是老鸨的亲生女儿,多少有点特殊身份,但是就连双宝,第十七回洪善卿也诧异她也有客人住夜。白昼宣淫更被视为异事。在这样人道的情形下,女人性心理正常,对稍微中意点的男子是有反应的。
如果对方有长性,来往日久也容易发生感情。
洪善卿周双珠还不止四五年,但是王莲生一到江西去上任,洪善卿就“不大来了”。显然是因为洪善卿追随王莲生,替他跑腿,应酬场中需要有个长三相好,有时候别处不便密谈,也要有个落脚的地方,等于他的副业的办公室。但是他与双珠之间有彻底的了解。他替沈小红转圜,一定有酬劳可拿,与双珠拍档调停双玉的事,敲诈到的一万银元他也有份。
双珠世故虽深,宅心仁厚。她似乎厌倦风尘,劝双玉不要太好胜的时候,就说反正不久都要嫁人的,对善卿也说这话。他没接这个碴,但是也坦然,大概知道她不属意于他。
他看出她有点妒忌新来的双玉生意好,也劝过她。有一次讲到双玉欺负双宝,他说:“你幸亏不是讨人,不然她也要看不起你了。”明指她生意竟不及一个清倌人。双珠倒也不介意,真是知己了。
书中屡次刻画洪善卿的势利浅薄,但是他与双珠的友谊,他对双宝阿金的同情,都给他深度厚度,把他这人物立体化了。慰双宝的一场小戏很感动人。——双宝搬到楼下去是贬谪,想必因为楼下人杂,没有楼上严紧。
罗子富与蒋月琴也四五年了。她有点见老了,他又爱上了黄翠凤。但是他对翠凤的倾慕倒有一大半是佩服她的为人,至少是灵肉并重的。他最初看见她坐马车,不过很注意,有了个印象,也并没打听她是谁,不能算惊艳或是一见倾心。听见她制伏鸨母的事才爱上了她。
此后一度稍稍冷了下来,因为他诧异她自立门户的预算开支那么大,有点看出来她敲他竹杠。她迁出的前夕,他不预备留宿,而她坚留,好让他看她第二天早上改穿素服,替父母补穿孝,又使他恋慕这孝女起来。
恋爱的定义之一,我想是夸张一个异性与其他一切异性的分别。书中这些嫖客的从一而终的倾向,并不是从前的男子更有惰性,更是“习惯的动物”,不想换口味追求刺激,而是有更迫切更基本的需要,与性同样必要——爱情。过去通行早婚,因此性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婚姻不自由,买妾纳婢虽然是自己看中的,不像堂子里是在社交的场合遇见的,而且总要来往一个时期,即使时间很短,也还不是稳能到手,较近通常的恋爱过程。这制度化的卖淫,已经比卖油郎花魁女当时的手续高明得多了——就连花魁女这样的名妓,也是陌生人付了夜渡资就可以住夜。日本歌舞伎中的青楼也是如此。——到了《海上花》的时代,像罗子富叫了黄翠凤十几个局,认识了至少也有半个月了。想必是气她对他冷淡,故意在蒋月琴处摆酒,馋她,希望她对他好点,结果差点弄巧成拙闹翻了。他全面投降之后,又还被浇冷水,饱受挫折,才得遂意。
琪官说她和瑶官羡慕倌人,看哪个客人好,就嫁哪个。虽然没这么理想,妓女从良至少比良家妇女有自决权。嫁过去虽然家里有正室,不是恋爱结合的,又不同些。就怕以后再娶一个回去,不过有能力三妻四妾的究竟不多。
盲婚的夫妇也有婚后发生爱情的,但是先有性再有爱,缺少紧张悬疑、憧憬与神秘感,就不是恋爱,虽然可能是最珍贵的感情。恋爱只能是早熟的表兄妹,一成年,就只有妓院这脏乱的角落里还许有机会。再就只有聊斋中狐鬼的狂想曲了。
直到民初也还是这样。北伐后,婚姻自主、废妾、离婚才有法律上的保障。恋爱婚姻流行了,写妓院的小说忽然过了时,一扫而空,该不是偶然的巧合。
《海上花》第一个专写妓院,主题其实是禁果的果园,填写了百年前人生的一个重要的空白。书中写情最不可及的,不是陶玉甫李漱芳的生死恋,而是王莲生沈小红的故事。
王莲生在张蕙贞的新居摆双台请客,被沈小红发现了张蕙贞的存在,两番大闹,闹得他“又羞又恼,又怕又急”。她哭着当场寻死觅活之后,陪他来的两个保驾的朋友先走,留下他安抚她。
小红却也抬身送了两步,说道:“倒难为了你们。明天我们也摆个双台谢谢你们好了。”说着倒自己笑了。莲生也忍不住要笑。
她在此时此地竟会幽默起来,更奇怪的是他也笑得出。可见他们俩之间自有一种共鸣,别人不懂的。如沈小红所说,他和张蕙贞的交情根本不能比。
第五回写王莲生另有了个张蕙贞,回目“垫空档快手结新欢”,“垫空档”一语很费解。沈小红并没有离开上海,一直与莲生照常来往。除非是因为她跟小柳儿在热恋,对他自然与前不同了。他不会不觉得,虽然不知道原因。那他对张蕙贞自始至终就是反激作用,借她来填满一种无名的空虚怅惘。
异性相吸,除了两性之间,也适用于性情相反的人互相吸引。小红大闹时,“蓬头垢面,如鬼怪一般”,莲生也并没倒胃口,后来还旧事重提,要娶她。这纯是感情,并不是暴力刺激情欲。打斗后,小红的女佣阿珠提醒他求欢赎罪,他勉力以赴,也是为了使她相信他还是爱她,要她。
他们的事已经到了花钱买罪受的阶段。一方面他倒十分欣赏小悍妇周双玉,虽然双玉那时候还圭角未露。人生的反讽往往如此。
刘半农为书中白描的技巧举例,引这两段,都是与王莲生有关的:
莲生等撞过“乱钟”,屈指一数,恰是四下,乃去后面露台上看时,月色中天,静悄悄的,并不见有火光。回到房里,适值一个外场先跑回来报说:“在东棋盘街那儿。”
莲生忙踹在桌子旁高椅上,开直了玻璃窗向东南望去,在墙缺里现出一条火光来。(第
十一回)
阿珠只装得两口烟,莲生便不吸了,忽然盘膝坐起,意思要吸水烟。巧囡送上水烟筒,莲生接在手中,自吸一口,无端吊下两点眼泪。
第一段有旧诗的意境。第二段是沈小红的旧仆阿珠向莲生问起:“小红先生那儿这就是个娘在跟局?”又问:“那么大阿金出来了,大姐也不用?”莲生只点点头。下接吸水烟一节。
小红为了姘戏子坏了名声,落到这地步。他对她彻底幻灭后,也还余情未了。写他这样令人不齿的懦夫,能提升到这样凄清的境界,在爱情故事上是个重大的突破。
我十三四岁第一次看这书,看完了没得看了,才又倒过来看前面的序。看到刘半农引这两段,又再翻看原文,是好!
此后二十年,直到出国,每隔几年再看一遍《红楼梦》《金瓶梅》,只有《海上花》就我们家从前那一部亚东本,看了《胡适文存》上的《海上花》序去买来的,别处从来没有。
那么些年没看见。也还记得很清楚,尤其是这两段。
刘半农大概感性强于理性,竟轻信清华书局版许堇父序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记传闻,以为《海上花》是借债不遂,写了骂赵朴斋的,理由是此书最初分期出版时,“例言”中说:
所载人名事实,均系凭空捏造,并无所指。
刘半农认为这是小说家惯技;这样郑重声明,更欲盖弥彰,是“不打自招”;赵朴斋与他母妹都不是什么坏人,在书中还算是善良的,而下场比谁都惨,分明是作者存心跟他们过不去。
“书中人物纯系虚构”,已经成为近代许多小说例有的声明,似不能指为“不打自招”。好人没有好下场,就是作者借此报复泄愤,更是奇谈,仿佛世界上没有悲剧这样东西,永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胡适分析许序与鲁迅的小说史,列举二人所记传闻的矛盾:
许:赵朴斋尽买其书而焚之。
鲁:赵重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辍笔。赵死后乃续作全书。
许:作者曾救济赵。
鲁:赵常救济作者。
许:赵妹实曾为娼。
鲁:作者诬她为娼。
胡适又指出韩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应乡试,与畅销作家海上漱石生同行南归,孙可以证明他当时不是个穷极无聊靠敲诈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廿四回稿,出示孙。次年二月,头两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个月后出单行本。
有因得“重赂”而辍笔的时候?
又引末尾赵二宝被史三公子遗弃,吃尽苦头,被恶客打伤了,昏睡做了个梦,梦见三公子派人来接她。她梦中向她母亲说的一句话,觉得单凭这一句,“这书也就不是一部谤书”
:
这十九个字,字字是血,是泪,真有古人说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部《海上花列传》也就此结束了。
——胡适序第三节
此书结得现代化,戛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时代前面,不免又有点心虚胆怯起来,找补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诸人下场,假托有个访客询问。其实如果有读者感到兴趣,绝不会不问李浣芳是否嫁给陶玉甫,唯一的一个疑团。李漱芳死后,她母亲李秀姐要遵从她的遗志,把浣芳给玉甫作妾,玉甫坚拒,要认她作义女,李秀姐又不肯。陶云甫自称有办法解决,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被打断了,就此没有下文了。
陶云甫唯一关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绝没有逼着弟弟纳妾之理,不过他也觉得浣芳可爱,要防玉甫将来会懊悔,也许建议把浣芳交给云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点再说,还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会坚持名份未定,不能让她进门。僵持拖延下去,时间于李秀姐不利,因为浣芳不宜在妓院里待下去。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让他收作义女了。
浣芳虽然天真烂漫,对玉甫不是完全没有洛丽塔心理。纳博柯夫名著小说《洛丽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逊主演——写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互相引诱成奸。在心理学上,小女孩会不自觉地诱惑自己父亲。浣芳不但不像洛丽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于低能儿童,所以她初恋的激情更百无禁忌,而仍旧是无邪的。如果嫁了玉甫,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事就仿佛给追加了一层暧昧的色彩。玉甫也许就为这缘故拒绝,也是向漱芳的亡灵自明心迹,一方面也对自己撇清——他不是铁石人,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作者不愿设法代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写下去又都是反高潮,认义女更大煞风景。
及早剪断,不了了之,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
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从这书上我们也知道低级妓院有性病与被流氓殴打的危险,妓女本身也带流气,碰见殷实点的客人就会敲诈。大概只能偶一观光,不能常去。文艺没什么不应当写哪一个阶级。而且此处结构上也有必要。因为赵二宝跟着史三公子住进一笠园,过了一阵子神仙眷属的日子,才又一跤栽下来,爬得高跌得重。如果光是在他公馆里两人镇日相对,她也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他的世界,比较单调,容易腻烦。
写一笠园,至少让我们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贵的一瞥。《红楼梦》里学戏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专为供奉归宁的皇妃的。
一般大概像此书的琪官瑶官的境遇。瑶官虚岁十四,才十三岁,被主人收用已经有些时了。书中喜欢幼女的只有齐韵叟一人——别人喜欢跟她们闹着玩。尹痴鸳倒是爱林翠芬,但是也宁可用张秀英泄欲。而齐韵叟也并不是因为年老体衰,应付不了成熟的女性——他的新宠是嫁人复出的苏冠香。
琪官瑶官与孙素兰夜谈,瑶官说孙素兰跟华铁眉要好,一定是嫁他了。孙素兰笑她说得容易,取笑她们俩也嫁齐大人。
瑶官说她“说说就说到歪里去”,也就是说老人奸淫幼女,不能相提并论。书中韵叟与琪官的场面写得十分蕴藉,只借口没遮拦的瑶官口中点一笔。
齐韵叟带着琪官瑶官在竹林中撞见小赞,似乎在向另一人求告,没看清楚是谁,这人已经跑了。事后盘问她们,琪官示意瑶官不要说,只告诉韵叟“不是我们花园里的人”,想必是说不是齐府的人,不致玷辱门风。这件事从此没有下文了,直到“跋”列举诸人下场,有“小赞小青挟赀远遁”句。
原来小赞私会的是苏冠香的大姐小青。相等于“诗婢”的诗僮小赞,竟抛下举业,与情人私奔卷逃。那次约会被撞破,琪官代为隐瞒,想必是怕结怨。苏冠香是小小姨身份,皇亲国戚兼新宠,正如杨贵妃的妹妹虢国夫人。琪官虽然不知道冠香向韵叟诬赖她与孙素兰同性恋,一定也晓得她是冠香的“眼中钉”。再揭破丑闻使冠香大失面子,更势不两立了。那神秘人物是小青,书中没有交代,就显不出琪官的机警与她处境的艰难。
总是因为书至此已近尾声,下文没有机会插入小赞小青的事,只好在跋内点破,就像第十三回“抬轿子周少和碰和”的事也只在回目中点明,回内只字不提。
但是由跋追补一笔,力道不够。当时琪官一味息事宁人,不许瑶官说出来,使人不但气闷而且有点反感。她说与小赞在一起的是外人,倌人带来的大姐除了小青,还有林素芬林翠芬也带了大姐来,大概是娘姨大姐各一,两人合用。像赵二宝就只带了个娘姨阿虎,替她梳头,那是不可少的。孙素兰只带一个大姐,想必是像卫霞仙处阿巧的两个同事,少数会梳头的大姐。
娘姨不大有年轻貌美的。小赞向这人求告,似是向少女求爱或求欢——再不然就是身份较高的人。
书中男仆如张寿匡二都妒忌主人的艳福,从中捣乱,激动得简直有点心理变态。曾经有人感叹中国的女仆长年禁欲,其实男仆也不能有家庭生活。固然可以嫖妓;倒从来没有妄想倌人垂青的,这一点上阶级观念非常严。不过小赞不是普通的庸仆,有学问有前途,而且屡次当众出风头。平时倌人时刻有娘姨跟着,在一笠园中却自由自在,如苏冠香林翠芬都独自游荡。因此有可能性的女子浩如烟海,无从揣测。比较像是孙素兰的大姊,琪官代瞒是卫护义姊——还是失意的林翠芬移情别恋?这些模糊的疑影削弱了琪官的这一场戏,也是她的最后一场,使这特殊的少女整个的画像也为之减色。等到看到跋才知道是小青,这才可能琢磨出琪官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已经迟了一步。
作者的同乡松江颠公写他“与某校书最昵,常日匿居其妆阁中”,但是又说他“家境…
…寒素“。刘半农说:
相传花也怜侬本是巨万家私,完全在堂子里混去了。这句话大约是确实的,因为要在堂子里混,非用钱不可;要混得如此之熟,非有巨万家私不可。
也许聪明人不一定要有巨万家私,只要肯挥霍,也就充得过去了。他没活到四十岁,倒已经“家境……寒素”,大概钱不很多,禁不起他花。
作者在“例言”里说:“全书笔法自谓从《儒林外史》脱化出来,惟穿插藏闪之法则为从来说部所未有。”其实《红楼梦》已有,不过不这么明显。有些地方他甚至于故意学《红楼梦》,如琪官瑶官等小女伶住在梨花院落——《红楼梦》的芳官藕官等住在梨香院。小赞学诗更是套香菱学诗。《海上花》里一对对的男女中,华铁眉孙素兰二人唯一的两场戏是吵架与或多或少的言归于好,使人想起贾宝玉林黛玉的屡次争吵重圆。这两场比高亚白尹痴鸳二才子的爱情场面都格调高些。
华铁眉显然才学不输高亚白尹痴鸳,但是书中对他不像对高尹的誉扬,是自画像的谦抑的姿势。口角后与孙素兰在一笠园小别重逢,他告诉她送了她一打香槟酒,交给她的大姐带回去了。不论作者是否知道西方人向女子送花道歉的习俗——往往是一打玫瑰花——此处的香槟酒也是表示歉意的。一送就是一箱,——十二瓶一箱——手面阔绰。孙素兰问候他的口吻也听得出他身体不好。作者早故,大概身体不会好。
当时男女仆人已经都是雇佣性质了,只有婢女到本世纪还有。书中只有华铁眉的“家奴华忠”十分触目。又一次称为“家丁”,此外只有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
明人小说《三言二拍》中都是仆从主姓。婢女称“养娘”,“娘”作年青女子解,也就是养女。僮仆想必也算养子了。所以《金瓶梅》中仆人称主人主妇为“爹”“娘”,后世只升格为“爷”“奶奶”。但是《金瓶梅》中仆人无姓,只有一个善颂善祷的名字如“来旺”,像最普通的狗名“来富”。这可能是因为《三言二拍》是江南一带的作品,保留了汉人一向的习俗,《金瓶梅》在北方,较受胡人的影响。辽金元都歧视汉人,当然不要汉人仆役用他们的姓氏。
清康熙时河南人李绿园著《歧路灯》小说,书中谭家仆人名叫王中。乾隆年间的《儿女英雄传》里,安家老仆华忠也用自己的姓名。显然清朝开始让仆人用本姓。同是歧视汉人,却比辽金元开明,不给另取宠物似的名字,替他们保存了人的尊严。但是直到晚清,这不成文法似乎还没推广到南方民间。
年代介于这两本书之间的《红楼梦》里,男仆有的有名无姓,如来旺,但是绝大多数用自己原来的姓名,如李贵、焦大、林之孝等。来旺与兴儿是贾琏夫妇的仆人,来自早稿《风月宝鉴》,贾瑞与二尤等的故事,里面当然有贾琏凤姐。此后写《石头记》,先也还用古代官名地名,仆名也仍遵古制;屡经改写,越来越写实,仆人名字也照本朝制度了。因此男仆名字分早期后期两派。唯一的例外是鲍二,虽也是贾琏凤姐的仆人,而且是二尤故事中的人物,却用本姓。但是这名字是写作后期有一次添写贾母的一句隽语:“我哪记得背着抱着的?”——贾琏凤姐为鲍二家的事吵闹时——才为了谐音改名鲍二,想必原名来安之类。
《海上花》里也是暗合制。齐韵叟的总管夏余庆,朱蔼人兄弟的仆人张寿,李实夫叔侄的匡二,都用自己原来的姓名。
朱家李家都是官宦人家。知县罗子富的仆人高升不会是真姓高,“高升”“高发”是官场仆人最普通的“艺名”,可能是职业性跟班,流动性大,是熟人荐来的,不是罗家原有的家人,但是仍旧可以归入自己有姓的一类。
火灾时王莲生向外国巡警打了两句洋文,才能通过,显然是洋务官员。他对诗词的态度伦俗,想必不是正途出身。他的仆人名叫来安,商人陈小云的仆人叫长福,都是讨吉利的“奴名”,无姓。
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奢”字是借用字音,原名疑是“舍子”,“舍”音“奢”,但是吴语音“所”,因此作者没想到是这个字。孩子八字或是身体不好,挂名入寺为僧,消灾祈福,所以乳名叫舍子,不是善颂善祷的奴名,因此应当有姓——姓殳,像华铁眉的家丁华忠姓华一样。
华铁眉住在乔老四家里,显然家不在上海。他与赖公子王莲生都是世交,该是旧家子弟。殳三是广东人,上代是广州大商人,在他手里卖掉许多珍贵的古玩。
“华”“花”二字相通,华铁眉想必就是花也怜侬了。作者的父亲曾任刑部主事。他本人没中举,与殳三同是家道中落,一个住在松江,一个寄籍上海,都是相当孤立,在当代主流外。那是个过渡时代,江南华南有些守旧的人家,仆人还是“家生子儿”,在法律上虽然自由,仍旧终身依附主人,如同美国南方战争后解放了的有些黑奴,所以仍旧像明代南方的仆从主姓。
官场仆人都照满清制度用本姓,但是外围新进如王莲生——海禁开后才有洋务官员——还是照民间习俗,不过他与陈小云大概原籍都在长江以北,中原的外缘,还是过去北方的遗风,给仆人取名来安,长福——如河南就已经满化了。以至于有三种制度并行的怪现象。
华铁眉“不喜热闹”,酒食“征逐狎昵皆所不喜”。这是作者自视的形象,声色场中的一个冷眼人,寡欲而不是无情。
也近情理,如果作者体弱多病。
写华铁眉特别简略,用曲笔,因为不好意思多说。本来此书已经够简略的了。《金瓶梅》《红楼梦》一脉相传,尽管长江大河滔滔泊泊,而能放能收,含蓄的地方非常含蓄,以致引起后世许多误解与争论。《海上花》承继了这传统而走极端,是否太隐晦了?
没有人嫌李商隐的诗或是英格玛。柏格曼的影片太晦。
不过是风气时尚的问题。胡适认为《海上花》出得太早了,当时没人把小说当文学看。
我倒觉得它可惜晚了一百年。一七九一年《红楼梦》付印,一百零一年后《海上花》开始分期出版。《红楼梦》没写完还不要紧,被人续补了四十回,又倒过来改前文,使凤姐袭人尤三姐都变了质,人物失去多面复杂性。凤姐虽然贪酷,并没有不贞。袭人虽然失节再嫁,“初试云雨情”是被宝玉强迫的,并没有半推半就。尤三姐放荡的过去被删掉了,殉情的女人必须是纯洁的。
原著八十回中没有一件大事。除了晴雯之死。抄检大观园后,宝玉就快要搬出园去,但是那也不过是回到第二十三回入园前的生活,就只少了个晴雯。迎春是众姊妹中比较最不聪明可爱的一个,因此她的婚姻与死亡的震撼性不大。大事都在后四十回内。原著可以说没有轮廓,即有也是隐隐的,经过近代的考据才明确起来。一向读者看来,是后四十回予以轮廓,前八十回只提供了细密真切的生活质地。
前几年有报刊举行过一次民意测验,对《红楼梦》里印象最深的十件事,除了黛玉葬花与凤姐的两段,其他七项都是续书内的!如果说这种民意测验不大靠得住,光从常见的关于《红楼梦》的文字上——有些大概是中文系大学生的论文,拿去发表的——也看得出一般较
感兴趣的不外凤姐的淫行与临终冤鬼索命;妙玉走火入魔;二尤——是改良尤三姐;黛玉归
天与“掉包”同时进行,黛玉向紫鹃宣称“我的身子是清白的”,就像连紫鹃都疑心她与宝玉有染。这几折单薄的传奇剧,因为抄本残缺,经高鹗整理添写过,补缀得也相当草率,像棚户利用大厦的一面墙。当时的读者径视为原著,也是因为实在渴望八十回抄本还有下文。同一愿望也使现代学者乐于接受续书至少部分来自遗稿之说。一般读者是已经失去兴趣了,但是每逢有人指出续书的种种毛病,大家太熟悉内容,早已视而不见,就仿佛这些人无聊到对人家的老妻评头品足,令人不耐。
抛开《红楼梦》的好处不谈,它是第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长篇小说,而我们是一个爱情荒芜的国家。它空前绝后的成功不会完全与这无关。自从十八世纪末印行以来,它在中国的地位大概全世界没有任何小说可比——在中国倒有《三国演义》,不过《三国》也许口传比读者更多,因此对宗教的影响大于文字上的。
百廿回《红楼梦》对小说的影响大到无法估计。等到十九世纪末《海上花》出版的时候,阅读趣味早已形成了,唯一的标准是传奇化的情节,写实的细节。迄今就连大陆的伤痕文学也都还是这样,比大陆外更明显,因为多年封闭隔绝,西方的影响消失了。当然,由于压制迫害,作家第一要有胆气,有牺牲精神,写实方面就不能苛求了。只要看上去是在这一类的单位待过,不是完全闭门造车就是了。但也还有无比珍贵的材料,不可磨灭的片段印象,如收工后一个女孩单独蹲在黄昏的旷野里继续操作,周围一圈大山的黑影。但是整个的看来,令人惊异的是一旦摆脱了外来的影响与中共一部分的禁条,露出的本来面目这样稚嫩,仿佛我们没有过去,至少过去没有小说。
中国文化古老而且有连续性,没中断过,所以渗透得特别深远,连见闻最不广的中国人也都不太天真。独有小说的薪传中断过不止一次。所以这方面我们不是文如其人的。中国人不但谈恋爱“含情脉脉”,就连亲情友情也都有约制。
“爸爸,我爱你”,“孩子,我也爱你”只能是译文。惟有在小说里我们呼天抢地,耳提面命诲人不倦。而且像我七八岁的时候看电影,看见一个人物出场就急着问:“是好人坏人?”
上世纪末叶久已是这样了。微妙的平淡无奇的《海上花》自然使人嘴里谈出鸟来。它第二次出现,正当五四运动进入高潮。认真爱好文艺的人拿它跟西方名著一比,南辕北辙,《海上花》把传统发展到极端,比任何古典小说都更不像西方长篇小说——更散漫,更简略,只有个姓名的人物更多。
而通俗小说读者看惯了《九尾龟》与后来无数的连载妓院小说,觉得《海上花》挂羊头卖狗肉,也有受骗的感觉。因此高不成低不就。当然,许多人第一先看不懂吴语对白。
当时的新文艺,小说另起炉灶,已经是它历史上的第二次中断了。第一次是发展到《红楼梦》是个高峰,而高峰成了断崖。
但是一百年后倒居然又出了个《海上花》。《海上花》两次悄悄的自生自灭之后,有点什么东西死了。
虽然不能全怪吴语对白,我还是把它译成国语。这是第三次出版。就怕此书的故事还没完,还缺一回,回目是:
张爱玲五详《红楼梦》
看官们三弃《海上花》
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
拙著短篇小说《色。戒》,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看到十月一日的《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首先需要阐明下面这一点: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域文说我“对她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作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于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人了迷,捧角拜师,自组票社彩排,也会倾家荡产。业余的特工一不小心,连命都送掉。所以《色。戒》里职业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个,而且只出现了一次,神龙见首不见尾,远非这批业余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书不够细心,所以根本“表错了情”。
“007”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较写实的如詹。勒卡瑞(jonh
lecarre)——的名著《<冷战中>进来取暖的间谍》——搬到银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过看个气氛。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剑,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原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连她比较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未能免俗,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第二次下手,终于被她勾搭上了目标。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下,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是说“因为没自牺牲了童贞”,极其明显。域外人先生断章取义,撇开末句不提,说:我未干过间谍工作,无从揣摩女间谍的心理状态。但和从事特工的汉奸在一起,会像“洗了个热水澡”一样,把“积郁都冲掉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话剧,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伙消夜后还拖着个女同学陪她乘电车游车河,这种心情,我想上台演过戏,尤其是演过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经验过。她第一次与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钩,回来报告同党,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thepartyisover酒阑人散的碉帐。这种留恋与施亥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
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
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
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
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
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
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目的。“
句旁着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佐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大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大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这里,“舍不得他们走”就不是舍不得他们回去,而成了舍不得他们离开她各自归寝。引原文又略去舞场已打烊,而且邝裕民等根本不跳舞——显然因为态度严肃——惟有冒雨去吃大排档一途。再代加“然后又”三字,成为“然后又疯到天亮”,“疯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来开无遮大会。
此后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断章取义,忽视末句,把她编派成色情狂。这才叫罗织人人于罪,倒反咬一口,说我“罗织她的弱点”。
一般写汉奸都是獐头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过不像公式化的小说里的汉奸色迷迷晕陶陶的,作饵的侠女还没到手已经送了命,侠女得以全贞,正如西谚所谓“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为荒淫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对付。而且虽然“鼠相”,面貌仪表还不错士—这使域外人先生大为骇异,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他如果是个“糟老头子”,给王佳芝买这只难觅的钻戒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不会使她抨然心动,以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据说是主贵的”,“据说”也者,当是他贵为伪政府部长之后,相士的恭维话,也可能只是看了报上登的照片,附会之词。域外人先生写道:“汉奸之相‘主贵’委实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写信命相,总也不至于迷信中认为一切江湖相士都灵验如神,使他无法相信会有相面的预言伪部长官运亨通,而看不出他这官做不长。
此外域文显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控的英雄事迹?
易先生思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起先她要他同去首饰店,分明是要敲他一记。他“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抚然。”此后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认为“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这是枪毙了她以后,终于可以让他尽量“自我陶醉”了,与前如出一辙,连字句都大致相同。
他并且说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张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域外人先生说:“读到这一段,简直令人毛骨惊然。”“毛骨惊然”正是这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多谢指出,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因为感到毛骨慷然,域外人先生甚至于疑惑起来:也许,张爱玲的本意还是批评汉奸的?也许我没有弄清楚张爱玲的本意?
但是他读到最后一段,又翻了案,认为是“歌颂汉奸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暖昧的歌颂——”。
故事未了,牌桌上的三个小汉奸太太还在进行她们无休无歇的敲竹杠要人家请吃饭。无聊的鼓噪歪缠中,有一个说了声:“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一句最浅薄的谐音俏皮话。域外人先生问:
这话是什么意思?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这是很明显的譬喻。难道张爱玲的意思是说,杀人不眨眼的汉奸特务头子,只有“吃辣”才“胡得出辣子”,做得大事业?这样的人才是“主贵”的男子汉大丈夫?
“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吃红色食品就是“吃血”,那么吃番茄也是吃血?而且辣的食物也不一定是辣椒,如粉蒸肉就用胡椒粉,有黑白二种。
我最不会辩论,又写得慢,实在匀不出时间来打笔墨官司。域外人这篇书评,貌作持平之论,读者未必知道通篇穿凿附会,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牵强的曲解与“想当然耳”:一方面又一再声明“但愿是我错会了意”,自己预留退步,可以归之于误解,就可以说话完全不负责。我到底对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负责,所以只好写了这篇短文,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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