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魂清梦断

第一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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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帽儿胡同最出名的地方就是九转十八弯,只要你一进入帽儿胡同,准会头晕脑胀的找不到方向出去,就像金在中此时的状况。

    已经走了几个小时的金在中终于累倒坐在人家门口的台阶上,他觉得自己太倒霉了,只不过趁着暑假来北京旅行,却没想到自己会意外迷路。手机没电不说肚子还饿得天昏地暗的快要受不了了。

    他闻着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食物香味,肚子的抗议声更加的强烈了。金在中抓狂地站起来,他想再这样下去,他肯定要疯了。

    他不由自主走进四合院,闻着越来越浓的饭菜香,金在中开心地小跑了起来。

    “汪…”一声犬吠,将他的思绪拉回了现实。刚刚他那么开心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急忙退后了几步。

    天晓得,他这辈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狗。谁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他认为那是老天赐给他的敌人。因为从小到大不管在哪里见到狗,不是被追就是被咬,每次害得他摔得一身是伤回家。

    然而这次也不例外,金在中满头大汗的站在原地不敢乱动,大黑狗恶狠狠地盯着他,就在它要做出下一步的动作的时候,金在中抢先一步奔跑了起来。

    搞什么鬼,他金在中怎么就这么不受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待见,难道他长了一副如猎人般凶恶的嘴脸吗?也不是啊,谁不知道他金在中是出了名容颜绝美的男子,肌肤胜雪、发若丝绸、明眸皓齿,纤纤细腰,他身为一个男人都惹得所有男人为他疯狂着迷,如果是女人的话,更是能颠倒众生的世间尤物了。

    唉,就算他整天迷得一群男的女的围在他身边乱转,现在不还是一样招狗追。他在想他可能上辈子得罪了哪只狗的祖先,才会这么招狗恨。他拼命地跑,拼命地跑,大黑狗在后面一边狂吠一边不停地追它。

    金在中惊恐地回头,那只大黑狗就离他几步之遥,就在它卯足了劲儿,想要扑上来撕咬金在中的时候。他一个不留神,脚底一滑掉入了池塘里面。

    天呐,他金在中什么都会,可就是不会游泳啊,他想这次他一定死定了。他的鼻腔愈发的难受,脑袋也越来越不听使唤了。意识朦胧间,他的腰肢好像被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紧紧地钳制住,正顺着池塘外面拼命地游动着身子。

    他从来没有感觉这么温暖,看来他要升入天堂了。还好上帝不介意他平时喜欢说说小谎,打个小架,还愿意收他上天堂,不然下地狱见到一群恶鬼,他一定会被那群曾经被他气死的鬼魂剥皮抽筋。

    咦!他的嘴好像被什么东西封住了,感觉软软的还有点甜。他用力地睁开眼,却发现一个男人正在拼命地吸吮着他的嘴唇,该死的,他被人占便宜了,他拼命地推开那个男人,身体虚弱异常,连气息都如游丝般微弱。

    金在中涨红了脸,恼羞成怒的说道:“混蛋,你干嘛偷亲我?你不知道男男授受不亲吗?真是恶心死我了。”

    他面不改色看着金在中,意味深长的说道:“你这可是说的什么泼皮话儿,我当真是为了救你才出此下策的,好罢,莫要再生气了。没想到你竟真会为了那种小事寻死,你若当真不愿意,明日我就去跟太后和你父亲明说便是了。”

    金在中满脸疑惑的上下打量着他,他身着一袭白衣,唇薄如蝉翼、眼似皓月星辰、鼻如青峰耸立,整张脸是那么完美无缺的俊毅,就连一个简单的微笑便足矣颠倒众生,他不由得失神了几秒。

    “怎的?我都如此讲了,你不相信便罢了,怎的还如此盯着我?”他表情极度不自在的别过身,金在中吃力地站起身,本想开口说什么,却意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他他他…他怎么有胸!

    而且还还还…穿着一身女人的衣服!

    还是一身古代女人衣服!

    他惊诧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胸部,果然是女人的胸,而且感觉还是在36d左右。他怎么突然变成一个女人了!而且肚子上还有赘肉,胖成这副德性,难怪刚刚他想站起来都觉得费劲。他在帽儿胡同内莫名其妙的被狗追也就算了,现在还不明不白的穿越了。

    人家玩穿越,他也玩穿越,人家穿越过来是某个倾国倾城的女子,他穿越却成了一个肥胖过度的胖妞。他作为一个男人,哦不,现在作为一个女人,更作为一个21世纪看惯了小蛮腰的男人,他绝对不允许自己胖成这个样子。

    唯今之计,她只有讨好这个小帅哥弄清楚自己身份才是上上策,她一脸讪笑的走近他的身边,她的手自然勾住他的脖子,笑道:“小兄弟,哦不,小帅哥,你认识”我“对不对呀?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是谁?而你又是谁啊?”

    他惊讶地摸了一下金在中的脑袋,蒽,额头果然很烫,不然他相信她不会说出这般奇怪的话,想到她可能烧的很厉害,他担心地厉声开口说道:“茵茵,你可是烧糊涂了脑子?还不快点随我回去,好让御医及早为你诊治一番?”

    茵茵,原来他现在名字叫茵茵啊,金在中真心觉得这名字还算不错,可这身材还真是够雷人的啊。他任由“小帅哥”牵着自己手向前走,看着“小帅哥”怒气横身的模样,他知道那绝对不是演出来的关心。

    不理会他的愠怒,金在中于是再壮起胆子问道:“啊,原来我叫茵茵啊,那你叫什么名字呀?现在是几几年,哦不,我应该问现在的皇帝叫啥名才对吧?”

    “嘘!我见你现今是愈发的大胆了,竟敢直问皇阿玛的名讳,你知不知道此乃杀头的大罪,幸好你此刻是烧糊涂了脑袋,要不然连我也会被你牵连。”他连忙捂住她的嘴,战战兢兢地的说道;若刚刚金在中没有听错的话,他那句话里称呼现在的皇帝是叫“皇阿玛”。很好,那么说,他是阿哥了,金在中觉得很庆幸,原来他误打误撞认识了这个小帅哥阿哥呀。

    “告诉我吧,啊,你就当我发烧发糊涂了吧,我就是想知道嘛。”

    “皇阿玛乃是我大清皇太祖第九子顺治帝福临,我便是顺治帝第三子,玄烨。这样讲你可欢欣了?”玄烨自然地用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继续拉着他的手向前走,金在中只觉得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有没有搞错?这个小帅哥竟然就是将来的康熙帝,他觉得自己太幸运了。

    “康熙帝…我…”金在中还没向他表达自己的仰慕之情,就昏倒在他的怀里,没想到他真的来到了清朝,还见到了他一直以来最仰慕敬佩的偶像康熙帝。

    金在中还依稀记得,当年他国中时期初学历史的时候,就对康熙帝这个人物有种特殊的敬佩之情。可是历史老师却在课堂上评价他是一个感情用事的帝王,晚年不仅立无德无才的胤礽为太子,还为了已故的赫舍里皇后大兴土木,金在中当时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竟然在课堂上就和号称瘟神的历史老师辩论了起来。

    他问:“凭什么康熙帝就不能立他跟他最爱的女人生的儿子为太子,凭什么康熙帝就不能为了已故的赫舍里皇后大兴土木,人家那是思念老婆碍着老师你什么事了吗?”说实话。他真不喜欢别人那样评价康熙帝,为什么都只看到他晚年时期的不理智,而看不到他年轻时期的功绩呢。

    只记得历史老师的脸当时涨得通红,气鼓鼓地看着他。他貌似被金在中这个问题难倒了,半响都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用力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回答道:“这位同学,你这么上课情绪这么高涨,老师很开心,但并不是只有老师一个人评价他感情用事,很多历史学家都这么认为。哦,身为你的老师我还是奉劝你一句,男生可不要对某个男人产生太多其他的感情,不然,总有一天你会爱上他的哦。”

    他的话引起全班一阵的哄笑,他们都在想,原来金在中这么维护康熙帝,是爱上一个古人了啊。自此他的特殊癖好就因此传开了,还有一群男人为了追求他,穿着清朝的服装跑来送他几大把玫瑰花,他觉得那些人真是太恶心了。

    后来为了躲避一些烂桃花,他硬是跑到北京旅行,想借此放松整天神经紧绷的心情,没想到在故宫附近被男人追到帽儿胡同迷路,还被他从小到大都害怕的大狗追到不慎掉进池塘。

    想不到他会顺应一下当今潮流,玩穿越果然挺好玩的。

    更没想到的是,他会穿越变成一个女人。

    一个胖到年轻时代的康熙帝抱着她都要皱眉头的胖女人。

    玄烨吃力地抱起他,小心翼翼地圈住他的腰。玄烨傻笑了一声,看来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受家里宠爱啊,要不然他们怎么两年没见就肥如玉环。

    不过,就算是这样的她,在他心里也撼动不了丝毫地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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