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他的这种生活是不会长久的,像刘淑哲一样,最后两人都被抓获了,但是对于这位原副行长而言,4年的变化无疑是做了一场歷梦。
据孙清甫交待:我与刘淑哲结婚,是为了把挪用的钱还回来,但刘淑哲每每以要再有多少多少钱,就可以把本儿捞回来还上为借口让我一次次地挪用公款给她。最终,我变成了她的奴仆。
在这其中,我们不但看到了两人的策略应用,还看到了他们之间的互动,其结果是孙清甫不敌刘淑哲,不断地落败到最后成为阶下囚。
第一回合刘淑哲使用的是美人计,这对于今天那些获得了一些权力而又花心的男人来说,是难于抵抗的一招。
孙清甫在认识刘淑哲之后,没有意识到他与刘已经构成了一个对抗组合,只想闹个外遇享受一下婚外恋的滋味,而没有警惕别人认识他是因为他是银行行长,是看中他手中的权,而非他这个人,于是双方一交手,孙清甫就败下阵来。
多次的挪用公款后,相信孙清甫也愈来愈增加了心理负担,毕竟在他的头上还悬着一把法律的宝剑。于是有了第二个回合,孙想用结婚的办法拖牢刘淑哲,令她不能单独逃跑,并逐渐把挪出去的钱收回来,保住自己的名誉地位。刘淑哲当然不会把钱还给他,因为还钱就等于她的破产,孙的这一招对刘淑哲是没有用的。最后两人决定出逃,这出逃不知是谁的主意,也许是共同商定的。但是一旦出逃,孙清甫的一切地位利益全部丧失,而所有的钱财都被刘淑哲抓到手里,他成了一个穷光蛋。
刘淑哲是个用色来进行诈骗的女人,她自然不会再顾及这个恩人,现在孙清甫成了一个累赘,她千方百计要甩掉他。于是在第三个回合里,她根本无视自己与孙结婚的事实,并且同样用美人计勾搭了桂林市公安局的某科长,纯粹将孙清甫当成了一个打工仔,这就真正让孙清甫成了她的奴仆了。
其实,如果刘淑哲心眼再好一点,想起孙清甫的恩情,她是可以让孙清甫参股其中,成为她公司里的股东的。当然,如果孙清甫再硬气一点,再有手段一些,他不至于混得如此惨。由此可见,孙清甫在这其间是太无能了、太窝囊了,以致刘淑哲像甩一只破鞋似的将他甩掉了。
在这两人的比较之中,我们可以看出,刘淑哲的心比孙清甫狠、毒,做起事来不顾后果,性格也比孙清甫刚、硬,她的手段(例如美人计、用自己手中的钱控制孙)比孙清甫多,因此,在这组对抗中,每一个回合是孙清甫落败,以致使孙变成了不仅是国家法律的阶下囚,也成为了她石榴裙下的囚徒。
从其中我们也能看得出,美人计或者叫以色诈骗是当今许多漂亮的女人想要获得利益常使出来的计谋,而同时也称得上是百战百胜,几乎是一切有权力的男子都无法抗拒的一招。在揭出并判刑的众多中国高级和中级当权者中,在其身后必定至少有一个美色的女子,不是情妇就是二奶。面对这样一个最简单的招数,他们不但没有任何防范,反而逐臭而上,以身试色,以身试法,可见是一种多么愚蠢的行为了。
不被套牢的行为艺术
这就又让我们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如果像孙清甫这样的人,不让他遇上刘淑哲,即使遇上了,也立即心生瞀惕(一个管钱财的银行工作人员,遇到一个美女主动投怀送抱,就首先要想到对方是有企图而来的),做到拒财拒色,那么,孙清甫也不会有以后的逃犯和牢犯之苦如何避免这类灾难的到来呢?
首先应当说清楚的是,几乎没有哪个人是不迷恋权、色、钱和名的,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欲望目标,才使得许许多多的骗子运用拙劣的骗术屡屡得逞。不过,虽然如此,面对着这些东西,头脑稍清醒的人还是有的。这就是说,我们可以追逐钱财,或许有可能避免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样一种悲惨的结局。
沈阳市的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是沈阳慕马大案的主角之一,他已于2001年10月10日,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于同年12月19日在南京执行。
马向东在法庭上对自己腐败心灵的轨迹作了自我剖析,我们可以说这是他临死时的忏悔录,现在录其部分,看一看他是如何先警惕,后松懈,继而被别人攻破防线的。
那是1985年,我担任沈阳市商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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