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在重新调整自己的人生坐标时,他没料到陈义云来了个电话,说他的农场要发展,只能靠自己筹集资金。他决定采用林可的建议,从其它渠道来完成资金的积累,逐步扩展自己的事业。他要求林可与他一起参与商贸,并说目前市场上焦炭价格看好,想做做这方面的买卖。
林可知道陈义云邀请他合伙贩运焦炭,不单纯是冲着他有钱,而是看中了自己曾与各钢厂有业务关系往来。
房地产热导致钢材价格上涨,势必造成有关原材料的大量需求。林可不得不佩服陈义云的目光敏锐,根据自己目前的条件,就答应了陈义云的要求。
林可和陈义云与有关单位签订了供求合同后,两人就去了sx的太同市。
由朋友的撮合,林可与陈义云作东,宴请太同市西北贸易总公司的老总。西北贸易公司手中有一大批焦炭业务,只要与他们建立了业务关系,焦炭的货源就不用发愁了。
西北贸易总公司的老总叫刘思扬,是林可的同学,当时在全班的四十个同学中,除了他的交际手段比别人强外,学习成绩是最差的。毕业后,他分配到晋西省太同市机关工作。机关的同仁除欣赏他交际辞令外,根本看不起这个没有背景和根基的大学生,偶尔还会遭到别人的冷眼和冷漠。
刘思扬没想到自己从一所名牌大学出来,踏入社会,却受到了人们的冷遇。这种冷遇是不能跟他在班上的同学相比的。任何一个班的同学总是参差不齐的,无论顺数还是倒数,那排名前后的位置总是有人坐的。同学毕竟是同学,大伙也不会去计较,毕竟都是凭本事考进来。自然,刘思扬在班上,不会引起同学太多注意。可到了社会,刘思扬一个学工科的去干文秘工作,学非所用,又怎能与那些老机关的人相比呢?刘思扬在那种氛围中,心里特不好受。工作两年后,他赌气来了个留职停薪,下海经商。
刘思扬离开机关,在社会上闯荡起来,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人的才能不能片面地看在几个分数上,刘思扬在商场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经商天赋,几年之间,家业也就越争越大,他已成了腰缠千万的大老板了。十年班庆时,张斌演讲时提到的拥有百万千万财富的同学中就映射刘思扬,倒令同学们刮目相看了。只可惜林可没有去参加十年班庆,不然,这两个第一不知会演出一出怎么的滑稽剧了。
林可不知西北贸易总公司的老总是他的同班同学,不然,会免去许多周折,最起码的一点,这桌上几千元的宴席根本用不着他林可与陈义云掏腰包了。
如果不是有一个十年相约,也许同学间的联系要密切些。就是那十年相约,使那十年成了同学们的又一次较劲竞走。他们都在辛勤地奋斗着,辛勤地耕耘着。虽说十年相聚,畅谈别后之情,倒不如说那十年,是同学们你追我赶的十年,谁都想争一份成绩向母校,向老师汇报。走出校门后,自然相互间联络较少,像林可与张斌那么好的友情,也很少联络,特别是林可与小娟结婚后,联络也就慢慢地中断了。刘思扬在林可的心中就更不用说了,而且,那十年班庆,林可因缺席,他无法了解到同学们在哪里,在干什么,不然,林可就可以直接找刘思扬了。
刘思扬应邀来参加林可与陈义云的宴请。他也不知道对方是林可。当刘思扬一与林可照面,两人怔住了,觉得双方面熟,但又不敢贸然相认。况且,十年沧桑,人也逃脱不了时间的雕琢,林可虽在班庆纪录片上看了刘思扬一眼,那镜头虽然是特写,说了一句话就一晃而过了,而面对这位大老板,又有求于他,岂敢冒失,万一认错了,人家心里会怎么想呢?
当刘思扬踌躇满志地坐下后,他觉得林可太面熟了,尽管岁月的风霜已刻划了林可的脸,可那英气依然还停留在眉宇间。他转向林可问道:“你们是从南方的雁城来的,我想跟你打听一个人……”
“你是思扬吧?”林可见刘思扬向他打听,从神情中,林可依然辨认出来了,未等刘思扬把话说完,他脱口而出。
“你是林可?”刘思扬也大声叫出来。
两人都同时站起来,紧紧相拥在一起。刘思扬激动地说:“变了,变了!变得我不敢相认了。要是在大街上,我俩都会擦肩而过的。”
“是呀!虽然我十年班庆的纪录片上看到你真挚地问候,乍一见面,我的确不敢相认。”林可也感慨万分。
待坐下,刘思扬问道:“十年班庆,你为什么没去参加,大家都非常想念你,尤其是张斌和邓纹。你与张斌的关系,我们都知道,但邓纹为什么那么钟情你,就叫我想不通了。”
“是吗?”林可笑了笑说:“没有去参加班庆说来话长,但与邓纹,在学校时,也没有什么特殊,只是她当时对我有点意思,在我与周怡相爱后才知道,但她帮了我的忙,我很感激,也许是时间的推移,对往事的回首,觉得有好多惋惜的东西吧!我只能这样解释。”
“周怡她还好吗?”刘思扬问道。
“不知道!”林可说。
“怎么你不知道,难道你没跟她生活在一起?”刘思扬大惑不解地问。
“周怡她出国了,我与她在毕业的第二年就分手了,张斌没有告诉你们?”林可也迷惑起来。
“张斌可是个大忙人,既是同学,又是东道主,可把他忙得不亦乐乎,他哪里有空来说这些?十年的离别,又有多少话要说,可惜时间太短了,我真想还过若干年,最好是在我们退休的时候,再来一次相聚,大家一起谈谈这生中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刘思扬感慨地说。
“看来毕业后,你干得不错呀,见你这等踌躇满志的模样,真叫人羡慕。”林可说。
“这不过是托大家的福,瞎猫捉到死耗子,比起你们来,我差得太远了。要是我有你那样的才干,今天我的事业应该还要红火些。”刘思扬谦虚地说。
“学习成绩是不能全面衡量一个人的,从学校出来后,这是我感触最深的,要在这所社会大学里毕业,是件不容易的事。”林可说。
“的确如此。社会不同于学校,许多东西是要靠亲身去体会才会明白,教科书上是学不到的。”刘思扬有点得意。
“从你这满脸的春风中可以得知你的已获得成功。”林可笑道。
“同学嘛,你就别笑我了。嗨!菜来了,我们要说的话太多了,还是先用膳吧,但有一点我必须声明,今天这酒宴由我作东,宴请你这位老同学和你的朋友,就算我为你俩接风洗尘吧!”刘思扬本想要问林可这些年在于什么,见上菜了,就招呼大家吃饭。
陈义云见状,忙不迭地说:“刘总,这怎么行呢?还是我们作东,宴请您吧!”
“你没见我与林可是同学吗?十年班庆他没去参加,大家都不知道他躲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天赐良机,没想到在这里邂逅相逢,你是林可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今天什么都不谈,我们只管喝酒。”刘思扬对陈义云说。
陈义云见状,嘴唇稍稍蠕动了一下,但又忍住了,没有说出来。这细微的动作没有逃脱刘思扬的眼睛,刘思扬说:“陈老板,你就放心地喝酒,你既是林可的朋友,今天来到这里,我会想尽一切办法满足你们的要求。实话告诉你,在这区区的太同市,我没有办不成的事。你尽管放心地喝酒吧!”刘思扬怕影响酒兴,也就直率地表明了态度,消除陈义云的疑虑。
林可也附和道:“陈总,我们什么也不必说了,你开怀畅饮就是。”
“好的,林可!你的性格一点也没变,还像学生时代那样直爽,我真高兴,今天我们不醉不归,来!林可,这一杯酒先敬你,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刘思扬举杯与林可激情相碰。
“来,陈老板,请原谅我的失礼,因为我与林可十来年未见面,这次相逢,实在是太激动了,这杯酒再敬你,不会见外吧?”刘思扬举起酒杯,等待陈义云。
“不会,不会,刘总。我真没想到在这遇到贵人,愿我们的合作愉快。”陈义云举杯与刘思扬相碰。
刘思扬非常豪爽,酒量也大。大家喝到半酣,刘思扬忍不住问道:“林可,这些年你到底干什么去了,说来听听。”
“老同学呀!刚才你不是说了我们只管喝酒吗?别的不要谈,那是一言难尽的,说不定会影响我们的酒兴。来,我再与你干一杯,别后的事情,我们明天再说吧!”林可说着,又与刘思扬碰杯,一饮而尽。
上帝也太会捉弄人,十年之后,偏偏安排他俩人最先相遇。虽然同窗情谊深笃,而刘思扬想起十多年前,林可在班上占尽风光,同学也好,老师也好,谁不亲睐他,刘思扬只有倍受冷落的份,他心里是不平的。在十年班庆时在同学中间,他成了腰缠千万的巨贾,可那些同学也太迂腐了,思想还非常守旧,大家对他,并不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是淡淡地夸奖他成绩斐然。他好像没有尽兴,他希望得到大家更多的恭维,也要像社会上世人崇拜他一样。
也许,人一旦有了钱,就会认为钱的价值是无尽的。刘思扬认为自己有钱就可以在同学们心中被奉为上宾,可他们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使刘思扬心中总有点郁郁不乐,有点怅惘和迷茫。难道他们不懂得市场经济的规律?刘思扬是带着这份深深的遗憾离开的。今天,与林可相见,见他是以商人的身份出现,这位昔日在班上的高才生,各科成绩总是走在别人前面,他不去从事计算机的研究,居然进入商贸行列,想必是懂得钱的价值,应该是遇上了知音。高才生毕竟是高才生,他的脑子灵活,眼光独到,一定是自己的崇拜者了。当刘思扬喝得有七八分醉意时,还是忍不住想炫耀一下自己,想让林可知道自己的智商不会比别人差。他醉眼朦胧地望着林可,问道:“林可,你是我们班的高才生,学习成绩一直独占鳌头,这我很佩服,证明你的脑子比别人强,你说说看,钱到底有什么用处?”
“钱当然有用处啰!”林可也醉了。他的头也在晃动着,含含糊糊地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钱,我们国家建设离不开钱,我要,要……要干的事业离不开钱……总之,钱太有用处了,我……我说的没错吧,思扬?”
“你才是我的知音,在十年班庆上,我不知道那些同学为什么不懂得钱的价值,太让我失望了。”刘思扬的酒量到底比林可要强,他虽然舌头不灵活,但说话不像林可吞吞吐吐,重复着。
“钱也有害,有的人为钱丧身,有人为钱可与你反目成仇,钱可以让人出卖自己的灵魂。思扬,你不会吧?你现在有多少钱,我……我猜,猜猜你,一定是我们同学中的首富了。”林可说。
“除了不动产,我还有一千多万的流动资金,应该在同学之中,我的钱最多,可他们并不理解我,太使我扫……扫兴了。”刘思扬舌头也不听使唤了,又叫道:“我们干杯吧!”
陈义云知道两人醉了,急忙阻止:“刘总,你别喝了,林可的酒量不如你,你看,他已伏在桌子上了,您也差不多了,别再喝,再喝会醉倒的。”陈义云劝道。
“谁……谁说我会醉?别人都醉我独醒,我还要喝,你……你别拦我。”刘思扬推开了陈义云的手,又将那杯中物喝个底朝天,他最终也没有奈何那酒力。
剩下的摊子只能由陈义云与他的朋友来收拾了。他也是喝酒之人,懂得喝酒的滋味,只是在外人面前,不敢造次,佯装自己不会喝酒,他没想到,那腰缠千万的人,也有他的苦恼,也有他的不平事,他感慨地摇了摇头,就与那朋友搀扶着两人出了宴席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