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狩猎(二)
“我们是不是要搜索到晚上?”莱因哈特问李云若道。
“当然不用。雪狮是冈第斯高原区域最凶猛的野兽,这种特点让它们失去了在夜晚潜行的兴趣,实际上,它们喜欢在肚子饿的时候就去找几只能动的、大到可以填饱肚子的动物来吃掉,就像你去厨房拿面包一样简单……”李云若道。
“这整片山林都是它的厨房?”孙明轩问道。
“当然。”李云若笑道,“你也是块面包,如果你不喜欢面包的话,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可以行走的米饭。”
这时候,前面远处传来阵阵喧哗的声音,有人的怒吼、惊叫,还有野兽的咆哮——
“先生们,我们的运气似乎不错。走吧……”李云若兴致勃勃地抬头远眺,然后猛地一拉马缰,战马飞一般地奔跑起来。远处的空旷原野上,有一些小黑点不断地动来动去,按照经验,必然是有人在猎杀野兽。
“雪狮吗?”孙明轩大声问了一句,也跟着策马跟上。后面的骑士们不甘示弱,也迅速带马冲刺,低沉的马蹄声立即惊动了原野。
还没有冲到眼前,李云若早已经看清楚,这是三名外出狩猎的乡学小秀才,十二三岁的年纪,骑着家里的高头大马,由于人力不足,都挽了比塞里斯标准弓短三分之一的小弓,他们被一群大约两三百头的狼群围困起来,战马虽然训练有素,但仍然有些惊慌,不住地转着圈子,偶尔还将一头狼踢飞出去。
狼群则更像纪律严格的士兵,远远地分散包围着小骑士们,偶尔有二三十只狼试探着往前冲,不住地咆哮恐吓,希望把战马驱赶得奔跑起来。
“塞里斯有这样规模的狼群吗?”裹了李云若赠送的羚毛大衣的伊莎贝尔脸色发百地紧跟着李云若,大声问道,呼啸的风把她的脸冻得通红。
“塞里斯还有比这更大的狼群……”李云若头也不回地道,“每年冬天,冈第斯高原上下雪以后,饥饿的狼群就会成群结队地从几千米高的高原上下来,到暖和的平原上寻找过东的食物,每年塞里斯都会因为这些畜生而损失超过数万头牲畜,还有数十条人命。尤其特别的是,这些高原狼长得极其庞大健壮,个头跟豹子都差不多。”
“那真是可怕……”伊莎贝尔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不由得裹紧了身上的大衣,然后拿出一根翡翠色的魔法杖,喃喃的咒语过后,一道火球在狼群前面炸开,小秀才们趁机打马脱出围困。
“多谢公子援手,否则今天实在不堪设想……”领头一个小秀才大人模样地过来给李云若行礼,脸上尽是惊魂未定的神色。
“呵呵,你认识我?”李云若上下打量了面前这个孩子一阵——典型的塞里斯人,黑色的头发、清秀的五官、虽然年龄尚小,手上已经出现老茧,哪怕刚刚脱险,但该有的礼仪一样不缺,性格倔强。
“公子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参加大战,为塞里斯发现新土地,并且已经正式举行了凯旋仪式,当然是我等后辈的楷模。”小秀才连忙拱手道,一脸的羡慕神色。
李云若恍然,知道这是支持自己的一系势力在塞里斯不断宣传的结果,笑道,“原来如此,这一阵狼群越来越大了,不是你们两三个人能够解决的,快回去吧。”
“请公子允许我们参加狩猎……”小秀才兴奋得满脸通红,连忙摇头道,“我们刚才也杀了十数只大狼,只不过狼群数量太多,才不小心中了埋伏。”
李云若看着小大人模样的小秀才,不禁想起了自己刚进塞里斯骑士学院的样子,哑然失笑道,“也好,跟着我们来吧。”
两个人正说话,带着十几头獒犬的林凌从后面大呼小叫地赶上来,一声呼哨之后,巨犬们排出训练有素的阵型,与狼群相互对峙。
“我要那匹头狼……”林凌眼睛放光地摩拳擦掌,“这头狼比我去年猎到的还大,剥下来的皮都可以做毯子了。”
“啊……,这不是塞里斯骑士的作战方式吗?”一个声音突兀地打断了林凌的话,道,这是李云若的老熟人,曾经在荷因兰德并肩作战的李.温莎诺威家族的骑士——龙德施泰德,为了保证伊莎贝尔的安全,温莎诺威家族显然派出了他们最精锐的骑士,李云若嫌他的名字拗口,就缩叫为龙德,这倒有点像个塞里斯式的名字了。
“你很有天赋,龙德骑士。”李云若赞赏地点了点头,道,“狼群的战术,是不断地恐吓驱赶猎物奔跑,当猎物奔跑起来的时候,他们严密的阵型就会出现漏洞,体弱的就会掉队,这时候狼群再一拥而上,逐个解决猎物。塞里斯骑士的作战,也是通过驱赶敌人进行运动,在运动中寻找破绽,并寻机歼灭敌人,如果你能体会狼群的技巧,就离塞里斯骑士的作战精髓很近了。”
李云若并不知道,他这番话并没有能够促使一名合格的骑兵军官的诞生,反而为李.温莎诺威家族造就了整个王国最坚强的步兵指挥官,实际上,龙德的一生当中,无数骑士在他的面前折戈沉沙。
“好了,先生们。”李云若鼓了鼓掌,高声道,“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狼非常的饿,因为饿,所以它们不会离开,它们会想尽办法把我们撕碎,去干吧,杀死它们,或者被它们杀死。”
在李云若的解说当中,数百只狼眼睛里冒着幽幽的绿光,小心翼翼地继续包围过来,雪亮的獠牙在阳光下白得渗人。
骑士们也被这紧张的气氛所感染,不声不响地抽出骑士枪,慢慢排出战斗的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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