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文化与文化自觉

关于对待民族民间文艺遗产的一些意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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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主张在收集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原始材料时,必须是用少数民族自己的文字记录下来,没有文字的民族,直接用记录符号记录下来。但是其他民族的读者看不懂这些东西,于是要翻译。在翻译时怎样保持各民族原有的风格是一件细致的工作。文学作品故事的内容,叙述的方法各民族都有它们的特点,这些方面如果擅自修改是极不妥当的。比如原是一个悲剧,翻译的人为了考虑到另一民族的读者不一定喜欢这种结局,而装上一个喜剧的尾巴,那是不当的,可以说是一种粗暴的行为;又比如有些少数民族喜欢用对问的体裁来发展一个故事的主题,而翻译的人却觉得不合自己的口味,硬把它改成叙事体,那就不容易传达出原来的那种风格了;又比如有些少数民族的作品中采用韵文体裁,它们通过强烈的节奏来表达丰富的感情内容,如果翻译的人把韵都取消了,也就抹煞了它一部分的风格了。

    在翻译的时候,如果不能不改动,也应当做到不乱改或少改为是。老舍同志在有关兄弟民族文学的报告中提出不随便添补的问题是值得注意的。这当然不是说必须一字一字的对译。各民族语法不同,硬是一字一字对译,读者是看不懂的。他的意思是要我们忠实于原有的民族风格。这一点是很重要的,特别是针对某些整理者擅自改动的坏现象而提出这个要求是及时的。今后我们对翻译工作的要求严格一些是有好处的。

    最后我要说明一点,我是一个研究民族学的人,不是一个文学家,所以关于文艺上的问题是外行,很多^h小说 看法是不一定正确的。但是作为一个民族学者,我想要求介绍少数民族文艺的朋友们能忠实于原作品,因为民族学者要根据这些作品来研究各民族的生活文化,如果介绍得不忠实,那不是会上当么?我们历史上有个孔子,据说他把古代民间的诗歌删去了很多,以致有些反映当时人民生活的作品没有流传下来;汉代又有个刘歆,把一些伪造的东西掺入了古书里去,害得清代很多学者费了大劲去进行考证。我们不希望现在整理和介绍少数民族文艺的同志中有孔子和刘歆这类人。这类人是很对不住后代的。

    1956年9月20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