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盛把一只不下蛋的鸡卖给顾客的时候,它不用担心客户发现那只鸡只是羽毛光鲜但根本不下蛋从而打上门来,因为它的研究部门已经作出了那只鸡不下蛋的判断,产品开发部门已经把那只鸡不下蛋的信息作为一个产品打包上市了,而它的投资部门已经大量*潢色小说 .56shuku./class12/1.html吃进了这种产品,并且建议买鸡的客户买入了基于“鸡不下蛋信息”研发的产品,可以买鸡者的智力,他根本搞不清楚他买进的这只鸡和买进的债券之间的关系。经过杠杆放大、信用评级,最后的结果是,不管那只鸡下不下蛋,高盛总可以从中赚取大量的利润。
这完全是信息化时代的新型企业和新型生意,其组织方式、运作方式完全打破了工业化时代的基本概念。在这种前提下,如果我们仍然把企业定义为: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为股东获取最大利益的法人组织,我们会发现,对这样的公司,这样的欺诈行为,现有的法律制度完全没有办法,甚至,企业领导者的个人荣誉和道德操守——以前一直作为一种软约束制约公司行为的“纸枷锁”,竟然也完全起不了作用,因为每一个部门的经理人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既不违反法律也不碰触道德底线。
1999年5月,高盛这家集投资银行、证券交易和投资管理等业务为一体的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度经营了130年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已经变成短期股东和短期职业经理人把控的机构,他们的利益高度一致,短期内获得最大利益是他们共同的最高目标,无论是股东还是经理人,没有人认真地考虑企业的长期信誉。
在信息化时代,很多的大型企业,尤其是获得一定垄断地位的企业,已经在事实上同时承担了交易场地的提供者、交易规则的制定者、交易纠纷的仲裁者和交易者本身等多重角色,这样的公司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司。在这种前提下,固守企业的传统概念,并以此为前提监管企业,无异于掩耳盗铃。甚至,希望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从舆论上约束企业的大前提也发生了质的改变,毫无价值和作用。
是到了重新定义公司的时候了。公司不应当再被认为是一个为股东谋求利润的机器,而应当被定义为一种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组织,利润不应该再成为企业的目标,而应当成为公司运行是否有效的一个评价指标。合理的利润而不是最大的利润才应该是企业的努力方向。
其实,在现实中,很多企业早已如此定义自己了。王石就把绝不做利润超过25%的生意作为万科的经营信条。当利润不再成为企业唯一目标的时候,公司才能够真正成为可以长久运行下去的组织,永续运行才应当是企业永久追求的最高目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