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怔住了。这是我还第一次遇见这情况。一个拾荒者给我饮料,还是捡拾来的。
“谢谢啊,你弄啥嘞?”他笑着问。我们地方方言。
他谢我,也许是我刚才挪屁股的原因吧,他以为我是给他让座呢。敢情他刚才摇来晃去的,是在考虑把哪个瓶子给我吧,最后还是把果汁瓶给我了。虽然,里面内容少点儿,但毕竟这比矿泉水贵啊!
“不弄啥。”我没接那个瓶子,但我道出了老乡的身份,我也用了家乡方言。
实际上,我对在外地认老乡这种庸俗的做法一向反感。特别是那些老乡与老乡之间结成团伙的人,更是反感。我一直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与是不是老乡没关系。很多时候,我们能和非老乡成为铁哥们儿,但与老乡只是泛泛之交,甚至没交往。简单而言,别说一个省市的人,即便是一个村庄的的人,甚至还是邻居,有的为了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打的头破血流,打的家破人亡,打的世代绝交。所以,我一直对认老乡不感兴趣。特别是在我潦倒时,是不会轻易认老乡的。但那时,我居然没守住原则。
“咱老乡?!”他很兴奋。然后,他就拼了小命般把那少半瓶果汁塞到我手里,又用双臂紧紧抱住我。那一刻,很容易让路人认为我们是基友。
“干杯。”他举起那半瓶矿泉水,用力在我手中的果汁瓶上碰一下。他可能是真渴了,咕咚咕咚就喝光了。
“很甜的,这次运气好,有少半瓶呢!赶快喝啊。”看我无动于衷,他就亲昵地劝我。
他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我手里的果汁瓶。那眼神,无比温情,我都能感觉他的眼睛里hun水荡漾了。
“我不渴。”我很真诚地说。我把那半瓶果汁递回他手里。
我的确不渴,因为坐这长凳之前,我在一个公共厕所里灌了一肚子自来水。那个厕所是我走了七八条街才发现的,我就是冲着厕所去的。我目的不是大小便,就是找一个厕所喝水。北方的厕所里都是中水,是不能喝的。但这个南国城市厕所的水不是中水。在没喝之前,我以为是中水,但是太渴了,我就冒着拉肚子的危险喝了一口,是自来水。顿时,我欣喜若狂,就用嘴巴对着那水龙头猛灌,直到肚子圆鼓鼓的,实在滴水难进了。
当然,我也不是每次口渴了都去厕所喝水的。很多时候,我是大摇大摆地走进某一家高级宾馆,然后很豪气地问服务员是不是还有房间,就那种豪华套间。那些漂亮的服务员立刻情绪亢奋地递给我一杯水,同时,莺歌燕舞地为我介绍房间类型和价格。我把水喝饱,我再把我的水杯灌满,我再深深吸一鼻子女服务员身上洋溢的香气,我就找个理由大摇大摆地出来。
“先生,欢迎再来。”漂亮的服务员边婀娜多姿地帮我打开门,边亲切地恭送我。
但这种情况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我的服装最起码还算整洁或干净。像今天我这倒霉熊的模样,我就很自觉地去厕所了。
话又说回来,我还真没喝过一个拾荒者递给我的饮料,还是他从捡来的瓶子里挑拣出来的,还是混合某人口水的液体。当年,我也是不珍惜生活的人,我也经常随手扔掉混合着我口水的饮料。但这瓶,肯定不是我扔掉的那瓶,或者那些瓶。所以,这很挑战我的心理底线,很是刺况,我就异常热情地托着他的手把那半瓶果汁往他口里送。
他很感况。
这位老乡家里有一个老娘,娘是70岁左右的娘,守寡多年,但却没熬成婆;还有几亩田地,就是很普通的田地,一年收的钱不够打麻将用;还有几间房,就是那种可以做古装电影道具的房,但可惜没有电影制片方去租赁他家的房。
他是独生子,原因不在计划生育,在于他爹死的早。他小学一年级就毕业了,准确来说,是小学一年级的上半学期就毕业了。从专业角度而言,这不是毕业,应该叫“肄业”。但他不懂毕业和肄业的区别,说这话时用“毕业”。我很想纠正一下,但想了想,我觉得,用毕业比用肄业更能增加他的自尊心,所以,我就很赞同他“准小学一年级毕业生”的身份。
但这位老乡谈到他的凭,一直是后悔莫及的神态,后悔的要把肠子掏出来看看是不是悔青了。他说要是以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也许能考个大学,当了大学生,不但能做轻松的工作,还能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就能让老娘享福了。
他很是羡慕本科生,却不知身边是一位研究生。他如果知道身边这位是研究生,不知作何感想?这位研究生要不是那一丝丝可怜的自尊,或许刚才就和他热情的碰杯了。“我住江之头,君住江之尾,偶在此凳遇见君,共饮唾液混合水。”再配上这南国城市或雨或晴的天气,这是多么有情调的故事啊。
这位老乡年轻时也算是一表人才吧。听到他自诩的语言,我竟然很是认真地欣赏了一下。透过那胡须拉碴,我能看见他那竟然还算仪表堂堂的沧桑脸,从他那披头散发里,我也能穿越过丝丝白发窥见他的青葱岁月。但可惜,这些没有充分发挥了作用。
这位老兄不知道,多年后,一个网站在做有关爱情和婚姻调查问卷时,出现这样一个答案:贫二代们没有爱情。这句话当时虽然没有人调查,但是这位老兄却用帅气的青hun真身验证了这句话的哲理xg。
当那些长的仪表猪猪和仪表狗狗的同龄人逐渐都洞房花猪或者洞房花狗时,他只能在寂静的晚上,面对夜空的星星和月亮,用真心感受世界的无奈和时事的苍狗幻猪。
终于,在他三十岁时,他狠心地背上行囊,离开那多病的老娘,来这南国城市打工。事实是:即便做打工仔也很艰难。几年后,他还是一穷二白。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很多时候,不是你不努力,或者说,不是你不聪明,但你就是成功不了。很多时候,我们冒着最后一搏的风险去做一件事,我们都以为背水一战就能胜利,但结果是,我们或者淹死在水里了,或者淹的半死不活。我的这位老乡就是如此。
但他终于找到一份适合的职业:拾荒。他认为拾荒是一件很美的工作,是一个一本万利的工作。他拾荒工作做了两三年,就存了好几万了。他说等攒够了钱就可以回家盖房娶媳妇了。他都将近四十岁的人了,老娘还有病。现在农村都必须盖楼才能娶上媳妇了,彩礼也要好万。他说这些的时候,眼中充满着希望,没有一丝丝悲伤。
而我却满是悲伤。他看出了我的悲伤,便很体贴地抚摸我的胳膊,用眼神鼓励我。这眼神里,我想,应该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他说了那么多真心话,我也得奉献点儿吧。这个世界必须公平诚信啊。(去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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