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它时不小心被花刺扎了一下,很疼。他用牙咬住手指让血从刺孔里冒出来,鲜血冲洗伤口是最好的消毒办法。这是当地农民一致公认的,不管刀伤棒伤都用挤压的办法让血从伤口处流一会儿才进行自我包扎。他使劲咬着,直到有一滴血掉进他的嘴里才停止,然后他甩了甩生疼的左手又继续干起来。
他的身体还是很虚弱的,汗水几乎把他浸泡起来,他一点也没觉得累。在他的心里有一股不屈不挠的狠劲聚集膨胀着,就像当年他刚从昏迷中醒来看见了那么美丽的一张脸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又昏了过去一样,他的生命宛如游丝,随时都会扯断,但他死不甘心,他要同死神搏一搏,他还要看到那张美丽的脸。
就这样他又一次醒来,那次他伸手抓住了那个给他勇气的漂亮姑娘,她就是艳茹,就是让他有耐力有信念活过来的力量!
这次他再次的体会到了,前边有女儿,头顶有艳茹,他的生命不是自己的,是她们的!
人的信念比承载生命的肉体重要的多得多,它是生命的守护神。
大约两个多小时过去了,院子里各处都焕然一新。他准备好热水正打算冲洗自己的汗渍脏痕,却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声音不大,听上去还有些迟疑。
“谁呀?”常喜重新穿好衣服问。
“哎,打扰一下,请问这是瘸子王的家吗?”一个陌生的京腔男人问话声传了进来。
常喜听了第一次感到可笑:真有这样酸腐的男人?当过兵打过仗的他还真受不了这细箩筛面的文绉劲,他离开浴盆走出厢房用拐把门拨开:
“门没闩着”他说。
门外的那个人个头不高,块头不大。他的形像进入常喜的视线里时已变成了一个可怜的“小老头”。
“你找谁?”常喜搜遍了自己的所有记忆也没弄清他是哪方来的仙客。
“哎,我……我是从北京来的。”小老头说。
“北京?”常喜感到惊呀。
“是,是。”
“你认识瘸子王吗?”他故意用小老头的叫法问他,以证实一下王喜是谁?
“啊,不认识。哎……不过有人指点说王常喜就叫。瘸子王。说这儿就是他家。”小老头有点不自在。
“我叫王常喜,不叫瘸子王。你找错啦!”常喜说着就要去关门,那人连忙用手挡住:
“对不起,我说错了,我就找王常喜。”小老头着急的说。他的脸有点红。
常喜听说他找的就是自己,心里顿时泛出一些莫名的担忧来:又是从北京来的?
北京,我和你有仇吗?
“你是谁?你来干什么?还没告诉我。”常喜警惕的问着。
“我是蔡浩生……能不能进家说话?”
“蔡浩生?!你?”常喜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艳茹的前夫!他一生都不愿碰见的冤家此时找上门来是何意思?他有点恼怒。
“你来这儿干嘛,你以为我欢迎你吗?”他高大的身驱站在门口极像一尊门神。
蔡浩生看着他心里涌起复杂难嚼的滋味,他有些怵又有些气,但无论是怵还是气他都无法排解。他看着他的伟岸与俊气一股不安的懊悔侵袭了全身,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常喜看不清他的面目表情,他只凭自己的感觉来判断对方。虚弱与劳累使他有些不耐烦:“我与你有关系吗?我再说一遍,我不欢迎你!请你走开,我很忙。”说完他又要关门。
他怎么会欢迎妻子的前夫,那不有病嘛!
蔡浩生脸色红红的,觉得自己怎么这么没有运气。吃饱了撑的跑到乡下来把自己往地缝里塞!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魔症,满心想的都是那晚艳茹与纯如相互交叠的幻影。这乡下与她们有关系,难道与自己也有关系吗?这么鬼使神差的跑到这里来吃闭门羹,自己的尊容、身份、地位在这个地方变得不值一文!
他想生气,想拍案而走,但身体里就像有俩个他,一个生气、一个不生气。那个不生气的他命令自己的手又一次伸出去挡住将要关上的门,接着又命令自己的脚不自觉的迈进门里。
此时的蔡浩生已完全不是站在大学讲坛上那个侃侃而谈受人尊敬的教授,而是一个被情魔驱使下的傀儡。他乖乖的像他的学生求教他似的央求常喜:
“王先生,您可不可以让我进家喝口水,我赶了很长的路,渴得很。”
常喜皱了皱眉头没有说什么,他转过身向屋子里走去。
蔡浩生跟在他后边,脑袋里全是艳茹那润滑的肌肤和她含屈带恨的眼神:还有那晚温家餐桌上突然出现的让他的心一直不停擅抖的神秘小女孩,她简直就是艳茹的模板!他到这儿来就是寻踪觅迹的“花痴”,只是他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说来也怪,人的心境是受着某种潜意识支使的。自从踏进王家小院的那一刻起,蔡浩生的心情很自然的愉悦起来。他觉得院子里的一切是那么顺眼亲切,那些成熟了还未收获的向日葵张着丰满的圆脸朝着阳光在风中轻轻摇摆:门前的石榴累累的挂在枝头,有的已经张口笑了,露出粒粒红红的子实:月季花丛牵着手花红叶绿风姿绰约。这一切,都让他觉得自己在某个时刻来过这里。是的,他觉得他熟悉这里。待他走到屋里,迎面的大照片更让他认为自己曾来过这里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怎么这么熟悉呀,我见过。”他情不自禁的说。
这叫什么?痴狂症?医学教授也不知自己怎么了。
常喜冷笑一声,“蔡教授,别装了,我喜欢直来直去。你大老远的跑我这儿来做什么?明说吧,别耍文人手腕,曲里拐弯的,我不买账!”
常喜倒了一杯水墩在桌上,水在杯子里惊得打着旋儿沿杯口转。
蔡浩生被这番话呛得醒过神来,他拾起水杯习惯性的瞧了瞧,见那杯子十分洁净就举到嘴边呷了一小口。
他是无意识的。迷恋并且痴狂着。
魔怔了!
其实他不渴,讨水喝只不过是个借口。但是一口清水从他的嘴里流到喉咙再到胃里,他忽然觉得自己如同刚从干旱的大沙漠里跋涉出来,口干舌燥。那一小口水就变得甘泉一般,无比滋润,无限清凉。他贪婪的喝了一口又一口……
常喜坐在对面听他有滋有味的喝水,他知道他真的渴了。“狭路相逢,你有什么高招尽管使!”他忿忿的想,嘴角凝着坚毅的冷笑。
蔡浩生喝完水放下杯子,他看了看对面常喜冰冷的面孔想说什么,可嗓子眼里又好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看着常喜发起呆来。
在那张英俊刚毅的脸上,他第一次发现了男人的特点:征服的魅力:俊美活跃生气勃勃。所有的线条都在代替他的心灵诉说着“我要什么”!他看到了他额头上的“v”字型伤疤,凭医生的直觉他知道那块疤是被一锐物在近距离的状态下斜着削开皮肉钳进脑盖骨的,那是致命的一击!不知为什么,那个东西没有要了他的命,也没有让他成为植物人,这真是一个奇迹。创造这奇迹的除了艳茹还能有谁?!
这个可恶的家伙真幸运!
“艳茹!我的艳茹!”蔡浩生在心里呼唤着她的名字,一股莫名的火气也升腾起来。他满脑子都是艳茹活着时的碎片,他怜惜他忿恨:如果没有可恶的边界战争她就没有借口离开他:如果她没有离开他就不会撞见该死的常喜:如果常喜头部的弹片再钳得深一点……他该死!
一贯温文尔雅的医学教授在任何情况下都没如此的恶毒诅咒过,而现在他面对一个有着残疾肉体的男人却妒火中烧了!他的眼睛里冒出了幽幽的蓝光。
“嫉妒”有时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坑人害人,有时却像一副治病良药,你服了它浑身来劲勇气倍增。此时蔡浩生就如服了一剂良药,由嫉妒生出了男人的胆量。他理直气壮起来,不再像刚才的胆怯乖巧。
“王……”他想直呼其名,但久积的文化修养尽管在气绕胸襟时也还是起着主导作用的。“王先生,我是艳茹的丈夫……”
“曾经是,后来我是!”常喜毅然打断他,就像当年在青山上他找准目标狠狠打,不让对方有任何喘息的机会一样。
没想到的是蔡浩生“腾”得站了起来,“曾经是也是!我有权知道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他的语速语音都有了改变。听起来非常美妙,带着挚爱的火药味。
常喜听过军营士兵们嘹亮的号子,是那种振奋人心的:在战场上听过敌人绝命前的嚎叫,是那种同类相残愤恨交加的。对于声音,他有最敏锐的感受。蔡浩生的吼,就像紧急情况下敲响的铜锣,激昂中透着急促。问题是:浩生的声音再富有动人的激|情也打消不了俩个男人谈论同一个女人时的敌意。
“那好。就算你有权知道在她身上发生的一切。那我问你:你有没有权力给她幸福?你有没有权力给她保护?你有没有问过你自己你给她的幸福是什么?是躲避她吗?是拿婚姻的绳子拖着她吗?是眼看着她拿军人的军纪扼杀自己的前途吗?!
“她需要你时你在哪儿?她临死都想拿到离婚证书,那时你又在哪/这就是你吗?一个饱读了几十年学问的大教授却把国家的婚姻自由大法当儿戏?!哈哈哈……”他大笑起来。
这笑声雄浑有力,看去似粗俗鲁莽然而你听后细细品味起来却嚼出一丝凄凉与辛酸。
蔡浩生的妒火在这笑声中迅速的熄灭,他又变得胆怯起来。并且在心的深处游动着一股负罪感。他仰起脸,脑袋里一片混乱,他弄不清自己到衡水到底来干什么。
“艳茹,你在哪里?我对不起你!”蔡浩生垂下头喃喃着说了一句。
他又一次被这个老兵打败了!
此刻,他的脸色变得苍白,仿佛他刚刚用刀子杀了人,看着沾在刀子上的鲜血,他恐惧的心无法抚平。他的脑袋里浮起了艳茹鄙视他的神情,对那种神情,他当时又怕又恨。他不想离婚,他舍不得艳茹。他不知道当时他对艳茹的情感依附是不是一种爱,到现在他还在困惑中。
爱情,婚姻真是你的保护神吗?
他钟情的爱是异性的美激发起来的值得欣赏倾慕的精神享受和灵魂上的高度满足,而非纯粹的肉欲。在艳茹的照片前,他觉得自己拥有全世界最美的女人。而在面对艳茹活脱脱一个真实的美人坯子时,他却紧张的大脑一片空白!只会反复的说着:我不行、我不行。
“你得了现实恐惧症!”这是艳茹给他下的结论。想起这些,他就有一种自怨自艾的情绪,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羞耻感。
在婚姻里失败的男人,脊梁总是挺不直的,因为丢失了自信。
在这许多年的独身生活中他有意的躲避着身边女性们投来的调情目光,他对这种目光不感兴趣,她们表现的欲火比艳茹差了十万八千里!也许就是这一点让他始终萦挂着她。
“我是不是害了她?我是个失败者。”他唉声叹气的说。
“不!你是一个胜利者。你把艳茹的自由和幸福当砝码满足了你们的虚荣心,失败的是艳茹!害她的……害她的是我,是我呀!”常喜情绪激动,脸色潮红,额头上的疤痕也在闪闪发光。泪水哗得涌了出来,喉咙里发出一种凄惨的笑声。
蔡浩生害怕了,对方正处于一种病态前的颠狂。
他突然的冷静下来,感觉中他要有所准备,准备用他读过的“几车学问”去应付对方突如其来的不测。
“别激动,别激动,就当什么也没发生……”
他的话还没说完,只见常喜双手五指使劲撑住桌子挺着脖颈强撑着自己,他的额头黄豆粒大的汗珠在集结、在滚落。看得出他在吃力地支撑着躯体不被病魔摔倒在地。
然而,这一切都于事无补,常喜感觉一阵剧烈的天旋地转,比以往更猛烈的眩晕击败了他的自控,他像一座巨塔一样向后倒去……
就在这一刹间,蔡浩生如灵猫一般利落的跳到他的身后,用整个身体扛住了将要倒下的常喜。
“放松。王先生,听到我说话吗?放松,深吸一口气,好,放慢呼吸,闭上眼睛……把胳膊搭在我肩上……哎,对。坚持住,迈一小步、对,慢。”他一边说着,一边借着常喜还没完全丧失的意识力引导他配合自己的行动。
蔡浩生忘记了自己的一切,他只是医生。
他们慢慢的进入里屋,蔡浩生用尽全力把他轻放在床上,又顺手抓起床边木桌上的一条毛巾卷好塞在他的上下牙齿间,然后他又迅速的冲到中厅的桌边打开自己的行包,拿出给自己准备的安定倒了一杯水让他服下。
短短的几十秒,他做得敏捷、连贯,准确,显示出了他当医生的良好状态。
他是卓越不凡的。医学领域里的他和现实中的他判若两人,这真是一种奇怪的人格现象。
常喜躺在床上,脸色煞白,他的意识没有完全丧失,正处于昏迷的边缘。
浩生坐下来,完全忘了自己刚才与他的对峙,细致入微的观察起他的病情来。
常喜出现的症状是阵发性痉挛,属于抽搐范畴。这种病有多种原因引起。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病人反复发作又得不到及时救治就会因昏迷休克而导致死亡。蔡浩生能准确的判断出他的发病原因是左侧额头上的穿透性损伤引起。他能想像出当时艳茹克服了怎样的难关才能把手术进行到底而且做得非常精准成功,否则他即使保住了性命也难逃“植物人”的危运。不知当时他们进入了一种怎样的极限状态,他被她吸引着:她被他打动着。他们就那样都被当时的感觉搓和在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那是生死与共的爱。
我也想拥有!
他们的生活只有短短的三年,但三年里他们拥有的幸福比他占有她7年不知多了多少倍!
他们的女儿延续着他们的幸福。相比之下,他有什么?
啊,他也有,他的快乐只有新婚夜晚的一瞬间……然而,这一瞬间刻在他的印像中就难以忘掉了……
“……浩生……”常喜有气无力的喊声打断了他的思索。
“噢,你没事了,先不要动。”他轻声说。
“我没事,老毛病了,不要紧。现丑了。”
“说什么话呢,病人吗,发病是正常的,与丑有什么关系!我倒看出你很坚强,自控能力也很强。这是病人应该有的精神状态。如果病人个个都像你一样,不向病魔屈服,我们治疗的效果就非常令人满意了。说实话,其实很多病不是没得治而死的,而是自己的精神防线垮了被病吓死的。”
“我同意这种说法,看来你是好医生。”
听了常喜的夸赞,他突然不知道自己说什么好了,嘴张了张又闭上了。
还没有恢复体力的常喜也一时找不出话头,他扭过头去看着下午的太阳正渐渐的从窗玻璃上褪去,天近傍晚了。
这时院子里传来田娘的声音,“兄弟,这才叫过日子么,不给自己希望也算罢了,不能不给孩子希望!”
说着,她就走进了屋里,蔡浩生那张文雅白净的陌生面孔使她的欢愉疆住了……
第十七章不妙的暗恋
王煜拥着小宁出来,发觉纯如坐在走廊的地板上。她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头枕着手好像睡着了。他指着她冲小宁笑笑,欲要去扶她起来。
温小宁挡住他朝他做个鬼脸,自己抢前几步站在纯如跟前咳嗽了一声。
纯如处在朦胧的瞌睡中,她的睡眠习惯还是乡村人的百灵鸟型:早睡早起。她和太阳同时醒来,然后开始一天的忙碌。一个多月的城市生活丝毫没有改变她的这种习惯。
小宁的的咳嗽吓得她一激凌,她猛的站起来双手护在胸前,面孔严肃的望着他们。
俩人看着她的可爱模样同时笑起来。纯如被他们笑红了脸,神情更加严肃。就像小卫士阻挡着外界对她的挑衅。
王煜这个大她整七岁的大男孩以他的资历和女孩子们相处的经验瞧见了她的内心:不容侵犯的自尊!他也看出了她不同于一般小女孩的个性:极具挑战性。
他收住了笑,目光柔柔的看着她。他用嘴角笑笑表示歉意。她接受了,也浅浅一笑,随后她松开抱在胸前的手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脚尖等待着。
温小宁也不笑了,她侧过头去看着王煜的神情心里不舒服,但又不能说什么。
她嫉妒了,这是女人的权力。
同性排斥是人兽共有的通性。
王煜是她什么人?除了是她的声乐指导师外什么都不是。而且,自从那次校庆宴会认识以来这么长的时间里,她见过有许多优秀女孩围着他转。虽然看上去他对她们是一种较瓷实的友好,但他内心是怎么想的,她却不知道。她喜欢他,内心却分不清是因为跟他学声乐呢还是异性的爱慕。
或许两种都有,但是她又觉得自己不可能独自拥有王煜,因为她没有这样的把握,也没有这样的欲望。时下的不高兴,是她不想让小表妹时时处处与她分享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者说,她不允许表妹来抢她的所爱。她宁愿看着王煜把那种目光送给一个不相干的姑娘,也不愿看到眼前的光景。
“咱们回家吧。”小宁淡淡的说,她挽起他的胳膊。
王煜则借机整理自己的衣着从她的胳膊里抽出来,他温和的冲小宁笑,让生气的小宁无技可施。
这也是爱,但爱,在内心地感受上又是如此的不同!
今晚,身边这个小天使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他为她而激动,她的出现强烈的刺激了他所有的感知细胞,他还从来没有这样过。他多想挽起她的胳膊,体会一下那令人迷醉的幸福,他没有这样做,不是碍于小宁阻拦,而是他清楚的知道,小天使不喜欢他这样做。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陪她走着。
“不要错过这个美妙之夜,还要和她一起做点什么呢……”在电梯里他看了看手表:十一点36分。“还早着呐,出去再说。”
这是夜猫子的生活习性。
离开大厦,他们钻进小宁的汽车,王煜故意不看纯如。他一边开车,一边笑眯眯的逗着小宁开心。
首都的大街在子夜时分依然流光溢彩,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小宁你饿不饿,我可是饿了。我有个建议:我们都去慰问一下我们的饥肠好吗?平时可都是它善待我们,我们不会忘恩吧。”他说。
小宁很兴奋,她是典型的夜猫子,很爽快的答应了。
“你呢?”王煜向后一回头,然后直望着前方的后视镜等着回答。
此时,他最害怕“不”字,他希望纯如的字典里绝没有这个字。
纯如不想去,但她也不想扫俩个人的兴。
“行”,她说,她看了看前排座位上俩个不知疲倦的“前辈”,心想,好呆随着他们。
“我知道一个好去处!……”王煜开心的想跳起来。
“哪儿?你快说。”小宁高兴的迫不及待。
“星吧克咖啡馆!”
“好来!”她来劲的说。
于是车的两只前灯如流星般在街道上滑着弧线融入光的汪洋里……
第十八章裂痕
开学的日子到了。
学校离家很远,北京的中学一般是不住宿的。温金璞与徐丽华为此商议了一番,住与不住都有难处。第一是附大的宿舍人满为患,半路插杠子是非常不容易的;第二是,就算孟校长给找到一个铺位,他们又不放心外孙女一个人孤伶伶在外;如果不住宿,时间与交通又成了问题。他们商量来商量去怎么着都不合适。
温纯如对这儿的学校环境与设施一点都不知道,她无法判断自己该怎么做才能即省事又不给家里添乱。对于他们的争议,她不便插嘴,只有默不作声的听着。
温子华夫妇不在家。
子华今天到唐山去谈板粟生意需要几天的时间;秦蓉则在早几天去了广州,她必须亲自负责“雪国服装厂”的那批出口订单的面料选购,在材质上不能有丝毫的掺杂使假。
在这方面她和丈夫有着共同的认识:保证质量才能保证信誉,有了信誉,财源不招自来。事实也的确如此,别的公司订单有大小年,而他们的公司往来簿上一直是上升的曲线,而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他们夫妇经年累月的“不着家”。
他们本来打算把小宁送到国外去读书的,结果小宁不情愿。她说“在中国就能读到全世界的书,干么非去国外读,要提高自己的境界,我觉得有一个高官说得好,‘中国心,全球观’,听,这才叫话嘛,我服!”
温金璞夫妇对此也不那么上心,他们相信本国教育在基础上是一流的。小宁的父母因忙的的焦头烂额,没法坚持已见说服他们,只好听之任之。
小宁自晚宴回来后就回到了学校。她不喜欢呆在人小房大的家里,偌大的房子,只有个把人,太空旷无聊了,让人压抑。
现在,温金璞坐在华贵的沙发里因为商议不出个子丑寅卯来而仰头不语,徐丽华着一身亚米色纯蚕丝质地休闲装精微入神的望着纯如。
“如子,”她从前也这样叫她的女儿。“你愿意住宿还是走读?”
纯如抬起头,谨慎的看了看,然后看着姥姥迟疑的说“我……还是希望住宿……省得麻烦!”
“说的哪家子话!你住了一个多月,还这么见外,我可生气了。再不许这么说,记住!以后你就是这个家的人,你姓温,是温家人,记住。”
温家人?
纯如看着姥姥温怒的样子,不好意思的连声说“记住了、记住了。”
温金璞听到她们的对话忙责怪妻子丽华。
“自家人说话那么大声干嘛。别把孩子吓着。”
“姥爷,您别这么说,我又不是小孩子,好呆话我分得清。”
“是呀,如子若什么话也不吃,分不清好赖,怎么会这么懂事呢!常言道‘惯孩子不成器’,你可别给我惯着。”徐丽华笑眯眯的说。
纯如听到“惯着”二字心里很不舒服。长这么大,从来没听爸爸说过这俩字,什么叫“惯着”,难道姥爷那句不痛不痒的话就叫“惯着”?
“哎,这才是我的外孙女!再说这里不同于乡下,都是有教养的。”徐丽华自得自乐的说着。她不知道,这几句出于无心的话恰巧伤了外孙女的心。
乡下人没有教养?
少女的脸皮是很薄的。“不同于乡下”分明是对“乡下人”的隐语歧视,自己生在乡下,长在乡下,无论将来如何,她现在是一个活脱脱的乡下人。在姥姥眼里或在其他人的眼里她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乡下妞”的身份,想到这,她的脸红了。她不是为自己的身份羞怯,而是为姥姥眼里的界限。
“这种界限会越来越明显,在学校里可能比家里更甚!”纯如低头思索着,在这个家里由于生活上的小细节就见证出了她与他们的许多不同,比如床上用品的频繁换洗与淘汰,她觉得那简直是太大的浪费。她不习惯,也不同意徐嫂隔三差五的去翻动她整理好的床铺,忠诚的徐嫂坚持着非要给她换下,说这是温家的卫生习惯,也是她与温家合同里共同的约定,但纯如就是不同意,徐嫂没有办法了。
还有她的毛巾和牙刷明明好好的不知什么时候就被徐嫂换掉了,弄得她有几次不知道哪个是自己的漱具,像诸如此类的细节在吃穿上也多了去了。那可真叫有钱人的奢华——穷讲究。她可以说是从穷人家活过来的孩子,由省吃俭用的穷酸相一下过渡到金如粪土的浮华,她跟不上,看不惯,转不过弯来。
因此,她就总感到别别扭扭。
这种“别扭”不挑明还罢,一旦挑明,那就成了摆在桌面上的“虱子”,人人都看清了。
纯如的心里不是滋味,她站起身来,红着脸朝姥姥说,“姥娘,我住校吧,住校时间充裕有利于我学习,再说,住校我可以在短时间里熟悉学校和身边的环境,也更快的融入他们当中去,让他们更快的接受我。”
温金璞夫妇听着很有道理,想到她初来乍到就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自己独立生活又不放心。他们举旗不定。纯如看出这些,坚定的坚持已见,他们也没有办法了,只有依她。
“那你就赶快给孟校长打个电话,问他有没有空位?”徐丽华催促温老爷子说。
温金璞站起身打电话去了,纯如也站起来冲姥姥一笑:“姥娘,我也收拾一下,您坐吧。”
第十九章孤独的九紫星
经过孟校长的敦促,校后勤部终于晚了两天给新生包括纯如在内的两个女生一个男生找到了宿舍。
纯如到校时,开学已经两天了,她和新生孔晓辉分在9707班。
“瞧,一对狗男女!”多事而又激进的女生站在他们俩背后挤眉弄眼地说。她在出两人的洋相。
全班都笑起来。
天生不爱叽叽喳喳的纯如这回真正的陷入了被排挤,被孤立的境地。起初她并不觉得自己是孤立的,每个插班生都会经历一段冷清的无人理睬的日子。她只是不理解学生们看她的眼神。后来,她才知道自己不受欢迎。
插班生不受欢迎,这在中小学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因为大家都不了解你的底细。等过一段时间,大家彼此熟悉了,情况就会大有好转,谁知事情却不是这样,对于这个问题,她不知想了多少遍始终搞不清原因。
她的话就更少了。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女,日益旺盛的精力得不到多渠道的挥霍,孤注一掷的全放在学习上,结果是令人惊讶的,她的成绩在期中考试中名列高三级第一名!任课老师对她青睐有加,这使她的心情稍稍的有了一点安慰,她想这次同学可能对她好一点吧。
拥有九紫星相的纯如天生的自信。
令她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情况似乎更糟!全班的女生好像结成了同盟:把她视为不可亲近的“妖魔”。
她们打听到了她的生日,看了她的星座,发现她是“狮子座”,那上边分析她的形象个性,竟然说她有女王的高贵就更看她不顺眼了。
她们像筛选最受欢迎爱戴的歌星一样,把班里的女生从一到末排了名次,最后划出一道界限,把纯如排除在外,她们说,“她是不在册的妖冶女郎。”
这还没有完,他们要一直把她高昂的头打得垂下来,那才叫“痛快”!
你不是很高贵吗?你就得为“高贵”付出代价!
她们千方百计的打击她,谁的生日聚会也不邀请她参加,课间休息,女生们成群的聚在一起格格笑着说悄悄话,谁也不向她打招呼;在餐厅吃饭时,也没有人给她留个座位。她自己什么时候都是孤伶伶的一个人坐在那吃自己的饭,有时有个男生或外班的女生和她坐在一起,小气又嫉妒的同班女生多事的凑过去与那个学生耳语一番,就见他或她脸色一红,说声“对不起啊,我那边有个熟人,让我过去,少陪了。”
他们就匆匆离开她。
欺人太甚了!纯如的拳头握得紧紧地。
纯如看着那些多嘴的女生恨不得伸手给她们一拳,但她笑笑忍住了。
新来的孔晓辉比她的境况不知要好多少倍,纯如明显的感觉到这一点,但她没有办法来改变。她只好用读书来填补所有空闲时间,她那么专注的读着《一个女人的追求》,读着《悲惨世界》,她的课桌抽屉里经常放着《简爱》、《莎士比亚悲剧集》,还有《谁动了我的奶酪》。
她喜欢《简爱》,读了几遍都爱不释手,除了上课,她的情感几乎都投放在书中的人物身上;她也喜欢《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让她深思,她想的最多的是变通与守旧带给你的是什么样的结果。她喜欢书里那些非常聪明的小老鼠。
她与它们同呼吸共命运,这样做使她免受许多由于排挤给她造成的痛苦与压力。对于一个那么小的姑娘来说,没有一个人发善心的告诉她,同学们排挤她的原因是什么。
孔晓辉知道,他想告诉她、但是女生们那恶毒的眼光让他望而生畏,他终于没说。他能做的仅仅是:他对她是友好的。他是班里为数不多的能跟她进行短暂交流的几个男生之一。谁会告诉她:你那么美貌非凡,又那么聪明绝顶,你在无形中给他们树立了一个望尘莫及的榜样。他们追不到你,更超越不了你,所以就无情的把你弃之如粪土!
老师们,不,该说是成年人差不多个个都赞叹她的美丽聪明,他们都公正的给予她关爱。但是对于来自成年人的赞美,她根本不承认自己的美貌与聪明。因为这两样东西都是吸引人的,而她却遭到几乎是全班的排斥。她断定,在她身上必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是,或许就是她身上去不掉的乡土味使她与她们不合群。
终于熬到了国庆节,学校放假了,七天的长假。她想家想爸爸,想从小的玩伴那个非常体贴她,也从不触犯她心思的田翔宇了。这个假期,她决定回家。
温家年青的司机来接她,他和善礼貌的帮她拿东西,为她打开车门,并且一路上笑咪咪的同她说上几句话。他从那些女生们很贼的眼光中,猜到了她在学校的不愉快。
同班的男生女生都睁大了复杂的眼睛看着她:那人那车是不是南瓜变得?
妖女!
回到家,她向姥爷姥姥说了一大堆让他们放心的话,只字不提她的遭遇。她不想说。
其实,外孙女在学校里的情况,他们已经从孟校长那里得知了:她是非常受老师们爱戴的品学兼优的学生。这让老夫妇俩非常高兴。他们并不了解外孙女的真实际遇。
对于这个假期,徐丽华早就作了准备,她想带她回一趟浙江的绍兴老家。那里不但紧邻杭州城,而且还是位于宁绍平原西部会嵇山的一个有名的古老镇子。周恩来的祖居与鲁讯先生的故乡都在那个小镇上。最近又听说六小龄童在那个古迹名城新建了一座猴王酒楼。外孙女从前生活在在穷乡僻壤,没见过世面,从今往后,她这个做祖母的要给她打开生活的全部景色。
纯如刚一回家,她就做了安排,她要抓紧时间去绍兴,不但只管玩,还要带她认识几门亲戚。她要告诉他们:她女儿的女儿是出色的。
不料,纯如听后闷声不响。
徐丽华连声追问她才回答:“我要回家,已经买好了火车票。”
徐丽华的神色陡然严肃起来。她不想再让她回那个让温家伤心的地方;她也不想让外孙女再和那个大兵爸爸有过亲的接触。说白了,她想让外孙女彻底的斩断与王家的联系。
王常喜,去死吧!
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不过,过惯了气使颐指生活的她还没意识到尽管是处于最底层的普通百姓,他们的情感血缘,凭你是什么高官豪爵也是斩不断分不开的。
徐丽华坚持着不许纯如回家。纯如心里憋了一个大疙瘩,难受极了:在学校受排斥,回到姥姥家又不能自由。这冤屈,这不快谁人能解她?
“只要活着,我就自己做主!”纯如咬住嘴唇,极力控制住眼里的泪水。她坚定的说“姥娘,对不起,今年的国庆节正好是我爸爸五十周岁的生日。无论如何我都回家,我想爸爸!”
什么!?
徐丽华想发作被温金璞拦住了,他深明大义又温宛含蓄的说服了妻子尊重外孙女的选择,回家探望父亲是理所当然的,他说,“她又不是不回来,你干吗非得急着带她去玩呢。以后的时间多的是,就是周游世界也够用。”
纯如从外祖父的目光里感觉到了理解与温暖,那颗孤独与敌视的心慢慢的放松开来:“姥爷!”,她叫了一声,眼睛有点湿润,“我很快就会回来。”
“行。”
回家!
她提出了好几个理由婉言谢绝了温家的专车接送,心情愉快的蹬上了南行的列车。
第一次自己乘车,她高兴的什么似的,仿佛她长大了,大到可以掌握自己的一切。她甚至高兴的想,“我可以掌握这个世界!”
列车像一把利剑,迅速劈开原野上的葱茏绿树,风驰电挚的在婉延轨道上行驶,纯如的心超越了它们在无边的空间飞翔!
第二十章家有儿女
纯如回家了,这是国庆节的第二天。她兴冲冲的打开院门,看见院子依然整洁有序,那种久违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她觉得任何阔景豪宅都比不过这种农家小院赋予她的亲切,它在她的心里已深深的扎根,就是走多远,?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