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开枪扫射。
“打,使劲打。”雷雨田先用k步枪下的gp25榴弹器发射了一枚榴弹,把几个步兵炸倒,然后端着步枪向突围的几个骑兵连发射击,不过马跑的很快,提前量不太好计算,只好对着一片骑兵使劲射击,现在感觉拿着134型6管机枪才爽,步枪打一下子弹就没了,换弹匣很费时间。
常胜军的伏兵迅速打完榴弹,击毙了十几个躲开地雷的敌人,有一起连发齐射,但骑兵的确不好打,子弹一打光,所有的人步兵一起换子弹,只有一挺249机枪还在射击,这火力实在是太单薄。
几个骑兵被击毙后,孟恩崇就冲到第一线,他的马奔伏击阵地就过来,这小子玩枪也行,打完了k-47步枪的子弹把枪挎一边,掏出两支p266手枪左右开弓,手枪清脆的枪声证明了这两支枪非常新。
孟恩崇一边骂着一边拿手枪对着正在换子弹的常胜军士兵开枪,雷雨田的步枪没换好子弹,他一着急,拿两枚手榴弹扔出去,手榴弹落在几匹马之间,又炸死了几个骑兵。孟恩崇没事,第一个冲过伏击阵地,骑在马上转过身还拿手枪开火。
紧接着,孟福、孟贵的马也冲过伏击阵地,常胜军的士兵换好子弹猛打,又击毙了七八个骑兵。孟恩崇很狡猾,一片骑马跑一边丢出十来个烟幕弹,山谷中顿时白烟弥漫,遮蔽了常胜军的视线,这些兵只好拿着枪对着烟幕里胡乱扫射一顿。
战斗结束,雷雨田从掩体里钻出来,问:“有人受伤么?”
几个和他一起的士兵喊:“我很好、我没事。”
不过雷雨田听怎么少了几个人的声音,他挨个查看士兵们的掩体,看到三个掩体内躺着三个士兵的尸体,这些兵是被枪击中面部和脖子而阵亡的,他们的防弹头盔上有很多子弹划痕,防弹背心上也有很多子弹打过的痕迹。
很显然他们是被密集的子弹打中,其中参杂了一支很准的步枪,居然能把破k打这么准,可见这群亡命徒还是有两下子的,要是地雷多一点,这伤亡就可以避免。
“把他们抬出来,好生安葬。”雷雨田知道金三角的山区里交通不方便天气又热,尸体不可能运送回他们老家去安葬,只能就地埋葬。
安葬了阵亡士兵的尸体,雷雨田整顿起队伍,把战场打扫干净,把能用的东西拿走,把敌人的尸体堆积起来,拣了一些干树枝,点起火就把尸体焚烧掉。在这个常年闷热潮湿的地方,尸体处理的慢些,会招来大量的苍蝇,而且马上会长出令人恶心的蛆。雷雨田打算来这里驻营,不想周围有很多令人讨厌的虫子,这样处理敌人的尸体又干净又没什么污染。
忙完这些闲杂事情,雷雨田回到北营,见到许睿,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损失了三个兄弟,让那老小子跑了,看来我们要在这里再打一段时间。”
许睿想,这家伙丢了大营,工厂也没了,军队也死光,周围的军阀又那么多,孟恩崇逃出去也是必死无疑,他说:“不用了,这次我们打的不错,他带几个干人出去,能有什么作为,这里的军阀谁见了也会打他,反正雷雨田兄弟替他得罪了不少人。”
“恩,也对呀,雷大哥在他那当过差,带他的兵招惹了别人,这样他只身逃亡,生还的几乎微乎其微,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曹秉就是本地人,知道这里人人有枪,开小买部的都有枪,来这地方生存,很难的,尤其是那些遍地是仇人的人。
“这个山谷叫什么名字?”战斗结束了,许睿总算可以和别人聊点轻松的话题。
“这样没名的小山谷有很多,还有很多没有名的山和小河,地图上很少给他们标出名字的。”曹秉说完,点上一支古巴雪茄。
“就叫雷鸣山谷吧,这样我会一辈子记的在这里战斗的时刻。”许睿说完,看看山谷上空的那片云。也许这是自己参加的最后一次战斗,终于可以过太平日子。
第三十三章没有尽头的战争
战斗终于结束,曹秉并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虽然这是拉起队伍以来所打的最大的一仗,但他已经对胜利有点麻木,反正是逢战必胜。残酷的战斗已经把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历练的处世不惊,遇到特别值得高兴的事情,他也不是乐的合不上嘴,遇到特别伤心的事情,他也不会难过的吃不下饭。
雷雨田曾经告诉他,这叫有城府,说白了也叫有事不挂脸上,说文了也叫喜怒不行与色。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就一番失业。如果一个人有点值得高兴小事就欢天喜地的那可不能,那他成不了大事,一点也沉不住气的人不适合做王侯将相。曹秉是个想当一代名将的人,生在金三角这片地方让他有一个这样的机会,这里崛起了很多世界知名的毒枭将军,除了无人不知的大毒枭困沙将军,还有赫赫有名的鸦片将军罗兴汉,曹秉发誓要超过这两位,另外他也要走一条像绝路一样的人生道路。
屈指算来曹秉已经在这里带兵打仗有4年,彻底被歼灭的小军阀有十几支,彻底被铲除的小毒枭有二十多个,亲身经历的大战有五十多次,每次都是他带一百多人,进攻敌人三百人以上的队伍,这次居然能歼灭敌人五百多人,可以说是创记录了,把单兵的战斗力已经发挥到顶峰,虽然这次借了缅甸空军的光,但是没他们,自己也能打赢。他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是带着队伍继续打下去还是解散队伍解甲归田?
不过他知道解散队伍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自己已经把这些兵变成了精密的杀人机器,另外自己每次弄到钱,都是大头分给部下,这些兵都有不薄的家资。如果解散队伍,这些人有的善于经营,可以移民到金三角以外的地方做生意,但这些人做生意赔了钱那就麻烦,他们重新拿起枪,那对太平盛世下的人是一个致命的威胁。
另外这些人如果还住在金三角,有的人可能效仿自己,拉起队伍继续和毒贩子打仗,也有的人可能去给毒贩子打工,凭他们的经验不管当指挥官还是参谋官,或者是教官,都是比一般杂牌队伍里的军官强百倍,这正是曹秉所担心的。
山谷内,四百队具敌兵的尸体被堆积起来,士兵们在尸体底下架上好多柴,然后一火,顿时火焰就蔓延开来,通红的火苗直冲天空,烧尸体的味道并不好闻,经验丰富的常胜军士兵很快的就躲避开。
曹秉拉了把椅子坐在竹楼外边,看着闪闪发光的星星,看着晴朗的天空,他手里拿着一瓶子xo,正喝的兴头上,关于队伍的事,他真的不想操心,不如请教一下雷雨田。
雷雨田坐在他旁边,喝着一瓶路易十八,边喝边骂:“他妈了个巴子的,我替天行道诛杀不义之徒,每天吃的喝的还不如那些毒贩子,这世界真他妈的不是人呆的地方,好人粗茶淡饭,恶人好酒好肉,什么世道?”
许睿也从孟恩崇的酒柜里拿出瓶子洋酒,他不太爱喝酒,不过今天打了大胜仗,就破一下例,陪兄弟们喝,吴哲、关宁、刘铭基他们几个早围坐在一起喝起来,常胜军的士兵还现打了一些山鸡野兔,把它们架在篝火上烧烤。吃着烤肉喝酒,可是这些人最大的乐趣。
他陪几个兄弟喝了几口,就走到雷雨田旁边。
“这次打的这么顺利,过些天就能回家。”许睿陪这两个兄弟坐在一起,聊着他们的未来。
“着急什么,这次我们打掉这支敌军,我们的实力就在金三角排第三,没人敢把我们怎么样,可以过几个月太平的日子,留下来大家一起好好喝上几天,这里酒有很多呢。”曹秉习惯热闹,他真希望这群悍兵悍将多在自己身边呆几天,可以向他们请教不少东西,排兵布阵,攻杀战守的策略,这些人都读过书,认识的字也多,可以看的兵书也不自己多,另外人家都去过真正的战场,而自己呢,只是山中打游击战内行,连外边的军队什么样都不知道。
“请吃烤肉吧。”一个亲兵端来一大盘烧烤好的肉,把盘子放在茶几上。
曹秉叫住这个兵,“吩咐三个排长到我这里集合,我有事要吩咐。”
“是的将军。”亲兵马上退下去。
很快三个排长披挂整齐的站在曹秉面前,这些人依然戴头盔穿防弹衣,还背着枪,看来他们没怎么喝酒,也没参加到士兵们的狂欢和庆祝中。
“恩,不错,你们三个人吃了晚饭了没?”曹秉很关心自己的手下,从不让大家饿肚子做事。
“我们吃了,每人只喝了一杯酒,怕喝多了耽误事。”排长们很有责任心,打了胜仗也不敢轻易放松,生怕有敌人打进来。
“恩,山谷口不用部署部队,多埋一些照明雷,在大营门口部署几个机枪,派几个人值班,轮流值班,人累了一天,谁也盯不下一晚上的,去吧,地雷不够,去辎重排取,解散吧。”曹秉三言两语部署完后,又拿起对讲机,“辎重排,侦察排,后山营地就交给你们,注意安全,不要点篝火。”
“你可真操心呀。”雷雨田知道带兵辛苦,所以他甘愿去雇佣兵公司打工也不想留在这里。
“没办法,要为一百来号人操心。”曹秉又叫过亲兵,命令他们拿几瓶子好酒给后山驻防的兄弟送过去。
许睿坐在椅子上,吃着烤肉,喝着酒,像是自言自语的说:“我真厌恶了打打杀杀的,以前做这行,是因为想赚点钱下半被子过好日子,可赚了钱以后也感觉不是很愉快。”
“那是当然。”雷雨田接过话题,“我和毒枭们打了好几年,可依然是敌强我弱,很少有人愿意跟我干,毒枭的兵依然比我们多,佤邦军还有两万人,地球上什么时候能根除这些人呢?我们能歼灭金三角的毒枭将军,但我们拿伊朗和阿富汗的毒枭没办法,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在加工海洛因,这是一场没有尽头的战争,需要有人一直打下去,正义之火虽然微弱,但总比熄灭了要强,曹秉呀,你还年轻,大哥我希望你撑下去,我们在这里炸一个工厂,外边的世界就清平一阵。”雷雨田也知道,带着队伍和亡命徒常年作战是一件很累的事,他拿着酒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曹秉能听出来这是雷雨田在劝他别解散队伍,他只是点点头,什么都没说。
远处有很多篝火,士兵们围坐在篝火堆旁边,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样的日子对他们来说很值得庆祝,这是他们出道以来最大的胜利,不好好喝上他三天三夜怎么能过瘾呢?残酷的战斗和枯燥的生活,没把这些兵变的沉默寡言,反到把他们变成一群爱热闹的人,在没有尽头的战争中,只有打过胜仗后喝醉酒,舒服的睡上一觉,才能让他们体会到生活的乐趣。
喝完酒,回到竹楼内,士兵们已经整理出很多干净的房间供这些雷雨田的朋友住。
“回去以后有什么打算呢?”雷雨田一边整理床铺一边问。
许睿倒在床上,嘴里冒着酒气,他此时感觉自己很晕,身体像悬浮起来一样,虽然躺下,还是感觉像是在飘,像是航天飞机里的飞行员。他做着深呼吸,企图让自己不飘起来,可是清醒的脑袋就是指挥不了沉重的身体。他躺在那也考虑,回去以后怎么办?怡慧救过自己,她肯定会提出来让自己报答她的救命之恩,自己拿什么报答她?她肯定会让自己拿身体报答她,这样可不行,许睿不会让她从自己身上占到便宜,可不想让她占,又要报答她,这样的前提下能有什么好办法呢?
“我还没想好,不过肯定的是回去过平静生活。”许睿还没有过够这样的太平日子,在战场上呆了两年的他发誓再不想打仗,也不想杀人。也不想当保镖和赏金猎人,不打仗的职业也是刀光剑影,他也非常厌恶。
“那老女人救过你,你怎么报答人家?给几个钱打发了?”雷雨田躺在舒服的木床上。
“她比我有钱,我除了房子、汽车之外没什么财产,存款只够吃饭,我还要继续打工,否则老了以后没钱养老,我可没钱打点她。”许睿有点心烦,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支烟,用蜡烛点上,躺在床上看着幽暗的烛光他渐渐的有点怀念小时候。在他上学前的时候,他家还住平房,那个年代电灯虽然很普及,但是电力供应不足,每个月都停几次电,每次停电也就个把小时,没电的时候家里点起蜡烛,他就坐在床上,对着烛光,用手做影子戏玩,有时候也用纸剪一些动物,对着蜡烛光晃动,墙上就出现各种可以动弹的小动物,那种平凡而简单的快乐,离他越来越远。
第三十四章回乡之路
童年的轻松和乐趣只能去梦中寻找,一觉睡起来,又回到现实中,许睿睡起来洗漱完毕,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准备离开这里。他带来的那一群兄弟也都领会到他的意图,一起收拾好东西准备走。
吃罢早饭,许睿带着自己的兄弟亲自向曹秉表示感谢,感谢他出兵给自己报私仇,并向曹秉辞行。这让曹秉感觉到很意外,说了一大堆挽留的话,但人家去意已决,他只好召集了侦察排,给这些悍将悍兵亲自送行。
曹秉在离开营地前,还调整的军队部署,他把侦察排调回来,自己亲自指挥侦察排去送客人,让一个战斗排掩护辎重排带着自己的家当和重武器回到雷鸣山谷里驻防,忙完家里的事,他带队匆忙上路。
这一堆人骑着战马,威风的走出雷鸣山谷。曹秉骑在马上,走在队伍的最前边,他坐在马上一点没闲着,一手拉着马缰绳、一手拿着酒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酒鬼,其实他喝酒也很节制,只是刚打了胜仗,还处在庆祝期内,喝酒自然就顺理成章的庆祝方式。
许睿对本地道路不熟悉,骑马跟在曹秉后边,为了能安让这员孤独战斗的缉毒将军,就说了很多安慰他的话,“兄弟,这次你真帮了我大忙,以后你人手不足的时候就直接给我打电话,我的肯定带我的兄弟来帮忙。”
“许将军客气了,你有名的将领,你可是有刚果政府军正式军籍的能人,以后少不了上网和你交流,我虽然带兵,但对这事一直很生,总感觉自己是外行。”曹秉虽然聊着天喝着酒,但两只小眼睛四下乱转,看着周围的环境,这漫长的山路上最容易出的事儿就是被山贼打埋伏,所以他处处留心。
“时间是有限的,你不如集中一年半载的时间,好好打个痛快,把敌人打软了,把自己腰包打鼓了,然后就收手,战场上的东西谁不准,在有名的大将,打的仗多也有失手的时候,唐朝的罗家将就是最典型的事。”许睿自己洗手不干,还劝说他也别干,这个行业太危险,不如在得利的前提下迅速收手,也就是见好就收。
“也对,不过你也知道,我手下的那些骄兵悍将也不好管,真要散了军队,这些人对其他人太有威胁,他们都杀人杀惯了,如果我不干,我怕他们落草,怕他们害人。”曹秉说出了自己的苦衷。
许睿扭头看看身后,除了自己带来的这一群人外,常胜军的侦察排的兵都骑着马跟在几十米外,他压低声音说:“怕他们祸害人,那就让他们在正义的战争里光荣的战死,这样成全了他们当英雄的梦,也成全了那些不会舞刀弄枪的平常人,也没有遣散后的后遗症,这招是个猛药,你可要三思,我也是支招数。”
曹秉皱了一下眉头,稍微露出一丝难色,因为这些人跟了他好几年,舍得打仗时候把他们拼光了么?再说了,自己还需要和自己的两元副将富安、江琦商议,这俩人目前不在队伍里,都休假去,这么大的事,也不太好做主。
“可是。”曹秉说到这里,回头看看身后的那些兵,这些人可都对他忠心不二的,让他们落个战死沙场的结果,实在是太对不起他们。
“我知道你舍不得这些人。”雷雨田插了一句嘴。
“是呀,我小心了又小心,谨慎了又谨慎,每次打仗死上一个人我都很痛心,我是尽量避免伤亡。”曹秉知道,就算自己不把部队拉到险地,但在北缅地区,处处都是险地。
“你自己掌握吧,散了也好,让大家伙过几天好日子,总在刀尖上过日子,谁受的了?”雷雨田比他更了解那些普通士兵。
马队走出去十几路地,雷雨田突然诡异的对曹秉说:“兄弟,能帮我做点事么?”
“什么事呀?”曹秉坐在马上问。
“看到那两个洋鬼子了没?那是我兄弟招安的,这次打完仗要给他们不少的酬金,我们可没钱,也不想借你的钱,你不如把他们。”雷雨田还没说完,曹秉说:“没问题,我知道怎么办,我现在一出枪就能打爆他们的头。”
“那最好。”雷雨田看他领会了自己的意图,也很高兴。
曹秉一仰脖子,把酒瓶里的酒喝光,然后把酒瓶丢在路边,抓缰绳的手也送开缰绳,两只手缓慢的移动到腰带的枪套上,两支子弹上膛的布雷塔9f手枪就在枪套里,随时可以拔出来给那两个小子一人一下。
但是他还没拔枪,就听前边忽然响起一声呼哨,不知道是谁吹口哨,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劫道的土匪。
哨声一响,后边的常胜军士兵自觉的就端起枪,警惕起来,两腿使劲夹着马肚子,不用手抓缰绳,尽量保持身体平衡。骑马打仗和步下作战可不一样,徒步作战有危险可以卧倒就地找地方隐蔽,然后依托有利地形打击敌人,可以算是以静制动,骑战恰巧相反,战斗发生后,不可能先下马,在找地方隐蔽作战,马受了枪声的惊吓会跑掉的。
骑在马上打,就是要依靠马奔跑的速度,打不过就依靠马快速机动到安全的地方,打的过就依骑马追杀敌人,进退自如,比步下做战更省力气。
哨声之后,一队人一下从树丛里钻出来,端着k47步枪一顿扫射,几十支步枪的枪口一起闪烁着火光,枪声和火力非常吓人,不过子弹全部打偏,没有几发子弹落在许睿他们几个人的身上。许睿一抓缰绳带住马,但战马受了惊吓,前蹄子一下就离了地,长长嘶鸣了一声就猛向前边跑去,后边的十几匹马也都一个毛病,受了惊都猛跑。
马跑,但马背上的人没闲的,许睿拔出一支借用常胜军的格洛克18手枪,对着离路不远的土匪就猛打几枪,十来发密集的散落在几个土匪身上,土匪中枪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有的是疼的害怕,就倒地上装死。
吴哲、关宁、刘铭基、余飞几个人一个赛一个机灵,一看有危险,马上边骑马跑边开枪,有的骑术好,放开缰绳端着k步枪还击,有的拿手枪打,还有的丢出手榴弹,马道上一下枪声大作,爆炸声不断。
这可把拦截他们的土匪吓坏了,这十来个人厉害呀,又是放枪有是冲锋,顿时就有十来个土匪中了枪,要不就是被手榴弹炸着,吓的顿时退缩回树林中。
许睿第一个冲出包围圈,他没照直线跑,而是等马用力跑出去一段,才一拉缰绳拨转马头,向着原路返回去,又杀了土匪一个回马枪。他骑马追进树林,兜着土匪的屁股就追上去,右手拿着手枪不停的打,直到把枪里的子弹打干净。
这会不光是他一个人,保护他们几个的常胜军侦察排也纵马追击,三十多个步枪机枪手枪一直在林子里响,响了十几分钟才停下来。
带兵追了一段的曹秉一看土匪被消灭了一大半,他怕中了土匪的埋伏,就马上吹哨子,又喊:“停止追击,返回原路,查点人马,看看有没有损失。”
侦察排的排长报告:“没有伤亡,我们的人都在。”
曹秉收拢起队伍回到大路上,许睿他们几个人正骑在马上等他们,路上站着两匹没人骑的马,骑马的人坠落到马下,曹秉低头一看,是俩洋鬼子中枪身亡。今天真是巧,雷雨田本来让自己动手干掉这俩人,没想到土匪击毙了这俩职业杀手,他微笑了一下,对手下士兵说:“把枪收起来,尸体丢路边,我们继续赶路。”
他们一队人顺利得抵达边境。许睿他们归还了常胜军的武器,把战术背心弹药袋也都还给他们,把马匹留下,换上山民们穿的衣服,徒步穿越了边检站,拿着边民证顺利的回到国内。
比起许睿的得胜而还,孟恩崇可狼狈到家了,浑身带伤,伤口还淌着血,他带着两个侄儿和三个亲兵杀出重围,跑到半夜,才听下马。
他们六个人找地方拴好马,到小溪边上喝了一通水,缓解了口渴,但肚子却抗议起来,他们已经错过了吃晚饭的时间,早饿的受不了。除了孟恩崇,其他几个人什么吃的都没带,孟恩崇只好拿出自己背包里的压缩饼干分给几个人吃。吃完了东西眼皮就打架,他连澡都没洗,拿出吊床挂在树上,在周围撒了些熏虫子和蛇的药粉,就在树林里宿营。
孟恩崇因为是大老板,所以睡在吊床上。受了伤的孟福、孟贵只好睡地上,幸亏孟恩崇的背包里还有毯子和充气垫儿给他们用,剩下的三个亲兵可惨了,好容易杀出来拣了条命,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他们只好天当被地当床,就这么将就一晚上,反正累了一整天,顾不上舒服不舒服,倒下就打起呼噜,他们连个岗哨都没有。
晚上要是有路过的土匪,用刀子就能把他们全杀掉。
第三十五章野心和霸业
老天总是不肯主动出来惩办恶人,总是让凡人去替‘它’行道,这就是天道,是正道?
在孟恩崇势力下降到最低点的时候,老天爷没为难他,也忘了什么该死的道,他依然侥幸的活了下来。
临时宿营地的篝火烧了一晚上,天明时分渐渐的熄灭。躺在吊床上的孟恩崇饱睡之后,醒来后他还躺在吊床上,回顾着昨天噩梦般的生活。
安静的树林外,忽然响起马蹄声,躺在地上睡觉的三个亲兵被吓醒,三个兵马上站起来,端着k-47步枪蹲在地上,警戒四周,孟恩崇也吓的从吊床上跳下来。
马蹄声由远而近,来的这支队伍前边是十几个骑兵,后边是一个步兵队,还有驮着辎重的后勤队。队伍里为首的一个人骑在马上,此人正是孟家军的副将孟财,他可来头不小,是大毒枭孟恩崇的长子。
他坐在马上身穿迷彩服,腰扎武装带,武装带上挂着两个手枪套,里边装着大威力的19117手枪,肩膀上还挂着一支cr-15步枪。他带队走在最前边,左右两边跟着他的十几个亲兵和传令兵,这些兵各个佩带长短两支枪,弹药袋都鼓鼓的,装满子弹。跟随骑兵之后的步兵整齐的跑步前进,这些步兵有的背着步枪,有的扛着机枪,但跑起来非常利索,没有掉队的。
这队人马迅速就冲到孟恩崇面前,孟恩崇一看是自己的儿子带兵来,紧绷着的神经一下松弛开,一下就瘫软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
孟财一看父亲跌倒,马上跳下马来,冲上前去,“父亲,您没事吧。”
“没事,没事。”孟恩崇被儿子扶起来,孟财的亲兵马上拿过一个小凳子,给司令坐。
“父亲,听说有人敢跑到我们的地盘上闹事,不知道是谁,我现在就带兵追杀过去,彻底把他们杀光。”
孟恩崇摇着头说:“是常胜军干的,要是雷雨田在就好办了。”
“父亲,我们没他照样办事,不如我现在亲自率领队伍杀回大营,夺回我们的地盘。”孟财现在恨不得马上把敌人干掉,在他看来,常胜军不过是图有其名,什么狗屁替天行道,都是看人家卖白粉赚大钱,他们眼红了,干起了土匪的勾当,还扯三尺黄布,做个大旗号称什么常胜军,天底下就没有常胜军,任何军队都有败的时候,他们太不要脸了。解放军厉害不?照样也有登陆金门岛惨败的经历,大英帝国地盘大,军队厉害,照样在缅甸被日本军队追的满山乱跑,美国军队胜多败少,以前是在上甘岭死伤惨重,照样也在小小的朝鲜一败在败,目前又在伊拉克也伤亡惨重,他就不信世界上有不可战胜的敌人。
“就你这百是来人,怎么和他们打?他们有上百号人,枪是兵的四倍,所有的人都有战马,你才有几个骑兵,人家打不过你,骑马就跑,你这步兵能跑过马不成?他们还有自动小炮(k19),我们有什么?你怎么和人家打?”孟恩崇见不得儿子这么猖狂,年轻气盛是要吃亏的,不教训他一下,这孩子迟早吃亏。
孟财被父亲一训,吓的不敢说话,就站在一旁静静懂得听着。孟财仔细一想,自己的队伍人多,总共有十几个连,加起来好几千人,但是没有一门炮,连火箭筒都很少,卫队连火箭筒多,也就几个而已,机枪数量也少,每个连也就三挺而已,常胜军却有小炮,这仗的确不好打,现在他们占据险要地势,易守难攻,需要在集结点队伍才行,可其他十几支队伍还在路上,没到这里集合。
孟贵插话,“叔,我们现在怎么办?要就地扎营等待增援么?”
“是,这里地形不错,就地扎营。”孟恩崇下达命令,部下那敢不听,迅速占领周围的高地,建立警戒阵地,在树林间的空地上搭建起帐篷,把这里弄成一个临时营地。
曹秉送走了雷雨田这群人,独自带兵返回自己的新营地,也就是雷鸣山谷,在这里驻营的这几天,常胜军几乎每天喝的大醉,只要不是值班的兵,都可以拎着酒瓶子,随便找地方一坐,敞开肚皮喝,他们所储备的酒很快就消耗光。
不过曹秉自己没这么玩命的喝酒,他把自己的两个助手富安、江琦招回到新营内,商量着解散队伍的事情。
三人见面后,富安、江琦都说:“大哥回来都不叫我们,太不够意思,我们两年多没见他。”
“先不说这事,我们的弹药储备现在才八成,其他补给充足,还在这里缴获了不少粮食,这里地势险要,还是一个可以成王业的地方,我打算好好经营这里,这样我们有个固定基地做后勤支撑,我们就能带兵远征掸邦第二特区,击溃那里的佤军,彻底干掉毒品工厂,这样我们不但能发财,还能扬名。”曹秉已经把下一个对手选好,只要能打倒他们,金三角的毒品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这样他也能功成身退。
“我们人可太少,需要几个月时间招新兵训练,还需要大量的粮食弹药,完成准备要半年时间,出兵只要个把月,就能分出高下。”富安是个能征善战的家伙,从没把任何对手看在眼里,在他算来,只要再打一年就能扫平金三角,彻底铲除那些以毒养军的军阀。
“佤军有两万人,他们补给不足和武器不足,能打的精锐不过几百人而已,他们的兵连个弹药袋都没有,才几发子弹,我们主要先烧掉他们的粮仓,对一支食物短缺的军队来说,断粮就能让他们十分之九的士兵逃亡。”江琦也是打的胜仗太多,有点被胜利冲昏头脑的感觉,一点都不重视敌人,而是当成被宰杀的动物。
“你们既然同意,大方向就这么定了,我们兵少,尽量设计把佤军引进山谷里,我们以逸待劳,大量杀伤他们人员后,尾随他们的主力杀进掸邦第二特区。”曹秉定好路线以后,继续动脑子想具体操作计划。
可这一切都最终成了一个美梦,日后的拼杀不但耗尽了自己的弹药,好消耗掉了他们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员,雷鸣山谷的险要滋生了曹秉创建霸业的野心,也终结了他称霸的梦想,他直到最后也没超过坤沙的成就。
就在常胜军建立营地招兵买马的时候,孟家军的部队逐渐收拢到一起。这些部队是为了巩固地盘而撒出去的,现在需要他们参加决战,护送毒品生意的暂时停下来,一切以战争为核心。
没有地盘就没有招兵买马的场所,没有种植鸦片的土地,也没有钱,没有实力。孟恩崇知道地盘的重要性,所以暂时不做生意,一心打败入侵者。
十几个连重新集结完毕后,养好伤的败将孟福、孟贵再次被重用,每人指挥一个营,每营下辖五个连,每个连都经过扩编,两人的兵加起来就有一千六百多人。孟财也得到提升,升为营长,指挥三个骑兵连和两个步兵连,人员虽然少,但机动能力强,火力和弹药也得到加强。
孟恩崇给自己的孟家军下足了本钱,咬着牙掏出一大笔贩毒的钱,用来重新武装,每个班都配备了机枪,每个士兵的弹药携带量达到三百发,手榴弹四枚,还装备了十几门60毫米迫击炮,实力飞一般的得到提升。
一个月后,孟家军整编的三个营一起出发,两千多人马杀气腾腾的直奔雷鸣山谷。
这一天,曹秉正坐在中军大帐内翻着一本《孙子兵法》看,百~万\小!说能提高他的一切指挥水平,指挥水平高了,一个排就能当一个连用,无形中增加了自己的实力,但解决不了敌强我弱的根本局面。
北缅山区人口稀少,招兵太难,马匹也要从泰国和中国的边境贸易市场买,弹药依靠战斗缴获和从军火走私商手里购买。因为现金不足,曹秉大胆的邀请了很多军火商,靠自己军队剽悍的战斗力歼灭了军火商的武装保镖,一分钱没花,囤积了大量的弹药,这让他的常胜军的战力一下就上升到另一个最高峰。
上午吃过早饭,一个骑马的侦察兵跑回雷鸣山谷里,他跳下马,跑到中军大帐外,大声喊:“报告,发现孟家军残部上千人,有骑兵三百,步兵一千多人,还有十几门迫击炮,拉弹药的骡子还有一百多。”
正在中军大帐内的曹秉一皱眉头,“什么?上千人?你怎么自己跑回来,为什么不用对讲机汇报呢?”
“禀告主将,对讲机电池没电,我就亲自跑回来。”侦察兵报告完,等着命令。
“下去先休息吧。”曹秉把他打发走,看看富安、江琦,“这次我们有机会锻炼一下新兵,你们两人各带一个连埋伏在山谷前口的左右两侧,我带骑兵连出山谷诱敌,怎么样?”
“好,那就开工吧。”富安、江琦带好武器弹药,拿着对讲机出去集合队伍。
第三十六章雷区危险
扩编后的常胜军,战斗力比以前有所下降,因为过去的老兵都是身经百战的,经验十分丰富,每个班、每个排里的人都彼此熟悉,配合起来十分默契,但加入了一大半的新兵之后,每个班的战斗力都不如以前,班里一半的人是没任何战斗经验的。
但防弹背心和头盔让这些新兵有了不怕死的勇气,老兵亲自给他们表演了真枪真弹打防弹背心这个节目,把防弹背心套在稻草人身上,拿步枪扫射稻草人,稻草人丝毫没伤,防弹背心把那些子弹全部拦截下来。一件两千人民币的防弹背心,让这些兵相信自己有了金刚不坏之身,再加上防弹头盔,他们更不怕子弹。
两个步兵连从容的上了雷鸣山谷南部的半山腰,每个士兵都有一把锋利的铁锨,可以轻易的在松软的山坡上挖出单兵掩体。老兵告诉他们,只有在坑里最安全,就是炮也无可奈何,散兵坑的受弹面比战壕小的多,在里边是绝对安全的。
曹秉为了自己的梦想,也下足了血本,他购买了大量的60毫米掷弹筒,这东西比迫击炮要轻便,杀伤力几乎差不多,每个连还装备一挺号称是‘吞金怪兽’的134型6管机枪,这种机枪装备到连里,归连长直接指挥,现在带队的是两员副将,所以机枪暂时由富安、江琦两人指挥。
孟财指挥的先锋营,不但装备好,士气也特别高,这些兵都得到一千美圆的奖金,怀里揣上钱,这些兵都跃跃欲试,恨不能一口气把常胜军全杀光。孟财还答应他们,打赢了再给他们每人五千美圆,这些钱够他们在这里好活大半年的。
三个骑兵连排成三路纵队杀气腾腾的就开进雷鸣山谷。这些兵以前都在这里住过,他们对这里很熟悉,所以有点放松,一点都不紧张,反倒有种回家的感觉。
孟家军三个骑兵连压根想也没想到他们熟悉的那条马道上埋了大量的地雷,少了少也有五百枚地雷。这些地雷不是埋在山口附近,而是全部埋在山谷中间的空地上,常胜军的伏击部队全部在山口附近的几个山坡和山头上,他们的阵地经过伪装,摘了不少树枝放在阵地上,看上去绿油油的,不像有人。
骑在马上的孟财拿望远镜看了一下两边的山,感觉没什么人,把马刀拽出来,高高的举起自己的那把闪闪发光的马刀,大声的说:“兄弟们,他们没我们人多,给我冲。”
这个头脑简?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