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霜华引:歌尽芳华聆沧海

霜华引:歌尽芳华聆沧海第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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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陡然一转。

    “在。”女子神色凝重。

    “想办法,活捉百里扶苏。”

    “主上……百里扶苏行踪飘忽,又谨慎非常,恐怕……”她有些踌躇了。

    “在偎翠阁里的,是你哥哥吧?”

    青雪心中一沉,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來:“是。”

    “带他來见我。”

    崇雪殿,红帐飘飘。

    小斑惬意地窝在熊皮垫子上,享受着睡懒觉的美好时光。

    小斑睡着,睡着,嘴角就流出一丝丝银线:很明显,又做梦吃红烧肉了。

    红烧肉,至于她一只生长在雪域的百年难一见的不过问世事的灵狐是怎么知道的,说起來,有一个忧伤而甜蜜的小故事。

    五年前,那是个美好的年代,那时候天还是蓝的,草还是绿的,红烧肉还是可以足量供应的。

    那个时候,她的两个主人,,虽然有时候她很不想承认其中一个,还是相亲相爱的。

    所谓有其主必有其宠,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她的金毛主人(原谅小斑的形容词局限在兽语范围内,能给出模糊的概念已经实属不易),也就是公的(小斑的世界里,世间万物,除了芜歌,都分成公的、母的、可以吃的、不可以吃的云云)那个,就喜欢吃各色美食。

    说到金毛主人,其实小斑是有满肚子怨气的。

    她其实不叫小斑的,但那天的情况是这样的。

    “一只小狐狸!”一个惊喜的女音。

    “快要死了。”一个吊儿郎当的男音。

    “我们救救它啊……这里这么冷,再这样下去会冻死的。”接着,小斑就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也好。不过你自己是个累赘,又加这样一个小累赘,你说你要怎么补偿我?”

    “你……”

    “嗯……先给这只狐狸起个名字吧,叫‘狐狸’,不好听。”

    “对……你说……叫‘红红’怎么样?”

    “不好,你看它额前那么明显一块斑,不如就叫斑斑吧。”

    “唔,小斑,好,就叫小斑!”很是欢喜很是雀跃。

    多年后,小斑第一次见惜瑶时,因为名字被嘲笑得无地自容,它对金毛主人的怨升级为恨了,,人家额头上的是美人痣,美人痣你懂不?

    “小歌子,你在做什么啊?”

    “红烧肉。”

    “今天怎么舍得做这么好的?”

    “给小斑的。”

    然后,那一天小斑吃到了世界上最香滑最销魂的红烧肉,代价是,莫名其妙地拉了三天稀,外加遭到金毛主子怨毒的诅咒和眼神的攻击。

    但是,英勇的小斑为了红烧肉是不可战胜的。所以,从那天以后,灶台上,一大一小一人一狐一做一品,很是和谐。小斑扑在灶台上用小爪子指指点点,跟芜歌说要多一点辣椒,多一点肉,盐巴可以少放一点,然后,口水不住地涌出來,干巴巴地坐等红烧肉。

    但不知道为什么,小斑每次幸福地吃完红烧肉后都会遭遇各种不测,譬如早上起來发现自己被放在臭靴子里,中午上茅厕发现厕纸只有外面一小角(她是一只爱干净有洁癖的好灵狐),晚上饭碗里只有上面一层是肉,下面都是青菜,等等。

    终于,有一天,小斑听到大屋子里传來金毛主人一声鬼哭狼嚎般的惨叫:

    “小歌子,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她的世界,除了金毛主人偶尔的怨毒目光还有些烦人外,一下子和谐了。

    芜歌主人,你怎么还不回來啊?

    金毛主人,你又去哪儿了呢?

    为什么只剩下我一个啊?

    惜瑶的红烧肉不好吃。

    睡梦中的小灵狐,悠悠叹出一口气來。

    第二十二章:转遍山水不肯歇,犹有故园一段

    第二十二章:转遍山水不肯歇,犹有故园一段愁

    “驾,,”一声长啸划过空阔灰蒙的天空,枣红色骏马飞奔前行,踏起路上漫漫尘埃,马上男子神色匆匆,一脸凝重。

    霍祈风紧紧攒住缰绳,策马奔驰。

    昨夜,万般汹涌壮阔全都化作波澜不惊,只是,她的余香犹在。

    那一株映山红,对她想必是有用的吧,此时此刻,他想的只是怎样帮助她,哪怕是在这样山雨欲來的黄昏,哪怕是过这样崎岖曲折的峻岭,只要是为她,他可以不顾一切。

    猎猎山风逼人流泪,骏马飞驰依旧,速度不减分毫。

    他的命,早就是她的了。

    “吁,,”终于,來到了重峦深处的幽谷,望着那为数寥寥的几株绝世杜鹃,霍祈风只觉得这一路颠簸都是值得。他动作流畅地下了马,从怀中取出一个长长的小瓷瓶,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株打着骨朵儿的映山红,轻轻放入瓶中。

    “轰隆隆。”一记闷雷惊醒沉浸在喜悦中的人儿,他抬眼望望天,天色已暗,黑云翻滚似泼墨,一个翻身,又重回马上:“驾。”这一声极其爽利清朗。

    回去的路上,天终究还是下了雨。

    大雨倾盆而下,來势汹汹地冲刷着世间一切污浊,原本就崎岖狭窄的山路,更有流泥阻塞,马儿寸步难行,身侧就是不见底的悬崖。

    霍祈风浑身湿透,深刻的眉眼在漆黑的夜里,似乎燃起了火焰。

    枣红色骏马一声长嘶,他微微皱了眉。

    却不是为这凄风苦雨,也不是为自己身陷险境,为只为怕怀中那娇嫩一株,受了寒。

    他把瓷瓶放在离心最近的位置,希望那样能给那传闻中不老不死的映山红,一点暖。

    再黑的天,也总有亮的时候。

    一夜颠簸,一路风雨。迎來破晓第一缕晨曦的时候,他一身湿透的衣裳,已经干了。阳光洒下一点一点金色的暖意,轻轻吻在英姿飒爽的男子身上。

    他的云靴沾满了泥,却毫不在意,昂首阔步地向前走去。

    临近长陵城的时候,他几乎是雀跃了,三步并作两步回到了霍府,到了府门口,一把将缰绳扔给门童,头也不回地就奔回了自己的房间。

    焚香沐浴,洗去一身风尘。

    宁王府,长桥卧波,廊挂垂虹。

    “小姐,五日后你就要去皇宫啦!”丹秀两眼放光,双手捧心,“小姐,你说,王爷会不会让我跟着你去啊?”

    宁芜歌微微偏过脑袋,不再看她的小丫鬟,望向池塘中扑腾着争着吃食的锦鲤:“想去,就跟着吧。”

    丹秀一时间激动地说不出话來,只双手握拳放在胸前,大声赞道:“谢谢小姐!”

    宁芜歌回头冲她一笑,明晃晃的阳光下,瓷白的笑脸分外迷人:“傻丫头。”

    “小姐,你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小姐。”

    “就你嘴甜。你到药房给我抓些白芷來,二钱就好。我先回屋了。”

    “是,我的好小姐。”

    宁芜歌笑容甜美,然而,就在她转身的一瞬,脸上笑意全收,换上一副凝结如冰的神情。

    皇宫,阔别多年,此朝我回來,定要你天翻地覆。

    “雪主。”推开门,熟悉的人影,熟悉的声音。

    芜歌微微蹙了眉。

    现在是朗朗的白日,一切在明媚的阳光下都清楚得无计可掩。他不该这个时候來的。

    霍祈风沉浸在一夜风雨兼程终于采到绝谷映山红的喜悦中,并沒有察觉到芜歌的神情有异:“雪主。”他伸出手來,纹路清晰的掌心里躺着一只小小的瓷瓶,玉洁冰清。

    “我说过,不要在白天來这里。这里不同雪域,我不想计划还沒开始就纰漏百出。”她沒有伸手去接他兴致盎然递过來的瓷瓶,甚至语气里蕴着薄怒,“我以为你经历的事情应该足以叫你改了从前那莽撞的性子,沒想到,是我高估你了。”

    他悬在半空中的手,一下子僵住。仿佛当头被泼了一盆凉水,他本想收回那只瓷瓶,但又那么不甘心,终究还是将它递到宁芜歌的眼前,英俊的脸上写满认真,还有带着骄傲的倔强。

    宁芜歌看看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接过他手中的瓷瓶,打开,从里面倒出那株还是花蕊的映山红來。那红中泛着粉的一朵,却攫住了她的心,那么一瞬,她只觉得呼吸停滞了。

    “咳咳咳……”一阵仓促而剧烈的咳嗽叫霍祈风本是阳光灿烂的笑脸顿时写满担忧。宁芜歌咳嗽得越來越厉害,瘦削的肩膀随着每一声咳嗽都一抖,就连握着花的手也在不住颤抖。

    “雪主,,”霍祈风想要扶住她,却又不敢迈出那一小步,眼前的女子几乎是用尽了生命中最后一丝气力在咳嗽,就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來才罢休,“你……沒事吧?”

    宁芜歌紧紧握住手中那朵小花,狠狠地咬住自己的唇,胸腔中一阵翻江倒海。

    咳了一阵儿,芜歌瓷白的脸蛋上泛起了血般的红,病态,却有一种动魄惊心的美。

    她望着眼前这个随她出生入死了三年的男子,却看到另一张脸。

    “小歌子,小歌子……沒事,我就想叫叫你。”

    “别人爱我,是为我的貌我的财;只有你……不爱我,不爱我的貌,单爱我的财。”

    “这个也是人吃的?”

    “小歌子,你还记得当初我说过映山红配你的理由吗?其实,我只是觉得那个路边就有,不用花钱,摘回來既可以表达心意,又可以省出买花的钱,会得到你的赞美的,,而已。”

    “好吃吗?我也尝尝我第一次做的菜……唉,你怎么一口全吞啦?都不留一点给我……你个大胃王!”

    那些回忆像冲开闸门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地泛滥了,逼得她又想笑又想哭,那么鲜艳那么温暖,却都成回忆了,回不去的记忆。

    霍祈风几乎要疯了,担心和恐惧一下子变成冲动与勇气,他冲上前去,用双手握紧了她的肩:“芜歌!芜歌!你沒事吧?”

    她看向他的目光有些涣散,转为绯红的脸上是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终喃喃吐出一句:“长笑……”

    他的心头一紧,脑海中惊雷炸开:长笑,,是她的爱人么?

    芜歌似乎失去了意识,手中的映山红随着瓷瓶滑下,“叮当”一声落在灰白的地面上,破了碎了。

    就在此时,宁芜歌吐出一口血來,染红霍祈风的胸襟。

    第二十三章:瞳影幽幽暗清魂,雪颜深深断香

    第二十三章:瞳影幽幽暗清魂,雪颜深深断香魄

    “芜歌!芜歌!”他将她紧紧揽在怀中,下巴抵着她的发心,心肺中沁入一股冰雪的清冽香气,“芜歌,你醒醒,醒醒……”

    宁芜歌只是不住地咳嗽,仿佛耗尽了全身的力气般,颤抖得像寒风中一片飘零的叶。

    “芜歌,看着我……”霍祈风像一个手足失措的孩子,长着薄茧的大手小心翼翼地捧起宁芜歌纤小的脸蛋,深深地望进那双几乎涣散的瞳仁中,“是我,你的狄桑。”

    她幽黑的眸一瞬不瞬地凝视了他一会儿,随后又看向灰白的房顶:“长笑……对不起……是我來迟了……”她的话断断续续,甚至有些颤音,但他却听得分明。

    “小姐!小姐!顾府來信了!”门外响起一阵喧闹声,随着脚步声越來越响亮,霍祈风面上一寒,狭长的眸子冷冷望向门的方向。

    丹秀红扑扑的脸蛋因为一路狂奔沁出了浅浅的汗,却丝毫不影响她激动的情绪:“小姐,顾府的人來信了,说是顾府的少爷小姐请小姐一聚呢!”她沒头沒脑地推开了门,激动地心情已经不容她再想其他,却被眼前的景象骇在了原地:

    她的小姐此时正躺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男人的胸襟上沾满了血,而且,有些眼熟……好凌厉的眼神,几乎是要把她就地凌迟。

    霍祈风轻轻将芜歌靠在床边,正要起身解决丹秀这个突发事件,却被一只纤瘦的手拉住了。

    他又是惊异又是喜悦地转身,果然看见那双恢复清丽睿智的明眸:“别。”

    霍祈风看看已经呆在原地的丹秀,显得有些踌躇:“不是我们的人,留着恐怕会有后患。”

    丹秀从小就迟钝,但就在听到霍祈风那句话的时候,一下子,心尖颤了颤。

    就在霍祈风将要放下宁芜歌的手,向丹秀走去的时候,宁芜歌开了口:“听我的。”

    仅仅这一句,就让他止了步。

    “过來,过來。”那双清亮如雪水的瞳仁逐渐变得幽深幽深,深成一片墨海,望向已经呆愣得几乎不能动作的丹秀。后者像着了魔一般,一步一步,向那双眼睛的主人走去,“你看见什么了?”

    “小姐……小姐的房里有男人……好多血……”她断断续续地回答,眼神涣散,沒有焦点地看向芜歌。

    霍祈风紧紧握住了拳,,摄魂术,她在花会上就是用摄魂术迷惑了顾缳,把血滴入七色兰中……操控人的魂魄,本应是神的权力,而身为人的她,运用这种禁术,伤人,更伤己,,她怎么可以这么不在乎自己?

    他不敢打断也不能打断,生怕会给她带來反噬,只能在一旁焦虑地心疼着。

    “傻丹秀,又做梦了,梦醒了之后,就忘了吧,记得小姐叫你醒了后到厨房里领一盘糕点就好了。好丹秀,回去吧,乖乖回房睡一觉,醒过來就沒事了。”就像诱哄着一只小猫,她的语气又轻又柔,简直是一坛最醇的酒,叫人醉死其中。

    丹秀憨憨地点了头,乖乖出了门。

    就在房门关上的那一刹那,用手支着身子的宁芜歌,颓然倒下。

    “芜歌!芜歌!”霍祈风闪电般回到宁芜歌的身边,一把将倒下的她揽入怀中,“芜歌,别吓我,快醒醒。”

    想摇,又怕惊着她,也便这样揪心地抱在怀中,不知如何是好。三年了,他曾与她共枕一方天地,那夜雪域绿洲的夜空铺满璀璨的星辰,万籁俱寂,他能听见的只有篝火随微风摆舞的声音,能感到的只有心跳似害怕似惊喜的雀跃。她就这样合上了那双清亮而孤绝的眼,像是一个不容旁人觊觎的梦,似乎对他毫不设防。在这之前,她单枪匹马冲进貘旸人的重围中斩杀数十人,一把拉他上马,一路狂奔到达这片冰天雪地中不为人知的一块温暖如春的绿洲。云雀般跃下那只名叫踏歌的白马,动作是惊艳的流畅华丽,背对着他褪下一身被血液染红的风衣,远远一甩,只合着火红的里衣,盘膝坐下休憩。他想离这个“残忍凶恶”却“救他成瘾”的女魔头远一些,下意识地向与她相反的方向走去,只听见那清亮的声音在身后凉凉地响起:“不想被饿狼叼走,就老实呆在我身边。我只有一把刀。”他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她那把纹着不知名图案的金制弯刀,不讲一丝情面地割下一个个头颅,还是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像它的主人一样冷血无情又骄傲孤绝。他身上沒带武器,甚至衣服都被貘旸人糟蹋得不成样子。该死的貘旸抢匪,等他回到长陵,一定叫齐军队把他们歼灭得干干净净!不过这个这个女魔头还真是厉害,杀野蛮人像割韭菜似的,眉头都不皱一下的……仔细想想,似乎还长得不错……不对,想什么呢,像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管她长成什么鬼样子,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就在他沉浸在奇异的自我幻想中时,那个凉凉的仿佛对一切都毫不在意的声音又响起:“天快黑了。你,过來生火。睡在我身边。”他脑海中一下子惊雷炸响:她刚刚说了什么?睡她身边?开什么玩笑?这个女人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么?他已经十六了,是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怎么能和一个不清不楚的女人一起睡?“还不快过來。是想等狼分了你,还是要由我亲自动手?”女魔头仿佛不耐烦了,“我所有的话,都从來不喜欢说第二遍。”后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向我行我素、唯我独尊的他居然就真的睡在了她的身边。她甚至都沒有抬眼看过他一眼,只是静静地睡下了,大地为床,天幕为被,浑然不知世事。他记得那一晚,鼻翼萦绕着一股雪的香气,若有似无,却在他每一个呼吸间,沁入心田。真是个奇怪的女人,却让人厌恶不起來。真真算起來,这已经是她第三次救他了,她,应该是他的救命恩人。她,应该是个好人吧。

    “咳咳。”怀中的人有了反应。宁芜歌虚弱地抬眸看看,喃喃道:“狄桑。”

    他只是浅浅笑了,甚至自己都沒能控制住,就这样浅浅地笑了,怀里仍是她的温度。

    第二十四章:天罗地网候鱼归,莲花池畔待佳

    第二十四章:天罗地网候鱼归,莲花池畔待佳人

    “你……还好吧?”在她感到不适之前,霍祈风不动神色地松开了揽着她的怀抱,站到离她有一定距离的位置上。

    宁芜歌的秀眉微微有些舒展,轻轻点头。当她的目光触及霍祈风胸前那已经渐渐凝结的血渍时,神情有些复杂,再看看地上已经被匆忙跑來的丹秀踩坏的映山红,面色更冷。但是,随即,她的注意力被丹秀落下的一封信笺吸引。

    “那个。”她沒有抬手,只是用目光示意,霍祈风便动作迅速而轻柔地拾起那一封信递给她。

    她接下信,信封上书“宁王府 芜歌小姐 亲启”,字迹苍劲有力。

    布下的网,终于等到鱼了。顾凌,幸会。

    霍祈风瞥见顾凌的笔迹,不禁眉头一皱,一句“阿凌哥”几乎脱口而出,到了嘴边,却变成:“顾凌?”

    “嗯。”她用鼻音回答了霍祈风的疑问,同时纤纤玉指已经开始拆信封了,凝眸一看,徐徐道,“明日,湖心亭,约我赏荷。”

    “就你们两个?”

    “不知。与你何关?”

    “我……”

    “时候不早了,你也早些回去吧。花会在即,我的计划已经开始了,你要做的,就是拼尽全力,保证它的成功。”

    “是,雪主。”他转身离去,看着地上已被蹂躏的映山红,也不恼,只觉得她沒事,比什么都重要。也隐隐感觉到,她想要的,似乎就是顾府花会那天,她自己给出去的那一株映山红。不管怎么样,为她取回來就好。

    长笑,这个少年,好像对我动情了。我都在做些什么啊?

    宁芜歌起身,将铜盆取來,把水洒向灰白狼狈的地面,目光有些迷离。

    月光光哟洒下來,谁家的女儿照溪水?

    俏丽丽哟一张脸,伊啦啦映出光芒來。

    扑兔儿,打雉鸡,

    献到你的帐前哟,

    大风來,你可听到我的歌哟?

    ……

    悠远的记忆,古老的歌谣,一遍遍在脑海中回旋,她的脑海中浮现的是那用泉水清洗过的湛蓝天空,雪花斑点一样随意洒在绿毯上的羊群,还有,那一双湖蓝色的眼睛,那眼睛里荡漾着的浅浅笑意。

    那个人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眼底是一片祁蓝错,湛明湛明的,闪烁着狡黠又顽皮的光,看上去那么浅,实际上那么深,深到她隔了这么多年再想起,还是不懂那里面到底有多少假假真真。

    “长笑,你,为什么会这么忧伤呢?”她与他背对背,手里攒着一根狗尾草,在指尖绕转。

    他先是顿了顿,双手抱膝,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鎏金般闪烁着奇异的光芒,悬泉般披下:“你哪只眼睛看见爷我忧伤啦?”

    她深深吸一口气,满胸腔都是青草的芬芳:“我不是用眼睛看到的,是用心。”

    他沒有立即回答,她看不见身后他的神情,却能感受到一股无可言说的悲哀。

    “小歌子,我们不说这个了好不好?”

    “长笑,我会在的。”

    “嗯,我知道。”

    这个时候,一直窝在宁芜歌怀中的小斑探出小半个脑袋來,在半空中挥了挥小爪子,表示:“俺也在。”然后,继续睡觉。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怎么办,回不去了。

    擦拭着地上血迹的宁芜歌忽然倒下了,口中还是喃喃着:“长笑,怎么办呢,我们回不去了……”

    顾凌早早地就到了避暑别院,站在渡口等了许久。

    顾缳今天是一身女装打扮,却也是干练清爽的青绸衫,她眼角含笑,不怀好意地揶揄自己的胞兄:“我说,在齐雅的时候,向來是只有姑娘等你,从沒有过你等姑娘的,沒想到你也有今天。”

    顾凌也不恼,只是目光悠长地望向这接天碧的一池荷叶,良久回过头來,声音低沉道:“多谢你肯來。”他想见宁芜歌,这个新回长陵的王府小姐身上有着与众多女子身上不同的气息,她绝不是久困闺阁之中的等闲女子。等闲人,不会有那样清明淡泊的眼神;等闲人,不会用那样冷傲孤绝的诗作;等闲人,不会那样临危不乱胸怀寰宇,,这个宁芜歌,绝非泛泛之辈。他的兴趣被她提起了,于是想要一探究竟,,这个女人,如果能够为他所获,将是他成就大业不可多得的一枚好棋子;但若是与他为敌,也无疑将成为他霸业途中,不容小觑的一种威胁。是敌是友,只等他慢慢观察了。

    顾缳笑得清爽:“这是什么话?我來,是想看看为何遍览览人间绝色的兄长到底会为什么样的女子所获,从來就沒有一个女人,让我在你脸上看到过这样的神情。”

    一瞬间有些发怔,他似乎对妹妹这番话沒能理解:“什么神情?”

    “不确定。”顾缳双手环胸,目光飘到那满池荷花上,“从小到大,哥,我沒见过哪个女人,能让你脸上出现这种不确定的神情。”

    顾凌心头一震,竟然,这样明显么?他自己都沒有发现,对这个宁芜歌的反应,竟然流露出來,还被小缳发现了:“你不要胡说,沒有这样的事。”

    “哥,我是你,嫡亲的妹妹。你每一个神情,我怎么会不知何由呢?”顾缳无奈一笑,哥哥还是一贯的心思难料、深沉似海,纵使知道这一生一世哥哥都会保护自己,却还是为他不肯对自己敞开心扉感到万分苦涩,“算了,看你就是死鸭子嘴硬喜欢还不敢说,小风到了,到时候你问问他你喜欢人家有多明显。小风!”

    “阿凌哥,缳儿。”

    “嗯。小风,你说说,我哥今儿个天还沒亮就拖着我來了这湖心亭,就为等宁王府的大小姐,你说我哥是不是看上她了?”

    霍祈风的心间闪过那么一瞬的复杂,旋即只是羞赧一笑:“小缳,你懂什么!”

    “我不懂,你就懂了?哎哟,不用说了,你想见的人,來了,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两个一见便知。宁小姐。”

    “顾公子、霍公子、顾小姐,芜歌这厢有礼了。”她盈盈下拜,眉眼间尽是温婉。

    顾凌的视线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就锁在了她身上。就是这个身影,这些日子來时时浮现在他的脑海,似雾气般飘忽易散却频频出现,让他有些捉摸不透。见过那么多女人,却沒见过这样的。明明是大家闺秀仪态万方,却,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野性,正是这一种暗流般涌动在这张温柔似水的皮囊下的野性,罂粟般深深地吸引着他,让他想一探究竟。

    第二十五章:湖光潋滟菡萏香,冷暖互探三两

    第二十五章:湖光潋滟菡萏香,冷暖互探三两句

    雪主,这样真的好么?霍祈风在心底这样问着宁芜歌,也问着自己,,只是,无论如何,我会帮你,我答应过的,会拼尽全力帮你。

    奇女子。顾缳早在花会就见识过卓尔不群的宁芜歌。与其让那些家财万贯、权势熏天、从小养尊处优处处以为高人一等的王孙贵族家小姐來做大哥的妻子,不如就让宁芜歌这样一个沉稳持重的女人当自己的嫂嫂。

    “宁小姐。”几乎是异口同声的,三个人回应了宁芜歌。

    “宁小姐不必多礼,以后,你便直呼我们兄妹名字就好。”顾凌将渡口那一叶做工精细的小舟拉近,状似随意地对宁芜歌说。顾缳也朝芜歌点点头。

    宁芜歌柔声应道:“阿凌,阿缳。你们叫我芜歌便是。”

    顾凌的眉眼一黯,看不出神情,转口道:“听闻芜歌与小风早前在紫何街已经见过了?”他指的是那件传遍长陵大街小巷的两府不合事件。

    顾缳下意识地望向霍祈风。这件事情她也有所耳闻,只是沒想到今日四人相见,哥哥会拿这件事出來做文章,气氛总归有些尴尬,她也不知道哥哥意欲何为。

    就在空气凝滞,周围的气氛几分诡异的时候,却听到宁芜歌轻轻笑了起來,,其他三人都睁大了眼睛看着她,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新物种一般看着她。

    宁芜歌脸上一派自然清丽:“那一日啊……哎……我拦下状元爷的车马,只有一个原因。”

    顾凌挑眉看她,她的眼中闪烁着促狭的光彩:“我只道,我家的弟弟长得风流俊秀惹人爱,却未曾想,这新科状元爷,竟英俊潇洒似乎更胜几分呢!我一时动了贪玩的心思,也就跟着去了,想着能和状元爷说上话,那也是再好不过的了……不曾想我这一点儿私心,竟成了长陵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了……”她咯咯地笑着,眉眼里尽是柔和,说着调笑的话语,却丝毫沒有滛靡的气息,故意避开了当日两人挑衅的对话,只专注于自己停轿子看状元的原因。一下子把话題岔开了:“都是我不好,让状元爷受扰了。”

    “宁小姐不必多礼。”霍祈风淡淡回答道,并沒有任何感彩,“今后也直接呼我名字便好。”

    芜歌望着霍祈风,眼底无波:“嗯,小风。”

    顾缳“噗嗤”一声笑出來:“芜歌,你怎么也叫他小风,这样,他成我们四个中最小的了。”

    芜歌的脸上马上烧起两团红云,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顾凌深深看他妹子一眼,然后转过头來对宁芜歌说:“家妹唐突,芜歌见谅。”

    霍祈风的脑海中,却浮现了雪域漫漫雪海中,她飘渺空灵的一句:“从今以后,你就叫狄桑。你是我的奴,你的过去,与你再无瓜葛。”

    宁芜歌马上收起脸上一闪即逝的困窘,恢复从容淡定的微笑:“知道了,阿凌。”

    “上來吧。”顾凌率先站到了小舟上,招呼岸上的三个上船,“我带你们到湖心亭去,那里的景致最好。”

    顾缳二话不说,就像一只灵巧的燕子般跳上了船,船身几乎都沒有摇晃,霍祈风紧随其后。

    宁芜歌似乎有些踌躇。

    “芜歌,快上來啊!”顾缳向宁芜歌招手。

    霍祈风不动声色。她有自己的打算。他要做的,就是假装不认识她,不要干涉她的任何行为,配合她将这一出出戏滴水不漏地演下去就好。

    宁芜歌下了很大决心般,双眼一闭,直直地就掉进了船里,引得小船一阵左摇右晃,船身周边溅起一阵阵涟漪。

    就在其他三人都惊异于宁芜歌的举动时,她抬起那张比满池莲花更清丽的脸,眉眼弯弯,俏皮地笑了:“别说,还真是有趣儿。”

    “芜歌,你不会武功么?”顾缳坐在宁芜歌身边,想到她方才那“惊艳一跳”,心中的疑问不禁脱口而出。

    宁芜歌定定地看着顾缳,无奈而顽皮地摇摇头:“小时候娘亲说我太调皮,学了武功将來一定会上房揭瓦、祸害人间,所以就沒敢让我学武。”

    “原來如此。”顾缳恍然大悟般点点头,“可还真看不出來,你小时候会是块上房揭瓦的料啊……”

    船头撑着篙的顾凌若有所思。

    霍祈风望向湖心那座久违了的亭子,恍若无闻。

    宁芜歌接着说道:“还不知上房揭瓦这么简单。小时候我把娘亲熬给父王的药当糊糊喝了,结果三天三夜全身发烫,从此娘亲又管我叫‘小迷糊’。”

    顾凌听着,脑海中显出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娃娃來,与那抹月白的消瘦身影重叠。

    坐在顾凌和顾缳之间的霍祈风,此时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并不关心宁王府大小姐的童年趣事。

    “哈哈哈……”顾缳的笑声,肆意而爽朗,丝毫不掺杂质。

    四人到湖心亭落了座,尽享这唯有贵族能赏的湖光山色。

    满池的莲叶挤挤挨挨地簇拥着,硕大的莲花像是会随风漂走,娴静端庄地卧在水面上,湖水澄澈,偶尔能见到一两尾锦鲤游弋在中通外直的茎蔓之间。

    顾凌说起了这三年他在齐雅的新奇见闻,却绝口不提自己的战功煌煌的猎艳史。一旁的宁芜歌凝神听着,听到惊讶处樱口微张,不时点着头。

    霍祈风照顾着众人杯中的酒水,在注意到顾缳微微有些出汗时,递上了一方纹着海藻的帕子。顾缳接过帕子,嘴上沒说什么,便用來擦拭额头,

    正说得在劲头上的顾凌看到这一幕,不禁嘴角上扬,却也沒有点破,继续说着他兄妹俩是如何在齐雅学武艺、打霸王,又说了这额际两只人间至宝,,沁碧蝶和璇寒蝶的來历……

    宁芜歌静静地听着,赞赏地望着顾凌,不时插上自己的一些见解。

    “小风,我们这三年在齐雅的见闻我都说了,现在轮到你了。”顾凌浅啜一口龙井,望向霍祈风。

    霍祈风眉眼深深,却无甚神情:“说什么呢?”

    顾凌玩味一笑,语气中尽是逗弄:“说说你这三年都去了哪些地方,见了那哪些人,看上了哪些姑娘啊。”

    霍祈风倒也沒有局促的神情,只是有意无意地望着顾嬛,后者低下头去喝茶,状似不知:“这三年,爹把我送到了雪域。”

    第二十六章:心生疑窦难确证,兰棹取酒骤惊

    第二十六章:心生疑窦难确证,兰棹取酒骤惊魂

    “雪域?”顾缳再也不淡定了,一下子抬起头來,眼神中满是惊异,“那个人烟罕至、靠近貘旸的鬼地方?怎么能……”

    霍祈风点点头:“爹是打算让我到那儿磨练一些时日,熟悉雪域的地形气候。玉不琢,不成器。想是爹也希望我能通过历炼,成为真正的男儿吧!”

    就在几人专心听霍祈风的经历之时,顾凌不经意打翻了宁芜歌手边的酒壶,幸而酒水沒有洒到宁芜歌身上,只是淌了满地:“芜歌,不要紧吧?”顾凌状似紧张地倾身上前问道。

    宁芜歌笑着摇摇头:“不打紧的。”

    果真,不会武功。顾凌在心中暗暗想。所有的习武之人当遇到不明物体袭來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像防暗器一样防备,这是习武者的本能,,她方才丝毫异动都沒有,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毫无武功的普通人所为。

    “壶空了。”宁芜歌摇摇青瓷酒壶,“我去船上再取一瓶來。”

    顾凌旋即起身:“我來吧。”

    “不用了,我來就好。”宁芜歌只身向小舟走去,身后的顾缳还在听霍祈风的雪域奇遇。

    顾凌看着宁芜歌走向小舟,也随后而來。

    她轻轻地蹲下,伸出纤细的藕臂來,小心却优雅地去够放在船上的酒壶和果盘,却好像手的长度不及,有些吃力。顾凌想上前帮忙,却又碍于男女之隔。

    就在顾凌犹豫到底是否要上前去帮忙的时候,小舟忽然向远离亭子的方向飘去,宁芜歌一个沒站稳,掉入了水中。

    亭中坐着的两人听见落水声立马起身,快速赶到船边。他们见到的,是顾凌不顾一切跳下水中的身影和溅起的巨大水花。

    “哥!”顾缳的声音里满是担心。这莲花池的水不深,但莲花的根茎错综缠绕,掉下去很容易就被缠住。万一……她几乎不敢想下去,“怎么办?”惊慌之下,她紧紧抓住霍祈风的衣襟,像多年前,她还是个小姑娘时一样。

    霍祈风一把将她揽入怀中,用另一只手拍着她的背:“别怕。相信你哥哥,他们不会有事的。”安抚着她,却将视线投向那水花扑棱的湖:就算身处险境,也绝不可以救我,是这个意思么?可是,明知道你不会有事,为什么还是会担心会心痛呢?

    水下,昏暗,寒冷。

    他的世界一下子加速了,一切都快得來不及思考,他只能用直觉在混沌中寻找那抹月白色的人影。

    不要有事。

    所有的思绪都划作在水中奋力地搜寻,,缳儿说得沒错,宁芜歌对他而言确实特殊,他越是看不清这个女子,就越是想要一探究竟,,他忘不掉初见时那一抹,惊心动魄的月白,,万千纷扰中,超脱一切的,静。

    绝不能,就这么消失。

    纵使她是危险,也要待他尝过危险的滋味之后,再离去。

    顾凌一把揽过似乎已经被水呛到的宁芜歌,意欲带着她向上游,却发现水草缠住了她的脚。眼看怀中的她已经意识有些迷离了。

    他的唇贴上她的,将口中的空气渡给她。不要有事。他的心已经很多年未曾跳得这么厉害了,儿时那些不堪的记忆汹涌而來,,那时候的他那么弱小,都不能保护好自己的至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娘亲备受欺凌而无力还击,,那种恨,到今日还是强烈得可以。小小的水泡从唇角溢出,他?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