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洞房花烛 隔壁

洞房花烛 隔壁第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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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领的针织衫反到欲盖弥彰。

    李凯一直在看菜单。

    我努力想去看清秦雪的表情,可她始终低着头,让我无法窥见她低垂的睫毛后面隐藏着什么。

    是怜悯,怒其不争的气愤?还是认定我背叛了她

    我很想知道。

    饭菜刚端上来,地道的粤菜,叶正宸刚夹了一块鸡肉放在我碗里,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他拿起电话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我也顺便瞄了一眼,是大阪的市区号码。

    叶正宸显然对这个号码很陌生,接电话的时候十分客气的用日语到招呼。“喂!”

    “生日快乐!”一个女人的声音。

    标准的普通话。

    会有女人打电话祝他生日快乐,我并不觉得稀奇。

    可他的反应让我极不舒服。

    他几乎在对方发出声音的同一时间,敏捷地用手掩住手机,并立即起身走向门外。

    我用吸管搅动着冰可乐,一下一下,黑色的液体绕成急速旋转的漩涡。我的心就像块石子,沉进黑色的漩涡里。

    认识他第一天,就知道他是怎样的人。

    爱上他之后,更知道他是怎样的人。

    告诉过自己一万遍别去介意,可怎能不介意呢

    毕竟爱不是用嘴说的。

    叶正宸走出去后,绕至饭馆后身僻静的停车场。

    我第一次对日本人的洁癖肃然起敬,因为那扇擦得一尘不染的玻璃窗让我能够清晰地窥见他每一个细微的动作,甚至眼神我曾以为叶正宸有双重人性,穿上医生白大褂的他神圣不可侵犯,脱下白大褂的他全身上下散发这轻挑。

    今天,我才知道他还有另一面

    沉寂如黑夜的冷!

    他讲了很久的电话,由始至终维持着一成不变的站姿和冰冷表情。

    嘴角连半丝笑意都没有。

    他开口的时候不多,多半都在沉思,手指时而在停车场的白色栏杆上轻扣,缓慢而有节奏——我以前并不知道他有这个习惯!

    叶正宸回来了。

    我什么都没问,叼着吸管喝可乐。

    他倒是主动向我解释。“她是我的普通朋友。”

    “嗯!”我知道。

    他和情人讲电话不会有那么沉寂的冰冷。

    “她遇到点麻烦,想找我帮忙。”他小心翼翼地研究着我的反应。

    “哦!”

    见他看了一眼手表,我说:“你去吧,别让人家等着。”

    “你跟我一起去吧。”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我在这儿等你!”

    “也好!”他和众人交代一声,匆匆离开。

    其实,他稍微坚持一点,我可能会和他去。

    因为我对电话那边的女人充满好奇,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会让叶正宸收起所有的轻浮,严正以待。

    这个女人,一定对他有着非凡的意义!

    作者有话要说:千呼万唤始出来,我强大的女配……

    番外之三年后

    本章为番外,情节续第10章。

    注意:番外为剧透,与正文无关。

    _________

    叶正宸失神地看着不远处是人行道,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不断收紧,像在极力控制自己想要追上去的冲动。

    在郑伟二十几年的记忆中,他只见过叶正宸身边的女人走马灯一样晃得人眼花缭乱,从没有见他这样遥望着一个女人,这样的可望而不可及。

    顺着叶正宸的眼光看过去,郑伟毫无意外地寻到了那位略显忧郁的美女,素衣淡妆,美目流转间,三分憔悴,七分冷艳。如果他没记错,这个女人正是薄冰——叶正宸真正意义上的初恋,确切地说,叶正宸亲口正名过的女友郑伟清楚地记得三年前的一个初春。

    他正泡妞泡到关键时刻,叶正宸打电话给他,也不问他闲忙。“我在饭店,包房,过来喝两杯……”

    靠!郑伟忍不住在心里低咒一声。之后,二话不说把美女丢在某酒店门口,开车一路从二环飙到四环外。

    记不清闯了几次红灯,逆行了几条街道,他以奇迹般的速度在堵车高峰期“飙到”叶正宸说的饭店。

    饭店包房里除了叶正宸,还有几个朋友,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儿。大家都已入座,唯独叶正宸旁边的位置空着。

    饭菜也已准备好,大家都没动筷子,正等着他。

    郑伟一见叶正宸,火气上涌,走到他旁边一拳挥过去,九分力道,叶正宸不闪不必,肩膀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打完之后,他毫不留情补上一句:“你还有脸回来,死在外头得了!”

    叶正宸笑而不语,早已习惯了这种礼遇。

    郑伟和叶正宸是发小,在一个大院里长大,穿过一条裤子,一起打过架,一起劫过“色”,一起偷过枪,当然结果是一起挨打……总之,除了没共用过一个老婆,剩下的全一起干过。

    叶正宸大学毕业一年后,突然说他家老头子同意他继续深造,他想读个医学博士玩玩,从此便下落不明,手机从不开机。

    从那以后,郑伟有个习惯,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

    为的就是叶正宸随时可以联系到他。

    话说某人也真是没人品,打电话给他从不问他在干什么,有没有时间,直截了当说:“我回来了,安排个好地方,不醉不归!”

    郑伟当然要一顿狠骂,骂够了,再重要的工作他都放下,找个地道的川菜馆和叶正宸喝到烂醉才甘心。

    今天也一样。

    郑伟刚一坐下,一口气和叶正宸干了三杯白酒,心情顿时爽了。

    “今天怎么这么有空儿,请大伙出来聚?”郑伟问。

    “不是我请。”叶正宸大言不惭说:“伍哥结婚没通知我,我给他个机会让他把酒席补上。”

    “你丫还好意思说,我提前半年打电话给你,你根本不开机!”提起这个茬儿,伍哥一摔酒杯。“我这半年天天睡不着觉,就盼着你什么时候开机,把我的礼金补上!”

    “礼金?”叶正宸立刻心领神会。“说吧,我的什么东西让你惦记得睡不着觉?”

    伍哥眼睛一亮。“那还用问,你的车牌。”

    众人皆惊叹:真td会要,那个车牌可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别的不说,顶着它满中国跑,绝对没一个交警敢拦!

    “行!”叶正宸那叫一个慷慨。“你干脆把我的车开走,省着办手续!”

    “那我不客气了。”

    这个事倒是提醒了郑伟,他趁机说:“为了防止我结婚找不到你,你先把礼金付了,免得我惦记。”

    叶正宸冷冷瞪他一眼。“找不到就别结婚!什么时候找到我,什么时候结!”

    郑伟无语,同样是哥们儿,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不及一小时,几瓶某宴特供白酒见了底。

    大家都有些醉意,颇有兴致讲起身边的奇闻趣事。叶正宸心不在焉听着,时不时瞄一眼自己的手表。

    “赶时间吗?”郑伟凑近些问。

    “没有。”他放下手腕,说想吃担担面,要了一碗面。

    吃了一口,把碗推到一边,貌似不合胃口。

    郑伟研究着有点反常的好友,无意间看见他裤袋里的钱包露出一半,钱夹旧得不成样子,皮边已经磨皱了,边角的地方还有点脱色。

    这钱夹是叶正宸考上医学院那年,郑伟送他的。算起来已经有七年历史了,以叶正宸败家的品质,七年不换钱夹堪称奇迹。

    他心里一烫,顺手把钱夹从他裤袋中抽出来,反复看看,掀开。

    更让他意外的是叶正宸的钱夹里居然夹了一张女孩儿的照片,而且有点像偷拍的。

    女孩儿侧身站在一座桥上,出神地望着远处漫山遍野的红叶,棕色的卷发迎风舒展,眼波清澈如同一泓碧水郑伟欣赏女人一向从身材开始。

    女孩儿穿着一件日韩风格的短裙,外面搭着米色的风衣,风过处,隐约勾画出极有美感曲线,黑色的丝袜更衬出匀称修长的双腿。欣赏完身材,郑伟又欣赏长相。相当不错,素颜明媚,骨秀神清,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这妞不错!给哥介绍介绍!”他一见美女,语调不自觉流露出轻挑。

    “滚!”叶正宸拍掉他放在照片上的手指,抢回钱包。“这是我女朋友。”

    一瞬间,气氛热烈的酒桌鸦雀无声,伍哥的段子也卡在一半。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看过来,似乎想确定一下刚刚那句脑子严重脱线的对白是否真的出自叶正宸之口。

    郑伟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好心再问一遍。“你说什么?她是你……女朋友?”

    “嗯!”叶正宸为了证实他不止脑子脱线,简直脑残了,接着说:“你认不认识海鸥手表的厂商?我想定制一对情侣表,越快越好。”

    “海鸥?”郑伟想了半天,才想起手表里有这个老掉牙的牌子。“这个牌子还有吗?”

    “有,我今天去商场看了,没有喜欢的款式。”

    有人问:“叶大公子,你耍我们吧?”

    叶正宸一本正经答。“我很认真。”

    片刻的沉寂后,众人一阵大笑,似乎听了一段特别可笑的段子。

    郑伟也觉得这事儿太可笑。

    叶正宸何许人也,万千花丛走过,花瓣从不沾身的男人。女人在他眼里,只是女人,别无其他。

    就算把他和一美女堵在妇产医院的人流室门口,他也会淡定得不能再淡定地告诉你: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用喻茵的话说:叶正宸卷走过无数女人的爱情,却从未爱过任何女人。

    他当时特别赞同。

    想起喻茵,郑伟忍不住感叹。

    喻茵与叶正宸堪称金童玉女,许多人都在翘首以盼这对“金玉良缘”修成正果。

    可惜叶正宸几乎把医学院里的美女泡了一遍,除了喻茵没有人知道这位风流公子什么思维方式,可喻茵始终坚信:“我是他的终点站。”

    午夜时分,郑伟开车送叶正宸回家。

    车开得极快,呼啸而过的风几乎穿透耳膜。

    放眼前方,除了一片一片的灯火,什么都看不见。

    八分醉意的叶正宸又拿出钱包,掀开来,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郑伟又瞄了一眼,思维倏然一沉,很多曾经想不通的事,全都想通了经过一番慎重思考,他开口。“渡月桥,钢筋混凝土铸造,桥面木造,站在桥上纵览岚山红叶……我去过一次,印象深刻。”

    叶正宸一惊,身体猛然绷直。

    郑伟摇头,感慨道:“红颜,果然……祸水!”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看懂了没?

    看不懂也没关系,我故意让你们看不懂的。

    佳人醉

    天色越来越暗,外面的街灯、车灯都亮了。

    在大阪,亮多少灯,过多少车,城市都是冷清的,因为安静。

    唯独我们所在的小店,气氛异常热闹。

    出了国才知道:有中国人的地方,才有肆无忌惮的笑声,有人情味!

    小店的灯全开了,一束冷青色的光正落在秦雪白里透红的香腮上,许是喝了几杯朝日的啤酒,她笑得风娇水媚,艳惊四座。

    自从叶正宸离开,她的心情似乎很好,不停地和旁边的男生有说有笑,左右逢源。

    以往的秦雪并不喜欢和男人说笑,尤其在这种人多的场合,不论别人讲的笑话有多好笑,我笑得多么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她最多掩口轻笑,尽显女人的矜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秦雪变了,变得不再像秦雪看一眼旁边空空的座位,碗里一口未动的食物,我才惶然发觉自己也变了,变得不再像我我拿起筷子,夹起碗里的冷菜送到嘴里,大口大口嚼着。

    可乐喝多了,酸疼犹在的骨骼透着冰冷。

    饭菜还未及咽下去,略显醉意的冯哥端着一罐啤酒坐过来,也不征求我意见,直接把啤酒倒在我面前的空杯里。

    “弟妹,哥敬你一杯。”一句“弟妹”麻得我骨骼都在震颤。

    我还没机会说话,和冯哥关系最好的林锐,也就是杀人游戏里的“法官”大声嚷着:“老冯,你又趁着你家冯嫂不在调戏美女了!你看冯嫂来了怎么收拾你!”

    “大不了回家跪搓衣板,我习惯了,一天不跪我浑身不舒服。”冯哥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情。

    林锐的女友笑问:“冯哥,你家搓衣板在哪买的?我怎么买不到?”

    冯哥说:“我家糟糠从国内来的时候带了十几个,你要不?送你两个!”

    林锐立刻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你自己留着慢慢用吧。”

    我终于被他们逗笑了,尤其是听见冯哥口口声声“我家糟糠”。

    其实冯哥和冯嫂的感情特别好,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就去领了结婚证,一段没车没房没婚纱,但有幸福的“裸婚”。

    冯嫂是个特别懂得爱与付出的女人,冯哥读完硕士又想出国读博士,她便辞了国内待遇优厚的工作陪他来日本。

    她毫无怨言地一面照顾冯哥的饮食起居,一面在工厂做工存钱,希望能早日攒够买房的首付款。

    他们的公寓没有什么奢华的家具,床头摆满了可爱的玩偶,墙上贴着一张结婚照片。

    穿着质朴t恤的冯嫂和穿着不太合身的西装的冯哥一本正经站在国徽前宣誓那么可爱,那么美好!

    冯哥一提起他老婆,总是满面春风:“我家糟糠……我家糟糠……”

    这个称呼中包含了多少真爱,无人能懂!

    “弟妹……”冯哥把我的酒杯端起来递到我手里,故作崇敬之态。“哥必须敬你一杯!我干了,你喝多少随意。”

    冯哥举杯干了,北方男人的豪爽。

    早在第一次聚会,我卷了叶正宸的面子,大家便知道我不会喝酒。

    都等着看着我的反应,看我如何卷冯哥的面子。

    就凭冯哥这半年来的照顾,我也不能当众让他出糗。

    我咬咬牙,把酒杯放在嘴边。

    日本的啤酒口感柔滑些,但还是很苦,我干脆闭上眼睛,一口气喝进去。

    我把空空的酒杯往他面前一放。

    冯哥立马直了腰,一脸得意。

    男人在酒桌上,总有一股可爱的纯真劲儿。

    冯哥又给自己倒上一杯,重重拍拍我的肩膀。“哥太佩服你了,哥以为这个世上没有女人能搞定叶正宸!”

    是他搞定我的,好不?!

    我揉揉有点发晕的头。“可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吧。”

    “我告诉你个秘密。”冯哥说:“昨天晚上我请他吃饭,他不停在看外面的雨。我问他看什么?他反问我:‘冯哥,如果当初你因为某些原因和嫂子分开了,你现在会做什么?’我说:‘想她!想她一辈子!’”

    冯哥顿了顿,又把酒干了,继续说:“他起身出门,我追出去,问他去哪?他说:‘我不能让自己一辈子想她……’”

    我从旁边找了罐啤酒,打开,拿着酒把自己的酒杯倒满,我的手颤个不停,白色的酒沫漾出来。

    我端起酒杯,仰起头,冰冷甘苦的啤酒刮过舌蕾,喉咙滚烫的眼泪扑簌而落,滑进鬓发

    为了冯哥,为了叶正宸,为了男人最简单也最直截的爱!

    你可能没遇到过天长地久的爱情,但别否认这个世上有这种爱情。

    你可以选择在宝马车里哭泣,你也可以选择抱着柴米油盐坐在他的自行车上,和他一起笑着憧憬未来!

    你可以选择一个能带你天天吃海鲜大餐的他,也可以选择一个愿意把最后一个冰虾剥了皮放在你碗中的他。

    相信生活,还是相信爱情。

    取决于你如何的选择!

    也取决于你是否坚守你的选择!

    大家聊着各自的话题,冯哥只陪我聊天,且滔滔不绝。

    他说:

    “好色是男人的天性!

    男人都喜欢美女!美好的事物谁不喜欢?

    可是张柏芝再漂亮也只能过过眼

    真正想娶回家的,还是那个陪你哭过,笑过的女人给我十个美女,我也不换我家糟糠……美女遍地都是,她就一个,丢了就没了……”

    我一阵乱点头。“你绝对再找不到比冯嫂对你更好的女人!”

    他还说:

    “很多人都说叶正宸花心,见一个爱一个。

    我和叶正宸认识两年多了。

    我确实经常看见他帮美女修电器,请美女吃饭,载美女上街……”

    我仍在乱点头。“我知道!”

    冯哥摇头。“还有你不知道的:我刚来大阪时刚好是冬天,一句日语都不会说,东南西北也分不清,一个日本学生把我送来这个公寓。那天我遇到叶正宸,他送一部旧手机,让我遇到困难给他打电话。他帮我把行李抬进去,看见我直接往床垫子上铺床单,回去给我拿了一条旧毛毯。他帮我买日用品,帮我买吃的。他还开车载我到处去转,告诉我什么地方能买到便宜电器,什么地方能买到便宜吃的,什么地方是家乐福,千里中央……他带我去办id卡,帮我给我老婆申请签证手续……”

    “我老婆来了,他请我们吃饭……没事也赖在我家蹭饭。”

    “我骑车摔伤了腿,他天天背我去学校,背我去医院做检查……”

    我捧着啤酒罐,莫名的热度遍及全身,血液好像了,就要冲出血管!

    冯哥嘲弄地看了一眼秦雪的方向。“难道他喜欢我?!我们有一腿?!”

    “……”

    “有时候,看男人别看表面,别信他说什么,更别信别人说什么。”他说:“他可能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只希望……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我喝醉了,自己用一罐啤酒把自己灌醉了!

    幸亏我酒量不好,酒品还凑合。

    我不哭不闹,一个劲儿对着冯哥傻笑,一个劲儿乱点头。

    叶正宸回来的时候,我还在那傻笑,端着酒杯说:“冯哥,来!咱们再干一个!”

    叶正宸一挥手,抢走我手里的酒杯:“我替你敬!”

    我眨着模糊的眼,叶正宸微怒的脸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晃得我头晕。

    我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可笑的以为这样他就不会晃。“你回来啦?”

    叶正宸没搭理我,用日语对服务员说。“再来五瓶清酒,十罐啤酒!”

    林锐指指冯哥,笑得幸灾乐祸。“丫的,你死定了!”

    后来的事情我记得不太清。

    有几个模糊的片段,我记得冯哥喝多了,趴在桌上不起来。

    我执迷不悔地摇他:“冯哥,别睡啊,咱们再聊会儿天呗。”

    后来,林锐把他背走了。

    叶正宸要带我走,我还坐在桌前耍赖:“我不走!冯哥……你别走,我还没和你聊完呢!你腿摔伤了之后呢?你再多说点……”

    之后的画面,我记得最清楚。

    我趴在叶正宸背上,絮絮叨叨地说:“你是个好人,你对每个人都好……有人懂你,有人不懂你……没关系……我懂……我懂就够了!”

    “师兄,你怎么不开车?”

    “哦!对了,酒后不能驾车!”

    他一路没说话,估计烦我烦的不行了!

    我还说个不停:

    “师兄啊,有机会你借个军装呗。”

    “我要给你解扣子,一颗一颗,为你解……”

    “我要为你脱下军装,脱下一身神圣庄严……”

    “哦,其实你穿白大褂也很神圣……有机会我也试试……”

    他终于忍无可忍了。“你给我闭嘴!”

    我埋头在他肩上,哭了,眼泪掉在他颈窝里。

    “师兄,我真的很喜欢你!有一天我们分开,我可能会想你,想你一辈子!”

    他不说话,我又说:“你千万别想我!比我漂亮的女人遍地都是……”

    最后一段记忆,最模糊

    我依稀记得,他带我回家,把我丢在床上,往我嘴里灌了好多酸酸的液体。

    我喝下去后,翻江倒海的胃舒服多了。

    之后,他疯狂地撕扯我的衣服,我也撕他衣服

    他疯狂地啃咬我的颈项,胸口,大腿,我也咬他的肩膀,手臂,肋骨他疯狂地冲进我的身体

    我仰起头,身子弓起来,呻吟声响彻夜空。

    震得窗外樱花缤纷零落。

    酒精麻痹了我所有知觉,我全身酸软无力地被他翻来覆去蹂躏,翻得我晕头转向。

    我笑过,哭过

    我也说过:师兄,我爱你!

    我就爱你禽兽不如!

    我这辈子醉过三次。

    第一次,大学毕业的散伙饭上,我醉了,抱着室友哭成一团。

    第二天头疼欲裂,我发誓再不喝酒。

    这是第二次,深深体会到何谓:不胜人生一场醉!

    我真想天天醉死在他怀里,不要清醒!

    第三次

    他比今夜还要疯狂,野兽一样地把我按在床上。

    把我撕咬的支离破碎。

    我无力反抗,一直看着他,看着他如何的禽兽不如!

    他真的做了。

    硬生生扣着我的膝盖,掰开我紧合的双腿

    很疼,比第一次还疼!

    我的世界在摇晃中下沉,沉浸无边的海底,没了知觉,我感觉自己从此被溺死了。

    从那之后彻底戒了酒!

    滴酒不沾!?

    作者有话要说:“师兄啊,有机会你借个军装呗……”

    某叶心里说:“放心,有机会!”

    心心悄悄告诉丫头:你记得慢慢解,慢慢解,急死他……

    爱正浓

    宿醉和纵欢之后醒来,感受可想而知。头疼欲裂,肠胃抽搐,除此之外整个人如被抽筋剥骨,浑身酸疼和乏力。

    我按着太阳|岤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淡绿色的窗帘,窗帘紧合,不露一丝缝隙。

    一阵暖意荡起心底。因为只有叶正宸的房间才会挂着淡绿色的窗帘,且不论黑天还白昼,始终紧合着。

    我记得他手受伤那段时间,我帮他收拾完房间,顺手拉开窗帘,让午后的骄阳照进他的房间。

    他马上把窗帘拉回来,遮得密不透风。

    我问他为什么。

    “习惯了。”他说。

    “习惯不见光?”

    他笑了,狭长的眼眯起来,让人心情肉跳的滛笑。“习惯做见不得光的事。”

    如不是他一只手动不了,我定会吓得夺门而逃。

    当时,怎会想到自己会在他的房间里醒来

    环顾房间,只见叶正宸正坐在电脑前聚精会神看日文资料。

    他的右手放在鼠标上,并没有滑动鼠标,而是变换着手指在鼠标上轻轻扣着,缓慢而有节奏我双手撑着床坐起来,尽量不去惊动了正在电脑前的叶正宸。

    自从四月份入学开始,田中教授给了他很大的压力,临床实习,看资料,做发表……这些事情把他缠的快要透不过气。

    他从不抱怨,也不烦躁,不管教授交给他多少任务,他全都做到最好,最完美。

    可我知道,他很累。

    我拉了拉被子,轻微的摩擦声惊动了叶正宸。

    “醒了。”叶正宸见了我醒了,从桌上端了半杯清茶走到我床边,探探我的额头。“头疼吗?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我拉高被子,盖过裸露的双肩。“疼,全身都疼。”

    “喝点吧。”他把茶水送到我嘴边。

    我喝了一口,苦中带酸,酸得发涩,凭我多年的学医经验,这不是普通的茶水。“这是药?”

    “嗯,解酒止痛。乖,都喝了。”

    他像哄着小孩子一样柔声细语哄我,简直想拿温柔淹死我。

    我一咬牙,咕咚咕咚全咽下去。

    做他的病人,别说喝苦药,喝砒霜我都认了。

    我和叶正宸正式恋爱了,很多人不相信,包括秦雪。

    因为叶正宸每天开着他的宝马去研究室,我照常挥汗如雨骑着八成新的二手自行车去上课,去打工。

    不是叶正宸没心没肺,也不是我矫情。叶正宸说要送我去学校,我当然高兴,可转念想想,我们都很忙,作息时间又不同,想要一起去,一起回,时间安排自然要相互迁就。我这人独立惯了,不喜欢被束缚,更不喜欢束缚别人。

    叶正宸也曾指着一辆酒红色的奔驰小跑问我喜不喜欢,那口吻比送我劳力士情侣表时还轻松,我非常诚实地告诉他:“我不会开车。”

    “我送你去驾校学学。”

    “你饶了我吧!”我说:“我路痴,至今分不清东南西北,骑着自行车在阪大校园都能迷路。”

    不待他反驳,我又对他说:“自行车没什么不好,又环保,又不担心堵车,锻炼体能,还能防止身材发胖。”

    有时还能跟冯哥或凌凌他们搭伴回来,一路有说有笑,自由自在。

    自行车的确有很多优点,除了雨天。

    而作为岛国的日本,免不了不时被大雨关照一下。

    没过几天,我就在回公寓的路上遇上雷阵雨,我以为雨来得快,去的也快,便在一家奔驰专营店门口避雨。

    我正哆哆嗦嗦躲在背风的一角,抱怨日本的鬼天气,诅咒他们的国家尽早被海水淹没,店里的服务人员走出来,非常客气地问我要不要进去避雨,我低头看一眼脚上湿淋淋的鞋子,再看看人家全景玻璃房内红色的地毯,忙向他鞠躬。“非常感谢!我在这里可以的。”

    目送着店员进去,我又看见那辆酒红色的奔驰小跑,奢华的金属烤漆,柔美的流线,还有那一眼数不清位数的标价。

    哎!在这样华丽的灯光烘托下,它确实比我的八成新二手自行车漂亮一点点。

    雨下了一个多小时没有停歇的迹象,反而越下越大,夹着呼啸的风铺天盖地。

    雨水在街上纵横流淌,街上空无一人,汽车也在减速行驶。

    放眼望去一片黑蒙蒙的水上世界。

    难道我的诅咒真的灵验了?

    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又等了十几分钟,确信这场大雨没有停歇的可能,我拿出手机想给叶正宸打个电话,问他能不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英雄救美一下。

    拿出手机一看,上面赫然有十几个未接来电,都来自他的手机。

    我打过去,不等我开口,他先问:“你在哪?”

    “在奔驰专营店门口。”为了不让他误以为我来买车,我补充一句:“躲雨。”

    “在那等我,我马上到。”

    没多久,一辆飞驰而来的宝马停在台阶前,叶正宸拿着件我的毛衣从车上走下来,一尘不染的i休闲鞋踩着还未被水漫过的水泥地面走向我。

    我低头看看自己阿迪达斯的运动鞋,早被雨水溅湿,满目疮痍。

    两双鞋相聚在一起,脚尖对着脚尖,没有距离,但有点滑稽。

    “这么大的雨,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怎么不骑着你又环保又锻炼体能的自行车回家?”他带着笑意的声音在我头顶环绕。

    我扭头看看自己被雨水洗礼得一尘不染的自行车,仰起头对他吐吐舌头。“不好意思,防水性稍微差一点。”

    “稍微差一点?你还挺谦虚。”他笑了,眼底都是浓浓的笑意。“那么,你现在打算坐在宝马里哭呢?还是继续骑着你的自行车笑?”

    我分析了一下形势,权衡利弊。“师兄,我能不能坐在你的宝马车里笑会儿?”

    他伸手揉揉我的头发,眼里都是宠溺。

    “笑吧,想笑多久就笑多久。”毛衣披在我身上,他用柔软的温暖把我包裹住。搂着我的肩膀几步跑到他车前,打开车门让我上车。又把我水淋淋的自行车塞进后车厢,我怀疑我的自行车卖八次都不够清洗他后车厢高档的毛毡垫子我拉紧身上的毛衣,甜蜜地笑着,笑得下巴差点脱臼。

    往往女人索要的物质越少,从男人身上享受的温暖就越多。

    叶正宸常常说:丫头,我什么都没给过你。

    其实,他给过我很多,每一个雨天,错坠的雨滴都凝聚着温暖,每一滴眼泪都是千年凝成的琥珀,镶嵌着破碎的甜蜜。

    当然,如果能再选择一次,我会让叶正宸把这些温暖换成那辆奔驰小跑,至少我能把它换成|人民币拿回家孝敬父母。

    当时,真傻!傻傻地追求着舒婷笔下橡树般的爱情。

    以为爱他,不为攀附于他的伟岸和辉煌,更不为借他的光彩炫耀自己。

    以为爱他,就要与他做两颗树,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以为

    自从我们在一起,叶正宸一日比一日忙,起初白天不见人影,研究室看不见他,住院部也看不见他,家里更见不到他。他每晚午夜时分回来,钻进我的被里索求一番激|情的纠缠,然后满足地拥着我睡去。后来,他经常连续几日不回来,有时说去京都发表,有时说去东京参加研讨会,有时说去九州考察……他们研究室的博士不止他一个,可不知为什么唯独他最忙,简直比田中教授还要忙。

    一周前,他去了名古屋。我打了几次他的电话都关机,只能等着他打给我,谁知等了两天没有任何消息。正赶上我每个月的那几天,下腹坠疼得厉害,心情也烦躁,索性把手机一关,抱着笔记本在床上看资料,决定与他展开有史以来第一次冷战。

    看到晚上十一点多,感觉有些饿了,我爬起来烧了开水,打算喝点热咖啡提提神。

    我刚泡好咖啡准备喝,灯忽然灭了。

    房间陷入一片黑暗。我的视觉还没有适应这种突如其来的黑暗,突然,一股阴寒的气流冲过来,紧接着一个人从背后抱住我“啊!”救命两个字还没来得及喊出口,嘴已经被人捂住。

    从未遇上过这样的事,我当即被吓得全身发软,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感官都失去功能,只能本能地在一片漆黑里挣扎,撕扯。可是那个人的力气好大,一把将我抱起来往床上一丢。我还没从惊吓和眩晕中回神,他随即压在我身上,一把撕开我的睡衣一阵凄冷的寒意瞬间从裸露的肌肤传至脚底,人像陷入梦魇,我急得连喊都喊不出声音。

    冰凉的手掌覆在我□的肌肤上,狂野的唇压在我的双唇上熟悉的味道和熟悉的气息充斥我的口腔,我才恍然从惊骇中回神。这讨厌的男人,电话不开机就算了,居然这样吓人。

    我气得狠狠捶了叶正宸的胸口两下,又紧紧地抱住他,热情地回吻着他吻到快要窒息,我们才恋恋不舍地分开。“你还知道回来呀?我以为只顾着别的女人怀里风流快活,早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你欠我的补习费还没还清,我怎么可能忘?”

    他的唇一路向下滑,吻至我的胸口,唇舌吸吮着那一出敏感的神经。

    一股热流荡过,我险些把持不住。

    “想我了吗?”他哑声问。

    “想。可是……”我伸手捉住他撕扯我衣物的手,在黑暗中摸索他模糊的轮廓。“今天不行……我亲戚来了。”

    “亲戚?什么亲戚?”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大手一路向下摸索,伸进我的大腿内侧当他摸索到厚厚的卫生巾,手僵在那里。

    他终于明白了,抽出手,无奈地看着我们家亲戚。“不是过两天吗?”

    “也不是每次都准的。提前了两天。”

    他放开我,吐了口气。“我去冲个凉。”

    叶正宸洗完澡出来,我已经脱了被他撕坏的睡衣,躺在被子里等着他。

    他走到床边,在我眉心印上一吻:“我今晚回去睡。”

    “别走。”我拉住他的手,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我想你了……”

    他深深叹了口气,掀开被子躺进来。我立刻钻进他的怀里,让他身上独有的味道把我保护起来。有些东西一旦尝试就会上瘾,很难戒掉。

    手指在他胸口无所事事地画着圈圈。“师兄,你最近在忙什么?”

    “这段时间情况有点特殊,忙过这一阵就好了。”他含糊着回答。

    他不想说,我也不想追问。

    我闭着眼睛把身体贴过去,让身体凹凸不平的曲线与他完美的拟合。贴着,贴着,他的手探到我的胸前,接着唇贴过来,再接着……人压上来。

    十几分钟后,我们坐起来,平复紊乱的呼吸

    他又下床。

    “你去哪?”我问。

    “冲凉。”

    我擦擦胸口的濡湿,初夏的夜,格外的燥热啊。

    记不清第几次冲凉回来,他坐在离我很远的床尾:“你的细菌养的怎么样了?”

    “别提了,又死了,我从没见过这么难养的细菌。”

    “是什么细菌?”

    “副教授说是他们新研制的一种抑制癌细胞的细菌。”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细菌,总之很难养,我几乎仿真了所有活体的环境,可是就是养不活。

    “你把实验记录拿给我看看。”

    “哦。”我爬下床把电脑拿来,细致地给他讲述我的实验过程。

    无眠的夜,我们坐在床上讨论学术问题。

    天在不知不觉中亮了,晨曦一片朦胧

    我缩在他怀里静静地睡着了。

    醒来时,他在看着我,漆黑透亮的黑眸沉淀着浓厚的宠溺与眷恋

    第二天下午,我在便利店打工,叶正宸发来短信息,说他有事,今天不来接我。

    我早已习惯了,收起手机。

    这时,店里来了一个女客人。

    从她一进门,我顿觉眼前一亮,连职业性的“欢迎光临”都忘了说,视线全然不自觉地追随着她比月华皎洁素净的面孔。

    她不仅长着绝色的容颜,身材高挑玲珑,气韵更是淡漠出尘。

    那种与生俱来的清高,怕是秦雪见了都要赞叹一番。

    如此高雅气质,即便不穿着chanel的连衣裙,也能看出她出身不凡。

    我正猜测这样的名门淑媛为何屈尊降贵来我们的小便利店,她已随意选了一些食物,挑了几样日用品,又拿了几罐朝日的咖啡口味啤酒,走到柜台前。

    我立刻躬身,恭恭敬敬说:“您好,欢迎光临。很高兴为您服务。”

    她微笑着颔首,没用日本女人惯用的礼节。在日本,身份高贵为首相的夫人也不会忘记礼节。

    我正奇怪,她指指我胸前的名字。

    “薄?”她用不太标准的日本语问我:“你姓薄?”

    “嗯。”我用日语答。“我是中国人。”

    她唇角一弯,笑意暖如春风拂面。

    “我也是!”她的声音比我想的还好听,语调舒缓的标准普通话。

    因为事先猜到,我并不惊讶,动作熟练地为她结算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