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华远远看着丢在地上的手提包,心平气和地跟我吩咐道:“子玲,能替你未来的妈捡一下包包吗?”
哲非似有若无地朝我摇了摇头,使了一下眼色。我拔开放在我肩上的哲非的手,笑说“没事”,走去替唐丽华捡起地上的手提包,恭顺地交给她。唐丽华手放在手提包上,凑近我的耳旁说:“今天晚上我会在家准备很丰盛的饭菜热情招待你的,一定要来啊。”说完就一把从我的手上夺过手提包。
“谢谢你!”我很高兴唐丽华能够接受我这个低贱的没有来头的女孩做她的儿媳妇,我欣慰地看向哲非,他紧绷的神情慢慢松开,柔软得如同一块花园泥土上的白雪。
观众也该散了,他们的表情告诉我这个片段是他们最不满意的,似乎过早地注定了结局,而且是可悲的邪恶的喜剧。男人取下眼镜,模糊的视线里见到唐丽华羽化的性感曲线,多了几分梦中仙的味道。其实他想说的是马路杀手。
唐丽华刚巧走到洗手间门口,哲非一个突然地叫住她:“你不能进去!”
散席的观众犹如戴眼镜的蟑螂嗅到了麻油的味道立刻围拢过来。
唐丽华迟疑一会儿,抬头看了看洗手间的标志,说:“我是男的吗?为什么不能进去?要是你想陪我可以一起来啊。”哲非被弄得哑口无言,眼睁睁地见唐丽华进去,抱拳祈祷着。
唐丽华背靠在门上,深吸一口气,脸皮腐烂,暴露出阴森森的笑。肖晴走到唐丽华的面前,取下浅蓝色口罩,金刚怒目地盯着她看,看得她浑身上下虫蛀鼠咬。
“你还活着啊?!你儿子不是说你死了吗?”唐丽华畏畏缩缩挤弄着身子,手在身后悄悄启开门锁。
肖晴大步走上去,推上刚被打开一条缝的门,捏紧嗓子,声音瓷实了很多,“我告诉你,我没死,也不会死。应该死的是你,你怎么骗我的?”
“我骗你什么了?”
“你曾经答应好好照顾我的儿子的,现在看来你根本没尽到一个母亲的义务,你还口口声声地尊称自己是他的母亲。”肖晴的样子就像恨不得活生生吃了唐丽华。
唐丽华在极大的压力下反而会释放出刺猬本能,只要轻轻皱起眉头,所有拦在她面前的肢体只不过是外强中干的影子障眼法一般。当然,她更不会把肖晴放在眼里,她知道用什么对待肖晴最有效。
唐丽华轻而易举走出肖晴设置的精神囚笼,在浴台上放下手提包,从里面拿出眼线笔,沿着原先的眼线加浓,在眼尾脚停下,节俭气息地问:“那你想怎样,想回去照顾哲非吗?你打算现出江湖,面对大大小小的报刊杂志和摄像头?”
“为了哲非,我打算出现,我觉得哲非也希望我那样做。他之前就老在我的耳边告诉我他有多么羡慕那些和自己的妈妈一起逛街的孩子,有自己的妈妈为他做饭,夹菜,盖被子,催他早点睡”
唐丽华放下眼线笔,打开水龙头,手成鹰爪状,毒舌火唇地恐吓道:“你要是敢再对振明动一丁点心思,我可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你知道我的性格。”
“你放心,我和顾总已经不是什么夫妻了,也不会在回到过去,但我必须面对他,这是为了开始我的过去,没有他的。”
“我记住你的话了。”唐丽华打开一马桶隔间的门,一个装扮时尚的老太站起身,迟钝到将裤子忘了提起来,迟钝到惊诧的表情过了很久才挤出来。
老太问唐丽华:“你是肖晴吗?”
唐丽华捂住鼻子,胡乱地白眼,还未等老太完全提上裤子,洗手间门被推开了,哲非傻了眼,牙齿上咬着“妈”字的尾脚。老太松开手这个世界时常抽风啊!
(三十九)明媚呵,忧伤啊3
(顾家临江的高档别墅里)
“我说,顾振明,嘿,叫你呢。”杨秀一把夺过顾振明手上正传输信息波的手机,毫不客气对电话那头的人叫道:“很抱歉,林总,我家振明今天会比较忙,至于入股g-power的事就交给我办好了。等我闲下来的时候我在给你回电话。”电话那头的声响沉寂了下去,像一只急躁的猫得到了||乳|酪味的抚摸。
顾振明露出着火后被冷水泼熄的怪异表情,手指在唐丽华的手上点了几下,胀缩的眼色表示唐丽华该把手机交给他了。
唐丽华举起手,将手机放在顾振明眼睫毛的阴影下,说:“现在不行,等今晚顺利结束为止,否则,你又该挑战挑战马桶抽水时的速度了。”唐丽华故作挑衅地在顾振明的面前摇摆了几下手机,刚等他蹿上的手指接触到手机屏幕,手机便在一道闪电里进入了唐丽华的塑身内衣里。顾振民似乎还没死心,手正要伸进手机所放置的令人脸赤的敏感地带,唐丽华抱住身子大叫一声“张妈”。
顾振明的手在唐丽华的胸口前被空气卡住,皮肉脱落掉,露出森寒的白骨。他挣脱着收回手,插进裤口袋里,气哼哼地走去书房。唐丽华妖娆的话音旋转着跑进顾振明的耳朵里,“宝贝儿,觉得无聊就到书房看看那本《怎样做一个好丈夫》。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看你的短信聊天记录的。”
唐丽华从内衣里抽出浸满体温的手机,打开手机。顾振明一个转身,在紧绷饿的空气里摩擦出刺耳的风声,唐丽华抬起头还未完全反应过来,顾振民已经站在她的面前,一个阴邪的微笑,手机从她的手上瞬间消失。顾振明的微笑固留在半空中片刻,重重砸在唐丽华的脚上,她痛得后退了好几步。张妈丢下手上的碗筷,“噼哩叭啦”的混乱一声后,张妈已经精准地把手臂拦在了唐丽华的身后。张妈揪起相当痛苦的表情,捂着嘴巴焖烧着呻吟。
实际上,张妈的手臂离餐桌的边角还差整整一厘米。
唐丽华转过身,心疼地问张妈:“你的手没事吧?给我看看,要不要去医院。”张妈用腰上的围裙裹住手臂,光洁的脸皮上压出类似于沧桑皱纹的影迹,眼里却是泪光烁烁的欣慰,吐字清晰的安抚唐丽华道:“顾总总是这样对你,我看着就心痛。你说你一个女人,为这个大家忙里忙外的已经够累的了,怎么能忍受一个男人的‘三不顾’呢?你说张妈说得有理不?男人最大的事业就是把女人照顾得让自己和别人放心。张妈不就是在你快受伤的时候挺身而出了嘛,这能算什么?”
唐丽华着实不胜感激,手紧握在张妈的左手手臂上,用她自己都会觉得陌生的柔和声调说:“家里不是有镇痛的药水吗?我来替你擦好了。”
张妈热情夹杂着无奈地甩开唐丽华的手,说还是让她自己来处理臂伤,毕竟她自己知道力量分寸。等到张妈迈着滚圆的o形腿离开厨房,唐丽华才把思想完全放在地上的那些瓷碗的碎片上。张妈右手臂上缠上了纱带(就算你再怎么问张妈,她也不会告诉你纱带其实是一只白色的丝袜,是唐丽华昨天晚上从仓库里找到的,特意送给张妈的),提着笤帚和簸箕走了进来,正要处理地上的碎片时唐丽华突然的一声令下:“慢着,就这样放着。”张妈手上的笤帚滑落下去,下巴脱臼,颤抖。
“张妈,你去把门后鞋架上的新鞋收起来,然后把你的几双鞋子放在鞋架上,最好是旧的。还有,在沙发上垫上白布。”唐丽华看得出来张妈吃疑到肚胀和反胃,便走过去,亲自为她安上脱臼的下巴,央求道:“今天会有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客人要来,你啊,待客的态度暂时改改,做得自然点,知道吗?之后我会好好犒劳你的。现在你处理好之后,就去买菜,别忘了,我要几串臭豆腐,藏在沙发下,我自有小用途。听说哲非带来的那个女孩有某些病,臭豆腐可以杀毒(唐丽华的臭豆腐杀毒法纯属无稽之谈,只有骗骗张妈这样的老糊涂罢了)。”唐丽华咽气喷鼻一笑,推搡着呆头木脑的张妈出去,又走去顾振明的书房,敲了敲门,“振明啊,她们来了我再叫你出来!”
一个半小时后,正坐在沙发上小品咖啡翻看报纸的唐丽华听到门外传来掏钥匙的声音,便赶紧放下咖啡,将报纸摊开放在茶几上,走去等在门后,手上拿着一双蓝色的鞋套。
门开了,出乎唐丽华意料的是肖晴竟然也跟来了,穿着她十多年不变的并无意染上了些许淡淡油彩的的琥珀色立领大衣,全身上下散溢出一种沧桑的寒气,勾引着过去的陈旧时光的霉味,让人心头一热,眼角湿润的感伤带着缅怀着。唐丽华后悔没让顾振明出去,又不得不把他从书房叫出来。好吧,唐丽华决定凭感觉走棋局了。
唐丽华吩咐张妈去叫顾总后,迫不及待地把鞋套递给哲非,告诉他拖鞋都拿去干洗店去洗了。唐丽华少有的歉疚神色轻而易举让任何人相信,甚至是难能可贵的。唐丽华伸长脖子嗅了嗅,大叫一声:“我的妈啊,厨房里还在炖着鸡脚汤,好像糊了,哲非,你去看看,顺便放下葱姜蒜。”
哲非不在了,唐丽华两手一摊,无奈的神情假到令人愤恨。唐丽华躬下腰,亲手把张妈的旧鞋子从鞋架上取下来放在我们的面前,说:“我这个人记性就是不好,又忘了让张妈买鞋套了,你看,这是张妈的鞋子,多亏了她愿意把旧鞋子拿出来。”唐丽华口中的“旧”字如同恶犬的叫喊一样,沾染上了无数的狂犬病毒。我记得当时我和肖晴的脚那个可悲啊!
唐丽华招待我们到沙发上坐下,坐在一块白布上,我不知道这是出自哪门子待客习俗。从肖晴的表情可以看得出她对大冬天的白布有多么反感,只是她陪我一起忍。毕竟今天的主角应该是我,她不希望影响到我的这次重大的可以牵连一生幸福的“婆家首访”。唐丽华没有问我们需要喝点什么就直接叫张妈给我们送上两杯饮用水,没煮热的,和自来水的味道一模一样。我们还没接触到杯子,就有二分之一的水泼在了茶几上。唐丽华看着张妈,暗暗的一脸满足。
顾振明特意换好了一身西装走出来,突然,什么声音也没有了,只剩下顾总的脸皮下在烧煮着情绪,直至滚烫,还有我兀自转动的眼珠。哲非还没完全走出厨房,就被凝结的气愤卡住。茶几上的自来水泄露下来,在地板和茶几边沿之间凝固成肉瘤根。
唐丽华捂住鼻子,闷声闷气地问我和肖晴:“你们怎么不说话?是不是闻到什么怪味道?”然后,用手肘撞了一下还在发愣的张妈。张妈看了一眼唐丽华也捂住鼻子,附和道:“好像是脚气的味道。”张妈往我的身上像狗一样地嗅了嗅,跑回卧室拿出一瓶药水递给我,还很和蔼地说:“这个治脚气的药水是准备买给我一外甥的,听说效果不错。”
哲非跑过来,一把推开张妈,跪下来脱掉我脚上的脏鞋,砸向张妈。张妈很有一手,竟然稳顶稳地踢开飞来的鞋子,习惯性的一声痛苦的尖叫。
“有脚气也是你的,是你鞋子里的。”哲非感觉头晕,的确,这个味道实在让人禁不住暴力冲动,“子玲,我们去厨房,这儿不知道怎么搞的,今天突然会,会,受不了了,走吧。”
我是赤着脚去厨房的,见到满地的碗碎片,我却吃惊地问哲非:“顾总,是你的爸爸?这怎么可能?”
哲非比我更吃惊,“你怎么这样问?”手臂拦在我欲行的腿前,“小心点,会划伤脚板的。我去把你的鞋子拿来。等我!”
顾振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竟然会在有生之年再次见到肖晴,也没想到哲非瞒了他这么久,心里是一种如此柔软的痛和恨。如今,儿子这么大了,带来了女友,女友却是让他愧疚和怀恋的一次酒吧发现——与酒吧极不协调的美。此时,有五双色彩复杂的目光存在在他的周围,他又能有多少时间和空间去理清这团巧合。
肖晴看出顾振明打算要开口说些什么,起身就去厨房,站在子玲的身后,看着哲非为她穿鞋。唐丽华若无其事地走到茶几前,趁大家不注意将手掌心浸入到泼在茶几上的水里,又放在报纸上,喊道:“张妈,这怎么办?这篇报道我还没看过,你快去替我烘干。”张妈接过报纸,咬字不清地念起那篇报道,唐丽华一脸茫然,凑过脸去,咬字十分清晰地念道:“‘当代名画家,色在画与性’,这不是写一个画家跟一个男人偷偷约会,之后又跑了的事吗?”张妈对唐丽华挤挤眼,朝肖晴努努嘴,“我以前就知道了,不知道谁这么诽谤我们家的小晴?”
顾振明走过来,夺过张妈手上的报纸,瞟了一眼就撕得粉碎,雷霆大发,“这是多久以前的报纸,你还找得到,你还真行,你就这么喜欢干这样的事啊?!”
唐丽华不依了,边走去厨房边说:“我干这样的事总比你在外强,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和多少贱人短信往来啊,暧昧得发腻哦!你对哪一个女人真心过?!哲非他妈也只是被你玩玩吧了,就算人家在外有男人也是你逼的。”
“你能把你的嘴巴放干净一点吗?算我求你了。”肖晴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
哲非见顾振明怒发冲冠,也不敢对唐丽华怎样,只有咬牙切齿,忍气吞声,希望唐丽华适可而止。唐丽华把他们父子俩的大局思想当成了放纵的理由和空间,无礼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还不知道是谁告诉我哲非的爸爸追求你的事吧?就是你老妈。酒吧那个女人,很没脸的那个,恶心透顶的那个,爆炸头的?记起来没?有记起顾振明送了多少花给你了吗,或者睡了几次?”
哲非捂住耳朵跑进他的卧室,锁上门,那声音在我的脑海里爆炸,我抓着胸口跑了出去,躲进一个没有什么人经过的杂草丛里,发愣,只是发愣。忘了怎么哭。
顾振明一脚将唐丽华踹进碗碎片里,又把一桌子的饭菜推倒在唐丽华的身上,整个一奔放的鲜血喷泉。肖晴安定地站在厨房门口,说:“自从我一来,看到满地的碗碎片,就会知道有这样的结局。这是命运。至于刚才丽华提起的那个报道,我会找时间组织个小型记者会,澄清浑浊了那么多年的流言。”
“小晴”顾振明似乎呜咽起来了。
“怎么了?我该走了,这个摊子你自己收拾吧。哲非还没吃饭,肚子一定饿了,你叫他去外面吃点东西。你照顾好自己。”肖晴看了眼地上或是死了或是晕了或是睡了的唐丽华,感慨万千的摇摇头,走了。唐丽华已经打算好了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当着我们的面叫张妈烧掉沙发上的白布的,结果,她过早地倒下了。
滋味无穷!
(四十)疯狂世界1
唐丽华把林总约到了一家较为冷清的音乐餐厅,在最靠里的一个隔间坐下,并要求餐厅经理把摇滚乐换成dlbert的《dworld》。抒情乐一直重复播放着,在唐丽华的脸上不断搅起一丝丝华丽的却淡然的哀伤。外在的音乐赐给了她理想的颜色。
“你知道吗,当我知道你想入股g-power的事时,我有多么担心你吗?你知道吗?”唐丽华夹起一大块活海参在自己面前的酱料里蘸染了个通透又塞进林总的碗里,那利索不矫情,柔媚却含蓄的动作让她显得像极了林总共经风雨已久的合格妻子。
林总微眯起眼睛,深吸了口烟,朝唐丽华娴熟地吐出一个小巧的烟圈,在她卷长的眼睫毛抬起的一瞬间,烟圈弥散开来,像是只为她融化为她如梦为她遗忘的婚纱。林总将半截烟丢在地上,用鞋掌碾灭,打了一个响亮的响指,向唐丽华求解道:“那你告诉我原因,我为啥不能入股你们公司?”
唐丽华似乎为悬起的心找到了重心,沉沉一笑,反问林总:“你还喜欢我吗?先让我知道你的真心。”
林总侧头笑的很无奈,尔后低下头吃完一整块海参,喝掉大半杯红酒,手指在桌子中央的蜡烛上碰了碰才回答她:“你问这话不是很可笑么?你很早就知道我对你有意思,只是你不肯接受我。唉,不说了,对你啊,何止是喜欢,是强烈的爱。”
“多吃点海参,对身体有益处,我就知道你喜欢这玩意儿,所以特意为你点了很多。”唐丽华猛往林总的碗里塞海参,直接把酱料倒进他的碗里,搅拌。林总看到唐丽华的额头冒起细碎的汗珠不禁好笑,原来她与傲慢和高贵无关的姿态表情是这么可爱,这么令人动容。顾总的手不知不觉地靠在了唐丽华细腻如脂的脸颊上,带着摄取灵魂的颤抖。
唐丽华推开林总的手,瞟了瞟周围,整理一下衣服,端庄地坐下去,一本正经地指责道:“这可是公共场所,希望林总您能自重点,更何况你是有妻室的人,理应把心放在妻子身上。”唐丽华一只手优雅地扶着腹部,一只手拿起筷子很精巧地吃起碗里的蔬菜沙拉。
“我是喜欢你的,我对她已经没什么味道了。不是她不肯跟我离婚,不是她怀上我的孩子,我其实我也想恢复单身啊。”林总起身走到唐丽华的身旁,毫无顾忌拿起唐丽华的手,抽下她手上的筷子,将她的手紧紧握在手心,细密的汗珠在里面蒸发成暧昧而动情的雾气。
唐丽华想抽出手来,但林总越握越紧,如同一条发情期间的网纹蟒,兴奋到可以吞下对方,“你要是喜欢我,那可以为我们的将来做一些行动吗?为了我,还有你!”
“只要我能够做得到,不用危害到我的事业。”林总握着唐丽华的手变得有些松懈了,欲想放开,那些汗水却揉成了黏稠的麦芽糖。
“只要你答应我,我可以帮你一臂之力,让你的事业风风云云,如日中天。”
“我答应你,说吧,怎么做?”林总秃掉的头顶似乎春风来袭,皮层下的毛囊在欢快地收集供头发新生的营养元素。
唐丽华用另一只手推开林总还粘着不放的手,旋转式地活动活动手腕,从包里拿出一份合同,反向放在桌面上,嘴角叼起钢笔,满眼游离着羞涩的魅惑,极其干脆地说道:“和你的老婆离婚,必须离。”未等林总咧嘴抱难,唐丽华放下钢笔,起身靠近林总的耳边说道:“我知道你很为难,因为你找不到对付她的方法,我可以告诉你。我在加拿大有一个朋友,他自己就有一家很权威的医院,我会叫他给你开一张疾病假证明单。”
“我老婆可能还是不会同意,她会为了孩子抓着我不放,守着我。”林总撅起嘴,不太满意地摇摇头。
唐丽华的身体像安然泄气的皮球坐在椅子上,翘起脚,悠然地左右摆动,平和地说:“这个疾病不是一般的病,竟然她怀有你的孩子,我就不相信一个快要做母亲的女人会弃生命于不顾,不管男人多么有钱。”
林总面露恐色,“你就直说吧,能不能别拐弯抹角的?”
“艾——滋——病!”
林总的全身顿时被撒满了铅屑,扬起步子要离开。唐丽华及时抓住他的手,食指在他的手心风情万千地摩擦着,“我可以把g-powerg7至尊版的产品内外设计图案完整交给你,你在加上你自己原产品的少许经典元素。你自己做主吧。”唐丽华放开林总的手,“你是知道g-power如今有多大的手机市场,因为它独具一格的外观和无机能敌的超强性能,更别说是还没开始生产的g7,消费者的期待程度不容小觑啊。”
林总仍旧停在原地不动,惊讶到嘴里的语言自主蹦出嘴外:“那是犯法的啊。再说,只从‘激正’倒闭后,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振发起来。”
“我从自己家里拿东西给你,犯法吗?至于怎么奖它得到手那就是我的事。‘激正’就让它过去吧,你可以用打算入股g-power的钱再开一家公司,我愿意资助你一部分。新公司的一炮而红就在于你的选择了,做g7第一,可以让g-power公司大震一下。”
“你为什么那样做,不是对顾总很不公平吗?”
唐丽华哭丧着脸,叫冤道:“你以为我嫁给顾振明容易吗?啊?他一不高兴对我不是打就是骂,还得照顾他前妻留下的孩子,如今肖晴回来了,她们又想旧情复燃。我能不气吗。他平时和那些不知来路的非法女人私通就算了,现在竟然想抛掉我。你看看我身上的伤,这儿,这儿。”唐丽华挽起袖子和裤脚,那些刚愈合好的曾被碗碎片刺伤的地方。唐丽华刚想掀开衣服,展示腰上被烫伤的一块皱巴巴的皮肤,转睛一想还是放下手来,递给林总合同和笔。
“这是什么?”
“合同,答应新公司的股份给我40%以上,而且关于产品或是公司本体造成的纠纷与我,唐丽华,无关。”唐丽华的手指在桌上少了节奏地敲打着。
林总犹豫了片刻,还是签下了,一份他收下,另一份唐丽华塞进了手提包里,拉上拉链。唐丽华起身,握住林总的手,牵动他的手摇晃几下,“合作愉快,至于病历单,我会在半个月后交给你的。今天你回家就跟你老婆讲,说你要去加拿大出差半个月。其实,你找一个旅馆住半个月,紧紧半个月而已。”唐丽华甩开林总的手,挎起手提包,双手插进裤口袋里,撞了一下还在憋气发傻的林总,妖柔入骨地小声说:“有时间我会去旅馆找你的,陪陪你哦!”顾总咳嗽了几下,红白相间的脸色晕和得好看了些。
(四十一)疯狂世界2
另一方面,在一家小型超市里的书画店面前正将举行肖晴的记者见面会,这一笔相对于现在的肖晴来说不小的筹划金不得不由哲非来出,也是她第一次接受儿子的帮助。尽管到场的报刊杂志编辑和电台记者人数不太繁荣,但这些文化工作者也是冲着对肖晴始终不渝的敬佩和喜爱来的。对于采访稿的编写和新闻报道,肖晴相信他们能做到严于律己,敬忠职守。
肖晴打电话给哲非,叫他来我家把我带到记者会的现场,务必在下午1:30之前到达。哲非兴冲冲的来我家,什么也没说,提起我就走,似乎是将我丢在他的车上的。路过一家美容店,哲非停下车,伸出手为我理顺睡得凌乱的眉毛路过一家奢侈品专卖店,哲非伸出双手,连拔带扯地脱去我大前天就开始穿上的已经枯萎得差不多的棉袄,扔在车的后座上哲非告诉我快到肖晴的记者见面会的地点了,我像是被自己甩了重重的一记耳光,被自己从尴尬、自卑、感激、无奈织成的茧里扔出。我终究鼓起勇气看向跑车的后视镜,,一头犹似春藤的卷发,一张犹似桃花的脸,一双犹似秋水的眼,一只犹似夏果的嘴,那迷离的雾气和颜色,性感地扑在我的脸庞上翘起欢快的脚,一遍一遍搅拌四季咖啡。我的确找到哥伦布的感觉——发现一个新的自己,如此的具有开发性。
电视剧里的那些从高档跑车里伸出的肤如凝脂的穿着名牌高跟鞋的脚,让所有男人的目光瞬间变成聚光灯,嘴巴变成台式话筒。我仿佛在拍一部真人版的《灰姑娘》,在我的脚上的giepeznoti蓝反绒的高达9个毫米的高跟鞋触地的瞬间,不是鞋底延伸开的红色地毯和无数聚光灯闪起以及被保安拦住的马蚤动男人的口哨声,我有的只是自己看得见的彩色泡泡腾起,相互碰撞。哲非走过来,像英国绅士般优雅地朝我伸出手。哲非就是我生命里唯一一个的“神仙教父”,抑或是唯一一次。不知道我的华丽变身也是有所谓的“十二点”。希望吧,没有!
哲非用手抵开衣袖,定神看了看手表,离1:30只差30秒了,哲非提起我的手就跑去会场。我的双脚飘起,缀满水晶和亮片的白色礼服扬起,如注满生命力的蝶翅。我闭着眼,我在飞舞,在融化,在一点一点渗透进哲非的西装里,抓住他健硕的肌肉,成为壁画《天堂》里的一部分。
“很高兴有这么多一直支持我的记者朋友和画迷出席这次我复出的见面会”
我们还是来迟了,肖晴的记者见面会已经开始。但让我万分吃惊和兴奋的是竟让我听到了肖晴嘴里的新生焕发的“复出”,也就是她将用她的才华重新征服世界,书写她新生的人生篇章,比之前任何时间和空间的她更为耐读。没错,肖晴就是这么棒,她终于凭借她良好的表现从精神监狱里释放了出来。她不仅仅是救赎了自己,她也救赎了与她息息相关的上帝们。
肖晴看到了人群后面的我和哲非,从台上走下来,亲自把我们接上去。在我的全身上下好像只有满嘴尖牙的摄像机,咔嚓咔嚓地啃咬起我伪装得好看的,我预料到,经这么多嘴巴的啃咬后可能在明天的报纸上只剩下我斑驳的灵魂了。
肖晴指着哲非说:“这位,名叫哲非,姓顾,是我的孩子,在我和他爸离婚的时候他才十几岁,站起来才到我的脖子旁。没想到八年多过去了,他长得这么优秀,刚刚硬硬的了。”肖晴的脸上露出缠上蜘蛛网的幸福笑容。
台下的某女编辑夸张地用扩音机咆哮着问起哲非的私生活,显然偏离了本次采访的中心,弄得在场的观众无一不目瞪口呆。躲在人群里看热闹的其编辑部主任摩拳擦掌,恨不能将她抽打成国宝级的人物。
哲非倒没怎么在意女编辑的问话和观众的反应,拉起我的手,握紧,然后从会议桌下举起来,顿时满地跳动起不同大小的眼球,还有可笑的下巴。我的心脏被衔在我的口中。哲非很大声地告诉所有人我就是她唯一的一个女友,肖晴突然在后面加上一句“这个女孩也会很快成为我的儿媳妇。”
肖晴上下挥动手掌安抚躁动的人群,“我今天还想告诉大家一件事,这件事已经困扰了我很多年,为此我多次想要解脱掉自己,但在每次对自己下手的时候,我就想到我的儿子,我不忍他没有妈妈的活在世界上。”肖晴再次起身,通过哲非的背后走到我和哲非的中间,手轻轻地抚摸了几下我的头,小声向我说了声对不起,又面向台下未知的庞大的世界严肃地交代道:“我未来的儿媳妇就是骆海宁的女儿骆子玲!”
台下如同发生了一起世界大战,有一满头白发的年轻男记者举起烽火叫道:“骆海宁?是不是跟你暗地里约会,又和你一起私奔的那位?”
肖晴抓住欲想下台的哲非,对那位男记者点点头说:“你很聪明,骆海宁是我最初的情人,也是我最爱的一个。就像你们每个人心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位子,仅有一个。但和他约会并不是像现在的年轻人一样,更多的会发生‘0距离’的后续事情,我们只是聊聊,像知己一样,因为我知道我已经结婚,有了哲非,我必须做好一个合格的妻子和母亲,我会像要求自己的作品一样要求自己的做人方式。所以我没有对不起他们,对不起自己,对不起爱我的所有画迷们和哲非他爸离婚的那天,我就是孤独一人了,我有太多的悲痛需要诉说,于是我去找了海宁,他硬是要求我跟他一起离开这个地方之后我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他的结婚照,还有他女儿的照片,那时他女儿,就是现在的这么漂亮的子玲,和哲非差不多大。在海宁出去办事的时候,我收拾好行李,留下一张纸条就独自离开了。”
“那您在纸条上留下了什么?”
“我爱你是因为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要是我还继续和你在一起,那我就是爱错人了,我不想放这次爱情错误。原谅我!”
台下是热闹的掌声!肖晴,尽情享受你该得到的这些比金珍贵的炽热掌声吧!
“那,您知道顾海宁现在生活得怎样?”
肖晴沉下脸色,眼角的泪光在镜头前出现恐惧综合症,走回原位,支支吾吾地交代说:“现在,该我和《e画》杂志签约的时候了。”一直坐在肖晴身旁的《e画》杂志社的社长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合同恭敬地递给肖晴。当肖晴签下名,按上指纹,她就是大名顶顶《e画》的专栏画家了。
当台下所有的人离开会场的时候,我还在默默问自己我爸爸是谁?肖晴口中的他显得那样唯美,一个为了初恋抛妻弃子的可悲又可爱的混蛋,他有什么魅力竟然让一个传奇的名画家为了他甘愿做一个沾满灰烬的孤独山人?
哲非推推我,我立刻笑起来,用疑问的眼神看着他。哲非抓住我的下巴,酷酷地点了一下头,将我的脸转向台下。我看到超市的工作人员正在收拾座椅,打扫会场,就这样而已,什么也没有发生。好吧,我还是不能彻底忽略一个仍在在台下直挺挺站着的女人,她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像我亏欠了她很多很多似的。
哲非叫我不要过去,说她很快就会走的。是吗?我不觉得晓雅会认不出我,她盯住我了,和我满脸精细铺开的粉末。我将高跟鞋鞋跟放在哲非的鞋面上,狠狠一踩,我的手指轻而易举从他的手心拔出,哲非倒笑得十分有个性。我向哲非小声打了个招呼,说我先陪晓雅回家。
我搂着晓雅的腰走出超市,在离超市较远的地方,晓雅把我的手从她的腰上拿开,满脸心事地把我从头到脚看了个通透,淡淡对我说了一句我很漂亮就兀自走了去。
我叫住晓雅,“你是不是听到刚才的事了?我想说的是,我配不上哲非,是他要举起我的手,我不知道你也在会场啊。”
晓雅装作没听见的继续走,我带着哭腔地再次叫了叫她的名字,她立即转身,发了疯地跑向我,紧紧抱住我,使劲捶打我的背,一声比一声绝望地哭道:“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他,我都不知道怎么活得下去,我真的讨厌做一个有感情的动物。看你们那么亲密,我觉得活在你的世界真的像乞丐一样可悲。”
“别这样说傻话,你很优秀,要是没有我,哲非或许会喜欢你。”
晓雅一把推开我,眼泪说停就停,板起声带说:“祝你们幸福,结婚快乐,白头偕老,就这样。我会彻底消失的。”晓雅说完这句话已经走得老远了,估计听不到我的心酸了。
我依然抱着最后的希望,像是自言自语地说:“要是晓雅愿意的话,我愿意和她安静地同站在一个平面上,让哲非没有压力地作出理智的选择。”我说完这句话时,晓雅笑着站在了我的面前,闪烁着模糊的泪光。
(四十二)这酒,那肉
晓雅在一家名牌化妆品店作售货小姐,整天穿着一身嫩黄|色的女士西装。西装做得十分仄瘦,像是被裱在晓雅的身上一样,恰恰凸显了她虚胖的还未发育至精致的身形。她每次见到我,就抓住我的手抱怨这份工作有多不如她的意,她身上那些该死的肥肉让她做什么动作都显得不自然,反倒让别的店员笑她是东施效颦。我还能怎样安慰她,绝不能应和她自以为的看法,或者说“晓雅,你在这儿简直是屈才了,还是跟我去做零时工吧”。晓雅说不定扑哧一声笑,再甩我一耳光,告诉我“嘿,你这家伙,我每天用这身衣服裹体就已经憋气死了,还让我跪在别人的面前在污水盆里照自己黑红的脸,在挤出满肚子的油为地板打蜡”。晓雅,我,根本就不是同一种人。
每到周末,晓雅就会把我从家里叫出来,在我的家门外向我八卦她工作时的所见所闻,她是不敢进我的家,一是没有舒适的座位让她脱掉鞋子,一边和我聊一遍享受地扣着脚趾甲,二是突然销声匿迹的杨秀,其实我早告诉过她杨秀去了南方打工,而她依然大胆设想杨秀已经死于非命,她的灵魂就在这个暗黑的房子里游荡。我只是皱起脸皮笑笑说,大概会如此吧。
我倒很喜欢晓雅口中的那些奢靡的却极度乏味的事情,什么某王女牵着某奴男进店,女人什么也没说就直接问晓雅她想要什么,晓雅先是一惊,略带小心地试问女人刚才所说的话。女人捏起声线就开始指责她的不是。男人对晓雅面无表情地指着他自己的嘴巴,淡淡一笑。晓雅觉得她爱上了——某人。晓雅递给女人一只美宝莲的玫瑰色口红,加上几句对女人的赞美。你猜怎么着,女人要男人替他试口红,男人正要拿起口红替女人擦。女人却一把摔开男人的手,捏住他的下巴,将整只口红涂在了男人的嘴里嘴外,当时男人便傻了眼,女人从包里拿出一叠钱,丢在晓雅的脸上,朝男人啐了口痰,说“你以为我没看到你对她抛眉挤眼,你看看镜子里的你”。女人刚回到她的跑车里,男人竟然抽泣地求女人原谅。多幸福的情侣!晓雅明白了男人们。
“你不会想出家吧?!”
“你跟哲非说,让我到他的公司上班。”
晓雅和我一样,只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