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熟悉的感觉
(31+)
我早已不记得我是在多大年纪的时候入行的,只记得那时候我和思琪都还很小很小,后来我们又遇到了子道。我们三个当时只是单纯的是为了吃饭才去顺别人的物件。
刚入行那会儿,我们年纪还小,中途经常会失手。
在拥挤的商店或陌生人家,偷拿到手的东西总是抓不牢。他人之物在我手上显得是那么陌生,不肯听我摆布。原本就不该我碰的那陌生之物,在手中微微颤动,好像每个接触点都在抗拒我。还没等我回过神来,那东西已自作主张脱手落到地上。远处总是有座塔,罩在雾里,只能看出个大致轮廓。这塔就像一个古老的白日梦。不过,如今我再也不会失手。那座塔,自然也看不见了。
眼前一位初显老态的男人,身穿黑大衣,右手提了个银色西装箱包,正朝站台那边走。我断定,周围这些乘客中要数他最有钱。大衣和西装都是意大利布鲁奈罗库奇内利品牌。皮鞋镑新瓦亮,估计是在法国伯鲁提公司定做的。有钱人不需要表现太多,那身装扮就已经向周围人宣告了:我与众不同。左手戴的白金腕表从袖口微微露出一角,一眼就能看出是块劳力士datejust。这个男人平日里应该很少独自乘坐地铁,买张地铁票都要折腾好半天。他弯腰在售票机前捅来捅去,手指在售票机上点来点去弄了很久。我早就看清楚,他的钱包就塞在他大衣前面的左口袋里。与他保持一定距离,我也上了自动扶梯,从容走下。手里拿张报纸,站在等候地铁的男人身后。心跳微微加快。这站台上哪儿装了摄像头,我早就摸得一清二楚。我必须要赶在上车前完活儿,后面还要去别的地方,估计这个男人是今天最丰厚的收入了。后背挡住右边人群视线,折上报纸换左手拿了,让报纸缓缓下垂以作掩护,右手食指和中指探进男人口袋。大衣袖扣映着灯光一闪,光点从眼角迅速地滑过。深呼吸,屏住气,夹紧钱包一角,得手了!只觉一股暖流从指尖涌向肩胛,然后向全身分散开来。周围乘客无数双视线交织成网,独独看漏了刚才那一幕。手指微颤,凝神把钱包抽出来,塞到折叠的报纸当中,在倒换到右手装入贴身内袋。缓缓舒口气,身子越发燥热,偷眼打量了前后左右。指上还残留着触摸异物时的紧张感,麻酥酥的感觉这是它闯进他人领域的标记。感觉脖颈汗津津的。我掏出手机佯装发短信,迅速走开。
走向另一侧的站台,在通往对面的灰色台阶走下。突然地只眼睛像是蒙了层雾,眼前经过的人群全都显得模模糊糊,轮廓线融化了一般。走进站台,余光瞥见一个身穿黑西装的男子。身子后面的裤袋微微隆起,一眼便能断定里面揣的是钱包。从穿着举止看,应该是一个颇有些人气的男公关。男子一脸疑惑地盯着手机,细细的指头在键盘上按个不停。跟随他一道挤进地铁,趁着乘客正在向车厢里挤,我顺势站到了他身后。车厢里挤得像铁皮罐头一样。人们的神经同时受到或大或小的刺激,便会忽略一些小小的细节。这条线路前方有两个弯道,经过时车身会产生一定地摇晃。身后的一个白领把晚报对折了正读,右边两个中年妇女聊着八卦,其中一个都笑的露出了牙龈。周围人坐车是为了赶路,只有我是为了顺那些原本不属于我的东西。掌心向内贴紧男公关腰身,两根手指夹住了他的钱包。身旁站立的乘客就像栏杆一样稳住了我。男公关裤袋上面的两条细线打着螺旋,就像是两条缠绕在一起的蛇,看上去比较扎眼。突然车身一晃,我装作站立不稳,身体猛地向前挪了几步贴到男公关的背上,顺势抽出夹住钱豹的手,得手了,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一下,吸一口气。
身体里燥热的血顿时就活跃了起来。凝神向四周看了几眼,看不出有什么异常。刚才做的这票只能算小儿科,断无失手之理。前方刚一到站,我就走下电车,竖起衣领装出不喜遇到凉风的样子,溜之大吉。
混人没精打采的人流,走出检票门。眼睛扫过聚在出站口的十多个男女过客,心下掂量,这帮家伙身上的存货大概不少于两万块吧。点了根烟慢步往向前走。左边电线杆对面有个身穿白色夹克的男子,毫无戒心地察看了一下他自己钱包,然后随手塞进右边口袋。男人袖口油腻发黑,脚上那双运动鞋快要磨穿帮了,浑身上下也就那条牛仔裤稍微能值点钱。这货我压根就没有“牵”的欲望,走进附近的一个商场。卖男士品牌服装商铺一家挨一家。和道具模特身上混搭的款式一样的服装摆了一货架。来这里的顾客一般来说都是一些生活比较富裕的人,二十多岁到四、五十岁的,各个年龄段都有。我身上这套服装跟道具模特的款式一模一样。我这人对服装没兴趣,可干我们这一行的,穿着千万不能太寒酸。要避免周围人起疑,必须要穿体面一点才是。身上穿的衣服就是伪装,伪装了混在人堆里才不不会显得扎眼。只有脚上那双鞋跟商场模特穿的不太一样。是为了便于被人发现后快速逃跑,所以我特地穿了双运动鞋。
借着在商场里寻找洗手间的时间,我把插在口袋里的手指一曲一伸,锻炼s手指关节的柔韧性。那块用来预防手指打滑的湿手帕还是凉冰冰的。我食指跟中指差不多一般长,是天生就长成这样,还是出道后变成这样,我自己也记不太清楚了。有些无名指比食指长的,下手的时候经常用中指与无名指。还有些是把中指稍微退缩然后用三根手指的。天下万事万物都有各自的门道,想要让别人的钱包从口袋跑出来也不例外。手法要干净利索。除了角度之外,速度也很重要。记得那时候思琪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最爱聊的就是这类话题。几杯酒下肚,他就会像个孩子一般口无遮拦地神侃。自从我们不在一起搭伙之后,我也很久没见过他了不知他如今怎么样了,会不会是已经不在人世了?
走进商场洗手间昏暗的隔间,带上薄手套,盘点起今天的战利品。为确保万无一失,做这些事我从不会去站台里的厕所。那个黑衣老板的钱包里除了15000多块钱,还装了百元美钞三张,几张信用卡,外加驾照、健身房贵宾卡、1500元的餐饮收据。心里有点不耐烦,正想把钱包收起来,忽然发现里面还有张比较花哨的硬卡,卡上没一个字。这种卡我见过多次,是一家色情俱乐部的会员卡。那个男公关的钱包里装了2000多元,另有驾照、信用卡、一些租借卡,还有几张应召女郎名片。其余则是些收据、发票一类的废纸。居然还发观了几粒花花绿绿的药片,上带心形或星形图案。我从钱包里抽出现金,其余的一股脑的塞了回去。从钱包能看一个人的性格爱好等等,就像手机一样,钱包也是一个人的“特征”所在,是人身上最隐秘的标签之一。那些信用卡我是绝对不会拿到外边倒卖的,那太麻烦。至于钱包嘛。我就会学思琪那样,往邮桶里一放,邮局就会把它送到警察手上,至于警察会不会按驾照上的住址还给失主,我就不知道了。抹掉指纹,把钱包装进袋子,至于那个男公关会不会因为嗑药被警察抓住。这就不是我该关心的了。
正想走出厕所隔间,隐隐觉得大衣口袋还有些东西又折身返回厕所。原来里面口袋里还揣了个宝格丽的硬皮夹里面除了几沓崭新的百元大钞、几张银行卡之外,还有一张证券公司老总的名片。这种皮夹和名片上的人名,我都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是运气!我心里暗想。不过这一票究竟是什么时候干的,居然没了印象。今天的几买卖,就数这一票最带劲。
带着今天的“收成”,我走向了电车站点,准备回去在这座城市郊区的那个我住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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